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规范报检单位报检专用章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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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规范报检单位报检专用章管理的

通知

【法规类别】进出口商品检验

【发布部门】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日期】2007.08.22

【实施日期】2007.08.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规范报检单位报检专用章管理的通知

各报检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报检单位报检专用章的管理,统一规范报检专用章的刻制及使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报检专用章仅适用于在出境货物报检单、入境货物报检单及更改申请单上加盖。

二、规格与式样

(一)珠海地区报检单位的报检专用章规格为圆形,直径4厘米,圆边宽1毫米,上刊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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