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规范报检单位报检专用章管理的通知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规范报检单位报检专用章管理的
通知
【法规类别】进出口商品检验
【发布部门】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日期】2007.08.22
【实施日期】2007.08.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规范报检单位报检专用章管理的通知
各报检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报检单位报检专用章的管理,统一规范报检专用章的刻制及使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报检专用章仅适用于在出境货物报检单、入境货物报检单及更改申请单上加盖。
二、规格与式样
(一)珠海地区报检单位的报检专用章规格为圆形,直径4厘米,圆边宽1毫米,上刊企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