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主义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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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派
第一节 新制度经济学概述
一、新制度经济学发展简史 第一阶段:凡勃伦等;19C~20C20年代。 “凡勃伦传统”A批判正统的资产阶级经济
学,建立以研究制度演进过程为基本内容 的经济理论。B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端, 主张从制度或结构上来改革资本主义社会。
1
第二阶段:米恩斯等:20C30~50年代;
科斯:《企业的性质》(1937)、《社会成本问题》 (1960)等;
诺斯:《西方世界的兴起》(1973)、《经济史上的 结构与变迁》(1981)、《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 效》(199பைடு நூலகம்)等;
威廉姆森:《资本主义经济制度》(1985)等; 阿尔钦:《不确定性、进化与经济理论》(1950)、
《信息成本、定价与资源闲置》(1969)等; 德姆塞茨:《所有权、控制与企业》(1988)等; 张无常:《佃农理论》(1969)、《企业的契约性质》
科斯等人之所以对制度经济学不抱好感,
主要是因为制度经济学在理论上的攻击对 象是当时的西方主流经济学——新古典经 济学,而新制度经济学则是以新古典理论 为其基本分析工具的。
二、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和形成
1.代表人物。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科斯,诺斯,威廉姆森,托马斯 和张五常等人。 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作
诺斯,1920年出生于美国马萨诸萨州坎布里奇市,获得 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学士学位及博士学位。从1946 年开始,他先后任教于伯克利分校,华盛顿大学,赖斯大 学,剑桥大学等,1982年重新回到华盛顿大学,现任该大 学经济系卢斯讲座教授。主要著作有《美国从1790年至 1860年的经济增长》、《美国过去的增长与福利:新经济 史》《西方世界的兴起:新经济史》、《制度变迁与美国 经济增长》《制度、制度变革与经济绩效》等。
第三阶段:加尔布雷斯等;50~80年代;
新制度主义(Neo-Institutional Economics)的经 济思想
代表人物:加尔布雷斯、缪尔达尔
20世纪50年代兴起,在我国也成为后制度学派或现代 制度主义学派
代表著作:《丰裕社会》、《新工业国》、《经济学 与公共目标》等
沿着旧制度经济学的传统,加尔布雷斯在其著作 中分析了市场与社会组织制度和权力结构的整合, 社会经济组织中抗衡力量的存在和种种表现以及国 家对协调双方力量的作用,反映了应用政治模式处 理解决问题的尝试。
他们认为,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所有权与管理
的分离,经济中将会出现经理人员拥有越来越大的权力的 趋势。这种趋势既可能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也可能使经理 人员的利益凌驾于社会利益之上,而使社会利益服从于公 司的利益,即经理人员的利益。米恩斯和伯利认为,要设 法控制公司的活动,使公司的活动置于社会利益之下。这 个结论是与凡勃伦的思想基本一致的。
科斯的杰出贡献是发现并阐明了交换成本和产权 在经济组织和制度结构中的重要性及其在经济活 动中的作用。科斯的代表作是两篇著名的论文, 其一是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本质》,该文通过 引入交易成本(费用)概念,讨论了企业存在的 原因及企业的结构和规模边界的决定问题。所谓 交易成本,即“利用价格机制的费用”或“利用 市场的交换手段进行交易的费用”,包括提供价 格的费用、讨价还价的费用、订立和执行合同的 费用等。科斯认为,
在凯恩斯主义出现之后,该学派便衰竭下去。
3
第四阶段:科斯、诺思;90年代以后。
虽然制度经济学为科斯、诺思等人为代表的新
制度经济学提供了不少素材和思想,但是科斯等 人不承认他们是制度经济学的直接继承者。科斯 曾经说,20世纪30年代的制度经济学家及其当代 传人加尔布雷思“不是直接走在我们前面的人”。 他认为制度经济学“不是理论性的,而是反理论 (指新古典理论)的”,制度经济学家的著作只是一 些“描述性的材料”。柯武刚和史漫飞在他们合 作的《制度经济学》一书中也认为:“新制度经 济学,如本书所定义的,与美国的旧制度主义者 及其欧洲的‘历史学派’伙伴没有什么共同之 处。”
