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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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版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DYD15-2009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DYD15-801-2009)

2009-06-08发布2009-07-01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

目录

总说明...................................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计价的一般规定...........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二部分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章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章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章工程名称及费率适用范围.........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四章建设工程费用计算方法和程序.....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建设工程费用计算方法.......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费用计算程序...............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节劳务分包企业取费...........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五章建设工程其他项目费............. 错误!未指定书签。

总说明

一、《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二、本定额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颁发的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三、本定额是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调解、处理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确定合同价款、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结算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四、本定额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率是按照社会平均水平测定的。招标工程编制控制价时,按本定额费率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投标人管理水平、拟建工程复杂程度以及企业经营等因素参考本定额费率计取。

五、本定额中的规费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政策测定的,不参与投标报价竞争,工程计价过程中严格按本定额规定计取。

六、本定额中的措施项目费,是按我区的相关规定和大多数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等影响因素综合测定的。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拟建工程特点,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在投标报价竞争中,不得低于本定额给定费用的90%。

七、本定额计费程序分为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两种。采用哪种计价方式,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确定。对

于国有资金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应该采用综合单价法(即工程量清单计价法)计价。

八、本定额由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计价的一般规定

一、建设工程计价方法

建设工程计价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法)和工料单价法两种方法。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项目业主确定。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使用国有资金和国家融资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3)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2、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1)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2)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3)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4)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5)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应随工程量清单一起,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1、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基本原则:

(1)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不负有核实的义务,也不具有修改和调整的权利。

(2)对于尚未确定等级、品牌、规格、型号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应按随招标文件公布给投标人的暂估单价计算。按暂估单价计算的材料、设备,应在合同中约定结算时按招标采购价、共同市场询价调差或其它调差办法。

(3)招标控制价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4)招标控制价应严格按照计价依据编制,不应上浮或下浮。

(5)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并附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2、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有关要求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7)其他相关资料。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和相应的计价依据编制,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确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三、投标价的编制

投标价是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造价。投标价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工程特点,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依据有关计价规定自主确定,投标价不得低于成本。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1、投标价的编制原则:

(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

的一致。综合单价中的材料价格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计算。招标文件未做明确要求的,应按市场价计算。

(2)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3)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费用定额”中给定费率的90%。

(4)投标总价应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不能进行投标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

2、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3)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7)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8)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9)其他的相关资料。

四、风险费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根据国际惯例并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的特点,发、承包双方对工程施工阶段的风险宜采用如下原则分摊:

1、对于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如构成工程造价的建筑材料、燃料等价格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对此类风险的范围和幅度等予以明确约定,进行合理分摊。没有明确约定时,承包人承担的材料价格风险为5%以内。

2、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机械发生变化,并由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的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承担此类风险,应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

3、对于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如承包人的管理费、利润的风险,承包人应结合市场情况,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合理确定,自主报价,该部分风险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五、合同价

合同价是在工程发、承包交易完成后,由发、承包双方以合同形式确定的工程承包交易价格。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其合同价应为

投标人的中标价,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实行招标的工程,由发、承包双方在认可的工程价款基础上,进行约定。合同价款的约定应遵循下述原则:

1、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

2、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工程量的调整方式、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按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价计价的,约定风险幅度以外的,材差调整应按施工进度和施工期间造价管理部门的信息价进行调整。

六、计价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计价依据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等。内蒙古自治区计价依据是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地方性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对于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应遵守下述规定:

1、招标工程控制价是工程招标中的最高限价,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咨询人应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计价依据,对定额水平、计算规则和计费程序不得随意调整。

2、投标报价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计价依据编制时,除规定不允许调整部分(如取费程序、规费等)外,可结合企业的自身情况对定额水平等进行调整换算,但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期间按内蒙古自治区计价依据执行、未调整换算的项目,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以及结算时,不得另行调整换算。

七、计价依据的管理

1、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对计价依据的管理解释,适时对定额人工、机械台班单价及定额子目进行调整,补充重复使用的单位估价表。

2、各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受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委托在本行政区域内对计价依据进行管理解释,对定额中的材料价格(包括机械燃料)定期发布信息价格并进行主材、辅材调整,补充一次性使用的单位估价表。

3、各盟市造价管理机构在定额解释过程中,遇有疑难问题或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问题,应请示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核准。出具的书面解释和答复意见应报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4、各盟市造价管理站应以统一格式按时公布所在地城市的人工成本信息价,但不能对定额人工、机械价格进行调整。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第一章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建设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四部分组成。组成

