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公司天然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
天然气计量管理制度

天然气计量管理制度一、简介天然气计量管理制度是指天然气计量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保证天然气计量准确、规范的重要保障。
本文档旨在规范天然气计量管理行为,保障天然气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合法性和安全性。
二、法律法规依据依据《计量法》、《中国计量法规定的计量单位制度》,以及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文件。
三、相关技术标准要求1. 计量设备天然气计量设备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行业标准和制度要求,所有计量设备必须经过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应按要求保养、维护、校准。
2. 计量人员天然气计量应由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计量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计量人员应当具备本职工作所需的技能和业务素质,保证计量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采样天然气计量中的样品采集应满足标准的采样要求,确保样品符合计量的要求。
在采样的过程中,对于每批次的样品应及时进行保存并标记。
4. 计量过程天然气的计量应在计量室内进行,计量室的环境应符合相关的环境要求,确保天然气计量数据准确。
计量过程中需严格按照有关计量规程和标准操作。
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调整并判定出为何异常情况并进行记录。
5. 计量记录与报告计量记录应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记录。
记录应简明扼要、清晰易懂并加盖计量工作人员的签字和日期。
计量结果的报告应该及时、准确,应该包括计量设备、计量方法、样品、检定结果等相关信息。
四、监督检查与质量评估为了保证天然气计量管理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质量评估。
监督检查应注重对计量过程、计量设备、计量数据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处理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质量评估应从采样、计量设备、计量人员和数据等方面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五、天然气计量管理制度是保障天然气计量数据准确、合法和安全的重要依据。
计量设备、计量人员、采样、计量过程以及计量记录与报告等方面应严格按照标准和制度进行操作,同时需要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质量评估,确保天然气计量管理行为的规范、合法和准确。
19 股份公司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石油质[2009]42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油气交接计量管理,提高油气交接计量技术水平,维护油气交接计量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国内地区公司(包括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油气交接计量管理。
地区公司与股份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之间的油气交接计量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交接计量是指地区公司之间发生油气产品转移或内部交易时,所进行的数量计量、质量检验和确认活动。
交接计量管理包括交接计量分工、交接计量设施、数量计量、质量检验、争议处理、监督等全过程管理。
本规定所称油气包括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气。
第四条股份公司油气交接计量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股份公司油气交接计量应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供方操作、需方及承运方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地区公司应积极采用先进可行的油气交接计量新技术、新设备,不断提高交接计量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七条股份公司质量管理与节能部是油气交接计量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确定交接计量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组织制修订所需要的企业标准;(二)按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参与或组织交接计量设施的计量和质量专业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功能确认;(三)组织交接计量科学研究和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四)组织交接计量监督检查;(五)组织处理不同专业地区公司之间的交接计量争议。
股份公司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油气交接计量管理相关工作。
第八条股份公司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油气交接计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按投资项目管理权限,组织或参与交接计量设施的计量和质量专业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功能确认;(二)指导、监督归口管理的地区公司交接计量工作;(三)处理归口管理的地区公司之间的交接计量争议。
原油、天然气和稳定轻烃销售交接计量管理规定

《原油、天然气和稳定轻烃销售交接计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计量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企业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全面完成国家原油、天然气和稳定轻烃(以下简称油、气、轻烃)的生产、储运、销售计划,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买方和卖方必须依照本管理规定进行油、气交接计量,签订和履行购销合同和运输合同。
违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行经济制裁。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原油、天然气和稳定轻烃的经济计量管理。
第二章交接地点和计量方式第四条油、气和轻烃交接计量地点设在供方所在地的站、库、码头等处。
如供方暂时不具备上述条件,可在双方临时协商同意的地点进行交接。
第五条交接计量方式按现行办法确定为金属罐计量、流量计(标准孔板)计量、铁路罐车计量和称重计量四种。
第六条交接计量方式由供方很据需要选择确定,计量器具由供方负责操作,买方监护。
计量员(监护员)必须持有省、部级计量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计量技术颁发的操作证书。
