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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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

附件3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电力市场运营,依法维护电力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现货交易的电力市场。

第三条[市场原则]电力市场成员应严格遵守市场规则,自觉自律,不利用市场力或市场规则的缺陷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市场正常运行。

第四条[实施主体]国家能源局依法组织制定电力市场规划、市场规则、市场监管办法,会同地方政府对区域电力市场和区域电力交易机构实施监管。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根据职能依法履行省(区、市)电力市场监管职责。

第二章市场成员

第五条[市场成员]电力市场成员包括市场主体(包括市场交易主体和电网经营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三类。其中,市场交易主体包括各类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独立的辅助服务提供商等;电网经营企业指运营和维护输配电资产的输配电服务企业;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

第六条[市场主体登记]所有并网运行的省级及以上调度发电企业应在电力交易机构登记。

为电力市场交易提供输配电服务的电网经营企业应在电力交易机构登记。

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符合准入条件但未在电力交易机构注册的电力用户(以下统称“非市场用户”),由售电企业或电网经营企业代理开展交易,按售电企业约定价格或国家目录电价结算。

第七条[市场主体注册]符合准入条件且纳入省级政府目录的的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发电企业须向电力交易机构申请注册,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后,方可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申请注册的发电企业和拥有配电网的售电企业须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后。

符合技术条件的独立辅助服务供应商,须向电力交易机构申请注册,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后,方可参与辅助服务交易。

第八条[市场运营机构职责]电力交易机构主要负责市场

主体注册及注销、组织实施电力市场交易、编制交易计划,并提供结算依据和服务。

电力调度机构主要负责电网运行安全、系统实时平衡和日以内即时交易,执行交易计划。

第三章交易类型、方式与价格

第九条[交易分类]电力市场交易分为电力批发交易和电力零售交易。

电力批发交易主要指发电企业与售电企业或电力大用户之间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的电力交易活动的总称。

电力零售交易指售电企业与中小型终端电力用户开展的电力交易活动的总称。售电企业应代理或汇总其售电量并参与电力批发交易。

第十条[电力批发市场构成]电力批发交易市场主要由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构成。市场建设初期,电力批发交易市场主要开展电能量交易和辅助服务交易;条件成熟时,探索开展容量市场、电力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等。

第十一条[电力批发市场模式]电力批发交易市场主要分为分散式市场和集中式市场。

分散式市场主要以中长期实物合同为基础,发用双方在日前阶段自行确定日发用电曲线,偏差电量通过日前、实时平衡交易进行调节;集中式市场主要以中长期差价合同管理

市场风险,配合现货交易采用全电量集中竞价。

对于输电阻塞较严重和新能源装机较多、系统调节能力较差的地区,原则上推荐采用集中式市场。

第十二条[中长期市场构成和交易方式]中长期市场主要采取双边协商方式,开展电能量交易,以及可中断负荷、调压、黑启动等辅助服务交易。

第十三条[现货市场]现货市场特指在系统实时运行日前一天至实时运行之间,通过交易平台集中开展的交易活动的总称。

第十四条[价格]现货市场采用基于边际成本定价的机制。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价格实行单一制电量电价;各地根据当地电网的网架结构和输电阻塞情况,自主选择分区边际电价或节点边际电价等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第四章中长期电能量市场

第一节通则

第十五条[中长期电能量交易]中长期电能量交易一般是以合同方式确定在未来一定时间(多年、年、季、月、周等日以上)内完成的电量交易。

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品种包括:电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区电能交易等市场化交易,优先发电合同交易,以及基于上述合同开展的电量转让交易等。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形成双边实

物合同或差价合同等。

第十六条[合同要素]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合同应至少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交易起止时间、合同电量注入节点和流出节点、交易价格(可为分时交易价格)、分时电力曲线等。

第二节优先发电合同

第十七条[省内供需平衡预测]每年年底,各地预测本地区下一年度电力供需平衡情况,提出未参与市场用户的用电需求。

省内电量需求预测,应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经济结构、投资与消费增长等因素,综合采用电力弹性系数法、年平均增长率法和用电单耗法等进行预测后合理确定。

