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完整性与实验室管理PPT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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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系统:打印内容完整、清晰;打印凭条妥善保存 在相应的记录中;如:天平、pH计、马弗炉、烘箱、密 度仪、硬度仪、崩解仪、溶出仪、片厚仪等;
“数据完整性”要求的法律 依据
(二)每批药品的检验记录应当包括中间产品、待包装产 品和成品的质量检验记录,可追溯该批药品所有相关 的质量检验情况。
(三)宜采用便于趋势分析的方法保存某些数据(如检验 数据、环境监测数据、制药用水的微生物监测数据) 。
(四)除与批记录相关的资料信息外,还应保存其它原始 资料或记录,以方便查阅。
十年前
60
记录日期
2017XX
体检于 某医院
记录人: XX
数据完整性的核心
“数据完整性”要求的法律 依据
1.MHRA于2015年1月发布“数据可靠性工业指 南”,第一个制药行业数据可靠性方面指南; 2.WHO于2016年6月发布“数据与记录质量管理 规范指南”; 3.FDA于2016年4月发布“数据可靠性和CGMP 合规行业指南”草案; 4.CFDA于2016年9月发布“药品数据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数据完整性”要求的法律
依据
第一百六十九条如使用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照相技术或其 它可靠方式记录数据资料,应有所用系统的详细规程; 记录的准确性应经过核对。如果使用电子数据处理系 统,只有受权人员方可通过计算机输入或更改数据, 更改和删除情况应有记录;应使用密码或其它方式来 限制数据系统的登录;关键数据输入后,应由他人独 立进行复核。用电子方法保存的批记录,应采用磁带、 缩微胶卷、纸质副本或其它方法进行备份,以确保记 录的安全,且数据资料在保存期内应便于查阅。
“数据完整性”要求的法律 依据
第二百二十一条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文件应当符合第八章的 原则,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质量控制实验室应当至少有下列详细文件: 1. 质量标准; 2. 取样操作规程和记录; 3. 检验操作规程和记录(包括检验记录或实验室工作记事
簿); 4. 检验报告或证书; 5. 必要的环境监测操作规程、记录和报告; 6. 必要的检验方法验证报告和记录; 7.仪器校准和设备使用、清洁、维护的操作规程及记录。
数据完整性是质量的基石
不是新生概念,纸质记录的所有要求仍然使用; 纸质和电子记录都要遵循数据完整性的要求; 数据是决策的基础,数据不可信代表决策不可信; 现代科技可以促进数据完整性的管理,全部用手工记录
是时代的退步并且需要引起怀疑的; 重视质量体系和文化。
实验室仪器对电子记录的要 求
实验室仪器对电子记录的要 求
“数据完整性”要求的法律 依据
2010版对数据与记录管理的要求 第一百五十八条良好的文件是质量保证系统的基本要素。
本规范所指的文件包括质量标准、工艺规程、操作规 程、记录、报告等。…… 第一百六十五条记录应留有数据填写的足够空格。记录应 及时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易读,不易擦掉。 第一百六十六条应尽可能采用生产和检验设备自动打印的 记录、图谱和曲线图等,并标明产品或样品的名称、 批号和记录设备的信息,操作人应签注姓名和日期。 第一百六十七条记录应保持清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 记录填写的任何更改都应签注姓名和日期,并使原有 信息仍清晰可辨,必要时,应说明更改的理由。记录 如需重新誊写,则原有记录不得销毁,而应作为重新 誊写记录的附件保存。
. 关键信息不记录
• – 实验条件 • – 设备设定参数 • – 试验顺序
欧盟检查缺陷项目分布统计
国家局跟踪检查缺陷项目分 布
GMP跟踪检查中数据完整性 问题
1.数据可靠性问题仍然存在,包括伪造生产记录,检验记 录中套用图谱、擅自修改数据问题,生产、设备、物料记 录中相关内容不符等问题。
2.数据管理的规范性问题突出,主要体现在系统权限设置、 审计追踪功能、文件和数据的修改及删除权限等未进行控 制,以及对删除数据和选择使用的数据没有合理控制和解 释。
“数据完整性”要求的法律 依据
2010版对数据与记录管理的要求 第一百六十八条与本规范有关的每项活动均应有记录,所
有记录至少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确认和验证、 稳定性考察的记录和报告等重要文件应长期保存,以 保证产品生产、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活动可以追溯。
每批药品应有批记录,包括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 录、批检验记录和药品放行审核记录等与本批产品有 关的记录和文件。批记录应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什么是“数据完整性”?
