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格通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法律服务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格通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
法律服务方案
一、本所的情况说明
北京格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格通”)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专业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21101201130342572。格通律师事务所是中国律师界居于领先地位的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为中外资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解决方案。
格通目前是北京市市级行政和事业单位定点法律服务、是东城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怀柔区行政和事业单位定点法律服务机构,为多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格通提供深度的商业解决方案,注重为企业设计复杂、灵活、合规的商业交易规则,从而为客户的稳健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几年来,格通取得的杰出成绩已经在国内外商界和同行中赢得了很高的声誉和评价。
格通坚守客户利益第一的基本原则,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忠诚是双向的,对客户持续的忠诚意味着客户对格通持续的忠诚,不少客户长期选择格通也见证了我们对这一原则的承诺。我们从不幻想成为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但我们却坚持成为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中国处在激变发展的过程,作为一家擅长担任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机构,格通愿为中外资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本所有利条件和优势说明
(一)丰富的相关业务领域办案经验。
格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杨雨民律师自2005年开始从事产权交易、债权转让、
从事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服务,是最早从事产权交易法律业务的专家级律师之一,主要经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区12亿元的不良资产的资产管理;协助艾威基金的不良资产投资业务,负责从项目选择到资产购置的整个投资过程,包括项目的市场分析、行业分析、法律分析、价值分析,项目的谈判协商,相关法律文件的制作,资产交割等一系列事宜。负责为天津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设计与修订完善,负责国家电力、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国有资产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北京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前期法律调查项目,为中节能集团、中国邮政、英大保险、中电财等大型国有企业资产转让出具法律意见。
在企业投资、并购等法律事务领域,格通先后承办几十宗国内外巨额投资、融资与企业收购、兼并项目及主辅分离的法律事务,与国内外一些知名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发展并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二)专业、尽责的法律服务。
格通律师根据格通内部业务分工和适应当事人的服务需求,重点选择金融法、合同法、担保法领域的专业律师为贵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本所承诺根据贵单位的实际需要选择勤勉尽责的执业律师担任主办律师,并设置有集精深理论和广泛实践的年轻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共同配合,取长补短,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满足贵单位的法律服务需求。
(三)资深的专家队伍和广泛的社会资源。
格通拥有一个法律功底深厚的律师队伍和在国内具有深远影响力的顾问团。格通的高级顾问包括原政法委秘书长、原国务院办公厅副秘书长、原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等在内的一批具有丰富法律实务经验,并在业界享有盛誉的资深专
家,他们的专业能力支持格通能应对来自任何方面的法律问题。格通目前是北京市市级行政和事业单位定点法律服务、是东城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怀柔区行政和事业单位定点法律服务机构,在长期专致的法律业务工作中,格通律师与各级人民法院、政法部门和北京市行政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均保持了良好的沟通。
三、专项法律服务内容
本专项法律服务共分四个阶段,根据贵单位的业务需求,逐步实施。
第一阶段摸底调查,拟订方案。
服务内容:
1、资料收集
2、客户访谈与问卷调查
3、交易流程梳理与风险诊断与建议报告
4、拟订交易规则和与交易规则相配套的实施方案、合同、表单等。
实施目标:通过摸底调查,对目前国内相同或相似的交易平台进行对比分析,根据贵单位的业务流程发现存在的具体问题,拟订符合客户业务发展的交易规则和交易实施方案、合同、表单等。
第二阶段开展培训,提高认识。
服务内容:
1、针对贵单位交易人员、业务人员的培训内容
(1)债交所法律风险防控
(2)交易规则风险防控
(3)风控人员调查风险防控
(4)相关协议、声明、函件的签订技巧
(5)违规交易的严重后果
(6)可以根据公司需要,讲解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实施目标:通过培训增强全体员工的交易安全意识、风险防控意识,使员工了解债交所交易流程、风险点、防控措施及方法等。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规范交易。
服务内容:
1、建立和完善交易规则
2、建立和完善风控人员调查制度
3、建立和完善投资人风险提示制度
4、起草与以上制度相配套的法律文件、管理文件
实施目标:通过建立各种规章制度,保障投资人和借款人的交易安全,确保债交所工作纳入正常轨道。
第四阶段设计相关协议、附属文件和资料,跟踪服务。
服务内容:
1、根据交易要求设计《电子交易合同》;
2、根据交易要求设计《债权转让合同》;
3、根据交易要求设计《抵押担保合同》、《质押担保合同》、《信用担保合同》等;
4、根据交易流程要求设计投资人与借款人平台使用协议;
5、根据交易流程要求设计其他相关合同、流程、表单、函等法律文件;
6、提供相应法律咨询、后期法律服务跟踪等。
实施目标:通过签署各种协议,将交易行为规范化,建立风险控制基础,最大限度的交易安全,保障交易平台的安全,规避法律风险。具体的服务内容可以根据贵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可能有所增减。
四、专项法律服务报价
如贵公司采纳我们的建议,并决定通过委托我所律师建立健全交易规则和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将根据贵单位的实际需求和工作时间投入以及市场相同律师事务所的报价等因素,本次专项服务费用数额在人民币60000元左右。
同时,在合作期间就贵单位委托的诉讼仲裁等单项法律服务,本所将按如下方式与贵公司协商确定费用:
按市场价及《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孰低的原则确定基准价格,再在基准价格基础上给予贵公司九折优惠;如贵公司选择以小时计费方式计算上述单项法律服务费用的,则格通在此承诺将给予贵公司每工作小时收费500 的优惠计费标准。
以上建议,供贵公司参考。
非常感谢您阅读本建议书,我们相信通过本所专业律师尽职勤勉的法律服务会给贵公司带来巨大效益。
北京格通律师事务所
2014年7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