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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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
一、我区生态建设基本情况
党的十七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省政府提出建设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我区作为以临港工业为主要特征的区域,建设生态区,对推进生态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等的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生态建设示范区是指生态省(市、县)、生态工业园区、生态乡镇(即原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统称。二○○七年七月,浙江省发布了《浙江省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与管理暂行办法》,同年12月国家环保部重新修订发布了“关于印发《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的通知”。二00九年六月重新调整后,印发了《浙江省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近年来,我区通过大力推进生态创建,成效显著。北仑区先后获得“ISO14000国家级示范区”、“全省节能减排十大领跑县市(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首批“浙江省科技强区”、“全国环保模范城区”和“浙江省发展循环经济先进县(市、区)”。2010年4月被国家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学技术部正式批准同意建设国家生态工业园区;春晓镇在省级生态镇的基础上创建全国生态镇,2010年顺利通过了省环保厅的审查;2010年梅山乡成功创建省级生态乡、白峰镇成功创建市级生态镇,北仑岩东排水有限公司获得省、市级首批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荣誉称号。
2010年8月区委六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 ,掀起了建设生态文明新高潮。区委、区政府精心研究制订了生态文明建设十大行动计划,在大气环境、水环境和生态环境方面投入巨资加大建设,全面实施临港工业区向生态区发展战略。
目前全区共有69个单位获得市环保模范(绿色)单位称号,分布在学校、社区、医院、饭店、商场、工厂等;40个村创建成为市级生态村、1个市级生态乡镇、2个省级生态乡镇;省绿色单位37家,全国绿色社区1家。这些成绩的取得为我区下一步创建省级生态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从全省来看,浙江省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命名三批省级生态县(市、区)共三十个县(市、区),我市的镇海、余姚、宁海、奉化相继创成了省级生态县(市、区)。到目前为止国家命名了二批国家生态县有38个县(市、区),我省为安吉县、义乌市、临安市、桐庐县、磐安县、开化县。
二、我区创建省级生态区的情况分析
创建国家生态区必须先要达到省级生态区。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生态发〔2009〕6号),创建省级生态区必须达到8个基本条件和11项考核指标,对照上述要求,我区创建省级生态区已能满足大部分的条件和指标,但也有少部分的差距。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所辖80%乡镇(包括街道)达到省级或省级以上生态乡镇考核标准
我区共有三个乡镇,按比例要求,三个乡镇应全部创建或创成省级或省级以上生态乡镇。春晓镇已于2007年创成省级生态乡镇,梅山乡于2010年创成省级生态乡镇;白峰镇2010年创成市级生态乡镇,今年创建省级生态乡镇,已上报创建申报材料。我区目前还没有生态街道。
2、上一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指数评价原则上为优。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指数是根据国家环保部颁布的《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T192-2006),综合反映区域生态环境现状和变化趋势的一种指数。
根据2010年宁波市环境状况公报,09年、10年宁波市六区生态指数分别为76.3、76.4,都为优(>75为优)。
3、产业结构较合理,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由于我区临港大工业的发展定位,形成了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导致资源消耗量大,废弃物排放量多,虽然“十一五”我区的节能减排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单位工业增加值耗能、排污量仍较大。临港工业发展与节能减排压力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仍十分突出。
4、所辖区域环保基础设施较完备。
北仑区域内有岩东、小港、春晓、江南四个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36.5万吨,全区建成污水管道329公里,在建的还有44公里,城镇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生活垃圾处理、工业固废、医疗垃圾处置设施较为完备。
5、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通过“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使村容村貌和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同时目前我区正在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农村的环境保护还将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区有36家规模畜禽养殖场完成治理,有22个村实施了生活污水处理。
6、上一年度生态县建设工作考核名列优秀。
近三年来我区在全市的生态考核中都为优秀。
7、辖区内无省、市级重点督办的环境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区实施了临港工业废气污染整治,取得较好成效。目前我区无省级和市级重点督办的环境问题。
8、两年内无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以及因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近几年来我区无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以及因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省级生态区考核指标
对照考核指标,我区大部分指标都已达到,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
1、内河水质达标率为33.3%,未达到功能区标准;过境河流(小浃江)水质要求不降低,目前还未达到。
2、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要求≥40%,我区目前为37.81%,略有差距。
省级生态区考核指标
序号名称单位国家指标省级指标我区2010年指标现
状
1主要农、水产品中有
机、绿色及无公害产
品种植面积的比重
%≥60≥4042
2森林覆盖率
山区
丘陵区
平原地区
%
≥75
≥45
≥18
≥72
≥45
≥18
48.5
3需治理废弃矿山的治
理率
%-≥55正在治理
4“三沿五区”坟墓治
理率、生态葬法行政
村覆盖率
%-≥9098
5环境质
量
水环境达到功能区标
准,过境河流水
质不降低。气环
境、声环境达到
功能区标准
达到功能区标
准,过境河流水
质不降低。气环
境、声环境达到
功能区标准
内河水质达标率
33.3% ,过境河流
水质降低。
气环境、声环境达
到功能区标准气环境
声环境
6化学需氧量(COD)排
放强度
千克/万元
(地区生产
总值)
<4.5
且不超过国家
总量控制指标
<5.5
且不超过省总量
控制指标
1.55
没超过总量控制指
标
7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
理率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60≥6080%
≥40≥4037.81%
8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
处理率
100100基本达到
≥80≥8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