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预算收入退库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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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预算收入退库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作者:王蕴珍
来源:《学习与科普》2019年第07期
作为国库重点业务之一的预算收入退库业务,是指各级国库根据国家有关财税政策规定,经财政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将已经入库的预算收入款项,按照规定的程序退付给申请单位或申请人的一种形式。

它是财政资金出入国库的重要渠道,同时也是财政资金的一种分配形式,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对其进行积极的监管、有效的监督,不仅能深入贯彻执行国家金融经济政策,而且也能确保国库资金安全的重要手段。

在日常的退库业务中,存在着职能手段不力、退库范畴不明、资金流向不清、知识更新不快等风险防范难点,国库部门与事后监督部门只有深入排查、分析退库业务监督中的薄弱环节,思考完善监管手段和监督渠道,才能真正建立健全退库业务风险防范的自控、监控、互控的有效机制。

经理国库作为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能,需要严格审查和管理预算收入退库业务的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把好预算收入退库的闸门,确保国库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但在实际的预算收入退库业务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人民银行退库工作职能的有效发挥。

一、基层国库退库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退库业务相关法律不完善。

退库业务管理缺乏系统、完整、操作性强的政策指导和法律依据,政策法规滞后,国库监管乏力。

现行的《国家金库条例》颁布于1985年,至今没有进行过修改,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目前已形成了新体制老政策的错位管理。

原有的退库政策与现行的分税制要求存在一定差距,退库业务项目多,文件规定五花八门、时间跨度大,一些不适应新财税体制改革的文件及法规,没有及时得以清理和修改,并且退库文件政出多门,有许多事财税部门内部的政策性文件,经常使国库在进行退库管理时左右为难。

如共享收入的退库,按规定应由共享各方的财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征收机关批准,但具体业务怎么操作没有明确,因此国库在办理退库时难以做到监督有力。

(二)办理退库业务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

因國库位处退库业务的最末端,在退库业务的信息取得方面处于最下游。

经办人员因无法触及到信息的源头就容易造成信息的不对称,国库经办人员只是查看退库的各种手续、依据是否齐全,资料所含要素是否正确,无法对退库业务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判断,对于材料的完全掌握更是无从谈起。

(三)对于退库监管的依据不够充分。

按照有关规定,国库库款的支配权是属于各级财政部门。

按照《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只明确赋予了国库部门“对于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办理退库的,国库有权拒绝办理”的权限,并没有明确国库在退库中的监管职能细项。

因此,在实际的办理过程中,受各种因素的制约,致使国库部门的监管职能无法真正发挥作用。

(四)退库资料审查操作手段落后,浪费人力资源。

接柜人员必须对每一笔退库资料通过手工查阅所有完税凭证并标注原始缴库凭证,如每笔退库,都要到档案库检索到原始缴库凭证信息,在凭证上做标注。

退库完成后,事后监督岗还需与退库所附原始缴库凭证所对应入库时间的入库流水中再次查询标注退库信息。

(五)退库依据和审批权限不明晰,掌握政策的难度大。

一是有关退库的政策种类繁多,尤其是在分税制实施后,除财政部、国税总局与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退库政策较明晰外,各级国地税部门出台的政策繁多、标准不一。

另一方面是政策界定不明晰。

对于政策的适用范围一直不够明确,特别是个别优惠政策性质的退税,针对不同企业、不同项目的优惠政策很难达成一致,使得经办人员无法真正了解。

二、国库部门进行监管的建议
(一)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基层央行国库部门负责税款的入库及库款管理,理所应当的担负起退库审查的职责。

因此,建议尽快制定相关法律和条例,明确国库监管的法律地位,并提高退库核算、监督的专业化水平,使退库纳入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今后出台退库政策,必须由财政、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下发,确保国库部门在退库管理中的参与权和知情权,从而更好的发挥基层央行经理国库的职能。

(二)建立健全“退前审查”制度。

国库部门可参考商业银行贷款审批机制的模式,设置国库退库专管岗,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核检查:首先是合规性调查,即对退库的文件、种类、范围、时效、审批程序进行审查;其次是要素性审查,即对退库凭证要素的完整性进行审查;第三是技术性审查,即在上述两项审查的基础上对退库比例、金额、级次等从计算技术方面进行审查,防止计算差错,并对原纳税凭证进行核对;第四是真实性审查,即在上述三项审查的基础上对退库文件、凭证、申请书、印鉴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防止票据诈骗;最后根据需要可赴现场实地检查,即由经办人员到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实。

(三)减少人为差错退库,减轻退库工作量。

加强财、税、库各部门工作人员要强化新知识、新业务的培训学习,加强基本功训练。

征收机关工作人员在填发缴款书时一定要对缴款单位名称、课税数量、计税金额、税率等要素进行严格审核,避免因人为差错造成退库,从而减轻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防范风险。

(四)研发退库监管系统,提升退库监管效率。

使之成为一套集相关退库政策法规、退库登记、退库种类、退库分析、退库报表于一体的软件系统,提高国库的监管效能,解放人力以适应新的工作形势的需要。

首先是提高接柜人员核查入库信息及事后监督人员核对退库信息的效率;其次是实现对退库业务的全程掌控和跟踪,随时调取退库业务的相关文件、材料,并检索与之相匹配的政策法规,进行相关的比对分析,形成一整套规范、完整、准确的退库监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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