第十八条[省间优先发电]国家计划、政府协议形成的省间送受电,纳入优先发电。

第十九条[省内优先发电] 省内水电和规划内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及调节性电源纳入优先发电。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原则上按原核价小时数确定,弃风、弃光严重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水电发电量兼顾资源条件、历史电量均值和综合利用确定;供热机组以热定电电量。

第二十条[其他优先发电]当未参与市场用户的用电需求超出上述省间和省内优先发电规模时,可以按照现行的差别电量计划制定规则,考虑年度检修计划后,确定剩余其他各

类机组基数电量。市场初期,基数电量视为优先发电电量,随着发用电计划的放开,基数电量逐渐缩减为零。

第二十一条[优先发电合同]优先发电量视为年度电能量交易合同电量,执行政府定价。

相关电力企业优先发电计划安排电量,签订年度优先发电合同。分散式批发市场中的优先发电合同为实物合同。集中式批发市场中的优先发电合同为差价合同。

第二十二条[优先发电安排原则]省间和省内优先发电合同电量规模一经确定,不再进行调整。

其他优先发电合同电量,根据每日预测的负荷曲线扣除省间和省内优先发电曲线后,比例分配。

第三节市场化交易合同

第二十三条[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合同]市场交易主体签订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合同,须在电力交易机构登记。交易合同可以为实物合同,也可以为差价合同等金融性合同。

第二十四条[中长期电能量交易要求]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合同,均要求发用电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在日前阶段自行确定并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次日发用电曲线。

对于实物合同,在不违背安全约束的前提下,合同电量需要予以刚性执行,再通过现货市场对系统的偏差电量进行调整。

对于差价合同,合同电量不需要刚性执行,在日前阶段,

将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制定电网次日的发用电曲线,并通过现货市场不断更新修正,针对其与差价合同所分解出来的曲线的偏差电量,按现货市场的价格进行偏差结算。

第二十五条[中长期电能量交易结算]合同交易双方可根据合同约定自行结算,也可委托电力交易机构和电网企业代为结算。

第四节交易约束及转让

第二十六条[中长期交易约束]现阶段,发电企业所持有的中长期交易合同电量原则上不超过其发电能力,若分解为分时电力曲线,则各时段的最大出力不得超过其额定容量。

第二十七条[二级市场]市场主体可以通过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对签订的中长期交易合同电量进行调整。交易后,由新的替代方按交易结果全部或部分履行原交易合同,交易双方应签订转让交易合同,送电力交易机构登记。

第六章现货市场

第一节通则

第二十八条[现货市场体系] 现货市场包括日前市场、日内市场和实时市场。日内市场视实际需要开展。分散式批发市场中,实时市场可采用实时平衡机制取代。

市场建设初期,现货市场可先开展日前交易,也可以同时开展日前、日内和实时交易。

第二十九条[现货市场交易标的物]现货市场交易标的物包括电能量和备用、调频等辅助服务。

第三十条[电网公平开放]电网企业应当公平开放输配电网,为市场交易主体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经济的输配电服务。

第三十一条[网络拓扑]电力调度机构应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供实时更新的电网运行拓扑结构、主要断面电力约束、发电机组运行状态等数据,确保在共同的电力系统模型和安全约束条件的前提下形成交易结果。

第三十二条[安全校核]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电力交易出清结果的安全校核,并与电力交易机构共享市场所需的安全校核算法、计算软件和数据。

中长期差价合同不需要进行安全校核。中长期实物合同应考虑输电能力等安全约束,其分解曲线与日前市场交易结果叠加后一并进行安全校核。

第三十三条[发电企业申报]发电企业通过现货交易平台开展电能量/辅助服务交易,申报要求如下:

(一)单机装机容量4万千瓦以上水电机组、1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核电机组应以单个机组为单位申报;经批准,同一发电厂的多个机组可以集中报价。