第七条油、气和轻烃交接计量所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按国家规定由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或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技术部门进行周期检定,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无合格证书、超过检定周期、铅封损坏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准使用。
第八条油、气和轻烃交接计量操作按下列标准执行:一、原油1. 原油标准SY7513—88《出矿原油技术条件》。
2. 流量计交接计量GB9109.5--88《原油动态计量油量计算》。
3. 油罐交接计量GB9110—88《原油立式金属罐计量油量计算方法》。
4. 罐车交接计量SY5670-93《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铁路罐车交接计量规程》5. 原油取样SY5713-88《原油管线自动取样法》、GB4756-84《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手工法)。
6. 温度测定GB8927-88《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温度测定法》。
7. 水分测定GB260-77《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
8. 密度测定GB1884-83《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
油气计量交接管理规定

计量交接管理规定1 目的为规范和加强公司运销计量管理工作,做好油气贸易计量交接,减少油气管输损耗,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油气贸易计量交接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无4 职责4.1 生产运行处4.1.1 负责与各油气田、销售公司、用户签订油气计量交接协议;4.1.2 负责所属各单位油气输差损耗、密度、含水指标的考核;4.1.3 负责所属各单位计量数据的监督管理,进行计量输差分析,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4.1.4 组织调解公司内部计量纠纷,协调处理与外系统发生的计量争议与纠纷。
4.2 所属各单位4.2.1 负责根据计量交接协议标准模板,修改完善协议;4.2.2 负责控制油气损耗、含水、密度不超指标;4.2.3 负责流量计运行和油气化验的动态分析;4.2.4 负责计量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同时监督各基层计量站日常参数的录入及管理。
5 管理内容5.1 签署计量交接协议5.1.1 所属各单位根据计量交接协议的标准模板,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起草计量交接协议,并上报生产运行处,必要时与油气田、销售公司和用户进行初步商谈。
5.1.2 生产运行处审核所属各单位新编制的计量交接协议,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单位,各单位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如旧协议到期,双方无异议,可自行签订。
5.1.3 所属各单位将生产运行处组织修改后的协议与相关方协商,如协商一致,由生产运行处组织或委托所属各单位进行谈判和签订协议,如不一致,生产运行处收集所属各单位反馈意见,再组织修改协商。
5.2 油气计量交接5.2.1 所属各单位交接前应签署计量交接协议。
5.2.2 所属各单位按交接协议及相关规程计算交接油量、气量,填写交接计量凭证,交接双方签字盖章。
5.2.3 油气计量人员及时准确上报计量统计报表,生产运行处进行汇总。
5.2.4 所属各单位油气计量主管人员及时分析输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解决,并向生产运行处汇报。
5.2.5 生产运行处对油、气输差损耗超标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研、分析原因、找出解决办法。
吉林油田公司天然气销售管理规定

吉林油田公司天然气销售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吉林油田公司规章制度制度编号:JLYT-KF-03-2014发布版本:A吉林油田公司天然气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吉林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然气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天然气销售管理,实现天然气内、外销售的统一管理,根据国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然气销售管理是指公司销售天然气的计划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价格管理、计量交付及结算管理等。
发布日期:2014年7月7日实施日期:2014年7月7日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部门、所属单位采油(气)厂和吉港天然气公司的天然气生产、销售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天然气部负责以下工作:(一)负责制定天然气的生产计划;(二)负责审核天然气内外部销售计划,并监督、考核天然气生产单位和天然气公司的计划执行情况;(三)负责新增用户的审批;(四)负责天然气质量监督管理。
第五条公司机关相关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生产运行处负责天然气生产和销售的应急管理。
(二)规划计划处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的天然气生产、自用、商品量的月度、季度、年度建议计划;(三)安全环保处负责安全环保合同的审查工作;(四)质量节能处负责监督天然气质量、计量交接管理工作。
(五)概预算管理部负责根据国家发改委、中石油或省价格管理部门的文件确定各类型天然气的结算价格,并下达相关执行文件。
(六)财务处负责对天然气价格执行情况的检查。
(七)企管法规处负责天然气销售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油气合作开发公司(对外合作部)负责合资合作系统天然气的生产运行、计量等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天然气公司对合资合作系统用气的结算管理。
第七条天然气公司职能:(一)负责公司天然气内、外销售管理工作;(二)负责天然气销售市场开发和新增用户开户审批的申报;(三)负责审查天然气用户相关资质,负责与用户签订《供气协议》和《天然气买卖合同》。
油田天然气交接计量系统的管理探析

油田天然气交接计量系统的管理探析随着能源消费的不断增长,天然气资源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而油田天然气交接计量系统作为保障能源资源交接计量准确性和安全性的重要环节,在天然气行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对于油田天然气交接计量系统的管理,必须严格把控,以确保交接计量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本文将从管理制度、技术设备和人员素质三个方面对油田天然气交接计量系统进行分析和探讨。
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保障油田天然气交接计量系统正常运行和确保交接计量准确性的基础。
