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邻县左克村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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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正义力量001发表日期:2010-12-24 11:44:07

左克村村支部书记刘敏,以及村支部成员。他们蔑视党纪国法,侵吞并变卖集体财产,欺上瞒下中饱私囊,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

十一年来,恶行累累。

左克村有机动地约100余垧,被刘敏等人几近卖空,一卖30余年,总价值约600万元人民币。

左克村护屯林、农防林、国有林,共计100余垧,树木均被砍伐一空尽数变卖,且连林地也被一卖到底。如按每棵树100元人民币标准估算,100余垧树木,其价值都已约上千万元人民币,100余垧林地价值也达到约500万元人民币。

左克村一部分农民耕地,也已被卖给建造气井、油井、化工厂等,总价值约300万元人民币。

左克村集市,从刘敏担任村支部书记以来,十一年里,集市占道费均由刘敏的叔叔刘景民收取,没有上缴给村政府。如按平均每年按2万元人民币估算,总价值已超20万元人民币。

2005年,刘敏等人以扣大棚名义,在村政府以南,圈地建设私人粮库。卖给张生个人所有,其价值约50万元人民币。(协议签署70年不变) 刘敏与其叔叔刘景民,曾公然毁坏林地,挖地卖土,就地圈建鱼塘。占地面积约1.5垧,归刘景民个人所有。卖出泥土数量价值不详,土地价值不详。

刘敏其叔叔刘景民还曾毁坏耕地,占地面积约0.5垧,挖地卖土约4-5米深,泥土每车约360元人民币,总价值不详。

刘敏曾把国有林砍伐卖掉,就地建设私人住宅。且为了占地,光天化日放火焚烧了6户村民家搁置在此的柴草垛。而后又向其6户村民索要8000元人民币,公安部门曾认定不构成纵火罪。

2010年春季,政府为民分忧,各村打抗旱井。左克村50眼,县水利部门提供50套抗旱井设备,村里向村民索取一眼井5000元人民币,共计25万元人民币。但实际打井28眼,其余22处只盖设了空井房,只为应付有关部门检查。同样是长岭县,胜利村打抗旱井,没有向村民索取分文费用。

2010年,刘敏等人把左克村中学校门封了,操场占用了,建设了私人粮库。左克村中学的土地,是左克村集体财产,是村民出了六年建校费所建,谁有权利将其变卖或转让?

2010年,左克村没有举行公开选举村支部成员,镇领导没有来组织选举,

刘敏等村支部成员便理所应当的连任了。左克村设有村民代表数人,村民代表都是谁,全村村民多数不了解,那这村民代表又能代表谁?

左克村集体财产,几近被刘敏等人变卖一空,但左克村的债务却有增无减,这些巨款到哪里去了?

刘敏等人违犯党纪国法,怨声载道。

2010年6月,我们到县国土资源局举报。接待科张建民多次回复我们,正在调查处理中,此事至今没有结果。

2010年7月,我们到县林业局,市林业局举报。林保科的工作人员回复我们说:“你举报的是事实,领导没有话,我们无权处理。”我们要求见领导,领导避而不见。

2010年8月2日,我们又到县纪委举报。查案人员宋海光于11月中旬回复我们说:“刘敏他们违法了,不归我们管,你们上检察院去举报。违纪了我没权处理,你们去找书记。”县纪委书记赵国明边走边说:“哪天有结果,那谁知道啊。”头也没回,就走了。

2010年12月8日,我们到市纪检委去控告。市纪检委工作人员一拖再拖,今天说头年没时间;再去问又说近期没时间;再去问又说哪天有时间不知道。

2010年12月15日,我们到县检察院去举报。蓝姓司法官员对我们说;“犯法了,纪检委就应该移交到检察院,纪检委不移交就已经犯法了。”还说,“检察院和纪检委就像哥们,他们查完,我们再去查,就像不信任他们似的,检察院不受理此事。”

刘敏、刘景民(设赌局、放贷)、田龙(抢劫在逃)以及受雇于刘敏的王洪岩(长岭县人,社会残渣),其一干人等,都持有自制枪支,且与公安执法人员有私交。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们从上告至今,多次遭受打击、报复,安全没有保障。我们已经迷路了,只好舍近求远,请求领导做主。

强烈请求,归还左克村护屯林、农防林、国有林、农民耕地、机动地、完整中学校园;把被侵吞掉的所有左克村集体财产,归还给左克村民,为左克村修建村路,为左克村清算债务。归还给我们应有的和谐家园,还我们一个干净的领导组织!

2011 年学生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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