1.数据:数据是指在GXP活动期间记录的并允许充分和完全 的再现和评估GXP活动的,所有原始记录和原始记录 经核证无误的副本,包括源数据和元数据,以及这一 数据的所有的后续转换和报告。数据应在活动时按照 固定方式准确记录。数据可能包含在纸质记录(例如 工作表和工作日志)、 电子记录和审计追踪、 照片、 缩微胶卷或缩微胶片、音频或视频文件或藉以记录 GXP 活动有关信息的任何其它媒体。
数据完整性与实验室管理课件
数据完整性
• 内容1:什么是“数据完整性”? • 内容2:“数据完整性”要求的法律依据 • 内容3:“数据完整性”管理的本质 • 内容4:如何确保“数据完整性”?
现实中的实验室
. 报告与检验记录数据不一致
• – 作假 • – 缺乏核对
. 信息丢失
• – 没有及时记录 • – 不清晰,难辨识
2.完整性:数据可靠性是指贯穿整个数据生命周期的数据 采集是完整的、一致的和准确的程度。所收集的数据 应该是可归属的,清晰的,同步记录的,原始的或真 实副本,并且准确的。保障数据可靠性需要适当的质 量和风险管理系统,包括遵守合理的科学原则和良好 文件规范。。
数据和元数据
Biblioteka Baidu
元数据 张老师
体重
数据 公斤
“数据完整性”要求的法律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十条除中药饮片的炮制外,药品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
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 生产记录必须完整准确。药品生产企业改变影响药品 质量的生产工艺的,必须报原批准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 第十二条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其生产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 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炮制的,不得出厂。
“数据完整性”要求的法律 依据
(二)每批药品的检验记录应当包括中间产品、待包装产 品和成品的质量检验记录,可追溯该批药品所有相关 的质量检验情况。
(三)宜采用便于趋势分析的方法保存某些数据(如检验 数据、环境监测数据、制药用水的微生物监测数据) 。
(四)除与批记录相关的资料信息外,还应保存其它原始 资料或记录,以方便查阅。
十年前
60
记录日期
2017XX
体检于 某医院
记录人: XX
数据完整性的核心
“数据完整性”要求的法律 依据
1.MHRA于2015年1月发布“数据可靠性工业指 南”,第一个制药行业数据可靠性方面指南; 2.WHO于2016年6月发布“数据与记录质量管理 规范指南”; 3.FDA于2016年4月发布“数据可靠性和CGMP 合规行业指南”草案; 4.CFDA于2016年9月发布“药品数据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数据完整性”要求的法律
依据
第一百六十九条如使用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照相技术或其 它可靠方式记录数据资料,应有所用系统的详细规程; 记录的准确性应经过核对。如果使用电子数据处理系 统,只有受权人员方可通过计算机输入或更改数据, 更改和删除情况应有记录;应使用密码或其它方式来 限制数据系统的登录;关键数据输入后,应由他人独 立进行复核。用电子方法保存的批记录,应采用磁带、 缩微胶卷、纸质副本或其它方法进行备份,以确保记 录的安全,且数据资料在保存期内应便于查阅。
“数据完整性”要求的法律 依据
第二百二十一条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文件应当符合第八章的 原则,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质量控制实验室应当至少有下列详细文件: 1. 质量标准; 2. 取样操作规程和记录; 3. 检验操作规程和记录(包括检验记录或实验室工作记事
簿); 4. 检验报告或证书; 5. 必要的环境监测操作规程、记录和报告; 6. 必要的检验方法验证报告和记录; 7.仪器校准和设备使用、清洁、维护的操作规程及记录。
数据完整性是质量的基石
不是新生概念,纸质记录的所有要求仍然使用; 纸质和电子记录都要遵循数据完整性的要求; 数据是决策的基础,数据不可信代表决策不可信; 现代科技可以促进数据完整性的管理,全部用手工记录
是时代的退步并且需要引起怀疑的; 重视质量体系和文化。