在油田天然气交接计量系统的管理中,首先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体系,明确各项管理规定和程序,包括计量管理、设备维护、安全操作等相关规定。
其中重点是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能够按照标准操作,减少人为因素对计量结果的影响。
要加强对计量系统实施的监督和审核。
通过定期的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计量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交接计量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要建立健全的诚信体系,加强信息公开和交流。
只有建立起一个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交接计量体系,才能够增强系统的可信度和管理的合规性。
也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管和控制。
技术设备在油田天然气交接计量系统中,技术设备的先进性和稳定性直接影响着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管理中要注重对技术设备的维护和更新,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且在实际交接计量中能够达到高准确度和高稳定性。
要对计量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
定期检测和校准各类计量设备,及时更新设备,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问题,确保计量设备的正常运行。
应注重对仪表的选型和配置。
在设备选型上,应优先选择具有高精度和高稳定性的仪表设备,并针对不同的交接计量环节,选择合适的仪表配置,以满足不同需求。
要加强对计量设备的监控和数据采集。
建立起完善的数据监测和采集系统,确保实时监测计量设备的运行状态,并及时采集计量数据,以供后期分析和评估。
油气储运公司天然气交接计量管理办法.doc

天然**交接计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天然**交接计量管理工作,确保交接计量准确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国**天然**股份有限公司****交接计量管理规定》(**质〔2019〕432号)、《****公司天然**交接计量管理规定》、《****公司计量管理人员规定》(**新质字〔2019〕17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储运公司天然**交接计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三条计划科职责(一)负责制定和下达天然**输配计划;(二)负责组织协议评审和然**交接计量协议签订;(三)负责组织供方评价;(四)负责上报天然**统计报表。
第四条生产调度室职责(一)负责组织安排天然**输配计划实施;(二)负责天然**接收、交付监测及监测状态标识管理;(三)负责天然**购销合同/协议执行情况检查;(四)负责天然**平衡、盘库及**工作;(五)负责组织天然**交接计量争议的协调。
第五条**计量中心职责(一)负责交接计量设备设施管理;(二)负责对交接计量仪表组分更新和参数调整;(三)负责计量人员培训和数据库建立、维护工作;(四)配合生产调度室做好天然**交接计量管理。
第六条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天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第七条研究所负责天然**产品质量检测。
第八条财务科负责天然**结算工作。
第九条天然**站(队)职责(一)严格执行天然**交接计量协议相关内容;(二)负责实施本站(队)天然**输送、接收、交付过程控制和监督管理;(三)负责计量、工艺设备设施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四)负责交接计量数据统计分析及上报。
第三章交接计量过程管理第十条天然**交接站(队)实行日交接、日上报、旬盘库制度。
第十一条交接双方每日(8:00)核对天然**交接量,并填写《天然**计量交接凭证》,供需双方签字确认。
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签字的,经双方协商后,需方以书面形式发函委托供方签字确认。
天然气计量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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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计量管理制度1. 前言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天然气计量管理工作,确保天然气计量数据的精准性和牢靠性,提高企业资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与天然气计量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2. 管理标准2.1 计量设备管理1.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天然气计量设备档案,记录计量设备的基本信息、安装位置、校准证书等,确保计量设备的可追溯性。
2.计量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和检修,校准周期不得超过2年,检修周期不得超过5年。
3.计量设备安装饰应设有防篡改措施,检验和保养记录应存档,防止数据的篡改和损坏。
4.计量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精准明确计量。
5.每个计量设备均应配备计量员,负责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确保计量数据的精准性和牢靠性。
6.新购进的计量设备应供给厂家供给的合格证明文件,并进行验收。
2.2 计量检测标准1.天然气计量设备的选型、使用和检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确保计量的精准性和合法性。
2.天然气计量设备应依照规定的检测程序进行检测,检测数据应适时上传至主管部门并进行备案。
3.定期对天然气计量设备进行核查,比对检测数据和实际使用数据,确保计量结果的真实牢靠。
4.保留计量设备的校准记录和检测报告,备案时间不小于5年,计量数据备案时间不小于3年。
2.3 数据记录与报送1.计量设备应配备数据记录仪,并定期上传计量数据至中央数据库,确保数据的适时、精准传输。
2.数据记录应包括单位时间内的气体量、温度、压力等计量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和可追溯性。
3.数据上报应依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数据上报应包括日报、月报和年报等,确保数据的全面和适时性。
4.对于紧要数据的异常情况,应适时进行记录和报告,并实行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3. 考核标准3.1 计量设备管理考核1.每个计量设备应配备计量员,计量员应持有正式的计量员资格证书。
2.计量员应定期参加计量技术培训和连续教育,确保具备良好的计量技能和专业素养。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计量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量管理,充分发挥计量检测工作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管理和科学研究中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提高集团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计量工作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计量法律法规,保证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建立计量的量值溯源体系,确保计量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开展计量科学技术研究,增强计量检测能力;依靠先进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方法,提高计量管理水平,为集团公司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计量保证。