简图如下:

一、直接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自备工具购置、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试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本届定额未计养路费)。

(二)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由通用项目措施费和专业项目措施费组成。列入本定额的通用措施费项目见下表。

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

通用措施项目除一览表内所列可能发生的项目外,施工单位可根据各专业定额、拟建工程特点和地区情况及具体施工措施自行补充。

1、安全文明施工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配电设施电路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

2、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根据设计、施工技术要求或建设单位要求提前完工(工期低于工期定额70%时),须进行夜间施工的工程所增加的费用。包括照明设施安装、拆除、摊销费,电费、施工降效费和职工夜餐补贴费。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没有要求提前交工为赶工期自行组织的夜间施工不计取夜间施工增加费。

3、材料及产品质量检测: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建设单位、质检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试验的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冬季施工增加费是指施工单位在施工规范规定的冬季气温条件下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包括冬季施工措施费和人工、机械降效费。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雨季施工时,为防滑、防雨、防雷、排水等增加的费用和人工降效补偿费用。不包括雷击、洪水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

5、已完、未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未完工程保护费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在冬季或其它特殊情况下停止施工时,对未完工部分的保护费用。

6、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是指工程施工前,对原有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进行安全保护所采取的措施费用。不包括对新建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二、间接费

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1、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

(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2)水利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内政发[2007]92号)关于印发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可计入企业成本

的费用。

(3)社会保障费

①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②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③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等有关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6)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费用。

(7)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费用。

2、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饮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施工、生产所需随工人班组或个人配备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生产工具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工程投标费等。

三、利润

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四、税金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第二章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

一、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

(一)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见下表)

(二)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同一施工单位同时施工的由不同结构或用途拼接组成的单位工程,可以按最大跨度、最高高度和合并后的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由不同施工单位依伸缩缝或沉降缝为界划分后分别组织施工的单位工程,应按各自所承担的局部工程分别确定工程类别。

2、同一类别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指标的,同时满足两个指标的才能确定为本类标准;只符合其中一个指标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3、分类指标中的“建筑面积”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的方法计算的建(构)筑物的面积。

(1)单层厂房、单层公共建筑室内的局部多层,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可累加计算建筑面积。

(2)单层或高层建筑物突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只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层数。

(3)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地下室,建筑面积大于标准层50%时,应计算建筑面积和层数;小于50%时,只计算面积,不计算层数;有两层及两层以上不足50%的地下室,当累加面积大于50%时,可以计算一层。

(4)多层或高层建筑屋顶有多层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50%时,可以累加计算面积,不计算层数。累加面积达到标准层面积的50%时,折合为一层。

4、分类指标中的“高度”是指建(构)筑物的自身高度。建筑物的高度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滴水处的距离计算;有女儿墙的建筑物,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屋面板上表面的距离计算。构筑物的高度,按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本身顶端的距离(不包括避雷针、扶梯高度)计算。

5、分类指标中的“跨度”是指桁架、梁、拱等跨越空间的结构相邻两支点(中—中)之间的距离。有多跨的建(构)筑物,按其中主要承重结构最大单跨距离计算。

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附件1 《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2版)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修订内容 总说明 第十条后增加?层高在2.2米(含2.2米)以上计算层数,不足2.2米不计算层数,顶层与坡屋面之间的架空层不计算层数。?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一、说明增加第十六条?定额中的‘主墙’是指结构厚度在120mm 以上(不含120mm)的各类墙体。?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二条第7点取消。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增加第九条?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 础垫层底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 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管沟有设计基础时,平均 深度以沟垫层底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管沟无设 计基础时,直埋管深度应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 标高的平均高度计算。? 第二章桩基础工程 一、说明第八条取消。 二、说明增加第十九条?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混凝土桩采用泵送商品混凝 土时,每立方米混凝土定额消耗量扣除人工1.374工日,水 0.85m3,混凝土搅拌机0.075台班,钻孔机0.0136台班,定额 中混凝土消耗量乘1.005系数,其余不变;泥浆护壁钻孔灌注 混凝土桩采用非泵送商品混凝土时,每立方米混凝土定额消耗 量扣除人工0.853工日,水0.85m3,混凝土搅拌机0.075台班, 钻孔机0.0136台班,定额中混凝土消耗量乘1.005系数,其 他消耗量不变;混凝土单价按各设区市发布的商品混凝土单价 计算。?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第十九条改为?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的混凝土与模 板工程量,按桩全长(包括桩尖)乘以方桩截面积,再乘以构 件制作、场内运输和打(压)桩损耗系数1.015(外购的损耗 系数为1.014)计算?。 第三章砌体工程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应在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中开 支的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无形资产费用和其他资产费用(递延资产)。 一、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一)建设管理费 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或交付使用为止发生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用。费用内容包括: 1、建设单位管理费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 【定义】: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 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 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 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 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适用范围】: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 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计算方法】:

