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的定义及构成,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十三章财务报告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近年来以客观题为主要试题形式,主要涉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有关项目的计算与披露。除此之外,还包括关联方披露、分部报告、中期财务报告等考点。
本章基本架构
基本架构(节)能力等级
第1节财务报表概述2
第2节资产负债表2
第3节利润表2
第4节现金流量表2
第5节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
第6节财务报表附注披露2
第7节中期财务报告2
第一节财务报表概述
知识点框架及历年考情
本节知识点年份/题型考点
1.财务报表的定义及构成----
2.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2017年/单选题
财务报表项目金额间的相互抵销2016年/单选题
财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一、财务报表的定义及构成
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
财务报表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1.按财务报表编报期间的不同,可以分为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
中期财务报表是以短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月报、季报和半年报等。
2.按财务报表编报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个別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
(1)个别财务报表是由企业在自身会计核算基础上对账簿记录进行加工而编制的财务报表,它主要用以反映企业自身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2)合并财务报表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为会计主体,根据母公司和所属子公司的财务报表,由母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见“第二十七章合并财务报表”)。
二、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
(一)依据各项会计准则确认和计量的结果编制财务报表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遵循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企业不应以在附注中披露代替对交易和事项的确认和计量,不恰当的确认和计量也不能通过充分披露相关会计政策而纠正。
(二)列报基础
1.持续经营是会计的基本前提,也是会计确认、计量及编制财务报表的基础。
2.在编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企业管理层应当利用其所有可获得信息来评价企业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评价结果表明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以及企业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3.非持续经营是企业在极端情况下呈现的一种状态。企业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通常表明企业处于非持续经营状态:
(1)企业已在当期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
(2)企业已经正式决定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
(3)企业已确定在当期或下一个会计期间没有其他可供选择的方案而将被迫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
4.企业处于非持续经营状态时,应当采用其他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比如,企业处于破产状态时,其资产应当采用可变现净值计量、负债应当按照其预计的结算金额计量等。
(三)权责发生制
除现金流量表按照收付实现制编制外,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其他财务报表。
(四)列报的一致性
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下列情况除外:
1.会计准则要求改变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2.企业经营业务的性质发生重大变化或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大的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变更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五)依据重要性原则单独或汇总列报项目
1.项目在财务报表中是单独列报还是合并列报,应当依据重要性原则来判断。总的原则是,如果某项目单个看不具有重要性,则可将其与其他项目汇总列报;如具有重要性,则应当单独列报。
2.企业在进行重要性判断时,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予以判断:一方面,应当考虑该项目的性质是否属于企业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另一方面,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应当通过单项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营业成本总额、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加以确定。
具体而言:
(1)性质或功能不同的项目,一般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但不具有重要性的项目除外。
(2)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一般可以合并列报,但是其所属类别具有重要性的,应当按其类别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
(3)某些项目的重要性程度不足以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单独列示,但对附注却具有重要性,则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4)无论是财务报表准则规定的单独列报项目,还是其他具体会计准则规定单独列报的项目,企业都应予以单独列报。
(六)财务报表项目金额间的相互抵销
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金额、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项目和损失项目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但企业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例如,企业欠客户的应付款不得与其他客户欠本企业的应收款相抵销,如果相互抵销就掩盖了交易的实质。
下列三种情况不属于抵销,可以净额列示:
1.一组类似交易形成的利得和损失应当以净额列示,不属于抵销,但具有重要性的除外。
例如,汇兑损益应当以净额列报,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形成的利得和损失应当以净额列报等。
2.资产或负债项目按扣除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列示,不属于抵销。
3.非日常活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同一交易形成的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额列示更能反映交易实质,不属于抵销。
【补充】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互抵销的条件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企业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解释:抵销协议中将支付或将收取的金额的不确定性并不妨碍企业的抵销权成为当前可执行的法定权利。同样地,抵销时间的不确定性也不妨碍抵销权成为当前可执行的法定权利,因为时间的推移并不意味着该抵销权取决于未来事件。但是,在某些未来事件发生之后则消失或成为不可执行的抵销权不满足抵销条件。例如,如果交易双方约定,在任何一方出现信用评级下降后,抵销条款不再适用或变为不可执行,则该抵销权自始至终都不满足抵销条件。
(2)企业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解释:当企业分别通过收取和支付总额来结算两项金融工具时,即使该两项工具结算的间隔期很短,但企业需承受的可能是重大的资产信用风险和负债流动性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以净额列报并不适合。但是,金融市场中的清算机构的运作机制可能有助于两项金融工具达到同时结算。在这种情况下,若符合本准则第三十二条相关条件,相关的现金流量实际上等于一项净额,企业所承受的信用风险或流动性风险并非针对总额,因而满足净额结算的条件。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能相互抵销的情形
在下列情况下,通常认为不满足抵销条件,不得抵销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1)使用多项不同金融工具来仿效单项金融工具的特征,即“合成工具”。(如利用浮动利率长期债券与收取浮动利息且支付固定利息的利率互换,合成一项固定利率长期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虽然具有相同的主要风险敞口(例如远期合同或其他衍生工具组合中的资产和负债),但涉及不同的交易对手。
(3)无追索权金融负债与作为其担保物的金融资产或其他资产。
(4)债务人为解除某项负债而将一定的金融资产进行托管(例如偿债基金或类似安排),但债权人尚未接受以这些资产清偿负债。
(5)因某些导致损失的事项而产生的义务与预计通过保险合同向第三方索赔而得到的补偿。
(七)比较信息的列报
当期财务报表的列报,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个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以及与理解当期财务报表相关的说明,但企业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常情况下,企业列报所有列报项目上一个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至少包括两期各报表及相关附注。
•当企业追溯应用会计政策或追溯重述、或者重新分类财务报表项目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的规定,企业应当在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中列报最早可比期间期初的财务报表,即应当至少列报三期资产负债表、两期其他各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附注。其中,列报的三期资产负债表分别指当期期末的资产负债表、上期期末(即当期期初)的资产负债表、以及上期期初的资产负债表。
(八)财务报表表首的列报要求(略)
(九)报告期间(略)
【2017年•单选题】甲公司主营业务为自供电方购买电力后向实际用电方销售,其与供电方、实际用电方分别签订合同,价款分别结算,从供电购入电力后,向实际用电方销售电力的价格由甲公司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关收款风险。2×16年12月,因实际用电方拖欠甲公司用电款,甲公司资金周转出现困难,相应地拖欠了供电方部分款项。为此,供电方提起仲裁,经裁决甲公司需支付电款2600万元,该款项至2×16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同时,甲公司起诉实际用电方,要求用电方支付用电款3200万元,法院终审判决支持甲公司主张。甲公司在按照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后,该笔债权账面价值为24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针对上述交易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资产负债表中列报应收债权3200万元和应付债务2600万元
B.资产负债表中列报对供电方的负债2600万元,但不列报应收债权2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