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汽车集团财务报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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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集团财务报
表分析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重庆长安汽车集团财务报表分析一、公司资料
二、公司发展事迹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集团”)作为独立发起人,以其与微型汽车及发动机生产相关的经营性净资产及其在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的股权,折股
506,190,000 股投入,于1996年10月31日以募集方式向境外投资者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250,000,000股而设立,总股本为人民币756,190,000 元。本公司领取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渝经-3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公司于1997年5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0,000股,总股本增至人民币876,190,000元。
1998年6月26日,以1997年末总股本876,190,0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 股转增4 股,总股本增至人民币1,226,666,000元。
2004年5月26日,以2003年末总股本1,226,666,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送红股2股,总股本增至人民币1,471,999,200元。
2004年8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向社会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148,850,000股,总股本增至人民币1,620,849,200元。
于2005年12月,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集团”)以其全资子公司长安集团持有的本公司普通股850,399,200 股(占本
公司股份总额的%)作为对中国南方工业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汽车”)的部分出资,南方汽车因此成为本公司母公司。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06 年3 月30 日登记确认,上述长安集团所持本公司850,399,200股国有法人股已过户给南方汽车。
2006年5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442]号)及相关股东会议批准,南方汽车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A股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送股支付对价,以换取其所持非流通股的流通权。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南方汽车持有本公司738,255,200股普通股,股权比例由%下降为%。
2007年5月15日,本公司以2006年末总股本1,620,849,2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送红股2股,总股本增至人民币1,945,019,040元。
2008年5月30日,本公司以2007年末总股本1,945,019,04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389,003,808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人民币2,334,022,848元。
2009年3月3日,本公司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议案》。在截至2010年3月3日止的回购期间内,本公司累计回购B股数量为8,365,2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回购B股后,本公司于2010年3月17日注销了股本,股本减至人民币2,325,657,615元。本公司于2010年9月27日换领了注册号为05061 1-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9年7月1日,经国家工商行政总局核准,本公司的母公司中国南方工业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汽车”)更名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安”。
本公司于2011年1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0,166,022股,发行后总股本增至人民币
2,685,823,637元。
2011年7月6日,本公司以2011年6月30日末总股本2,685,823,6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送红股4股,同时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4股。总股本增至4,834,482,546股。
2011年5月18日,以增发后的总股本2,685,823,637股为基数,本公司按每10股派送红股4股,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派送红股和转增股本后,总股本增至4,834,482,546元。
2011年12月21日,本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议案》。截至2012 年3月20日,本次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最高限额亿港元,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并视同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公司累计回购B 股数量为171,596,4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12年3月3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公司的股份总数变更为
4,662,886,108股。
一、审计报告分析
二、重要项目分析
1、重要资产项目
2、重要利润项目
3、重要现金流
三、财务比率分析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短期偿债能力,是企业以流动资产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它反映企业偿付日常到期债务的实力、企业能否及时偿付到期的流动负债,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好坏的重要标志。财务人员必须十分重视短期债务的偿还能力,维护企业的良好信誉。反映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财务指标主要有: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少,则流动比率越大,企业拥有的营运资金多,可用以抵偿债务,且企业可以变现的资产数额大,债权人遭受损失的风险小。按照长期经验值看,一般认为1-2的比例比较适宜。
从上表看,长安公司流动比率基本维持在附近,低于经验值,根据与同行业比较,具有行业特色。较低的流动比率表明,公司流动资产占用较少,企业的短期偿债风险较大,严重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公司的获利能力。原因分析该公司的应收账款比率为%,且根据存货周转率较大,对应分析公司存货比重较大,符合情况。
速动比率的高低能直接反映企业的强弱,它是对的补充,并且比流动比率反映得更加直观可信。如果流动比率较高,但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却很低,则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仍然不高。而速动比率就避免了这种情况的发生。根据经验,一般认为速动比率为1:1较为合适。长安公司速动比率低于1,并且逐年有降低趋势。由表中数据可知其主要原因是存货水平浮动,逐年有提高趋势,利用率低,其存货管理有待加强。
占总现金净流量的比率。该比率用于衡量企业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可以抵偿的程度。比率越高,说明企业的越好。一般控制在50%左右为合理结构。分析该公司普遍低于,但在行业水平中仍属中上,在同行业来讲,财务弹性较好。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