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 单位:万元 工程总概算费率(%) 算例 工程总概算建设单位管理费 1000以下10001000×%=15 1001-5000500015+(5000-1000)×%=63 5001-100001000063+(10000-5000)×1%=113 注:① 工程总概算=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 ② 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管理费率按新建项目的60%计算 2、工程监理费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 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定义】: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工作所需费用。 【适用范围】:工程计算项目设计阶段监理、施工与保修阶段监理。 【计算方法】: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 单位:万元 序号计费额收费基价计算式 0-500Y=33/1000x 1500

最新通信概预算451定额全面解读整理

通信概预算451定额全面解读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及工程概预 算编制规程的通知》(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新标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工信部规[2008]75号同时废止。 工信部对《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相关定额(2008年版)进行修订,并发布2017版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配套书籍。  分册包括:  1)信息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管理与实务  2)信息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信息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  3)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  4)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有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  5)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无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  6)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四册通信线路工程  7)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五册通信管道工程  2008版和2017版预算编制及定额简单对比  1 费用架构对比  1、直接费--措施项目费中,取消了环境保护费;  2、间接费--规费--社会保险费中,增加了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  3、税金改为销项税额;  4、工程建设其他费--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取消;  5、工程建设其他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取消;  6、工程建设其他费--工程定额编制测定费取消;  7、工程建设其他费--其他费增加。

2 计费依据  1、直接费--直接工程费  (1)08版:技工48元,普工19元;17版114元普通61元;  (2)材料费--运杂费,光缆变大,电缆变小;  2、直接费--措施项目费  (1)文明施工费(原1%),无线(1.1%)、传输管道、传输线路变大( 1.5%);传输设备、电源设备变小(0.8%);  (2)工地器材搬运费变小;  (3)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变小;  (4)临时设施费变小;  (5)工程车辆使用费变小;  (6)夜间施工增加费通信设备变大,通信线路变小;  (7)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一二类地区变大,三类地区变小;  (8)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大幅变小;  (9)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大幅变大;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大幅变大;  (11)施工队伍调遣费变大;  (12)大机械施工调遣费变大;  3、间接费--规费  (1)社会保障费变大。  4、间接费--企业管理费  (1)介于08版本不同专业之间。

《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00八年五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 工信部规[2008]75号 关于发布《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 编制办法》及相关定额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为适应通信建设发展需要,合理和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投资,规范通信建设概、预算的编制与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部修订了《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邮部[1995]626号)以及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等标准。 新修订的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配套文件包括:《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定额》,《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共五册:第一册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第二册有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无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第四册通信线路工程、第五册通信管道工程)。现予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自实施之日起原邮电部《关于发布〈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等标准的通知》(邮部[1995]626号)以及《关

于发布〈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等2项定额标准的通知》(邮部[1996]582号)同时废止。 附件:1、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2、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3、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定额 4、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章)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四日(附件另发) 主题词:邮电通信建设预算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08年5月27日印发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总说明 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 、国家《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和2005年《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各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三、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企业定额的重要参考;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建筑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的依据;也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临时性工程。 五、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工艺标准、安全操作技术规范、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编制的。定额中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我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除定额中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实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于本定额的不同而改变定额。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其中基本用工以国家《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2、人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3】206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的。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以元表示。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立方米)?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实际配合比含量与定额不符时,除“配合比定额”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不得换算。设计要求采用的品种、强度等级与定额列项不同时,可以换算。 3.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正式版[填写指南]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2014版) 填写指南 二〇一四年八月

使用说明 为方便合同双方当事人准确把握和正确使用《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示范文本起草小组编写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填写指南》(以下简称《填写指南》)。现对《合同示范文本》、《填写指南》使用做以下说明: 1.《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专业分包工程以外的专业分包工程。 2.《合同示范文本》的编制依据: (1)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应用示范文本》(2013年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年版);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3.《合同示范文本》分为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 《填写指南》主要针对协议书和专用条款进行解释和说明,部分条款给出了编写样例。其中,字体为宋体的内容是引用《合同示范文本》条款,字体为仿宋的内容为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时,可参考《填写指南》中相应解释和说明,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填写。 《合同示范文本》、《填写指南》编写得到了北京京城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2014年8月

