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用量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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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用毒性药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
2.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3.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4.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5.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6.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7.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8.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2016年考试大纲变化汇总
2016年除公共考试科目药事管理与法规外,各专业科目考试大纲继续依据2015年版考试
大纲。
其中,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较大的变化情况如下: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教材变化情况
1.总体术语变化情况
(1)“大肠杆菌”更改为“大肠埃希菌”。
(2)“基源鉴定”更改为“基原鉴定”。
(3)“黏牙”更改为“粘牙”。
2.总体数值变化情况
(1)挥发油通性中比旋度在“+97°~117°”变更为“+97°~+117°”范围内。
(2)多成分制成的中药注射剂,所测成分应大于总固体量的“60%”变更为“80%”。
(3)注射用油的酸值应不大于“0.2”变更为“0.1”。
3.变动较大的内容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八章节中变动最大的章节为第六章,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散剂、合剂、糖浆剂、酊剂、茶剂、眼用制剂、外用膏剂的质量要求均有变动。
(2)液体制剂中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变更为“聚山梨酯类、单甘油酯”,阴离子型表面活性剂变
更为“脂肪醇硫酸(酯)钠类、肥皂类”。
(3)注射剂的附加剂中,将“(一)增加药物溶解度的附加剂及其应用”变更为“(一)常用的增溶剂、乳化剂和助悬剂及其应用”,并且具体内容稍有变化。
(4)外用膏剂中水包油、油包水型乳剂基质增加举例;膏药基质的组成中增加官粉的介绍。
除第六章外,附录“常用中药彩图”所列中药品种,在2015年版基础上从100种调整至200种。
另外还有一些微小的变动,详细情况请以2016年第七版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为准。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教材变化情况
1.第一部分
常用单味中药:
有些中药的来源做了调整,变为与《中药学专业知识(一)》第八章的中药来源一致。但是中药来源在《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中不作为考试的重点。
2.第二部分
常用中成药:
①蛤蚧定喘胶囊(丸)改为了蛤蚧定喘丸,【用法用量】和【规格】去掉了关于胶囊剂的所有内容;
②京万红改为了京万红软膏,对应的功能和主治做了调整,分别改为:【功能】活血解毒,消肿止痛,去腐生肌;【主治】轻度水、火烫伤,疮疡肿痛,创面溃烂。
其他地方变化甚微,详细情况请以2016年第七版《中药学专业知识(二)》教材内容为准。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教材变化情况
1.总体术语变化情况
(1)“阴阳偏胜”改为“阴阳偏盛”,“阴胜”改为“阴盛”,“阳胜”改为“阳盛”。
(2)经络的生理功能(四)“调节功能活动作用”改为“调节作用”。
(3)“口眼歪斜”改为“口眼?斜”。
(4)黑色的临床意义“痰血证”改为“瘀血证”。
(5)“鼻翼扇动”改为“鼻翼煽动”。
(6)“固本止咳片”改为“固本咳嗽片”。
(7)“通连项背”改为“痛连项背”。
(8)“山栀”改为“栀子”。
(9)“血清尿素氮(BUN)”改为“血清尿素(BU)”
(10)“晋砂六君丸”改为“香砂六君丸”
2.总体数值变化
(1)蒙药基础知识,传统剂型散剂常用量由“15~3g/次”改为“1.5~3g/次”。
(2)粪隐血隐血阳性率由“55%~70%”改为“40%~70%”。
(3)“心肌肌钙蛋白l”参考值由“0.5μg/L为诊断临界值”改为“>0.5μg/L可诊断AMI”。
(4)高密度脂蛋白降低由“<1.04mol/L”改为“<1.04mmol/L”。
(5)低密度脂蛋白升高由“≥4.14mol/L”改为“≥4.14mmol/L”。
另外还有一些微小的变动,详细情况请以2016年第七版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