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知识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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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知识的掌握

一、教学目的

1、能够理解知识掌握的基本理论。

2、掌握影响知识理解的因素。

3、结合教学实际学习提高记忆的效率、培养思维的兴趣。

二、指导思想

能够以学习理论指导教育教学实践。

三、课时分配

本章安排6课时。

四、教具选择

多媒体、课件。

五、教学方法

讲解法、讨论法、讲练法。

六、重点、难点

1、掌握影响知识理解的因素。

2、结合教学实际学习提高记忆的效率、培养思维的兴趣。

七、授课内容

第一节知识的感知

第二节知识的理解

第三节知识的保持

第四节知识的应用

第四章知识的掌握

第一节知识的感知

学生的学习过程可分为这样几个阶段,即感知—理解—巩固—应用。每一个阶段都与学生心理活动有关.

一、感知与观察

(一)感知的概念

感知指感觉和知觉而言。感觉是人对当前客观事物个别属性的反映;

知觉是人对当前客观事物整体及其外部相互关系的反映。

在教育工作中,观察更具有重大的实际意义。为了使观察收到良好的效果,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有明确的观察目的

良好的观察,要以有明确的目的任务为前提。

(二)积极的观察态度

(三)充分的知识准备

观察既然是一种有预定目的的“思维的知觉”,那么在观察前就要掌握所观察事物的有关知识,为深入观察准备条件,有关知识的准备愈充分,观察也愈全面和深入。

(四)观察的计划性与系统性

在观察前应制定系统的计划和按阶段的执行计划。在各阶段中,应明确观察的重点和步骤、方法,做到心中有数,不致遗漏重点或顾此失彼。

(五)观察结果的整理和总结

为了从观察所得的材料中发现规律和确定下一阶段的观察任务,必须对观察结果进行整理和总结。

三、促进知觉学习的技术

(一)扩大有关特征

研究表明,当学生遇到难以辨别的细微特征时,扩大需要辨别的特征,可以促进辨别学习。

(二)对比

辨别学习可分为简单辨别学习和多重辨别学习。

(三)强化或反馈

在学习中及时提供强化或反馈可以有效地促进学习。这里说的强化或反馈指学生识别了有关特征时,教师给予肯定,对识别错误的反应不予肯定,或给予纠正。

(四)发挥多种知觉系统的作用

在知觉学习中,应提倡发挥多种知觉功能的作用。有经验的教师在识字教学时不仅让学生看字,还让他们用嘴念,用手写或书空,这里利用了视觉、听觉和运动觉的协同活动。多种知觉系统参与知觉,既有助于辨别的精确性,也有助于知觉印象的保持。

四、感知规律与直观教学

教师在进行直观教学时,要根据教学目的的要求,从教学内容的实际出发,结合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才能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

教师在直观教学的过程中,还必须掌握和应用如下的感知规律:

(一)目的越明确,感知越清晰

人在感知活动中能够从周围环境的许多事物中优先地分出当前所要感知的对象,这是由于知觉具有选择性的原故。知觉的选择性服从于感知的目的,目的性越强,感知也越清晰。

(二)对象从背景中越突出,则越容易被感知

在直观教学中,要使对象从背景中突出,必须遵循差异律、组合律和活动律等有关的规律。

1.差异律——加强对象与背景的反差

对象和背景的反差包括颜色、形状、声音等方面,如果这些反差越大,则对象就越容易从背景中突出而先被感知到。

例如:雪地里的白羊不易被人看出来;由于某些昆虫有“保护色”,也不易将它们与周围的事物区分出来。

强烈鲜明的对比,大与小,黑与白,高与低,强与弱,香与臭,苦与甜等等都能立刻为人们所感知,这就是差异律。

2.组合律——利用刺激物本身各部分的组合

刺激物本身的结构常常是分出对象产生清晰感知的重要条件。对象的组合可分成空间和时间两个方面。空间上的组合是指在视觉刺激物中,凡距离上接近或形状上相似的各部分,容易组成感知的对象。

3.活动律——即对象的活动性

在固定不变的背景上,活动的刺激物易于被人感知。因此对直观的重要对象或部分,应尽可能地增强其活动性。

(三)形象与言语的正确结合,则感知将更迅速而完善

在利用实物直观与模象直观的过程中,没有词的作用,学生容易把注意力集中到各人感兴趣的方面去,而达不到教学目的,所以在直观教学中,一定要使形象与词结合起来。

根据这一规律,在形象与语言的结合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形象的直观过程应受语言的调节。

2.应注意用确切的语言对形象的直接结果加以表述。

3.依据教学任务,选择合适的语言与形象结合的方式。

4.教师必须明确直观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

(四)多种分析器的协同活动,可以提高感知的成效

由于客观事物常常是包含多种属性的复合刺激物,因此我们对客观事物的感知也经常是通过多种分析器协同活动而实现的。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在接受知识方面,看到的比听到的印象深。单纯靠听觉,一般只能够记住15%,如果靠视觉,从图形获得的知识一般能够记住25%,若使听视两者结合,又听又看,那么获得的知识就能记住65%。在感

知活动中,运动分析器的参与具有重要的作用。多种分析器的协同活动不仅能提高感知的成效,而且使人变得聪明。

第二节知识的理解

一、什么是知识的理解

关于理解的广义的概念认为凡是揭露事物本质的过程都叫理解。这是个体逐步认识事物的联系、关系、本质、规律的一种思维活动。

关于理解的狭义的概念认为利用已有的知识去认识新事物、或把某个具体的事物纳入相应的概念和法则中去才称作理解。

一般所说的知识的理解主要指学生运用已有的经验、知识去认识事物的种种联系、关系,直至认识其本质、规律的一种逐步深入的思维活动。它是学生掌握知识过程的中心环节。

理解是掌握知识的重要环节。实验研究和教学经验都证明,理解在学生学习过程中有重要作用。只有理解的知识才有可能迁移和应用。因此,理解在学习知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理解必须通过思维来实现。

二、思维及其规律

(一)什么是思维

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反映。间接反映和概括反映是思维活动的主要特征。

(二)思维的规律

思维的规律是多方面的、复杂的。这里就学生的思维规律作点探讨:

1.从生动的直观形象的思维发展到抽象思维

从形象思维发展到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的抽象思维,是学生思维的一个基本规律。遵循这一规律,开发智力,培养人才就能做到有效化、合理化和科学化。

2.儿童思维发展的阶段性规律

任何个体思维的发展是有一定的阶段性的。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的“思维心理学”,提出了儿童思维发展的四个阶段的理论。即:

(1)感觉运动智力阶段——儿童思维的萌芽(0—2岁);

(2)前运算思维阶段——表象和形象思维(2—7岁);

(3)具体运算阶段——初步的逻辑思维(7—12岁);

(4)形式运算阶段——抽象逻辑思维(12—15岁)。

我国心理学界多数人认为:思维无论从个体发展还是从种系发展来看,大致上经历四个阶段:即动作思维(或叫直觉行动思维)—形象思维—形式思维—辩证思维。

动作思维是凭借直接感知,并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进行的。它的结构比较简单,动作既是思维的起点,也是思维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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