第一部分协议书 合同当事人应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填写相应的空格。 协议书部分包括合同当事人名称、工程规模、承包范围、签约合同价、工期、质量标准、合同文件的组成、合同份数、合同生效条件及订立时间等内容。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填写本工程的承包人、分包人名称的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本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1] 工程地点:[2] 工程规模:[3] [1]“工程名称”指项目审批、核准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中载明的或备案机关出具的备案文件中确认的工程名称或发包人根据项目情况拟定的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批准文件中确定的地点详细填写。如消防工程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载明的地点详细填写。、 [3]“工程规模”如有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的应与文件保持一致;如无上述审批文件的,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填写。 二、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工程项目造价概述工期定额与工期计算-使用工期定额的有关规定

工程项目造价概述工期定额与工期计算-使用《工期定 额》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使用《工期定额》的有关规定一、一般规定 (一)定额工期以 日历天数为单位,发包承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二)范围以内(下)和以 外(上)的规定定额凡注明“xx以内(下)”者,均包括“xx”本身,注明.“xx 以外(上)”者,则不包括“xx”本身。 (三)顺延、增加、不增加工期的范围 1. 顺延工期的范围 (1)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停工; (2)因重大设计变更或 发包原因造成停工; (3)施工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冬季不能施工造成工程主 导工序连续停工。对于顺延的天数由发包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2.增加工 期的范围 (l)坑底打基础桩(地下室); (2)开挖一层土方后,再打护坡 桩的工程,增加工期≤50天; (3)基础施工遇到障碍物或古董、文物、流沙、溶洞、暗洪、淤泥、石方、地下水等需要进行基础处理; (4)一个承包方同 时承包2栋以上(含2栋),4栋以下工程; (5)单项工程的室外工程;管线 >100m,道路及停车场>500m??; (6)单项(位)工程层数超出定额层数。对于1,2,3条增加的天数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3.不允许增加工期的 范围 (l)原地坪打基础桩; (2)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 (3)一个承 包方同时承包4栋以上的单项(位)工程; (4)单项(位)工程的建筑面积超过《工期定额》的建筑面积; (5)室外直埋管道工程; (6)围墙工程. (四)“层差”与“面差”工期计算的区别 (1)所谓层差,是指设计的层数与《工期定额》的层数不同,称为层差。如某全现浇住宅工程,设计为24层,《工 期定额》为20层,层差为4层。所谓面差是指设计的建筑面积与《工期定额》的建筑面积不同,称为面差。 (2)层差按《工期定额》规定,允许计算工期。理由是,层数的变化影响主导工序,从工期的网络图可以看到,层数是工期的关 键线路,因此,层数的增加意味着工期的增加。 (3)面差按《工期定额》规定:当建筑面积超过一定值时,建筑面积不断地增大,可工期不变。工期不增加 的理由是面积的变化不是影响工期的主要因素。在一个平面中,当面积大到一定 程度,可以形成流水段作业或分区作业。从工期的网络图可以看到,面积是工期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使用方法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使用方法

答案 一,定额的直接套用 当施工图设计要求与定额项目内容完全一致时,可以直接套用.套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 根据施工图,设计说明,标准图做法说明,选择预算定额项目. 2)应从工程内容,技术特征和施工方法上仔细核对,才能准确地确定与施工图相对应的预算定额项目. 3)施工图中分项工程的名称,内容和计量单位要与预算定额项目相对应一致. 例1:试确定广州市M5水泥石灰砂浆砖基础的定额费用 (即定额基价)并求出50m3砖基础的定额分项费用 分析:查定额A3-1 看定额项目内容,刚好是水泥砂浆与题目相符合,直接套用.因此定额基价就是1491.65元/10m3.然后计算50 m3的定额分项费用:50×1491.65÷10=7458.25元例2:压预制管桩Φ300,桩长20m,(广州市区)求定额项目基价 查定额A2--20 看定额项目内容,刚好与题目相符合,直接套用.因此定额基价就是9890.75元/100m. ④直接套用还包括定额规定不允许调整的分项工程,虽然设计的与定额内容不同,但定额不允许调整仍直接套用如: A,屋面工程中的卷材屋面的接缝,收头,找平层嵌缝,冷底子油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子目内,不另计算. B,膨胀水泥砼只换水泥,其他不变.等等 二,定额换算: 1,预算定额乘系数换算:根据定额的分部说明或附注规定,对定额基价或部分内容乘以规定系数. 换算后基价=定额基价+调整部分金额×(调整系数-1) (当只是定额中部分内容调整时)

