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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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与处理
医嘱是医生为病人制定的各种检查、治疗、护理等具体措施,是护士完成诊治计划查核的依据;由医生开写,医护人员共同执行。
(一)医嘱的内容
医嘱内容包括医嘱日期、时间、床号、姓名,护理常规,护理级别,饮食,卧位,隔离种类,药物治疗及其它治疗(药物治疗应写明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手术治疗应写明手术时间,麻醉种类、手术名称、术前用药等),特殊检查与化验,医生签名等。
(二)医嘱的种类
1.长期医嘱有效期在24小时以上,当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2.临时医嘱有效期在24小时以内,只执行一次。应在短时间内执行,有的须立即执行。
3.备用医嘱分长期备用医嘱(prn)和临时备用医嘱(sos)。
(1)长期备用医嘱有效期在24小时以上,无停止医嘱一直有效;需要时使用。如氧气吸入prn.有的长期备用医嘱必须说明每次用药的间隔时间,如哌替啶50mgimq6hprn.
(2)临时备用医嘱必要时用,仅在12小时内有效,过期尚未执行即失效。
处理手术后的医嘱与重整医嘱有何不同?
凡转科、手术、分娩后及需要重整医嘱时,在最后一项医嘱下面用红笔划线,以示前面的医嘱一律作废。
如系重整医嘱,则在红线下用蓝笔写上“重整医嘱”和整理时间,并将需要继续执行的长期医嘱按原来的日期及排列顺序抄录于红线下面。
医嘱本与医嘱单
医嘱的书写方法可使用直接或间接医嘱,间接医嘱即由医生将医嘱开写在医嘱本上,然后由护士转抄到医嘱单上,直接医嘱是由医生将医嘱直接开在医嘱单上。
1、内容:包括医嘱的日期、时间、护理常规、隔离种类、护理级别、体位、药物的剂量、用法、各种检查及治疗、医生护士的签名。
2、处理方法:
先处理及执行临时医嘱,然后再处理其它的医嘱。
(1)长期医嘱写在长期医嘱栏内,注明日期和时间,护士直接转抄在执行单上(服药、注射、治疗、饮食单等)。
某些有期限规定的医嘱,按长期医嘱处理,但需同时在执行单上注明停止日期、时间,以防遗忘。
(2)临时医嘱,写在临时医嘱栏内,执行后写上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3)备用医嘱:
①长期备用医嘱(prn)写在长期医嘱栏内,须注明每次用药时间,每次执行后在临时医嘱栏内记录,供下班参考。
②临时备用医嘱(SOS)日间的备用医嘱仅于日间有效,如日间未用则下午8时后失效,夜间的备用医嘱仅于夜间有效,如夜间未用至次晨时则失效。注销时用红笔写“作废”二字。
(4)停止医嘱,在执行单或小卡片上注销。
3、凡转科、手术、分娩后及需要重开医嘱时,在最后一项医嘱下面用红笔划线,再用蓝墨水钢笔在横线下的开始栏内写明重整医嘱的日期,时间,并在医嘱栏写明“重整医嘱”的标题,其下逐项抄写重整医嘱内容(用原日期、时间)。如有空格,应用蓝笔从左到右顶格划一斜线。
4、注意事项:
(1)医嘱必须由医生签名,护士方可执行。特别情况下(抢救或手术过程中)医生提出口头医嘱时,护士必须向医生复述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执行,但需要由医生及时补写在医嘱单上。
(2)医嘱需每日核对,如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3)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班,并在护士交班记录上注明,各科通知单应及时送有关科室。
与医嘱有关的记录表格与书写要求
与医嘱有关的记录表格与书写要求
1.医嘱本医嘱本由医嘱单装订而成。是病人疹疗、护理措施的准确记录。病区内每一医疗小组病人共用一本,或分“日间医嘱本”与“夜间医嘱本”,或分“长期医嘱本”与“临时医嘱本”。
(1)每晨交班前由办公室护士用蓝笔写“日间医嘱×年-×月-×日由晚班护士用红笔写”夜间医嘱×年-×月-×日“。
(2)所有医嘱均由医生直接书写,并签名方有效。在紧急情况下可使用口头医嘱,但护士必须复诵一遍,确认无误,方可执行,事后仍须由医生及时补写医嘱,执行护士也必须在医嘱单上签名。
(3)两项医嘱之间不得留有。写错或取消医嘱时,不能任意涂改,应在该医嘱后用红笔写“作废”二字。
(4)护士执行或抄写医嘱,以及对尚未执行或须次日执行的医嘱,均须在相应医嘱前做标记,避免遗漏。医嘱前打钩标记的顺序、大小要规范,不能超格、涂改。
(5)严格执行医嘱核对制度。医嘱须每日进行核对,核对医嘱者用红笔签名于最后一条医嘱“核对者”一格内;每班护士必须核对上一班护士已处理的医嘱,并用红笔签名于下一格,每周应进行总核对。
(6)日间医嘱结束,用红笔划两条斜线,夜间医嘱结束用蓝笔划两条斜线。斜线间距要统一,斜线上下占两格,以示分隔。
(7)医嘱本用完后需保存一年,以备查用。
医嘱的处理方法
处理原则先急后缓,先执行后抄写。即先执行临时医嘱,再执行长期医嘱,最后转抄到医嘱记录单上。
1.临时医嘱执行时在医嘱本标记栏内用铅笔画对等钩,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执行后将医嘱抄至医嘱记录单的临时医嘱栏内、写上执行时间并签名,在医嘱本标记栏内用蓝笔画对等钩。
尚未执行或须次日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在医嘱本标记栏内用铅笔画“△”并在护理交班记录上注明,执行后擦去铅笔“△”按临时医嘱处理,执行时间的写法为时间/日期,如7:20/4-30.
