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星级评定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下发2013年社会专营网点星级补贴
实施办法的通知
县分公司销售部、农营、城营、社会渠道管理中心:为进一步调动代理商营销能动性,提升社会渠道网点销售服务能力,加强重点营销、服务工作考核引导、简化流程、标准,进一步优化星级评定办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定周期
自然月评定。
二、参评对象
社会渠道专营网点(社会卖场、专营店)
不包括自有场地(含电信租赁)外包营业厅或卖场,与卖场运营补贴不可兼得。
三、考评内容及标准
(一)星级评定地域划分及档次
按照月度积分评选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店面。对于位于核心区域的战略合作伙伴,可以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确定考评奖励办法,经市公司渠道运营中心、销售部审核,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二)星级评定标准
依据社会专营网点积分作为星级评定的主要指标,具体
积分标准详见附件一。
(三)星级店奖励
2013年星级评定,星级店话费收缴提成统一设定为
1.5%,给予星级店补贴及促销补贴;非星级店话费收缴提成给予一定降幅,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一;
(四)统计口径
1. 产品范围:包含所有入网用户,其中要求后付费单产品天翼初始预存不少于50 元(预配卡除外)。
2. 用户质态:要求新增用户自入网次月起,连续三个月在网使用且活跃(每月有语音、短信等主动消费行为)。全区统一统计口径,数据提取以CRM 等相关业务受理系统为依据。
3.智能机提取口径:用户入网注册当月EVDO流量必须达到20M,未达到20M流量用户,不计为智能机发展量。
(四)出现以下现象之一者,取消当月星级店评定资格:
1. 社会渠道专营网点人员未配备使用天翼3G 智能终端;
2. 天翼终端未按要求备货、上柜;
3. 发展虚假用户套取酬金及星级奖励;
4. 发生用户有理由越级投诉等违规行为;
5. 评定自然月当月累计停业3 日以上;
6、泄露企业商业机密和客户资料,给企业造成一定损害的;
7、代办异网业务。
四、兑现流程
各单位按照市公司的统一评级标准评定。
(一)本文件自2013 年1月份实施,每月星级评定及兑现均在发展当月后三个月实施。
(二)每月8日前由业务管理中心.IT支撑中心提供数据,渠道中心牵头分发各单位。
(三)各单位依据数据评定当地星级社会专营网点,并结合其评定月份管理考核兑现汇总评定结果,每月15 日前通过OA 系统报批。
格式详见附件《社会营业厅月度星级考评汇总表》。
(四)市分公司业务支撑中心、渠道运营中心、销售部3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确定反馈考评结果,评定当月,按照代办费发放流程给于兑现。
五、年度授牌及激励
1、按全年累计积分月均到达值,对标授牌。
2、对授牌高星级专营网点,次年在门店形象改造、炒店营销支持、营业设备激励配置、年度贡献奖励等方面按积分评价排序先后,结合公司当年渠道建设运营投放计划给予激励配置。
3、对授牌高星级专营网点,每年设定5-20名国内或国外长线游激励。
4、为鼓励连锁经营,年度各项激励评比中连锁经营门店
按最高积分门店加上其他连锁门店年度星级加分激励后评价,连锁经营其他门店每个1星加10分,每个2星加30分,每个3星加60分、每个4星加100分、每个5星加150分。
五、职责分工
(一)市渠道运营中心负责星级评定工作的整体推进。(二)各县(市)分公司、农村营销中心负责本地星级考评的组织开展,包括现场管理、服务巡检、终端上柜等工作,根据市分公司提供数据做好星级社会厅评比、上报及奖励发放工作。
(三)业务支撑中心负责本办法要求的全区社会网点发展数据提取及星级网点数据审核工作。
本办法自2013 年1月份起执行,原社会营业厅月度KPI 考评办法、星级营业厅评定办法废止,其他相关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附件:1. 星级评定标准
2. 分层分级评价积分排名月度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