(二)其他类型机组按全厂(场)申报。

第三十四条[电力用户申报]电力用户通过交易平台主要

开展电能量交易,须具备符合现货交易和结算的相关技术条件。

第三十五条[售电公司申报]售电公司通过交易平台主要开展电能量交易,须具备符合现货交易和结算的相关技术条件。

第三十六条[电网企业申报]电网企业(或下属供电企业)应申报其所代理非市场用户的电力需求预测信息。

电网企业下属供电企业为直接申报单位,以区域或节点为粒度进行申报。

第二节分散式市场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优先发电合同分解]电力交易机构根据次日非市场用户的负荷预测曲线,扣减(受入省)或叠加(送出省)国家计划、政府间协议形成的跨省(区)交易曲线,扣减风电、光伏发电、径流式水电、以热定电等发电曲线,剩余负荷曲线由其他机组按其优先发电合同电量比重分摊,并作为各机组优先发电电量的次日发电曲线。

第三十八条[中长期市场交易合同分解]在实际运行日的规定时间以前(不晚于日前市场开市时间),市场交易主体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中长期实物合同所约定的日发用电曲线、注入节点和流出节点等信息。

第三十九条[初始发用电曲线形成] 机组优先发电电量与各类中长期实物交易合同的分解曲线相叠加,即形成次日

的初始发电计划;大用户和售电企业各类中长期实物交易合同的分解曲线相叠加,即形成次日初始用电计划。

机组根据次日初始发电计划,可与其他机组协商进行发电计划整合,形成更新后的发电计划。

第四十条[日前市场]日前市场主要针对中长期实物合同之外的次日发用电曲线,组织集中竞价交易。市场出清过程中考虑网络拓扑约束。日前市场交易组织程序如下:(一)电力调度机构提供日前系统负荷预测曲线(扣减中长期合同对应发用电曲线后形成的次日电力需求曲线)等信息,由电力交易机构发布。

(二)发电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前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次日机组运行的物理参数和各时段卖电报价或/和买电报价及以下信息:启停费用报价和空载费用报价、爬坡速率、最大最小技术出力、调频和备用等辅助服务报价等。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在规定的时间前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买电或/和卖电报价。

在风电和水电装机容量占比较大的市场,发电企业应同时申报卖电报价和买电报价,以实现日前发电权交易,促进中长期合同之外的风电和水电的消纳,但发电企业申报的卖电报价应高于买电报价。电力用户和售电企业在一个时段只能选择买电或卖电之一,不可同时申报买电和卖电报价。

(三)中长期实物合同各时段的分解电量,按照市场规

定的最低报价参加日前市场交易优化和出清。

(四)根据市场交易主体的报价,将机组运行能力、网络拓扑、事故校验等各类安全约束作为约束条件,以偏差调整成本最小化为目标,直接形成满足各类安全约束的市场出清结果,包括各市场交易主体各时段的中标电力,以及分区边际电价或节点边际电价。

因各类安全约束,导致机组停机或实物合同交易的发电曲线被削减时,按市场出清价格购入相应电力电量,不影响原有合同的结算。

(五)电力交易机构根据日前市场交易结果,形成市场交易主体的次日发用电计划,送电力调度机构进行安全校核。经校核后,由电力交易机构发布各时段的成交结果和出清价格。

电力调度机构有权对日前市场交易结果进行修改,但要提出充分的理由。

第四十一条[辅助服务]条件成熟时,日前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应联合优化出清。

第四十二条[平衡服务报价]日前市场结束后,电力交易机构公布各市场交易主体的次日发用电计划,并更新次日系统负荷预测。发电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交机组次日各时段的平衡服务报价,包括上调报价和下调报价两种。

未纳入次日发用电计划的机组,可重新申报卖电报价。

第四十三条[日内市场]风电和水电装机容量占比较大以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组织开展日内市场。

日前市场闭市后至系统实际运行1小时之前,发电企业应及时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供机组运行状态更新信息和日内交易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可再生能源机组发电功率的更新预测曲线,机组的可用状态信息,机组发电能力上下限和出力上调、下调报价等;机组的上调出力报价应高于下调出力报价,无调节能力的风电及水电机组申报出力上调、下调报价。

电力用户和售电企业也只能单向报价,即只能选择买电或卖电之一。电力调度机构应根据上述申报信息以及网络拓扑约束,以高低报价匹配为原则进行滚动、持续交易,形成交易匹配对与对应的价格。

