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小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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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小逻辑
篇一:小逻辑读后感
读《小逻辑》有感
我之所以选择这本书,是因为比起偏于实践的理论,我对类似于“根源”的逻辑学更感兴趣。
而《小逻辑》正是这方面理论的代表作之一。
其作者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辩证法哲学的集大成者,彻底的客观唯心主义者。
他的理念与思想对马克思主义的形成产生了极大的,不可替代的影响。
黑格尔主张,理念是第一性的,它以纯概念的形式在逻辑学中不断发展,然后理念外化成为自然界,最后又在精神哲学的各门科学中回复到理念自身。
基于这一理念,他建立了一个以理念为基础的、包括了一切科学的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
黑格尔在哲学史上的最大贡献是,把矛盾看作一切事物的真理与本质,论述了辩证法就是对立面的统一。
他把整个的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的思维都看作是处于普遍联系与发展变化中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唯物辩证法时,正是批判地吸取了黑格尔哲学中的辩证法这一合理内核。
《小逻辑》共分为七章。
虽然我已经将本书通读过,但是逻辑学毕竟是哲学中理性味道很浓的一部分,理解起来还是相当吃力的。
下面我就来谈一谈我在阅读过程中的一些粗浅的理解与认识。
第一部分是全书的导论。
在这一部分里,黑格尔从哲学作为一门科学的本质,起源及发展谈起,逐一解释了概念,内容,形式,后思,存在,合理性等基础词汇,并从相对通俗的角度分析了哲学为什么是“晦涩难懂”的。
他说:“哲学的兴起,是思维的这些渴望带来的结果,他的出发点是经验。
”“哲学就是经验的孩子,他的兴起归因于一个凭经验的事实。
”由此,黑格尔阐述了经验,思考与否定事物的联系。
同时也从一个纯理性的角度向我们传达:经验是一切哲学思考的基础。
第二部分是“初步的概念”。
这一章中黑格尔向我们描述了“逻辑学是纯粹研究理念的科学,逻辑学的对象是思维。
”的概念。
此处黑格尔频繁引用《圣经》中的句子作为隐喻。
我认为,这些隐喻正是体现了逻辑学在宗教以及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毫无疑问的,再有思维的地方就有逻辑学的影子。
思维具有的主观活动的性质,是人所特有,且每个人都不同的。
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分析更多的东西——思维的产物,理性的特质,自我意识等等。
当然,这些东西中有很多是我还未理解的。
第三、四、五部分是“思维对客观性的三种态度”黑格尔由剖析康德哲学之前的形而上学入手,利用提出命题的方法论证了早期形而上学的局限性。
在他看来,早期形而上学的体系采用了一个错误的标准。
这使得科学变成了一种教条主义。
在我看来,这和那个时期欧洲甚至整个西方世界宗教主义气息过于浓重有关。
接下来,黑格尔谈到了经验主义的兴起。
他认为这主要是因为被陈述出来的对具体内容的需要,以及哲学与逻辑学在这个时期需要一个稳固的立足点。
经验主义告诉我们:“凡是真实的东西,必须是在现实世界之中,并且出现在感觉之中。
”在这里,我认为黑格尔引用《浮士德》中的一段话来替换对经验主义的分析是非常巧妙的:
如果你想描述生活并猜想其意义
那你首先就一定是把生活的精神驱逐出去
这样一来尽管生活的部件一一牢牢地在你手中
但连接部件的精神,唉,却消失了!
我认为,“分析是从实际开始的”,这正是黑格尔想通过这段话所表达的东西。
批判哲学,与经验主义一样,他也假定经验为种种认知提供了那个唯一的基础。
然而又不让那些认知位列于真理之中,而只是把他当做有关现象的知识。
纵观哲学史,我们可以发现,“认知的客观性,普遍性与必然性的特性见于认知之中”这一定义在早期形而上学,甚至是休谟的不可知论中也有提及。
但是同时,批判哲学也存在着一个巨大的负面价值——即知性的范畴在在其领域上是有限的。
第六章的主题是“进一步界定与划分”。
即逻辑学的原理有三个方面:抽象的方面、辩证的方面、思辨的方面(肯定的理性方面)。
通过这种划分方式,我发现我们平时认知的误区。
思维
并不是指知性的活动,而是知性的一种运用。
在这一章中,黑格尔充分论证了知性在各个领域都是不可或缺的,且范围和领域越是没有知性,就越有缺陷。
第七章为我们介绍了逻辑学的第一个次范畴:存在论。
在这一章中,黑格尔的分析与论证明显比之前更加难懂。
从纯粹的存在形成开端,到“绝对事物就是无”黑格尔阐述了“有”到“无”的关系。
但是其中的分析已经趋于专业化了,有些难以读懂。
《小逻辑》虽然晦涩难懂,但还是带给我们不少深刻的感悟的。