第三条依照《计量法》的规定,集团公司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因特殊情况需要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须按国家规定报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计量主管部门,负责归口管理计量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有关计量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集团公司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组织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二)组织编制计量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三)规划建立石油专用计量器具的量值溯源系统,制定计量人员的考核管理办法,组织编制计量标准、规程和规范;(四)监督管理所属企业的计量工作,推行现代科学的计量管理方法,完善计量检测体系;(五)指导集团公司所属专业计量站、校准实验室和其他计量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六)会同集团公司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计量科学技术研究;推动计量检测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七)调解处理重大计量纠纷;(八)组织国内外计量技术培训与交流;(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计量工作任务。
第五条集团公司专业计量站,是集团公司设置的石油专用计量技术保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建立和保存集团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工作计量标准,负责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专用计量标准器具、工作计量器具量值溯解的技术服务与技术指导;(二)开展石油专用计量技术研究,参加国内外计量学术活动,承办集团公司委托的计量新技术交流工作;(三)承担经批准授权的新型石油专用计量器具、计量检测设备的型式试验和定型鉴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计量标准器具的考核任务;(四)受国家或集团公司委托,承办计量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五)协助集团公司计量主管部门,调解和处理计量纠纷;(六)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计量工作任务。
油气储运公司天然气交接计量管理办法.doc

油气储运公司天然气交接计量管理办法.doc
天然**交接计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天然**交接计量管理工作,确保交接计量准确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国**天然**股份有限公司****交接计量管理规定》(**质〔2019〕432号)、《****公司天然**交接计量管理规定》、《****公司计量管理人员规定》(**新质字〔2019〕17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储运公司天然**交接计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计划科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下达天然**输配计划;
(二)负责组织协议评审和然**交接计量协议签订;
(三)负责组织供方评价;
(四)负责上报天然**统计报表。
第四条生产调度室职责
(一)负责组织安排天然**输配计划实施;
(二)负责天然**接收、交付监测及监测状态标识管理;
(三)负责天然**购销合同/协议执行情况检查;
(四)负责天然**平衡、盘库及**工作;。
燃气公司计量管理办法

燃气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计量管理,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生产运行、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保证生产运行安全平稳、保质保量和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计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及所属部门计量器具管理、计量交接管理以及计量人员管理职责、工作程序和应遵守内容。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了运行维护人员及计量员应了解的计量设备的型号、结构、原理、安装位置及其服务供气范围。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一、指挥中心1、编制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完善计量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立本单位的重点用户计量器具台帐和相关表格记录,对于更换的有问题、损坏的计量器具及时对计量台帐进行更新。
3、及时发现计量有关问题,重点监控工商业生产运行数据,一旦发现异常,及时进行沟通处理。
4、跟踪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状况,对于到期的强检计量器具应提前联系物资采购部安排送检工作,以保证计量器具符合检定要求。
对已到使用期限的计量器具负责下达送检通知,并跟踪整改。
5、负责对计量器具维护保养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
6、参与计量器具验收、试运行工作。
7、负责流量计实时传输设备安装、维护的协调工作。
7、负责组织技术部、安检稽查班组对非居民用户计量设备进行年度抽检。
二、收费部1、负责公司民用、工商业计量工作的日常抄表、结算、更换费用的收取工作。
2、负责登记燃气用户的计量器具相关记录,对于更换、有问题、损坏的计量器具,及时进行更新。
3、负责关于计量方面的气费纠纷的协调处理,非居民用户市场发展部配合协调。
4、搜集、整理、统计日、月、年购销气量,定期上报指挥中心,统计供销差,并分析产生原因。
对公司购销异常情况召开计量分析会议并形成报告。
每月25日前(节假日顺延)将燃气购销差月报表及分析报告上报指挥中心,并列入生产经营报表中。
交接计量管理规定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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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说明
