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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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3026)V.20110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补充协议

编号:【】甲方: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行

授权代理人: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乙方:

债务人:

证件名称:【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其他】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债务人:

证件名称:【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其他】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债务人:

证件名称:【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其他】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债务人:

证件名称:【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其他】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丙方:

抵押人:

证件名称:【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其他】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抵押人:

证件名称:【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其他】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丁方:

出质人:

证件名称:【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其他】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出质人:

证件名称:【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其他】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方与乙方、丙方、丁方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乙方为本协议附件《债务清单》中所列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项下贷款资金的实际用款人。为保证甲方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同意按原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偿还贷款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如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第二条乙方应按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还款计划偿还债务。如原合同已出现或将要出现逾期情形的,则乙方应当在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清偿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本金之外的其他款项数额将按乙方清偿债务的金额、日期等实际情况计算。

第三条本协议的签署不视为甲方对原合同项下合法权利的放弃,甲方仍有权向原合同借款人、担保人主张债权,或采取其他原合同约定的救济措施。

第四条本协议的签署不视为对原合同贷款期限的变更,原合同借款人迟延支付贷款本息导致的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款项金额的计算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条如原合同借款人、担保人向甲方履行债务,则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债务将相应调减。

第六条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将相应款项划入原合同约定的还款账户,并不可撤销的授权甲方从账户中随时扣收。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承诺其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设立的企业,自愿签署本协议,在本协议中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实。

(二)乙方为法人的,承诺其已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取得签署本协议所需要的授权或决议,且签署本协议的人士系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经其签署的本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乙方将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重要资产清单、企业财务报表等相关文件资料,通报乙方经营、生产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变化,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发生以下事项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 乙方为法人的,经营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变更,如实行承包、租赁经营、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托管(接管)、对外投资、合作、与外商合资、合作、重组、转赠、企业转(改)制或计划上市等行为。

2. 乙方以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主要资产,或减少注册资本,或为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进行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等承担重大负债的活动。

3. 乙方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4. 乙方或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仲裁、刑

事及其他法律纠纷。

5. 乙方被宣告破产、停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显示其缺乏偿债意愿的情形。

6. 乙方的名称、住所地、通信地址、经营范围、股东结构、联系电话、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

7. 乙方重大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损毁、灭失。

8. 乙方与他人签署有损甲方权益的合同或协议,或签署对乙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或协议。

9. 乙方在任何金融机构的债务到期(含宣告提前到期)而未清偿或未及时清偿。

10. 乙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清偿债务能力的情况。

(五)如将发生前款第1、2项约定的情形,乙方应提前十五日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发生前款约定的其他情形,乙方应在发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乙方发生前款第1项约定的情形,应由资产受益人或继承人继续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发生第6项约定的情形,应由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本协议的约定。

(六)乙方知晓原合同的具体约定,承诺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本协议项下存在多个债务人的,乙方承诺各债务人均负有连带清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任一债务人主张全部债权。

(七)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的,甲方有权(或商请其他银行、信用社)从乙方开立的任何账户内扣收。

第八条担保物权

为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丙方(丁方)选择下面约定的第种担保方式为甲方债权本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相关费用提供担保;且当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方式并存时,甲方有权自行决定顺序和份额,就任意担保方式进行追索:(一)抵押担保

1. 丙方作为抵押人,自愿以如下“抵押物清单”所列财产对原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全部费用(如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提供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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