当市场交易成本高于企业内部的管理协调成本时,企业便 产生了,企业的存在正是为了节约市场交易费用,即用费 用较低的企业内部交易代替费用较高的市场交易;当市场 交易的边际成本等于企业内部管理协调的边际成本时,就 是企业规模扩张的界限。所以交易成本的节省是企业产生 和存在以及替代市场机制的唯一原因和动力。科斯另一篇 著名论文是1961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该文重新研 究了交易成本为零时合约行为的特征,批评了庇古关于 “外部性”问题的补偿原则(政府干预),并论证了在产 权明确的前提下,市场交易即使在出现社会成本(即外部 性)的场合也同样有效。科斯发现,一旦假定交易成本 (费用)为零,而且对产权(指财产使用权,即运行和操 作中的财产权利)界定是清晰的,那么法律规范并不影响 合约行为的结果,即最优化结果保持不变。换言之,只要 交易成本为零,那么无论产权归谁,都可以通过市场自由 交易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斯蒂格勒(1982年诺贝尔经济 学奖得主)将科斯的这一思想概括为“在完全竞争条件下, 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并命名为“科斯定理”。
20世纪30~40年代,美国制度学派有了新的发展。这时凡 勃伦已经去世,但另一些美国制度学派的经济学家继续宣 传凡勃伦的思想,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这一时期制度 学派理论的代表人物有米恩斯、伯利、艾尔斯等人。伯利 和米恩斯合著的《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一书出版于1932 年。它从企业权力结构和掌握权力的人的经济地位进行分 析,强调法律制度和法律形式对于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方式 变化的作用。
(1983)等。
其中科斯和诺斯是这一学派最著名的代表人物。
科斯1910年出生于英国威尔斯登,早年就读于英 国伦敦经济学院,并分获商学学士学位和理学博 士学位,曾在丹迪经济学校、利物浦大学、伦敦 经济学院任教,后移居美国,先后任教于布法罗 大学、弗吉尼亚大学和芝加哥大学。他的作品 《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均已成为经 典性作品,广为引用,而且成为他的新制度经济 学的两块基石。1991年,科斯获得了诺贝尔经济 学奖。
第一节 新制度经济学概述
一、新制度经济学发展简史 第一阶段:凡勃伦等;19C~20C20年代。 “凡勃伦传统”A批判正统的资产阶级经济
学,建立以研究制度演进过程为基本内容 的经济理论。B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端, 主张从制度或结构上来改革资本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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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米恩斯等:20C30~50年代;
科斯:《企业的性质》(1937)、《社会成本问题》 (1960)等;
诺斯:《西方世界的兴起》(1973)、《经济史上的 结构与变迁》(1981)、《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 效》(199பைடு நூலகம்)等;
威廉姆森:《资本主义经济制度》(1985)等; 阿尔钦:《不确定性、进化与经济理论》(1950)、
《信息成本、定价与资源闲置》(1969)等; 德姆塞茨:《所有权、控制与企业》(1988)等; 张无常:《佃农理论》(1969)、《企业的契约性质》
科斯等人之所以对制度经济学不抱好感,
主要是因为制度经济学在理论上的攻击对 象是当时的西方主流经济学——新古典经 济学,而新制度经济学则是以新古典理论 为其基本分析工具的。
二、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和形成
1.代表人物。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科斯,诺斯,威廉姆森,托马斯 和张五常等人。 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作
诺斯,1920年出生于美国马萨诸萨州坎布里奇市,获得 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学士学位及博士学位。从1946 年开始,他先后任教于伯克利分校,华盛顿大学,赖斯大 学,剑桥大学等,1982年重新回到华盛顿大学,现任该大 学经济系卢斯讲座教授。主要著作有《美国从1790年至 1860年的经济增长》、《美国过去的增长与福利:新经济 史》《西方世界的兴起:新经济史》、《制度变迁与美国 经济增长》《制度、制度变革与经济绩效》等。