第四十四条[实时平衡机制] 实际运行前1小时,电力调度机构根据超短期负荷预测,综合考虑网络拓扑约束、机组运行约束等系统安全约束条件后,以15-30分钟为周期,基于调整成本最小原则接受平衡服务报价,保障下一运行时段基本的电力供需平衡和管理输电阻塞,运行时段内小的负荷波动通过自动发电控制等辅助服务进行平衡。

第三节集中式市场组织实施

第四十五条[负荷预测信息发布与优先发电合同分解]电力调度机构负责次日负荷预测曲线预测和发布。

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

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

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三章各子系统功能要求 第四章各子系统间数据接口的设计要求 第五章数据网络、计算机及局域网络系统 第六章技术支持系统的系统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中国电力市场建设的需要,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功能规范。

第二条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是支持电力市场运营的计算机、数据网络与通信设备、各种技术标准和应用软件的有机组合。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三条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必须对电力市场的数据申报、负荷预测、合同的分解与管理、交易计划的编制、安全校核、计划执行、辅助服务、市场信息发布、市场结算等运作环节提供技术支持。 第四条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的国际标准。 第五条技术支持系统必须保证系统及其数据的安全,满足全国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要求,采用适当的加密防护措施、数据备份措施、防病毒措施及防火墙技术,提供严格的用户认证和权限管理手段,并考虑信息保密的时效性。 第六条技术支持系统的结构设计、系统配置、软件编制,必须满足对区域电力市场可靠运营的要求。 第七条技术支持系统必须保证整个交易数据的完整,确保各类数据的准确性及一致性。

第八条技术支持系统必须确保提供连续的服务。在保证能量管理系统(EMS)实时性以及电能量计量系统(TMR)连续性的同时,保证报价、交易、结算及信息发布的处理和数据传输的及时性。 第九条技术支持系统采用开放式体系结构和分布式系统设计,保证系统的开放性、可扩展性,能满足与未来电力监管系统接口的要求,适应电力市场发展、规则的变化、新技术发展和设备的升级换代。 第十条技术支持系统必须满足软件平台、硬件平台的兼容及各子系统间的互联的要求。系统的结构设计应注重系统的可维护性,并提供系统运营状态实时监视信息。 第三章各子系统功能要求 第十一条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主要由以下子系统组成:能量管理系统(EMS:Energy Management System)、交易管理系统(TMS:Trade Management System)、电能量计量系统(TMR:Tele Meter Reading System)、结算系统(SBS:Settlement & Billing System)、合同管理系统(CMS:Contract Management System)、报价处理系统(BPS:Bidding Process System)、市场分析与预测系统(MAF:Market Analysis & Forecast System)、交

《电力系统运行与控制》报告

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专业

智能电网技术综述 摘要:阐述了智能电网的内涵和特点,总结了智能电网技术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发展智能电网对中国的重要意义,分析了我国发展智能电网的条件,指出了建设智能电网在网络拓扑、通信系统、计量体系、需求侧管理、智能调度、电力电子设备、分布式电源接入等领域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 关键词:智能电网;智能调度;节能减排;分布式发电 Survey on Smart Grid Technology Abstract:In this paper the connotation of smart grid is expounded, the present research status of smart grid home and abroad as well as the practical significance of developing smart grid in China are summarized. As a reference for relative researcher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ditions to develop smart grid in China, and points out the key technological problems to be solved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mart grid in the fields of power network topology, communication system, metering infrastructure, demand side management, intelligent dispatching, power electronic equipments, distributed generation integration etc. Key words: smart grid;intelligent dispatching;energy-saving and pollutant emission reducing;distributed generation 0引言 近来国际上,特别是在北美和欧洲关于“智能电网”的研究和讨论很热。智能电网是使用健全的双路通信、高级的传感器和分布式计算机的电力传输与分配网络,其目的是改善电力传送和使用的效率、可靠性和安全。常用的英文术语有:Smart Grid,IntelliGrid,Self-Healing Grid,Modern Grid等。这些词具有相似的 内涵,目前使用较多的是Smart Grid。本文使用的“智能电网”与此词相对应[i ii iv]。1智能电网研究的目标和主要特征 1.1智能电网研究的目标 智能电网研究的目标是: 1)实现(以抵御事故扰动为目的)安全稳定运行,降低大规模停电的风险; 2)使分布式电源(DER,含分布式发电、分布式储能和电力用户的需求响应)得到有效的利用; 3)提高电网资产的利用率; 4)提高用户用电的效率、可靠性和电能质量。需要强调的是,驱使人们研究智能电网的,不是电的成本,而是由于缺乏合格电力所造成损失的成本。而通信和信息技术的长足发展已为实现这些目标准备好了良好的技术条件。 1.2智能电网的主要特征 同目前电网的功能相比较,将来智能电网的主要特征是: 1)激励节约用电——向用户提供充分的实时(或分时)电价信息,有许多方案和电价可供用户选择; 2)提供发电及储能——以大量“即插即用”的分布式电源补充集中式发电; 3)使市场化成为可能——末端用户可以积极参与成熟、健壮、很好集成的

