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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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编制规划的简要过程 (2)

二、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任务 (3)

(一)指导思想 (3)

(二)原则 (3)

(三)任务 (4)

三、编制规划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 (4)

(一)基础数据来源及可靠程度 (4)

(二)主要规划指标的协调情况 (5)

(三)用地布局调整的依据和方法 (9)

(四)规划方案的可行性分析和实施效益估计 (10)

(五)实施规划的条件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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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送审稿)》的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97]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国家土地局令第7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闽委发[1997]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若干问题的决定》,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1997]文19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土地局关于开展1996-2010 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编工作报告的通知》精神和省土地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以及我县人民政府《关于编制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要求,编制本规划。

一、编制规划的简要过程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整个规划编制工作大致经历了准备阶段、调查研究、编制方案和规划的协调论证等几个阶段。

1、准备阶段

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各主要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聘请技术指导,制定工作计划和技术方案。

2、调查研究阶段

收集编制规划所需要的各种基础资料(包括法规、政策、规划报告、统计和调查数据及图件),进行整理分析、综合研究。由各主要用地部门提供本部门用地计划和预测报告,针对重点专题,深入实地调查。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分析》、《土地适宜性评价》、《土地供需趋势预测》等专题研究报告,为编制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3、编制规划方案

在专题研究基础上,以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本县的规划控制指标为指导,从规划期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和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出发,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方针,制定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平衡指标,形成规划方案。

4、规划的协调论证

由县规划领导小组召集各用地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对用地部门的用地指标,特别是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的分解进行认真论证协调,确定规划方案,经反复修改、补充形成《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送审稿)》。

本规划取得的主要成果有:

(1) 《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送审稿)》;

(2) 关于《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送审稿)》的说明;

(3) 《我县土地利用现状及潜力分析》专题报告;

(4) 《我县土地适宜性评价》专题报告;

(5) 《我县土地供需趋势预测》专题报告;

(6) 《我县耕地资源保护研究》;

(7) 《我县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与占用耕地预留衔接报告》;

(8) 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5万);

(9) 我县土地适宜性评价图(1∶5万)。

二、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编制本规划的指导思想是进一步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护耕地,确保“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得到贯彻落实;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促使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保障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二)原则

在编制规划的过程中,主要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1、以保护耕地为中心统筹安排各业用地;

2、坚持以土地供给制约、引导需求,实行总量控制;

3、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

4、兼顾社会、经济、生态效益,追求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最大化;

5、坚持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

(三)任务

宏观意义上,它是全国、省、地三级规划的基础,通过协调解决本县具有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土地利用问题;微观意义上,要为全县土地利用管理与实施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设计提供指导依据。具体来说,主要任务有:

1、实现全县土地总供给与总需求综合平衡,以供给制约与引导需求,保证规划期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根据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和本县土地资源状况,分解落实土地利用调整各项指标,特别是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3、按照对农用地和非农用地实行用途管制的要求,调整土地利用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协调与有关部门规划间的矛盾,特别是与城镇规划间的衔接问题,使部门规划真正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之中。

三、编制规划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

(一)基础数据来源及可靠程度

1、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的要求,作为规划期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的主要基础数据,基期各地类土地面积以1996年我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为依据。土地变更调查是在土地详查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主要作业依据是:福建省土地管理局颁发的《日常地籍管理办法(农村部分)》、《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要点》及原国家土地局颁布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外业调绘使用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复制的薄膜底图蓝晒图作为调查用图,并结合1∶1万地形图进行调绘,调绘的精度要求按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执行。内业面积量算采用微机数字化仪量算,其精度误差均在允许的限差范围内,质量达规程要求,各地类面积数据准确可靠。

2、地类历年变化情况

用于反映地类历年变化趋势的面积数据,均采用历年经济年鉴的统计数。这些地类面积由各主管部门按其行业标准和方法进行统计,行业针对性强,但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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