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舟竞赛规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龙舟竞赛规则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龙舟竞赛规则

(送审稿)

中国龙舟协会审定

中国龙舟协会技术委员会、裁判委员会编着

第一部分龙舟竞赛规则

1 总则

龙舟运动定义

龙舟运动是一项集众多划手依靠单片桨叶的划桨作为推进方式,运用肌肉力量向船后划水,推动舟船前进的运动。中国龙舟协会的标准比赛龙舟配备有龙头、龙尾、鼓(鼓手)、舵(舵手),以此保持中国民俗传统。[在传统龙舟的比赛中,可考虑设立锣(锣手)。

根据区域民俗特点不同,龙舟造型在头尾设计方面包括凤舟、象牙舟、龟舟、虎头舟、牛头舟、天鹅舟、蛇舟等形状均可保留原有规格和名称,但只要是类似划龙舟动作,亦统称为龙舟运动]。

龙舟竞赛形式

1.2.1 直道竞速赛:指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通过1000米以内标志清楚而无任何障碍的直

线航道。

1.2.2 环绕赛:指在半径不少于50米以上,直线距离不少于500米以上的人工或自然水域

所进行的多圈赛事。

1.2.3拉力赛:指在自然环境水域,但必须是封闭的航线上所进行的长距离赛

事。

竞赛类别

1.3.1 正式比赛类(包括下列赛事)

1.3.1.1 世界龙舟锦标赛

1.3.1.2世界俱乐部龙舟锦标赛

1.3.1.3洲际龙舟锦标赛

1.3.1.4全国龙舟锦标赛

1.3.1.5全国综合性运动会龙舟赛

1.3.1.6地方龙舟赛

1.3.2 邀请赛类:(包括下列赛事)

1.3.

2.1 国际龙舟邀请赛: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由中国龙舟协会主办,邀请其它国家或

地区队伍参加的龙舟竞赛。

1.3.

2.2全国龙舟邀请赛: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由中国龙舟协会主办,由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部门,各行业体协,各大专院

校,解放军等单位队伍参加的龙舟竞赛。

1.3.

2.3地方龙舟邀请赛:经当地政府或体育主管部门批准,由当地所属地区或

单位、部门派队伍参加的比赛。

竞赛组别

1.4.1男子组: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是男性,队员无年龄限制。

1.4.2 女子组: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是女性,队员无年龄限制。

1.4.3 混合组:必须有至少8名最多12名女子选手参入,所有选手无年龄限制。

1.4.4 成年男子组:参赛选手年龄须为比赛当年12月31日已满18岁,未满40岁。

1.4.5 成年女子组:参赛选手年龄须为比赛当年12月31日已满18岁,未满40岁。

1.4.6 成年混合组:参赛选手年龄须为比赛当年12月31日已满18岁,未满40岁,必须

有至少8名最多12名女子选手参入。

1.4.7 青年男子组:参赛选手年龄须为比赛当年12月31日未满18岁者。

1.4.8 青年女子组:参赛选手年龄须为比赛当年12月31日未满18岁者。

1.4.9 青年混合组:参赛选手年龄须为比赛当年12月31日未满18岁者,必须有至少8

名最多12名女子选手参入。

1.4.10 少年男子组:参赛选手年龄须为比赛当年12月31日未满16岁者。1.4.11 少年女子组:参赛选手年龄须为比赛当年12月31日未满16岁者。1.4.12 老将男子组:从40岁生日开始成为老将运动员。

1.4.13 老将女子组:从40岁生日开始成为老将运动员。

1.4.14 老将混合组:从40岁生日开始成为老将运动员,必须有至少8名最多12名女子选

手参入。

公开组:参赛选手无性别与年龄限制。

注:不包括制定竞赛规程单位根据当地赛场条件和比赛规模确定的比赛项目。规则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应于在国内举行的各种级别、各种规模的龙舟赛事。

2 比赛场地、设备与器材

航道(见图一)

2.1.1赛场应设在静水水域,各航道都应是同样的宽度,航道线必须与起航线和终点线相

垂直。

2.1.2 航道本身所需要的长度、宽度,必须是经过专业人员测量的,并有精确的平面图纸。

2.1.3 根据报名队数和场地条件设4或8条航道,每条航道的宽度至少12米。航道的编号

以最接近终点裁判为第1道,其余以此类推。

2.1.4 禁止使用固定的木桩、竹杆和类似的东西标记航道。航道内不能有水草、暗礁和其

它障碍物,航道两边应各留有6米以上的安全警界水域。

2.1.5 航道内最浅的地方水深不得少于3米。

2.1.6 航道应设置浮标,航道浮标间距不得大于50米,使用黄色浮标。每250米处使用

红色浮标并设立分段距离标志。距终点100米范围使用红色浮标,间距不得大于25

米。最后一个浮标设在终点线内2米处。浮标的直径为米,它的表面应较薄软,

浮标的颜色选用红色和黄色。

2.1.7 起点线和终点线两端的延长线上(6米以外),必须设有高出水面3米清晰可见的标

志杆,终点线远端则应设置高出水面3米、宽米(中间米为黑色、两边各

0.2米为黄色)的终点瞄准牌。

2.1.8 起点、终点处必须列明每一航道的编号。起点编号牌为1米×0.60米

(白底黑字),

安置在起航平台上,终点编号牌为高1米底长米(白底黑字)三角标,

安置在终点线外3米浮标的延长线上(终点裁判远侧)。有条件可在终

点线后3米高5米处悬挂空中航道牌(规格与起点相同)。

2.1.9 航道的一侧要留有20米以上的水域作附航道,供龙舟划至起点或做准备活动使用。

2.1.10 根据航道全长,在起、终点线后至少各留100米准备区域和缓冲区域。

2.1.11航道两侧若离岸较近应有消浪设施。

注:1、航道必须于各参赛队报到之前,布置完毕。

2、环绕赛、拉力赛场地参阅特别规则。

场地设施

2.2.1码头(见图二)

2.2.1.1 登舟码头的建成以有利于龙舟靠岸,有利于运动员登舟,有利于裁判的工作为宜。

2.2.1.2 登舟码头长度一般不得少于40米,可供三组龙舟停靠。通往登舟码头

的路面必须

平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