实验室仪器对电子记录的要 求
实验室仪器对电子记录的要 求
“数据完整性”要求的法律 依据
2010版对数据与记录管理的要求 第一百五十八条良好的文件是质量保证系统的基本要素。
本规范所指的文件包括质量标准、工艺规程、操作规 程、记录、报告等。…… 第一百六十五条记录应留有数据填写的足够空格。记录应 及时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易读,不易擦掉。 第一百六十六条应尽可能采用生产和检验设备自动打印的 记录、图谱和曲线图等,并标明产品或样品的名称、 批号和记录设备的信息,操作人应签注姓名和日期。 第一百六十七条记录应保持清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 记录填写的任何更改都应签注姓名和日期,并使原有 信息仍清晰可辨,必要时,应说明更改的理由。记录 如需重新誊写,则原有记录不得销毁,而应作为重新 誊写记录的附件保存。
. 关键信息不记录
• – 实验条件 • – 设备设定参数 • – 试验顺序
欧盟检查缺陷项目分布统计
国家局跟踪检查缺陷项目分 布
GMP跟踪检查中数据完整性 问题
1.数据可靠性问题仍然存在,包括伪造生产记录,检验记 录中套用图谱、擅自修改数据问题,生产、设备、物料记 录中相关内容不符等问题。
2.数据管理的规范性问题突出,主要体现在系统权限设置、 审计追踪功能、文件和数据的修改及删除权限等未进行控 制,以及对删除数据和选择使用的数据没有合理控制和解 释。
“数据完整性”要求的法律 依据
2010版对数据与记录管理的要求 第一百六十八条与本规范有关的每项活动均应有记录,所
有记录至少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确认和验证、 稳定性考察的记录和报告等重要文件应长期保存,以 保证产品生产、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活动可以追溯。
每批药品应有批记录,包括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 录、批检验记录和药品放行审核记录等与本批产品有 关的记录和文件。批记录应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什么是“数据完整性”?
1.数据:数据是指在GXP活动期间记录的并允许充分和完全 的再现和评估GXP活动的,所有原始记录和原始记录 经核证无误的副本,包括源数据和元数据,以及这一 数据的所有的后续转换和报告。数据应在活动时按照 固定方式准确记录。数据可能包含在纸质记录(例如 工作表和工作日志)、 电子记录和审计追踪、 照片、 缩微胶卷或缩微胶片、音频或视频文件或藉以记录 GXP 活动有关信息的任何其它媒体。
数据完整性与实验室管理课件
数据完整性
• 内容1:什么是“数据完整性”? • 内容2:“数据完整性”要求的法律依据 • 内容3:“数据完整性”管理的本质 • 内容4:如何确保“数据完整性”?
现实中的实验室
. 报告与检验记录数据不一致
• – 作假 • – 缺乏核对
. 信息丢失
• – 没有及时记录 • – 不清晰,难辨识
2.完整性:数据可靠性是指贯穿整个数据生命周期的数据 采集是完整的、一致的和准确的程度。所收集的数据 应该是可归属的,清晰的,同步记录的,原始的或真 实副本,并且准确的。保障数据可靠性需要适当的质 量和风险管理系统,包括遵守合理的科学原则和良好 文件规范。。
数据和元数据
Biblioteka Baidu
元数据 张老师
体重
数据 公斤
“数据完整性”要求的法律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十条除中药饮片的炮制外,药品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
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 生产记录必须完整准确。药品生产企业改变影响药品 质量的生产工艺的,必须报原批准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 第十二条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其生产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 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炮制的,不得出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