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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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评定标准

——堤防工程

SL 634-2012

堤防工程单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

(共有31个表)

本部分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SL 634-2012)编制。本标准适用于1级、2级、3级堤防工程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4级、5级堤防工程可参照执行。

《评定表》改变了原标准中质量检验项目分类。将原标准中的“保证项目”、“基本项目”、“主要项目”、“一般项目”等统一规定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工序名称前加“△”为主要工序。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以下简称《评定表》)是检验与评定施工质量

的基础资料,也是进行工程维修和事故处理的重要参考。工程竣工验收后,《评定表》归档长期保存。因此,对《评定表》的填写,作如下基本规定:

1.单元(工序)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评定其质量等级,并按现场检验结果,如实填写《评定 表》。工序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等各类项目的检验,应采用随机布点和监理工程师现场指定区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验方法及数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标准的规定。检验项目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单元工程按工序划分情况,分为划分工序单元工程和不划分工序单元工程。

划分工序单元工程应先进行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在工序验收评定合格和施工项目实体质量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不划分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在单元工程中所包的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和施工项目实体质量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工序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及其备查资料的制备质量由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其规格宜采用国际标准A4(210mmX297mm)验收评定表一式4份,备查资料一式2份,其中验收评定及备查资料各1份应由监理单位保存,其余应由施工单位保存。

3. 《评定表》应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钢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填写。

4.文字。应按国务院颁布的简化汉字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晰。

5.数字和单位。数字使用阿拉伯数字(1、2、3、…、9、0)。单位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以规定的符号表示(如:MPa 、m 、m 3

、t 、…)。

6.合格率。用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如恰为整数,则小数点后以0表示。例如:95.0%。

7.改错。将错误用斜线划掉,再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文字(或数字),禁止使用改正液、贴纸重写、橡皮擦、刀片刮或墨水涂墨等方法。

,抗压强度25.3

8.表头填写。①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名称,按项目划分确定的名称填写。②单元工程名称、部位:填写该单元名称(中文名称或编号),部位可用桩号、高程等表示。③施工单位:填写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全称。④单元工程量:填本单元主要完成工程量:填写本单元主要工程量。⑤检验(评定)日期:年――填写实际4位数,月――填写实际月份(1~12月),日――填写实际日期(1~31日)。

填 表 基 本 规 定

23.3

MPa 。

9. 质量标准中,凡有“符合设计要求”者,应注明设计具体要求(如内容较多,可附页说明)、凡有“符合规范要求”者,应标出所执行的规范名称及编号。

10.检验记录。文字记录应真实、准确、简练。数字记录应准确、可靠,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应符合有关规定。

11.设计值按施工图填写,实测值填写实际检测数据,而不是偏差值。当实测数据多时,可填写实测组数、实测值范围(最小值~最大值)、合格数,但实测值应作表格附件备查。

12.《评定表》中列出的某些项目,如实际工程无该项内容,应在相应检验栏内用斜线“/”表示。

13.《评定表》表头至评定意见栏均由施工单位经“三检”合格后填写,“质量等级栏”由复核质量的监理人员填写。监理人员复核质量等级时,如对施工单位填写质量检验资料有不同意见,可写入“质量等级”栏内或另附页说明,并在质量等级栏内填写出正确的等级。

14.单元(工序)工程表尾填写。

⑴施工单位由负责终检的人员签字。如果该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则单元(工序)工程表尾由分包施工单位的终检人员填写分包单位全称、并签字。重要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当分包单位自检合格后,总包单位应参加联合小组核定其质量等级。

⑵建设、监理单位,实行了监理制的工程,由负责该项目的监理人员复核质量等级并签字。未实行监理制的工程,由建设单位专职质检人员签字。

⑶表尾所有签字人员,必须由本人按照身份证上的姓名签字,不得使用化名,也不得由其他人代为签名,签名时应填写填表日期。

15.表尾填写:××单位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现场派出机构,若须加盖公章,则加盖该单位的现场派出机构的公章。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索引

表4.1堤基清理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填表说明

填表时必须遵守“填表基本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单元工程划分:宜沿堤轴线方向将施工段长100~500m划分一个单元。

2.单元工程量:填写主要工程量(m3、m2)。

3.本表是在表

4.1-1、表4.1-2工序质量评定后,由施工单位按照监理复核的工序质量结果填写(从表头至评定意见)。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由监理复核评定。

4.土料碾压筑堤单元工程施工前,应在料场采集有代表性土样复核上堤土料的土质,确定压实控制指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堤土料的颗粒组成、液限、塑限、和塑性指数等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2)上堤土料为粘性土或少粘性土的,应通过轻型击实试验,确定其最大干密度的最优含水率。

3)上堤土料为无粘性土的,应通相对密度试验,确定其最大干密度和最小干密度。

4)当上堤土料的土质发生变化或填筑量达到3万m3及以上时,应重新进行上述试验,并及时调整相应控制指标。

5.工序质量标准。

⑴合格等级标准:

1)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

2)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⑵优良等级标准:

1)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工序应达到50%及以上,且主要工序应达到优良等级。

2)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表4.1 堤基清理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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