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包括认知与存在,经验主义与批判哲学等。
虽然与这学期所学的马克思主义并不直接相关,但是却是其基石。
不过,他也并不是完美的,在有些部分,黑格尔写得太过叠床架屋,过于繁琐。
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体系“窒息”了辩证法的灵魂吧。
总的来说,《小逻辑》还是很值得一读的。
篇二:黑格尔《小逻辑》逻辑学的概念论中对思维与存在同一性的解决
在确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与课题之后,整个体系的建设也遵循了其原初的目标。
概念论作为逻辑学的最后一环,就必须达到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的目标。
又因为逻辑学在建构过程中所遵循的本体论、认识论与价值论的统一,因此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也可以从以上三个方面加以分解。
在本体论层面上,将抽象世界理解为普遍性的本质,继而又将本质确认为理念;在认识论层面
上,将理念的自我认识过程与本质的发展于具体化的过程相统一,从而将世界自在自为的过程理解为理念自我上升与发展的过程;从价值论层面上,通过理念世界目的性的建构,将自由与善确认为理念发展的必然性。
3.1 从本体论的层面上看在本体论层面上,概念论旨在把终极存在归结为概念,它从概念的特殊化和客观化所展开的概念和客体的关系来论证概念是存在的本质,是现实世界必然进程的内在根据和实体性力量,是唯一全体,以此消解主客体的二元分裂。
逻辑学既将解释世界当作自己的使命,因此由存在论到本质论再到概念论,对世界本身的建构构成其本体论的目标。
从存在论到本质论的转变,直观的存在被深化为普遍的抽象的本质,这些本质乃是杂多事物背后的根本性存在,是经过特殊性与普遍性而达到个别性的否定之否定。
而从本质论到概念论的发展,则将世界的本质确认为概念,进一步从概念和客观性、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去说明本质和现象的关系,反过来本质的规定性展开与走向具体的过程称为概念返回自身的运动过程。
3.2 从认识论的层面上看在认识论的层面上,概念论旨在从概念自身由潜在到自为自在的发展的必然性的推演来建构世界的逻辑结构,确立概念和概念的运动所展开的主客体的辩证法为世界的终极解释的原则和模式。
逻辑学对世界的终极解释是从概念这一终极存在出发的,其根本观点是把概念认作现实世界必然如
此的内在根据、终极理由,以证明现实性的合理性。
显然,这一终极解释的原则要到概念论才明白地确立起来。
不仅如此,概念论又是整个黑格尔哲学对世界的终极解释的基本模式和体系框架的原则规定。
为达到这一目的,逻辑学经历了以下四个步骤:首先是认本质先于存在,本质把自己的规定展开或表现出来就构成直接的存在(定在、实存、现象),存在作为本质的外化是与本质相异的东西,本质还要扬弃存在的异己性,使存在完满地表现本质,达到存在与本质的统一。
本质论的这一原则构成概念论的基础。
其次是把本质看作普遍性的东西,而认为普遍性的东西正是概念所把握的内容,本质的规定性即是概念的规定性。
概念作为普遍的规定是包含特殊性在自身内的全体,而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就是个体性。
因此,当概念把自身潜含的普遍性、特殊性和个体性展开和实现于外,便是作为本质的概念的客观化、外化,形成向客体即个别事物的世界的过渡。
再次是把自然史和人类史概括并纳入由客体到理念(即主客观的统一)的逻辑进程中,并通过人类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有目的的活
动来扬弃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片面性和对立,论证主观性和客观性、思维和存在的统一。
最后,按照黑格尔的“预悬终点为目的并把终点转化为起点”的思维方式,“概念”虽然是在逻辑学的最后阶段才出现,
但它却是存在和本质的一切规定的最终根源和目的,因而是逻辑在先的,是存在和本质的真理。
而概念作为目的,是通过善和绝对理念来体现的。
概念是主客观的统一,而主客观统一的实现,一方面是体现在现实的或存在的层面上,这即是善,善就是主客观的统一在现实的或存在的领域中的实现;另一方面是体现在主体及其认识的层面上,这便是绝对理念即绝对真理,绝对理念就是主客体的绝对统一,因而是绝对真理,同时也是自由本身。
3.3 从价值论的层面上看在价值论的层面上,概念论旨在确立善和自由为客观世界必然进程的内在目的和理性所追求的终极价值。
对善和自由作为终极价值的理论确证,是逻辑学在本体论和认识论层面上全部论述的落脚点,也是整个黑格尔哲学所指向的终极目标。
而善和自由作为终极价值是在概念论中确立起来的,并且主要是通过概念与客体的目的关系的推演和理念实现客观世界与它自身的同一性的辩证运动、特别是理性的双重运动即理论活动和实践活动的阐述来论证的。
