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_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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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petroleum and natural gas engineering

自 2005-3-1 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281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83-2004,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1)(2)(3)、3.2.2、3.2.3、4.0.4、5.1.8(4)、5.2.1、5.2.2、5.2.3、5.2.4、5.3.1、6.1.1、6.4.1、6.4.8、6.5.7、6.5.8、6.7.1、6.8.7、

7.3.2、7.3.3、8.3.1、8.4.2、8.4.3、8.4.5、8.4.6、8.4.7、8.4.8、8.5.4、8.5.6、8.6.1、

9.1.1、9.2.2、9.2.3、10.2.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93及其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四年十一月四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87号《关于印发“二OOO至二OO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在对《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93进行修订基础上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对全国的油气田、油气管道和海上油气田陆上终端开展了调研,总结了我国石油天然气工程建设的防火设计经验,并积极吸收了国内外有关规范的成果,开展了必要的专题研究和技术研讨,广泛征求有关设计、生产、消防监督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和3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区域布置、石油天然气站场总平面布置、石油天然气站场生产设施、油气田内部集输管道、消防设施、电气、液化天然气站场等。

与原国家标准《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93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下列变化:

1.增加了成品油和液化石油气管道工程、液化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低温储存工程、油田采出水处理设施以及电气方面的规定。

2.提高了油气站场消防设计标准。

3.内容更为全面、合理。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油气田及管道建设设计专业标准化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国石油天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节能与标准研究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3号:邮政编码:10008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

参编单位:大庆油田工程设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胜利油田胜利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大庆石油管理局消防支队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西安长庆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云成生韩景宽章申远陈辉璧朱铃秘义行裴红董增强刘玉身鞠士武余德广段伟严明杨春明张建杰黄素兰李正才曾亮泉刘兴国卜祥军邢立新刘利群郭桂芬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2.1 石油天然气及火灾危险性术语

2.2 消防冷却水和灭火系统术语

2.3 油气生产设施术语

3 基本规定

3.1 石油天然气火灾危险性分类

3.2 石油天然气站场等级划分

4 区域布置

5 石油天然气站场总平面布置5.1 一般规定

5.2 站场内部防火间距

5.3 站场内部道路

6 石油天然气站场生产设施

6.1 一般规定

6.2 油气处理及增压设施

6.3 天然气处理及增压设施

6.4 油田采出水处理设施

6.5 油罐区

6.6 天然气凝液及液化石油气罐区6.7 装卸设施

6.8 泄压和放空设施

6.9 建(构)筑物

7 油气田内部集输管道

7.1 一般规定

7.2 原油、天然气凝液集输管道

7.3 天然气集输管道

8 消防设施

8.1 一般规定

8.2 消防站

8.3 消防给水

8.4 油罐区消防设施

8.5 天然气凝液、液化石油气罐区消防设施

8.6 装置区及厂房消防设施

8.7 装卸栈台消防设施

8.8 消防泵房

8.9 灭火器配置

9 电气

9.1 消防电源及配电

9.2 防雷

9.3 防静电

10 液化天然气站场

10.1 一般规定

10.2 区域布置

10.3 站场内部布置

10.4 消防及安全

附录A 石油天然气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附录B 防火间距起算点的规定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为了在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规范设计要求,防止和减少火灾损失,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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