第二章为机构与职责,共4条。本章对股份 公司计量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专业分公 司、地区公司,以及计量和质检技术机构在油 气交接计量工作中的职责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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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说明
第三章为油气交接计量设施建设与管理,共 12条。本章提出了油气交接计量设施的设置原则, 建设和功能确认要求,交接计量设备选型和技术 性能要求,以及交接计量设施操作方应为相关方 提供监督条件的要求等。本章明确按照国内外贸 易的一般原则,由供方建设、管理和操作交接计 量设施。同时考虑到管输成品油现状,为便于管 道运行调控和保持股份公司政策的连续性,管理,而输入端交接计量设施权属另行规定。 另行规定的基本思路在需要说明的问题中详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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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说明
6月和9月,质量管理与节能部会同法律事务部, 组织专业公司、有关专家和起草小组两次对初稿进 行研讨,形成征求意见稿。9月15日,质量管理与节 能部将征求意见稿发至76个单位征求意见,包括职 能部门8个,专业公司4个,地区公司64个。 10月上旬,质量管理与节能部会同法律事务部 对征求意见反馈情况进行了汇总处理。共有39个单 位反馈了修改意见和建议145条,其中采纳13条,部 分采纳11条,不采纳104条,无直接关系17条(属于 实施方式建议)。 10月16日,质量管理与节能部会 同法律事务部将征求意见稿修改后形成送审讨论稿。
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
质量与标准管理部 孙德刚 二○一三年八月 ·北戴河
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
一、说明编制 二、条款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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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说明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送审稿)》起草说明 根据集团公司2009年规章制度制修订计划的 安排,我部组织起草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 限公司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交 接计量规定》)。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油气交接计量管理,提高油气交接计量技术水平,维护油气交接计量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国内地区公司(包括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油气交接计量管理。
地区公司与股份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之间的油气交接计量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交接计量是指地区公司之间发生油气产品转移或内部交易时,所进行的数量计量、质量检验和确认活动。
交接计量管理包括交接计量分工、交接计量设施、数量计量、质量检验、争议处理、监督等全过程管理。
本规定所称油气包括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气。
第四条股份公司油气交接计量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
—3—第五条股份公司油气交接计量应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供方操作、需方及承运方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地区公司应积极采用先进可行的油气交接计量新技术、新设备,不断提高交接计量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七条股份公司质量管理与节能部是油气交接计量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确定交接计量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组织制修订所需要的企业标准;(二)按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参与或组织交接计量设施的计量和质量专业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功能确认;(三)组织交接计量科学研究和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四)组织交接计量监督检查;(五)组织处理不同专业地区公司之间的交接计量争议。
股份公司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油气交接计量管理相关工作。
第八条股份公司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油气交接计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按投资项目管理权限,组织或参与交接计量设施的计量和质量专业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功能确认;—4—(二)指导、监督归口管理的地区公司交接计量工作;(三)处理归口管理的地区公司之间的交接计量争议。
天然气计量交接管理

PART
异常处理与应急预案
5 异常处理与应急预案
1
制定针对可能出现的计量异常情况的应急预案
2
当出现异常数据时,应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寻
找可能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3
同时,定期对计量系统进行评估和审计,以确 保其可靠性和准确性
PART
人员培训与资质认证
6 人员培训与资质认证
PART
保密措施
天然气计量交 接管理
汇报人: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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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法规遵循 3 完善交接流程 5 异常处理与应急预案 7 保密措施
2 计量器具选择与配置 4 数据记录与分析 6 人员培训与资质认证 8 持续改进与优化
0 天然气计量交接管理
01
天然气计量交接 管理是确保天然 气安全、高效把 控,可以有效地 减少贸易纠纷, 提高运营效率
2
这包括但不限于:交接前 的准备工作、计量的具体 操作流程、数据记录与分
析、异常处理等
3
确保每一步都有明确的指 引,以避免操作失误或数
据争议
PART
数据记录与分析
4 数据记录与分析
对天然气计量数据进行详 细记录,并定期进行数据
分析
这不仅有助于发现潜在问 题,还可以为贸易结算提
供有力支持
同时,通过对数据的深入 分析,可以进一步优化计 量流程,提高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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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大学生活即将结束,在此,我要感谢所有老师和一起成长的同学,是你们在我的 大学生涯给予了极大的帮助。本论文能够顺利完成,要特别感谢我的导师张老师,
感谢您的耐心指导,您辛苦了!