电力市场交易模式知识讲解

第五章电力市场交易模式 第一节电力市场的交易类型 一、电力市场运营结构 一个完整的电力市场,一般划分为中长期合约交易市场、期货交易市场、日前交易市场、实时交易(平衡)市场和辅助服务交易市场几种。 (一)中长期合约市场:中长期合约是中长期实物交货合同,它可以通过竞价产生,也可以双边协商后以协议签订。 (二)期货交易市场:期货交易是期货合约的交易。 (三)日前市场:落实中长期合同电量,组织日前竞价,通过竞争发现日前市场价格,制定满足电网安全和经济运行的机组开停计划。 (四)实时平衡市场:组织实时平衡市场,通过竞争发现实时市场价格。 (五)辅助服务市场:通过竞争发现保证电力商品质量的各项服务内容的市场价值。 图2.l 电力市场运营结构图 第二节中长期合约交易市场 一、中长期合约交易市场 中长期合约交易是现货交易的一种形式,根据预先签订的合约商定付款方式,进行电量的买卖,并在一定时期内进行实物交割。 电力市场上的中长期合约交易,是利用市场成员中发电商所申报的机组基本数据、机组报价数据,机组检修计划,电力市场运营系统(调度)所报送的负荷预测数据、电网输送容量、安全约束等信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按照电力市场的竞价规则,制定电力市场中长期合约交易计划,为参与交易的每个机组分配年度和月度合约电量。中长期合约既可以通过竞价产生,也可以通过协商后双边签订。 在单一购买者市场中,中长期合约交易分为年度竞价及月度竞价,单一购买者(电网)从各个发电商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择年度、月度电量的供应者,以鼓励发电商之间的竞争。上述两种交易电量在电力市场初期占整个电力交易量的70%~80%。如果政策允许,部分大用户也可直接从发电公司购电。 在输电网开放,有多个购买者或零售商竞争的电力市场中,中长期合约交易市场为长期市场和中期市场。在长期市场中,由交易人进行双边交易,交易不再细化到0.5h间隔,交易量很大,长期交易以年度基本负荷为基础。在中期市场中,通过交易人或交易中心进行电能买卖,交易基于季度、月或周的基本负荷,部分交易可以细化至0.5h交易时段,交易量较大。 电力中长期合约内容包括合约电量、合约电价、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拒绝供电或拒绝接受供电时的惩罚量或补偿量(中断电价)、时间等主要参数。 电力差价合约是中长期合约交易中比较常用的一种合约,由于其形式简单、易于操作,在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电力市场中得到了广泛使用。差价合约是买电的(供)配电公司(或用户)与卖电的发电商之间的一种中长期合约。当合约交货时的市场价格高于合约敲定价时,(供)配电公司(或用户)仍以市场价与pool(联营体)进行买电交易结算,而发电商需要把市场价与合约敲定价之间的差价交付给(供)配电公司(或用户),而当合约交货时的市场价格低于合约敲定价时,发电商仍以市场价向联营体卖电结算,而(供)配电公司(或用户)需要把市场