换算后基价=定额基价×(调整系数) (当全部定额调整时) 例1:试确定广州地区M5混合砂浆一砖双面清水弧形砖墙的定额基价并求工程量为25 m3时的定额分项工程费用 分析:首先查定额分部说明:清水弧形墙按混水弧形墙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所以定额基价为:A3—17:1650.81+316.40×(1.15-1)= 1698.27元/10m3定额分项费 用:25÷10×1698.27=4245.68 例2:机械挖湿土(三类土)500 m3,试确定广州地区定额分项费用 分析:首先看分部说明:挖湿土按定额相应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所以挖湿土定额基价:A1—15: 1541.37+(108+1236.3)×0.1= 元/1000m3 定额分项费用:500÷1000× = 元 例3:机械挖地下室(三类土)深度6m,其中有5000 m3挖不到,试确定分项费用 见分部说明第8条的第1条和人工挖地下室超1.5m后所增加工作日: 5000×96%×1541.37÷1000+5000×4%×(606.37+11.77×18)÷100= 三,砂浆,砼强度等级,配合比换算: 当工程项目中设计的砂浆,砼强度等级,抹灰,砂浆及保温材料配合比与定额项目规定不相符时,可根据定额说明进行相应换算.在进行换算时,应遵循两种材料交换,定额含量不变的原则. 换算后基价=原基价+(换入单价+换出单价)×定额材料用量 例1:试确定广州地区M7.5混合砂浆砖台阶的定额基价 P130,定额中为M7.5水泥砂浆所以与题目不相符.应进行换算 A3-33换 3849.26+5.5(112.92-100.08)= 例2:试确定C15(碎石40石,325水泥)搅拌机拌制,现浇零星构件50m3的分项工程费分析:首先求砼浇筑费:A4-156 600.07×50÷10=3000.35元 然后求砼制作费:A4-68 1700.68×50×1.01÷10=8588.43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习题-练习与(附答案)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是指从工程筹建起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期间,除了()以外的,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开支的标准。 A.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B.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建设管理费 C. 建设管理费和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D. 建设用地费和研究试验费 1.A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分别由国家各有关归口管理部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依照行业特点和工程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细算粗编,在具体编制概预算时,应按照()的原则进行编制和管理。 A. 地方水平与全国水平协调 B. 社会平均水平与个别水平兼顾 C. 发生的计列,不发生的不列 D. 行业与部门统筹 2.C 3.建设管理费以建设投资中的()为基数乘以建设管理费率计算。 A.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B. 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C. 工程费用 D. 预备费 3.C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属于()。 A.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B. 预备费 C.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 D. 企业管理费 4.C 5.建设管理费属于()。 A. 企业管理费 B. 规费 C.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D. 预备费 5.C

6.已知工程费用为1000万元,建设管理费费率为15%,人工费用为200万元,则建设管理费为()万元。 A. 30 B. 60 C.100 D. 150 6.D 7.建设用地费属于()。 A.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B. 企业管理费 C.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D.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7.C 8.建设场地平整中的余物拆除清理费在()中计算 A.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B.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C.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D. 预备费 8.A 9.研究试验费属于()。 A.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材料费 B.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机械费 C.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D.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9.C 10.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属于()。 A.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B.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规费 C.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人工费 D. 企业管理费 10.A 11.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属于()。 A.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临时设施费 B.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C.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场地平整费 D. 预备费 11.B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费率+拆除清理费 A.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B. 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C. 工程费用 D. 预备费 12.C

