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信息资源整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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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信息资源整合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精神和《江苏省信息化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1]第90号)、《江苏省政府信息化服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2]第85号)的有关规定,现制定信息资源整合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统筹规划全市信息化建设,对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以及非政府投资的重点信息化项目实行前期审批、中期评估、后期验收,推动基础设施公用,应用系统互联,数据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降低建设成本,提高信息资源利用率,提升智能化应用水平,全面有效的实现“智慧镇江”的集约化建设。

二、政策依据

1.《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方针是:统筹规划、资源共享……”

2.《江苏省信息化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新建、改建、扩建或者运行维护的信息化工程项目,由信息化主管部门对该工程项目的需求与效益、规划布局、技术

标准、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资源共享等相关内容提出审核意见后,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立项。非政府投资的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核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将有关核准材料报送本地信息化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保障机制,建设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信用征信等基础信息共享平台,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

3.《江苏省政府信息化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应当在行政机关之间共享:(一)本行政区域内人口、法人、地理、金融、税收、统计等领域具有基础性、基准性、标识性特征的政务信息资源;(二)与本部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或者跨部门并联审批、业务协同相关的政务信息资源;(三)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需要共享的其他政务信息资源;(四)其他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以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

三、主要措施

1.科学设计全市信息资源整体架构

信息资源整体架构分为四个层次,基础软硬件层、数据库层、应用系统层、用户层。基础软硬件层以云计算平台为基础,统一建设,共同使用,包括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

器、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数据库软件、操作系统、中间件等;数据库层包括各部门专业数据库系统、公共基础数据库系统,实现整合共享;应用系统层包括各部门的业务系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数据共享交换系统互连互通;用户层为各政府部门,实现统筹规划,共同建设信息资源,共同享受建设成果。整体架构如下图所示:

统筹规划

系统互联

数据共享

基础共用

镇江市信息资源整体架构图

2.统筹规划信息化项目建设

一是按照《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纲要》统筹全市信息化项目建设;二是全面调查全市已建信息化项目情况,建立信息化项目库,为规划执行提供依

据,为新建项目审批提供支撑;三是分析同类资源,并逐步归并整合,实现信息资源利用最大化;四是对信息化项目建设及应用情况进行评估,评价信息资源利用效率和效果。

3.建立信息化项目准入制度

制定《镇江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核、建设、验收等行为,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新建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以及非政府投资的重点信息化项目,报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简称信息办)审核后,投资部门拨付资金。

4.推动全市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一是调查各部门现有的数据资源和需要的数据资源,制定信息共享目录;二是制定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三是完善城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各部门业务系统通过此平台互联互通;四是各部门业务系统按照信息共享目录向其他部门提供信息资源,按照数据交换标准从其他部门获取数据。

5.建设公共基础数据库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整合各部门现有的数据资源,建设市民信息、法人、宏观经济、地理信息、社会信用等涉及多部门的公共基础数据库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在权限审核和信息安全的保障下,面向有需要的政府部门提供数据服务。

市民信息数据库及管理系统,整合公安、人社、民政、综治办等部门的数据,由市经信委负责建设管理(市民卡工

程已建);

法人数据库及管理系统,整合工商、质检、民政等部门数据,由市工商局负责建设管理;

宏观经济数据库及管理系统,整合统计、发改、经信、商务、税务、财政等部门数据,由市统计局负责建设管理;

地理信息数据库及管理系统,整合国土、规划等部门数据,由市国土局负责建设管理;

社会信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整合工商、税务、人社、公安、质检等31个部门数据,由市经信委负责建设管理;

后续如有涉及多部门的数据资源,则新建公共基础数据库。新建信息化项目所需的数据资源,首先从公共基础数据库中获取,如无法满足要求,另行建设新的数据库。

6.加快云神工程建设

完善云计算平台,面向全社会提供基础软硬件服务。新建信息化项目,除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单独购置外,使用“云神工程”提供的基础软硬件,其后续维护服务和信息安全由云神公司负责保障。

四、建议

1.建议各部门制定中长期的信息化建设计划,并报信息办备案,以便于统筹规划。

2.建议各部门在建设信息化项目前,与信息办及业务关联部门充分沟通,尽量使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3.建议各部门在制定信息系统建设方案时,设计模块化、组合式的系统架构,便于功能复用,扩展升级;同时预留接口,以便和省级信息平台、市相关应用系统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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