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礼法与女性婚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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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礼法与女性婚姻自由

自进入奴隶社会以来直至封建社会末这三千多年以来,中国一直是处于宗法制社会形态当中。礼法具有调节政治、经济、军事、宗教以及婚姻家庭等方面行为规范的作用,是统治者为巩固其等级制度和宗法关系而制定的条规和道德标准。古代女性正是被这些条规和道德标准所束缚了三千多年。

追溯封建伦理道德观念强调的男尊女卑的萌芽,早在易经八卦上就有出现了。易经中乾为天、为阳、为上、为男,而坤则为地、为阴、为下、为女。

易经中强调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天地上下万事万物都是从这阴阳二气而生。这样易经就以文字的形式,从自然界再到人伦社会,在不断的社会演化中,经过一系列的比附推理,于是也就变成了封建社会的男尊女卑的概念。从易经看来,女性屈从于男女是顺应天地,顺应礼仪理法的。

基于周易中的这种思想,于是又了“三从四德”这样的进一步巩固男权地位的礼法的提出。所谓“三从”即“幼从父、嫁从夫、老从子。”在“三从”束缚下,女子就是完全的没有了自己的主见,即使是有主见、有独立性是权利的能力,也都要凡事都要听从父亲、丈夫、儿子的吩咐和管理。所谓“四德”指“言慎、行敬、工端、整容”这四个方面。由此可见,“四德”不过是专为丈夫和夫家所设的对妇女的规范。夫妻之间由于地位的差异,服从关系甚严、顺从是女子的责任。封建社会时期的“三纲五常”正是强调了男女有别、男尊女卑,顺从是责任呢等礼法行为。三纲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种封建伦理思想在对待男女关系方面总的理论基础仍是男尊女卑。夫妻之间以男为贵夫为妻纲是根本的原则,丈夫有权管辖妻子,妻子只是供男人行乐和生育的工具,夫妻之间无真情可言,只是一种赤裸裸的肉欲满足的结合。夫妻间的关系是主与从、尊与卑的关系,是管制与被管制、压迫与被压迫、奴役和被奴役的不平等关系。

在这些封建的道德标准下,女性没有抗拒的余地,在人格上完全成了男子的附庸,而且更多的是被禁锢了。女性的内心世界,她们觉得自卑自贱,没有独立的人格,不去自主地思考与生活。

细数古代女性为追求婚姻自由而不断抗争的故事也不少,但其中的结局大多可归为一类,那就是不得志甚至于为此而丧命。

我们所熟悉的古文《孔雀东南飞》就为我们描写了一个为追求婚姻自由而产生悲情故事。故事中的刘兰芝嫁到焦仲卿家为焦母不容而被遣回娘家,兰芝的长兄弟要逼其改嫁。“长子为父”,兰芝无奈礼法的束缚,唯有从兄长之命,改嫁他人。但这并不是她能接受的另一份爱情。在麻木不仁的封建时代,她保存着一份少有的自由婚姻爱情观。新婚之夜,兰芝投水自尽。而焦仲卿也因此伤心过度自尽了,最后落得个合葬。这或许是最好的结局吧。

最幸运的要数还是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卓文君十七岁就守寡了,由于司马相如的出

现,二人堕入爱河,不顾社会、家庭等多方力量的反对,私奔走到一起。在这一段过程中,他们也并没有少挨封建礼法带来的苦难。或许这是因为他们二人的特殊,一个才华出众,一个家庭高居官位,才免得落得个像刘兰芝和焦仲卿这样的下场。

再看四大名著中曹雪芹把封建社会批判得入木三分的《红楼梦》。林黛玉本与贾宝玉是最合适不过的一对了。两人情投意合,心灵相通,各自都能明白对方的想法。但是,由于处于封建世家,男女婚事父母之意、媒灼之言,完全轮不到林和贾来做主。林黛玉和贾宝玉虽然是两厢情愿,但奈何不了老夫人、父亲等长辈的礼法约束,也就只有服从了。林黛玉眼睁睁地看着贾宝玉和薛宝钗成亲,咽下了最后一口气。而贾宝玉也由此而离家出走了。

上面三个故事,无不体现了古代女性在封建礼法的约束高压下寻求自己真爱的故事。但结局并不是能由她们自己决定的。这体现了封建礼法对古代女性自由的约束和摧残。女性的幸福被礼法玩弄于掌间。直到现在,我们还可以在一些地方看到这样苟存的礼法约束。

中国女性的完全解放,要从彻底清除封建礼法的残存势力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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