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公司内部控制与业务流程汇总(115个doc,4个xls)6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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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一般产品销售业务流程①

一、业务目标

1 经营目标

1.1 获取经营利润。

1.2 扩大市场份额。

1.3 保证资产安全,降低货款回笼风险。

2 财务目标

2.1 核算规范,保证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的真实、准确、

完整。

3 合规目标

3.1 产品销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内部

规章制度。

3.2 产品销售合同符合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二、业务风险

1 经营风险

1.1 随意降价导致收入减少。

1.2 擅自提价导致市场丢失。

①本流程适用于除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燃料油、润滑油以外的各类产品的国内销售业

务。

1.3 赊销不当导致坏账或货款不能及时回笼。

1.4 未经审核,变更产品销售合同示范文本中涉及权利、

义务的条款导致的风险。

2 财务风险

2.1 虚增或截留收入,多记或少记应收账款,导致财务

数据失真。

2.2 核算不正确,造成财务数据不准确。

3 合规风险

3.1 产品销售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受到处罚。

3.2 产品销售合同不符合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股

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造成损失。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1 接受客户订单与编制销售计划

1.1 分(子)公司营销部门承接客户订单,所有订单须

由相关责任人核准;对于集中销售的化工产品,须

衔接相关化工销售区域分公司提出的采购订单。1.2 分(子)公司计划部门依据订单情况和生产计划,

编制月度产品销售计划,经营销部门负责人审核后

按规定权限报批。年度产品销售计划由分(子)公司经

理审批。

2 客户主数据维护和信用审核

2.1 主数据维护员按审核后的客户信息在ERP系统中维

护客户主数据。系统默认信用主数据应为高风险级

别或零信用。

2.2 分(子)公司营销和财务等部门共同建立客户信用动

态档案,并至少每年更新一次,由不相容岗位人员

提出划分、调整客户信用等级的方案;根据客户信

用等级和企业信用政策,拟定客户信用具体的限额

和时限,经营销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子)

公司经理或信用管理领导小组审批。财务部门按照

审批结果在ERP系统中维护客户信用主数据。

2.3 分(子)公司相应责任人在客户信用限额内,按照规定

权限签订赊销合同并签订《货款回笼责任书》(单笔

或汇总)。

对于不需签订《货款回笼责任书》的集中销售化工

产品,应与相关化工销售区域分公司协商,按约定

时间办理货款结算。

3 确定销售价格

3.1 国家统配产品或股份公司内部配置产品的价格,由

分(子)公司转发股份公司相关定价文件,营销部

门按文件规定执行。

3.2 其他产品价格,由分(子)公司价格领导小组结合

产品市场情况具体制定;当价格需要调整时,营销

部门根据实际,提出调整意见,报分(子)公司价

格领导小组审批。

3.3 分(子)公司价格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针对某些

产品授予营销部门一定限度的价格浮动权,营销部

门可结合自身及产品市场特点,将价格浮动权向下

实行逐级递减分配,同时明确权限执行人。价格浮

动权限执行人,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价格浮动范围,

不得擅自突破。

3.4 财务部门根据股份公司相关价格文件或批准后的价

格在ERP系统中维护价格主数据。

4 签订销售合同

4.1 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对于即时清结的现款现货部分,

分(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签订销售合

同。对需要签订销售合同的,应由业务经办人员按

照经法律事务部审定的产品销售合同示范文本拟订

合同,并经同级法律事务部门(岗位)审核后,由

合同签订人员按规定权限对外签订销售合同。

对示范合同文本条款进行文字性修改的,经同级法

律事务部门(岗位)审核;进行实质性修改的,报

法律事务部审核。

5 开票和收款

5.1 分(子)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客户付款情况在ERP系

统录入收款凭证。分(子)公司营销部门根据已经

签订的购销合同或客户到款情况在ERP系统维护销

售订单和销量容差,开具发货通知单,必须注明有

效期限。超出规定信用额度的须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或经批准后由财务部门信用主数据维护员在系统中

一次性释放冻结的订单。对已完结的销售订单或过

期的销售订单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关闭清理。

对于集中销售的化工产品,分公司营销部门应及时

确认相关化工销售区域分公司提供的提货单(或IC

卡),交化工销售区域分公司驻厂人员;子公司营销

部门须根据相关化工销售区域分公司提供的订单信

息及时开具发货通知单。

5.2 分(子)公司营销部门依据系统发货凭证生成系统发

票,财务部门根据系统发票开具销售发票,并加盖

印章。

5.3 纳入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结算并销售中

国石化系统内部单位的产品,由财务部门审核发票

等相关凭据后,通过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在

结算期内结算货款;中国石化系统外的赊销产品,

由财务部门根据销售合同(或协议)、发票等有关

凭据收取货款。

6 发货

6.1 分(子)公司仓储部门验货人员清点装货数量与有效

发货通知单(提货单)一致后,由发货人员核准发货、

开具出门证,并依据发货通知单(实际发货量)在

ERP系统中发货过账。

7 编制销售日报表

7.1 分(子)公司营销部门每日运行ERP系统销售日报

表,核对发票销售量与系统发货量是否一致。月末,

营销部门核对系统发货量和实际发货量是否一致。

如有差异,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8 财务记账

8.1 分(子)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会计人员每日复核已开

具的销售发票等有关凭据和收款记录,并与系统生

成的会计凭证核对。月末,核对销售发票、系统发

票、财务总帐收入科目金额是否一致。

9 催收账款

9.1 应收账款核对、分析、催收,参见《7.1应收款项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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