(造价)工期定额

(造价)工期定额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期标准(房屋建筑工程)[附条文说明] CECA/GC10-2014 4 工期标准 4.0.1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期标准,是按照同一家单位完成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为前提编制的。如果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单位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单位不是同一家单位,则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期按本标准的预算编制工期减5天,如果少于5天,按5天计。招标答疑后需要对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正和调整的,招标控制价的修正和调整工期应预留3天~10天,以满足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公布招标控制价的时间。 4.0.2 工期的确定应以单项工程或单栋建筑物为计算单元。对于群体工程,以统一规划,分组实施为原则,将群体工程合理划分为若干个单元,由不同的作业小组平行作业,计算项目的咨询工期。对于超大工程,其单层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自然层,则该层可视同单栋建筑物,按层作为计算单元。对多栋建筑物共用地下室的,地下室可作为一个计算单元。划分若干单元后,单元内建筑物按本标准计算后累加,总工期按各单元计算的工期取最长的工期后,另行增加不少于2天的汇总和会审时间。4.0.3 对于一栋建筑物兼有地下室、商业、办公、居住等多种功能的综合性建筑,按该栋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套用最高标准类型计算造价咨询工期。 4.0.4 本工期标准所完成的服务内容包括: 1 编制或审核结算的服务内容,包括完成施工合同的全部承发包内容。 2 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服务内容,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发包内容。 3 编制或审核估算、概算、预算的服务内容,包括完成建筑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的全部专业工程;对于施工图注明的需深化或二次设计的专业工程,该专业工程的预算或

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通信管道工程

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第五册通信管道工程 总说明 一、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系通信行业标准。 二、本定额按通信专业工程分册,包括: 第一册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册名代号TSD) 第二册有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册名代号TSY) 第三册无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册名代号TSW) 第四册通信线路工程(册名代号TXL)

第五册通信管道工程(册名代号TGD) 三、本定额是编制通信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和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也可作为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报价的基础。 四、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工程,改建工程可参照使用。本定额用于扩建工程时,扩建施工降效部分的人工工日按乘以系数1.1计取,拆除工程的人工工日计取办法见各册的相关内容。 五、本定额以现行通信工程建设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为编制依据;在1995年9月1日原邮电部发布的《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及补充定额的基础上(不含邮政设备安装工程),经过对分项工程实体消耗量再次分析、核定后编制;并增补了部分与新业务、新技术有关的工程项目的定额内容。 六、本定额是按符合质量标准的施工工艺、机械(仪表)装备、合理工期及劳动组织的条件制订。 七、本定额的编制条件: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 2.通信各专业工程之间、与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施工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气候条件、水电供应等应满足正常施工要求。 八、本定额根据量价分离的原则,只反映人工工日、主要材料、机械(仪表)台班的消耗量。 九、关于人工:

1.本定额人工的分类为技术工和普通工。 2.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和其他用工: 基本用工——完成分项工程和附属工程实体单位的加工量。 辅助用工——定额中未说明的工序用工量。包括施工现场某些材料临时加工、排除故障、维持安全生产的用工量。 其他用工——定额中未说明的而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必然发生的零星用工量。包括工序间搭接、工种间交叉配合、设备与器材施工现场转移、施工现场机械(仪表)转移、质量检查配合以及不可避免的零星用工量。十、关于材料: ⒈本定额中的材料长度,凡未注明计量单位者均为毫米(mm)。 ⒉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用于安装工程中的主要材料使用量和规定的损耗量;规定的损耗量指施工运输、现场堆放和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合理损耗量。 ⒊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和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 ⒋本定额仅计列直接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的计算方法按《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相关规定计列。定额子目中注明由设计计列的材料,设计时应按实计列。 ⒌本定额不含施工用水、电、蒸汽消耗量,此类费用在设计概算、预算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按实计列。 十一、关于施工机械: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第一章和第二章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人工土方、机械土方、石方及基础排水。 二、同一工程的土石方类别不同,相互另有规定外,应分别列项计算。土石方类别详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三、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辗压夯实后的体积(实方)计算。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见下表: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四、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一下为湿土。采用井点排水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时,土方开挖应按干土计算,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套用基础排水相应定额,不再套用湿土排水定额。 五、挖土方工程量应扣除直径800mm及以上的钻(冲)孔桩、人工挖孔桩等大口径桩及空钻(挖)所形成的未经回填桩孔所占一级。挖孔承台土方时应乘以相应的系数,其中:人工挖土方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8;人工挖土方单项定额乘以系数1.25;机械挖土方乘以系数1.1。 六、土石方、泥浆如发生外运(弃土外运或回填土外运),各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按本站阿哥相关定额执行;弃土外运的处置费等其他费用,按各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人工土方: 1.人工挖房屋基础土方最大深度按3m计算,超过3m时,应按机械挖土考虑;如局部超过3m且仍采用人工挖土的,超过3m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5;挖其他基础土方深度超过3m时,超过3m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5计算。 2.房屋基础土方综合定额综合了平整场地,地槽、坑挖土、运土,槽坑底原土打夯,槽坑及室内回填夯实和150m以内弃土运输等项目,不适用于房屋工程的基础土方及附属建筑物内的设备基础土方、地沟土方及局部满堂基础土方,不适用于房屋工程大开口挖土的基础土方、单独地下室土方及构筑物土方,以上土方应套用相应的单项定额。 3.房屋基槽、坑土方开挖,因工作面、放坡重叠造成槽、坑计算体积之和大于实际大开口挖土体积时,按大开口挖土体积计算,套用房屋综合土方定额。 4.平整场地指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高于或低于)30cm以内的原土找平。如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30侧面以上时,应另按挖、运、填土方计算,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5.本章定额挖土方除淤泥、流砂为湿土外,均以干土为准。如挖运湿土,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6;单项定额向恒毅系数1.18。湿土排水(包括淤泥、流砂)应另列项目计算。 6.基槽、坑底宽≤7m,底长>3倍的款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底面积≤150㎡为基