03
以下是关于天然 气计量交接管理 的一些关键方面
PART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油气交接计量管理,提高油气交接计量技术水平,维护油气交接计量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国内地区公司(包括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油气交接计量管理。
地区公司与股份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之间的油气交接计量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交接计量是指地区公司之间发生油气产品转移或内部交易时,所进行的数量计量、质量检验和确认活动。
交接计量管理包括交接计量分工、交接计量设施、数量计量、质量检验、争议处理、监督等全过程管理。
本规定所称油气包括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气。
第四条股份公司油气交接计量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股份公司油气交接计量应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供方操作、需方及承运方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地区公司应积极采用先进可行的油气交接计量新技术、新设备,不断提高交接计量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七条股份公司质量管理与节能部是油气交接计量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确定交接计量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组织制修订所需要的企业标准;(二)按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参与或组织交接计量设施的计量和质量专业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功能确认;(三)组织交接计量科学研究和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四)组织交接计量监督检查;(五)组织处理不同专业地区公司之间的交接计量争议。
股份公司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油气交接计量管理相关工作。
第八条股份公司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油气交接计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按投资项目管理权限,组织或参与交接计量设施的计量和质量专业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功能确认;—4 —(二)指导、监督归口管理的地区公司交接计量工作;(三)处理归口管理的地区公司之间的交接计量争议。
油田天然气交接计量系统的管理探析

油田天然气交接计量系统的管理探析油田天然气交接计量系统的管理对于油田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从计量系统的概念和功能、管理原则、管理模式和存在的问题四个方面对油田天然气交接计量系统的管理进行探析。
一、计量系统的概念和功能油田天然气交接计量系统是通过对天然气的计量进行自动化操作,实现对天然气产量、输送量、转移量和储量的精确测量和管理。
计量系统的核心是使用计量仪表对天然气的流量、温度和压力等参数进行连续和准确的测量,通过数采系统将数据实时传输到中央控制室,实现对计量数据的实时监控和分析。
计量系统的功能主要包括数据采集、数据传输、计量仪表校验、计量数据分析和监控指标的制定等。
二、管理原则油田天然气交接计量系统的管理原则主要包括科学准确、规范操作、精细管理和安全高效。
科学准确是指对计量系统的设计、维护和管理采用科学的方法和准确的数据进行操作,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
规范操作是指对计量设备的使用和维护遵循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保证计量数据的规范性和可靠性。
精细管理是指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确保计量系统的稳定运行。
安全高效是指在遵守安全规定的前提下,实现计量系统的高效运行,提高计量效率和工作效益。
三、管理模式油田天然气交接计量系统的管理模式主要包括计量设备管理、计量数据管理和运行管理。
计量设备管理是指对计量仪表的选择、采购、安装和维修等工作进行管理,确保计量设备的正常运行。
计量数据管理是指对采集到的计量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形成计量报表和分析报告,提供决策参考。
运行管理是指对计量系统的日常运行进行管理,包括值班巡查、预防维护、故障处理等工作,保证计量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存在的问题目前油田天然气交接计量系统的管理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计量设备老化和技术水平不高,导致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有待提高。
其次是计量数据管理和分析能力有限,对计量数据的分析和利用还存在差距。
再次是运行管理不够规范和精细,对计量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不能及时处理。
交接计量管理规定概述

一、编制说明
10月22日郭进平总法律顾问召集股份公司机关 部门和有关专业分公司对本办法的送审稿进行了讨 论修改。在讨论中,各相关部门对成品油管输交接 计量设施权属问题争议较大,以及对运输造成的油 气损耗指标也都比较关注。根据郭总法律顾问的意 见,质量管理与节能部会同法律事务部组成调研小 组,针对西部地区成品油交接计量问题进行了现场 调研,在调研报告中提出了已建在用成品油管输交 接计量设施权属建议,并报郭总法律顾问同意,在 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由形成了送审稿提交本次会议审 定。
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
质量与标准管理部 孙德刚 二○一三年八月 ·北戴河
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
一、说明编制 二、条款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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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说明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送审稿)》起草说明 根据集团公司2009年规章制度制修订计划的 安排,我部组织起草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 限公司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交 接计量规定》)。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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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说明
