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奖励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奖励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水平和学术地位,引导学科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的所有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包括离退休教职工均可申请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奖励。
二、奖励范围
我校人员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为第一完成单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的SCI或SSCI论文(不含会议论文摘要和学术报导等)。
三、奖励标准
(一)特等奖
在《Science》和《Nature》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50万元,其中40万元以科研经费形式资助。
(二)综合奖
1、在影响因子大于(含)4.0国际权威专业期刊上发表SCI论文每篇奖励3万元。
2、在由校学术委员会研究确定的我校博士点学科学术榜期刊上发表的SCI或SSCI论文每篇奖励1万元。
3、在国外其他期刊发表的SCI或SSCI论文每篇奖励0.4万元。
4、在国内其他期刊发表的SCI或SSCI论文每篇奖励0.2万元。
四、评选和奖励程序
(一)分年度评选论文奖和单项奖。
每年12月31日前,由各单位、各部门将符合奖励条件的论文及作者汇总后报科技处,经核实后,于次年初发放奖金,应缴纳的税款由学校统一代扣。
(二)奖励属所有论文作者,由第一作者负责分配。
若第一作者不是本校教师,由通讯作者负责分配。
(三)各奖项不重复奖励,就高不就低。
五、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公开发表学术论著的奖励办法》(中地大京发[2001]102号)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中地大京发[2005]19号)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附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点学科学术榜期刊
附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点学科学术榜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