吉林省2014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DOC)

一、编制说明 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建标[2013]44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计价、编制招投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3.本费用定额与《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4)、《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4) 、《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14)及《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4)配套使用。 4.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筑、装饰、安装、市政等工程。各类工程定义、承包范围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贴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

工程的定额工期

工程的定额工期 2010-08-30 22:03:41| 分类:工程管理|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计算依据:建设部2000年2月16日颁布施行的《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一、本工程工期计算及依据 根据第一章单项工程说明条款,总工期为±0.000以下工期与±0.000以上之和,再根据有关条款另行增加附加工期。 1、±0.000以上工期 定额第一章单项工程说明第八条的第7条中规定:“单项工程±0.000以上层数不同,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层数各自的面积查出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期的25%计算。” 本工程±0.000以上按变形缝共分为A、B、C、D四个区。 A区连裙房共29层,40389m2,先套用综合楼工程的现浇框架结构编号1-771,24层以下,35000 m2以外,Ⅰ类地区,工期为840天。 根据定额总说明第十条的第3条规定:“单项(位)工程层数超出本定额时,工期可按定额中最高相邻层数的工期差值增加。”A区为29层,比24层高出5层。定额综合楼工程的现浇框架结构,编号1-766,22层以下,30000 m2以外的Ⅰ类地区的工期为760天。编号1-761,20层以下,30000 m2以外的Ⅰ类地区的工期为720天。22层与20层建筑面积相同,相差2层,工期天数相差40天,则主体高出5层的工期天数为:40/2×5=100天,故A区工期应为840+100=940天。 B区连裙房共29层,37864m2,工期同A区,亦为940天。 C区连裙房共5层,7000m2,套用定额综合楼工程的现浇框架结构,编号1-725,6层以下,7000m2以内的Ⅰ类地区的工期为275天。 D区连裙房共25层,39745m2,先套用综合楼工程的现浇框架结构编号1-771,24层以下,35000m2以外,Ⅰ类地区,工期为840天。定额综合楼工程的现浇框架结构,编号1-766,22层以下,30000m2以外的Ⅰ类地区的工期为760天。编号1-761,20层以下,30000m2以外的Ⅰ类地区的工期为720天。22层与20层建筑面积相同,相差2层,工期天数相差40天,则主体高出1层的工期天数为:40/2=20天,故D区工期应为840+20=860天。 ±0.000以上总工期应为940+(940+275+860)×25%=1459天。 2、±0.000以下工期 地下室共2层,建筑面积30000m2。 查定额地下室工程,编号1-16,2层,建筑面积为3000 m2以外的Ⅱ类土的工期为190天。 3、围护桩工期 本工程围护桩共517根,工程量约为6700m3。 围护桩不属于±0.000以下基础工程,而且是先施工围护桩才能开挖土方、压工程桩,与基础工程不能同时平行施工,应另行增加工期。 查定额人工挖孔桩,编号6-527,桩深20 m以内,工程量为1000 m3以外,Ⅱ类土,工期为125天。 4、预应力静压管桩工期 根据定额总说明第十条的第5条规定:“坑底打基础桩,另增加工期。” 查定额的机械打桩工程的预制砼管桩,编号6-271,桩深12m以内,500根以内,Ⅱ类土,工期为36天。 5、室外管线和道路停车场工期 根据定额总说明第十条的第8条规定:“单项工程的室外管线(不包括直埋管道)累计长度在100m以上,增加工期10天;道路及停车场的面积在500m2以上,在1000m2以下者增加工期10天;在5000m2以内者增加工期20天;围墙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本工程的室外管线(不包括直埋管道)累计长度应在100m以上,故应增加工期10天。±0.000以上收进较多,空出部分应为道路及停车场,面积应超出1000m2,故应增加工期20天。累计应增加工期30天。 6、总工期