至于非管道运输成品油,其运输损 耗可执行国家有关散装液体石油产品运 输损耗标准。 以上情况特此说明,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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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条款释义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 石油质[2009]432号 (条款释义)
前言:本规定是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 计量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计量管 理办法》、《原油、天然气和稳定轻烃销售交接计量 管理规定》(能源油[1990]94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 股份公司实际制定的。目的是进一步规范油气交接计 量秩序,提高交接计量水平。主要内容包括:总则、 管理机构和职责、交接方和基本分工、交接计量设施、 数量计量、质量检验、争议处理、监督和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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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油田公司规章制度制度编号:JLYT-KF-04-09-2016 发布版本:A吉林油田公司天然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吉林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然气交接计量管理工作,提高交接管理水平,保证天然气计量交接公平、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吉林油田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吉林油田公司天然气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交接计量是指天然气生产单位与储运销售公司、储运销售公司与内、外部用气单位之间发生天然气转移发布日期:2016年3月7日实施日期:2016年3月7日或内部交易时,所进行的数量计量、质量检验和确认活动。
交接计量管理包括交接计量管理机构及职责、交接计量设施、交接计量数据、质量检验、交接计量控制、纠纷处理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天然气交接计量应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供方操作、需方监督、共同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天然气生产单位、储运销售单位、内部用气单位和外部用气单位的天然气交接计量管理。
合资合作单位的天然气交接计量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质量节能处职责:(一)确定交接计量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协调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修订所需要的企业标准。
(二)按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参与或组织交接计量设施的计量和质量专业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功能确认。
(三)负责建立、完善公司的量值传递体系,保证量值准确及计量单位的统一。
(四)负责公司计量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和日常监督管理。
(五)负责组织交接计量监督检查。
(六)负责计量纠纷的调查与处理。
第六条天然气部作为公司天然气生产和销售主管部门,其职责如下:(一)负责天然气新建系统交接计量器具的设计与选型。
(二)负责天然气交接计量的管理与考核。
(三)负责协调解决天然气交接计量存在问题。
(四)参与计量监督检查和计量纠纷调查与处理。
第七条天然气生产单位、储运销售公司、用气单位作为天然气交接计量的主体,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本单位天然气交接计量器具的选型、配备、维护、检定和运行管理工作。
(二)负责交接计量数据的录取、统计、整理、确认工作。
负责与内、外部用户签认《天然气计量交接凭证》,编号NKKP-021(详见附件一,以下同)工作。
(三)负责本单位交接计量人员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四)负责具体执行和落实天然气交接计量管理制度。
(五)参与涉及本单位的计量纠纷的调解与处理。
第三章交接计量设施管理第八条交接计量设施包括交接计量设备、工艺管线、检验场所等。
交接计量设备包括计量器具、质检仪器和配套仪表、实验台架等。
第九条交接计量设施必须按照相关数量计量、质量检验标准和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
交接计量设施的设计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计量和质量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应参与设计审查。
交接计量设施投产前应按公司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基建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对交接计量设施功能给予评价和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相关各方计量和质量主管部门应参与验收。
交接计量地点应设在供方所属的输气站、集气站和其它油气站场等处。
第十条交接计量设备应选用国家准许生产和进口的产品,并经有资质的机构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无检定(校准)证书、超过检定周期、铅封损坏或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交接计量器具精度必须优于或等于1.0级。
第十一条天然气交接计量设备选用和管理应符合下列标准要求:(一)GB/T 18603《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
(二)GB/T 20901《石油石化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三)GB/T 22723《天然气能量的测定》。
(四)SY/T 5398《原油天然气和稳定轻烃交接计量站计量器具配备规范》。
