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灰质炎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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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髓灰质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脊髓灰质炎,俗称为小儿麻痹,是由脊灰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人是脊髓灰质炎病毒唯一的自然宿主,患者多为一至六岁儿童。主要通过受污染的食物和水传播,经口腔进入体内并在肠道内繁殖,感染者的粪便带有传染性。临床表现主要有发热、咽痛、严重时肢体疼痛,发生瘫痪。
1988年,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启动消灭脊髓灰质炎行动,通过实施疾病监测、免疫接种等策略,我国自1995年即阻断了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的循环。2000年10月,世界卫生组织已经宣布我国所属的西太平洋地区已实现消灭脊髓灰质炎目标。但是,与我国接壤的一些国家仍有脊灰野病毒存在,出现暴发疫情或疫情复燃的潜在威胁依然存在。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脊髓灰质炎的突发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全面落实各项综合性预防控制措施,健全机制、明确职责、依法管理、科学应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确保一旦出现输入性病例和本土病例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编程依据和适用范围
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及其它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等为依据编制。适用于我中心应对全市脊髓灰质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做好应对脊髓灰质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心成立脊髓灰质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副组长: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成员xxxx
四、疫情监测与报告
(一)疫情监测
1、传染病科科要督导检查全市各医疗机构做好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的主动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可疑病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监测重点:所有15岁以下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症状的病例和任何年龄临床诊断为脊灰的病例均作为重点监测对象。
3、督促落实各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及时筛查、报告疑似病例和采集粪便标本。并按规定时限将采集的粪便标本送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脊灰实验室检测。
(二)疫情报告
中心网络报告管理员要督导检查落实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脊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并利用疫情报告网络实现网络直报。每日上午10时前将前一日24小时内的病例发病、转归等情况汇总,包括“零”报告,及时上报到我中心传染病科。传染病科对各医疗机构上报数据汇总后,以相同方式于每日上午12时之前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计局报告。
五、疫情的判定与分级
按照疫情由高至低划分为三级,即Ⅰ级(红色预警,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橙色预警,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Ⅲ级(黄色预警,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Ⅰ级(红色预警):我市发现2例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或发现1例本土病例。
Ⅱ级(橙色预警):我市发现1例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或2例及以上的AFP病例监测中的临床符合病例。
Ⅲ级(黄色预警):我市发现1例及以上高危AFP病例或高变异株AFP病例。
六、疫情应急响应
中心领导小组根据调查核实提出疫情预警等级报告,经孝义市卫计局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审核,报市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等级,直至解除相应预警。
(一)三级响应----三级预警
三级响应必须是在吕梁市疾控中心专家指导下完成,必要时可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派专家协助调查、指导。
1、对高危AFP病人进行详细医学检查,核实诊断,了解发病治疗过程,免疫史及接触史等,并拍摄病人影像资料。
2、对高危AFP病人自发病起隔离40天,第一周为呼吸道和消化道隔离,以后为消化道隔离,排出的粪便及呼吸道分泌物应经过消毒处理后再排放。沾有粪便的尿布、衣裤煮沸消毒,被服应日光曝晒,对病家居室,厕所及周围环境进行短期消毒。
3、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20天,如有发病,立即送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对其粪便也应作消毒处理,并及时采集5名5岁以下密切接触者的单份粪便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病毒分离。
4、脊灰疫苗接种率评估:在病例所在地或可能的感染地点,
采用入户调查的方法,至少调查30名5岁以下儿童的脊灰疫苗服苗情况。
5、AFP病例主动搜索。①调查了解病例所在底和临近地1年内有无类似病例发生。②近3年内各级医疗机构有无AFP病例漏报和AFP 病例主动监测情况。
6、脊灰疫苗的应急强化免疫,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0----47月龄儿童为主的脊灰疫苗应急强化免疫工作。
7、AFP病例主动监测:中心传染病科要认真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做好AFP病例主动监测工作,每周派专人到监测医院的有关科室进行查询,发现AFP病例及时上报和调查处理。
(二)二级响应----二级预警
二级响应必须是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指导下完成。
1、对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的处理参照三级响应的(1)(2)(3)条处理。
2、脊灰疫苗接种率评估:通过查阅免疫规划资料和现场调查等方法,对脊灰疫苗接种率进行评估。
3、脊灰疫苗接种率搜索:①、在病例所在地和临近地入户调查1 5岁以下儿童的跛行情况。②、近3年内病例所在地及临近医疗机构有无AFP病例漏报和AFP病例主动监测情况。
4、脊灰疫苗的应急强化免疫:在全市开展0—47月龄年龄段为主的脊灰疫苗应急强化免疫工作。
5、AFP主动监测:中心传染病科要认真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做好A FP病例主动监测工作,每周派专人到监测医院的有关科室进行查询。
6、疫情报告: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一旦发现有AFP病人,要立即上报。
7、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接到疫情报告后,中心立即派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做好疫点的消毒处理工作。
(三)一级响应----一级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