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土建、装饰部分)解释 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土建、装饰部分)解释 土建定额总说明 1、实验室出具的配合比与定额配合比不同时,能否调整? 答:不能调整 2、砌筑用砂浆M2.5、M5.0配合比如何调整? 答:《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全国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河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等定额中M2.5和M5.0砌筑砂浆配合比作以下调整: (1) 砌筑用水泥砂浆,M2.5配合比的水泥用量由0.112t调整0.15t;M5.0配合比的水泥用量由0.18t调整为0.21t。 (2) 砌筑用混合砂浆,M2.5配合比的水泥用量由0.112t调整为0.117t;M5.0配合比的水泥用量由0.18t调整为0.194t。 上述配合比调整从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起开始执行,在此之前已办理过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无维护结构的底层阳台,但有挡墙(栏板或栏杆),起高度在1.2M以下者是否可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答:凡有挡墙(栏板或栏杆)的底层阳台都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建筑,如何计算建筑面积? 答: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面积之内,二层及三层以上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但必须死活层高超过2.2M时才能计算建筑面积。对于地下室、半地下室,也要求层高超过2.2M时才能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中有哪些修改? 答:有部分规则作如下修改: (1)第2条改为“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第5条改为“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3)第7条改为“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投—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4)第8条改为“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5)第16条改为“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只有栏杆、栏板或挡墙的凹阳台、挑阳台(包括底层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6)第17条改为“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7)第18条改为“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不计算建筑面积”。 (8)第19条改为“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9)第21条改为“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mm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

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定额

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她费用定额 编制说明 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她费用定额初稿已编制完成,经初稿审查会议通过,准予公示,现将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定额初稿编制过程 (一)成立编制机构,确定编制方案与细则 2017年5月份经过招投标选定河北慧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概算其她费用定额数据测算等工作,同时成立了由编制组、专家组组成得编制机构,编制了河北省概算其她费用定额编制方案与细则。 (二)开展广泛调研,收集基础数据与资料 按照定额编制方案与细则得要求,编制组对概算其她费用定额使用者进行广泛调研,调研对象包括省内部分设计院与大型房地产企业、省市级财政评审机构、规划供热供电、在建项目多得建设方等相关单位。采集大量得基础数据,收集对05费用定额得使用意见与修编建议。省站2017年11月向各市站下发通知,收集与定额编制有关得现行政策性文件、标准。 (三)认真疏理研究,进行综合测算与分析 编制组认真疏理资料,以大量得数据为基础,结合调研成果,经分析测算,并借鉴山东、陕西、广东省等地编制经验,编制成稿。 (四)专家初步审核,修改完善形成初稿。

定额编制期间,在汇总测算有关资料形成草稿后,定额编制组多次邀请行业专家对修编稿进行审核,听取修编意见与建议,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经过认真修改完善形成了初稿,并经审查会通过。 二、定额初稿编制特点 (一)严谨规范,符合规定 定额初稿编制符合相关规定,一就是根据《工程造价术语标准》(GB/T 50875-2013)中工程建设其她费用定义得相关规定,将工程建设其她费用按照定义中三部分内容进行了分类,并按工程项目得费用发生先后顺序进行了排序;二就是定额初稿中涉及得专业术语均按照《工程造价术语标准》(GB/T 50875-2013)编制,与行业统一,避免产生歧异。三就是根据建设项目概算费用构成,将预备费、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从工程其她费用表中剥离出来,单独列项,更加规范,便于定额使用。 (二)与时俱进,贴近实际 定额初稿中各项费用得测算均依据截止目前现行得国家、省、市各级有权部门得政策性文件与标准,对各项费用在实际工程中得发生情况,区分不同性质做了认真研究与分析,给出了相应得计算方法或参考依据。已经市场化得某些费用,作了特别说明,并附上最近停止、废止得政策性文件;没有政策性文件得费用,行业社团发布有标准得,附上了行业社团得标准,供使用者参考。使定额初稿得编制最大程度上做到贴近实际工程,并具有可操作性。 (三)照顾习惯,丰富内容

广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广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单层建筑物高度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麦基;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胶泥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围护结构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m者应计算1/2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设有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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