第三阶段:加尔布雷斯等;50~80年代;
新制度主义(Neo-Institutional Economics)的经 济思想
代表人物:加尔布雷斯、缪尔达尔
20世纪50年代兴起,在我国也成为后制度学派或现代 制度主义学派
代表著作:《丰裕社会》、《新工业国》、《经济学 与公共目标》等
沿着旧制度经济学的传统,加尔布雷斯在其著作 中分析了市场与社会组织制度和权力结构的整合, 社会经济组织中抗衡力量的存在和种种表现以及国 家对协调双方力量的作用,反映了应用政治模式处 理解决问题的尝试。
他们认为,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所有权与管理
的分离,经济中将会出现经理人员拥有越来越大的权力的 趋势。这种趋势既可能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也可能使经理 人员的利益凌驾于社会利益之上,而使社会利益服从于公 司的利益,即经理人员的利益。米恩斯和伯利认为,要设 法控制公司的活动,使公司的活动置于社会利益之下。这 个结论是与凡勃伦的思想基本一致的。
科斯的杰出贡献是发现并阐明了交换成本和产权 在经济组织和制度结构中的重要性及其在经济活 动中的作用。科斯的代表作是两篇著名的论文, 其一是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本质》,该文通过 引入交易成本(费用)概念,讨论了企业存在的 原因及企业的结构和规模边界的决定问题。所谓 交易成本,即“利用价格机制的费用”或“利用 市场的交换手段进行交易的费用”,包括提供价 格的费用、讨价还价的费用、订立和执行合同的 费用等。科斯认为,
在凯恩斯主义出现之后,该学派便衰竭下去。
3
第四阶段:科斯、诺思;90年代以后。
虽然制度经济学为科斯、诺思等人为代表的新
制度经济学提供了不少素材和思想,但是科斯等 人不承认他们是制度经济学的直接继承者。科斯 曾经说,20世纪30年代的制度经济学家及其当代 传人加尔布雷思“不是直接走在我们前面的人”。 他认为制度经济学“不是理论性的,而是反理论 (指新古典理论)的”,制度经济学家的著作只是一 些“描述性的材料”。柯武刚和史漫飞在他们合 作的《制度经济学》一书中也认为:“新制度经 济学,如本书所定义的,与美国的旧制度主义者 及其欧洲的‘历史学派’伙伴没有什么共同之 处。”
当市场交易成本高于企业内部的管理协调成本时,企业便 产生了,企业的存在正是为了节约市场交易费用,即用费 用较低的企业内部交易代替费用较高的市场交易;当市场 交易的边际成本等于企业内部管理协调的边际成本时,就 是企业规模扩张的界限。所以交易成本的节省是企业产生 和存在以及替代市场机制的唯一原因和动力。科斯另一篇 著名论文是1961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该文重新研 究了交易成本为零时合约行为的特征,批评了庇古关于 “外部性”问题的补偿原则(政府干预),并论证了在产 权明确的前提下,市场交易即使在出现社会成本(即外部 性)的场合也同样有效。科斯发现,一旦假定交易成本 (费用)为零,而且对产权(指财产使用权,即运行和操 作中的财产权利)界定是清晰的,那么法律规范并不影响 合约行为的结果,即最优化结果保持不变。换言之,只要 交易成本为零,那么无论产权归谁,都可以通过市场自由 交易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斯蒂格勒(1982年诺贝尔经济 学奖得主)将科斯的这一思想概括为“在完全竞争条件下, 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并命名为“科斯定理”。
20世纪30~40年代,美国制度学派有了新的发展。这时凡 勃伦已经去世,但另一些美国制度学派的经济学家继续宣 传凡勃伦的思想,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这一时期制度 学派理论的代表人物有米恩斯、伯利、艾尔斯等人。伯利 和米恩斯合著的《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一书出版于1932 年。它从企业权力结构和掌握权力的人的经济地位进行分 析,强调法律制度和法律形式对于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方式 变化的作用。
(1983)等。
其中科斯和诺斯是这一学派最著名的代表人物。
科斯1910年出生于英国威尔斯登,早年就读于英 国伦敦经济学院,并分获商学学士学位和理学博 士学位,曾在丹迪经济学校、利物浦大学、伦敦 经济学院任教,后移居美国,先后任教于布法罗 大学、弗吉尼亚大学和芝加哥大学。他的作品 《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均已成为经 典性作品,广为引用,而且成为他的新制度经济 学的两块基石。1991年,科斯获得了诺贝尔经济 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