2.长期医嘱将其分别抄至执行单上,每项医嘱处理后,立即在医嘱本标记栏内用红笔画对等钩;将已处理过的医嘱抄至医嘱记录单的长期医嘱栏内,在医嘱本标记栏内用蓝笔画对等钩。
3.备用医嘱
(1)长期备用医嘱按长期医嘱处理,须注明每次用药的间隔时间,护士每次执行后在临时医嘱栏内记录,供下一班参考。
(2)临时备用医嘱12小时内有效。也有以日间和夜间备用医嘱之分,即日间备用医嘱仅于日间有效,若日间未用则下午7时失效,夜间备用医嘱仅于夜间
有效,若夜间未用至次日晨7时后失效。注销时由护士在医嘱后用红笔写“未用”;执行后按临时医嘱处理。
4.停止医嘱在有关执行单或小卡片该医嘱上划一红线,写明停止日期,以示注销(饮食单上不划线,只需在原饮食种类下续写新开饮食,则表示原饮食已作废,执行新开饮食),并在医嘱本标记栏内用红笔画对等钩;在医嘱记录单长期医嘱栏内原医嘱后面的停止栏上写明停止日期和时间,并在医嘱本标记栏内用蓝笔画对等钩。
5.手术、分娩、转科医嘱将各执行单原有医嘱上划一红线,并写明日期,在医嘱本标记栏内用红笔画对等钩;在临时医嘱栏内写明日期、时间、原因,并在其下划一红线,表示以前医嘱全部作废,在医嘱本标记栏内用蓝笔画对等钩。
6.出院、转院、死亡医嘱将执行单上所有医嘱划红线注销,写明日期、在医嘱本标记栏内用红笔画对等钩;在临时医嘱栏内写明日期、时间、原因,在医嘱本标记栏内用蓝笔画对等钩。
7.执行药物过敏试验的医嘱,试验结果为阳性反应,在该医嘱后打括号、用红笔在括号内写“+”;阴性反应,用蓝笔在括号内写“Ο”表示。转抄至医嘱记录单临时医嘱栏内也应标明其试验结果,对阳性反应者应在其病历夹左上方用红笔标明对××药物过敏。长期医嘱须在试验结果阴性后转抄。
如何处理长期医嘱(PRN)和临时医嘱(SOS)?
⑴长期备用医嘱:先抄写在执行单上(服药单、治疗单……),在医嘱前用红笔作“√”标记,然后转抄在长期医嘱单内,须注明每次用药的间隔时间,并在医嘱前红“√”下用蓝笔作“√”标记。护士每次执行前须查看前次用药时间,执行后在临时医嘱栏内记录,供下次执行时参照。
⑵临时备用医嘱:可暂不处理。待病人需要执行后,在医嘱本上该医嘱前用铅笔作“√”标记,然后转抄在临时医嘱单上,写明具体执行时间,并在医嘱本该医嘱前用铅笔“√”下用蓝笔作“√”标记。如在12小时内未用,则在该医嘱上用红笔写“未用”二字。
术中医嘱执行制度
(l)术中,由主管医师及麻醉医师所作的口头医嘱,由巡回护士执行并应复诵1遍,会同另1人核对药名、浓度、剂量,然后使用。
(2)用药后,应保留空瓶,以备核对,待手术结束后方可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