在概念论的第二部分“客体”中,黑格尔已通过由化学性到目的关系的过渡,尤其是“目的关系”的推论,把作为客体的概念超出其外在性和直接性,回复到主观性、独立性,设定为客体本身发展的目的,
并引入合目的性的活动作为目的实现的中介。
在“理念”这部分中,黑格尔又通过理念实现其自身的辩证运动的阐述,进一步把善认作世界的“应如此”和“究竟目的”,并“把善的真理
设定为理论的和实践的理念的统一”,确立为理性所追求的终极价值。
厦门大学张宽前
篇三:贺麟与黑格尔《小逻辑》
贺麟与黑格尔《小逻辑》
杨祖陶
转载按语:陆陆续续学习了黑格尔的哲学,懵懵懂懂的。
但领悟到黑格尔哲学最精髓的最具有生命力的思想是:高扬理性的力量,这力量源于它不怕矛盾、否定和由此而来的痛苦,并在自身内展开对立面的斗争克服矛盾、对否定进行再否定,这样循环往复地发展自已,直到自身圆满的境地。
它要求个人在实际的生活过程中,对对象要勇敢面对,既要运用知识与逻辑认知对象,把握定在与实在;又要在与不符合自己目的的对象中不断的反复的磨砺与斗争中,实现目的。
达到认识自我、认识世界,达到人与世界的理性和解。
感谢贺麟、杨祖陶、张世英、邓晓芒等前辈,引领我学习黑格尔哲学,体悟真正哲学的精妙与智慧。
在我国学界,提到黑格尔的《小逻辑》,就会想到它的中文译者——已故著名哲学家、家、翻译家、黑格尔哲学专家贺麟;而一提到贺麟,也就会首先想到他的脍炙人口的权威性译著《小逻辑》。
贺麟的名字与《小逻辑》如此紧密地不可分割地联系在
一起,表明了他的这部译著在我国学术界极其广泛而深入的影
响。
黑格尔的《小逻辑》也即是他1817年出版的体系性著作《哲学全书纲要》的第一部分?逻辑学?。
它是黑格尔于1812-1816年
分三册出版的《逻辑科学》(通称?大逻辑?)的简写本。
它以简
练紧凑的笔法勾画出了黑格尔逻辑学体系的轮廓和要点,而将对
范畴的内容和相互转化的详尽系统的发挥留待课堂口头讲述。
现
在通行的《小逻辑》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黑格尔亲自写就、
并于1827和1830年修订补充的正文;一是后人整理学生课堂笔
记而成的、附在正文之后的?附释?。
所以,《小逻辑》既是《大
逻辑》的提要,又是其补充和发挥,最
足以代表黑格尔晚年成熟的逻辑学体系。
这个逻辑学体系已
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形式逻辑体系,而是逻辑学、本体论(即形而
上学)、认识论和方法论(即辩证法)四者统一的逻辑学体系。
这样的逻辑学不是凭空出现、也不是黑格尔臆想出来的,它是从
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来的西方哲学、特别是从康德开始的德国
古典哲学历史发展的产物,是黑格尔对这整个发展过程的精华、
轨迹和规律的概括和总结的成果。
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逻辑学
是真正理解西方古典哲学、深入其堂奥的必经的入口或通道。
黑
格尔认为逻辑学在其哲学体系中占有特殊地位,它负有向构成其
体系的两门实在哲学、即作为《哲学全书》第二部分的?自然哲学?和第三部分的?精神哲学?提供逻辑学的、本体论的、认识论的和
方法论的基础和原则的使命,为了标明这一点,他把这两门实在哲学称之为?应用逻辑学?。
所以,黑格尔逻辑学是他的哲学体系的根本,抓不住这个根本,就抓不住整个黑格尔哲学。
由于黑格尔逻辑学是逻辑学、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统一,这就为辩证法之成为一门系统的科学创造了必要的前提,而它本身就包含有一个完整的辩证法大纲,因而也就是辩证法之上升为科学系统的决定性的第一步。
所以,为了懂得什么是辩证法,为了弄通黑格尔辩证法和真正理解马克思辩证法,?先读《哲学全书》的《小逻辑》是很好的办法?(恩格斯语)。
黑格尔哲学著作素以晦涩艰深著称,其中又以逻辑学为最。
这不仅是指文字表达,而且首先是指其哲理意蕴。
通常说小逻辑明白易懂,这只不过是相对于大逻辑来说而已。
因此,黑格尔的逻辑学著作,首先就是《小逻辑》,要进入中国学界,为中国学界了解,绝非易事。
关键在于,它要选择到能够胜任的、合格的译者,将其译为中国人乐于接受、可阅读和可理解的中文译本。
这样的译者它终于找到了,这就是贺麟先生。
这是因为,当时不惑之年的贺麟已是我国学界著名的学贯中西古今的学者。
他既对西方哲学、尤其是斯宾诺莎、康德、黑格尔哲学有专门精湛的研究,又对中国哲学有真切独到的领会,而且在中西哲学的会通上卓有建树,创立了饮誉学坛的?新心学?或?新陆王?学派。
再者,他不仅中国文字功夫深厚,精通英、德语,而且一贯重视翻译,对翻译进行过认真的研究和思考,形成了自
己的翻译理念。
他要求译文?能信能达且有艺术功力?,即能?融会原作之意,体现原作
之神,使已之译文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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