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交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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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交接管理规定
Q/ZYRQ/G100-ZD04-09
第一条计量交接方式
公司与上下游的交接实行标准体积计量方式、CNG的贸易交接实行标准体积计量方式;
第二条公司计量类型
公司计量类型分为三类,即:交接计量、监督计量和内部计量。
(一)交接计量:与上游供气单位与下游终端用户进行贸易结算的计量。
(二)监督计量:是对上游计量数据进行监测、比较、分析,起到监督对方计量数据的作用。
(三)内部计量:包括换热器、食堂等自用气计量。
第三条计量交接协议管理
(一)所属部门负责起草计量交接协议,报生产运营部审核批准,通过与对方协商后签订协议。
(二)协议主要规定交接地点、供气质量、供气压力、供气数量、气量计算采用的标准及状态、日常的交接方式、计量器具的检定、监督检查以及交接纠纷的处理等。
(三)严格执行计量交接协议,及时准确填写《计量交接凭证》;同时要加强与下游的联系工作。
第四条交接时间管理
1、门站按前一天早8点至当天早8点的计量数据进行交接;
2、要求上游用户每日及时签字(特殊情况时按照计量交接协议规定的签订)。
第五条计量数据统计分析
(一)所属部门每天上午8:00-9:00 做好购、销气量、自耗气的统计以及交接数据等相关数据的填报工作。
(二)门站根据相关参数制作当日相关报表及计算计量供销差,发现供销差不在合理的范围内要进行原因分析,并及时告知公司生产运营部。
(三)门站汇总所属生产运行数据后,形成公司购销存日报,经过部门领导审核后报昆仑公司调度中心。
(四)所属部门应定期(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对本单位产生的供销差进行统计,并分析原因,找出不足,同时就如何减小燃气供销差应提出相关建议和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六条计量交接纠纷的处理程序
当发现公司供销差出现异常或者下游用户提出异议时,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先检查公司的计量情况,认真核对数据(包括气体组份、比重、压缩因子等参数)有无人为计算错误。
(二)检查公司的计量器具是否正常(如压变的零点及输出情况、温变的零点及输出情况等),分析原因。
(三)所属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供销差的原因进行分析并上报公司生产运行处。
(四)所属部门不能解决时,应与对方进行协商,对双方交接计量器具进行共同检查,提出解决方案。
(五)若经多次协商、检查仍不能解决问题,针对上游的输差,可由公司计量主管部门向上级计量管理部门提出要求给予仲裁;对下
游的供销差由公司提出要求给予仲裁。
第七条计量交接纠纷的预防措施
(一)计量人员首先要保持计量监督器具的完好并能准确计量。
(二)站场值班人员要每24小时将上游流量数据与公司监督计量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发现供销差变化较大及时通知门站站长,分析原因并向公司生产运营部汇报。
(三)根据下游用户的气量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出现计量供销差异议时,要分析原因,并写出分析报告,上报公司生产运营部。
(四)定期对下游用户的流量计进行检定。
第八条记录、资料和档案管理
(一)所属部门保存计量输供气记录和上下游交接协议,用以证明计量管理的有效运行。
(二)所属部门应装订和保管好计量交接凭证。
(三)各种记录表格应按照文件提供的标准格式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