第十二条天然气生产单位和储运销售公司应确保交接计量设备技术性能稳定可靠,依据国家、行业和企业有关标准,操作交接计量设施。
天然气生产单位和储运销售公司应通知相关各方现场监督交接计量操作,并提供方便必要的条件。
相关各方应依据国家、行业和企业有关标准,认真监督交接计量操作过程和结果。
第十三条储运销售公司和天然气生产单位、用气单位依据有关标准选定交接计量设备、数据计算模型、软件和参数,并经相关各方签字认可,上报天然气部备案。
储运销售公司检定(校准)、调整交接计量设施,应通知相关各方到场监督并签字。
第十四条天然气交接计量点。
储运销售公司和天然气生产单位、用气单位需要明确交接计量点和具体的交接计量表,详见附件二《天然气管网计量交接点统计表》。
(一)天然气生产单位与储运销售公司计量交接点:以储运销售公司分输站的入管线的流量计为准。
(二)储运销售公司与内外部用气单位计量交接点:以储运销售公司分输站外输给用气单位的流量计为准。
第十五条交接计量器具的检定。
天然气内、外部交接计量器具的检定由储运销售公司统一组织,根据交接计量器具的周期,编制年度、月度检定计划上报质量节能处,并负责组织实施;涉及天然气生产单位、内外部用气单位交接计量器具检定时,储运销售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共同检定,交接计量器具每年检定1次,对于需要化验分析输入数据的流量计,由储运销售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参加人员共同确认,并报天然气部备案。
对计量数据存在争议时,如果需要重新检定流量计,争议双方应及时进行检定。
第十六条交接计量器具日常管理。
交接计量器具由资产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及保养工作。
各单位要制订交接计量器具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清检计量器具,发现计量仪表运行不正常时,要及时上报本单位生产调度和计量管理人员处理。
交接计量器具的维修、更换由储运销售公司具体组织实施,要经过天然气生产单位和用气单位确认,维修或更换完毕后重新加装铅封及铅封锁。
交接计量器具由储运销售公司根据气量变化及时核对流量计的量程,保证气量在流量计的合理量程内,出现偏差时,要及时调整、更换流量计。
第十七条交接计量器具出现突发故障情况或交接计量数据超出计量器具合理量程范围时,储运销售公司要及时维修或更换,同时根据情况有权降低供气量或停止供气。
由其他单位管理的交接计量器具,出现突发故障情况或交接计量数据超出计量器具合理量程范围时,要立即通知本单位计量管理人员,并及时通知储运销售公司。
第四章交接计量数据第十八条天然气数量计量应依据下列标准执行:1. GB/T 18604《用气体超声流量计测量天然气流量》。
2. GB/T 21446《用标准孔板流量计测量天然气流量》。
3. GB/T 21391《用气体涡轮流量计测量天然气流量》。
4. GB/T 22723《天然气能量的测定》。
5. SY/T 6658《用旋进旋涡流量计测量天然气流量》。
6. SY/T 6659《用科里奥利质量流量计测量天然气流量》。
7. SY/T 6660《用旋转容积式气体流量计测量天然气流量》。
第十九条天然气交接能量计量的标准参比温度为20℃,标准参比压力为101.325kPa,干基。
第二十条天然气交接计量数据由计量操作人员定期录取,发现数据异常或计量仪表运行不正常时,要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储运销售公司要及时解决。
第二十一条储运销售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吉林分公司计量认证:每周二及每月25日,储运销售公司负责组织生产单位确认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吉林分公司的销售气量,并签认《天然气计量交接凭证》,作为每月结算依据。
第二十二条储运销售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分公司(长长吉管道)计量认证:每日早8点,相互确认当日气量,并签认《天然气计量交接凭证》,作为每月最后一天结算依据。
第二十三条储运销售公司与天然气生产单位、内部用气单位每月相互确认气量,并签认《天然气计量交接凭证》,作为每月天然气入管网及管网自用气结算依据。
具体气量的计量数据依据的交接计量表和计算方式详见附件二《天然气管网计量交接点统计表》。
第二十四条天然气管网输差管理。
储运销售公司应加强天然气管网输差管理,确保输差合理,低于业绩考核指标。
每月10日前,储运销售公司与天然气生产单位、天然气管网的内外部用气单位完成认证,并将双方签字盖单确认的认证单及月度输差统计表上报天然气部。
天然气部根据上报输差数据进行核实,对输差进行考核。
第二十五条天然气管道运输的损耗。
天然气管道运输损耗指标适用标准Q/SY 197《油气管道损耗计算方法》,正常运行的天然气管道损耗控制指标为≤0.18%。
第五章交接计量气质及化验管理第二十六条天然气供气指标要达到国标GB/T17820中规定的天然气二类技术指标气标准(外输天然气水露点在交接点压力下,水露点应比输送条件下最低环境温度低5℃;二氧化碳含量不超过3%)。
天然气质量检验应依据GB 17820 《天然气》标准及其相关的取样方法、检验方法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配备在线分析仪器的,用气单位可以要求储运销售公司每日提供天然气质量检验数据;未配备在线分析仪器的,储运销售公司可以每季度向需方提供一次天然气质量检验数据。
储运销售公司应至少每季度采用离线分析仪器对在线分析仪器进行一次核查,核查无误的方可继续使用;否则,以离线分析数据作为质量交接依据。
第二十八条对质量数据如有异议,供方与需方要共同采样、化验,共同确认化验结果。
第二十九条天然气生产单位要加强气质管理,严格控制外输气指标达到国标GB/T17820中规定的天然气二类技术指标气标准。
储运销售公司和天然气生产单位要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天然气质量,定期对气质进行化验、检测和监测,不允许不合格气进入销售官网,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负责每季度上报天然气部气质化验、检测结果。
第三十条交接计量仪表的输入参数要依据化验结果进行输入,至少每季度双方共同取样、化验一次,需要共同签字确认,并报天然气部备案。
第六章计量的控制管理第三十一条为保证计量的准确性,保证气井、场站安全平稳生产,充分利用计量设施,需要做好计量控制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储运销售公司和天然气生产单位要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和月度销售计划及时核对计量设施,保证计量仪表在最佳量程(仪表最大量程的20%-80%之间)范围内,储运销售公司负责备好备用计量器具,出现偏差能够及时更换,对于在20%-80%量程外的用户,要及时采取措施,提高计量准确性。
(二)每月20日各个内、外部用户上报给储运销售公司下个月的用气计划,储运销售公司根据天然气生产情况编制月度用气计划并上报天然气部,天然气部对天然气销售计划进行月度考核。
(三)为保证计量的准确性和气井、场站安全平稳生产,储运销售公司有权对超出日用气计划30%或低于用气计划30%的内外部用户终止供气或限量供气,同时将情况上报天然气部。
(四)为充分利用计量设施,已有用户6个月内没有生产用气,季节性调峰用户12个月内没有生产用气,新增外部用户18个月内没有投产用气,油田公司将调整用气指标和重新利用计量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