电力市场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电力市场》课程考核要求说明:本课程考核形式为撰写课程论文,完成后请保存为WORD 2003格式的文档,登陆学习平台提交,并检查和确认提交成功(能够下载,并且内容无误即为提交成功)。 一.论文撰写要求 电力市场课程是知识型系列讲座,在很多方面仍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因此适于采用课程论文考查的方式来考核学员的学习状态。 1.总体要求 作为课程论文,不需要大家做特别复杂的数学推导,关键是有自己的思想,同时采用严肃的学术型的语言表达,防止口语化、感性化、口号化的表达方式。 另一方面,课程论文不是工作总结,大胆提出自己的看法、想法和意见。 通过课程论文,使大家学以致用,并接受一定的学术研究训练,促进形成勤思考、大胆创新的思维方式。 关于写作角度,对于目前已经在电力系统工作的学员,建议根据自己的岗位特点,谈电力市场改革对自己工作岗位的影响、在未来这个岗位将具有与目前哪些不同的特点;等等。也可以就某一个具体的方面,开展比较深入的研究。 2.关于引用参考文献 引用参考文献一定要注明。需要强调的是: 1)引用别人的思想,或者直接引用别人的语言,一定要注明。未注明视为抄袭。 2)一定要在真实引用处注明,比如,“电价是电力市场中的杠杆”,第一次言及这句话的文献是哪篇文献,就在此处注明。不能在文章结尾,一次注明“本文引用如下文献:……” 3)参考文献数不少于15篇。 3.关于篇幅 篇幅没有严格限制,但一般应在3千字——7千字之间。 4.关于文章应包含的部分

文章应由标题、引言、主要思考内容和结论几部分构成。 ?标题:应简洁。 ?引言:简单介绍本研究的背景、意义、其他研究人员与已有文献所做的相关的工作、本文的创新点等方面。 ?主要内容:是论文的主体部分。 ?结论:简单总结所取得的成果(或者自己所提出的思想概要)。 二、参考题目 1.介绍、分析当地电力市场建设的概况及对本人工作的影响 2.国外电力市场改革对我国电力市场建设有哪些借鉴意义? 3.厂网分开后,电网企业的生产管理发生了哪些变化? 4.厂网分开后,电厂企业的生产管理发生了哪些变化? 5.厂网分开后,电力调度发生了哪些变化? 6.用户参与市场有哪些形式? 7.用户参与市场有哪些条件? 8.辅助服务有何意义? 9.各种辅助服务如何参与市场运行? 10.电力市场改革对辅助服务有什么影响? 11.电力市场条件下风险管理问题 12.电力市场条件下如何规避和控制市场风险? 13.电力市场中如何协调电源与电网规划? 14.需求侧管理有什么意义? 15.电力市场中需求侧管理与计划方式下的需求侧管理具有什么新特点? 16.需求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17.你认为合理的电价机制具有什么特点? 18.我国目前的电价机制分析 19.电力市场条件下,电力监管与传统的监管有什么新特点? 20.电力市场条件下负荷预测问题 21.电力市场条件下电价预测问题

加强电网运行方式管理的策略分析

加强电网运行方式管理的策略分析 发表时间:2018-06-04T10:52:24.773Z 来源:《电力设备》2018年第2期作者:黄寻李清华 [导读]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电力需求不断增加,国家大力建设电力工程。 (国网辽宁省本溪供电公司辽宁 117000)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电力需求不断增加,国家大力建设电力工程。然而随着电网的规模不断扩大,电网的智能化水平也随之不断提高,这对电网运行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传统的电网运行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当下电网的发展需求。因此,电力企业必须满足当下电网运行要求,对电网进行综合管理,从而更好地适应当下电网的运行要求。本文根据笔者工作实践,对电网运行方式管理的策略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电网;运行;方式;管理;策略 1 电网运行方式综合管理的必要性 电网运行环境比较复杂,在运行过程中,容易受到自身设计缺陷、自然因素以及人为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电力故障的发生。因此,为了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必须加强电网运行的管理。为了满足人们对电力的需求,近年来国家大力建设电网工程,中国电网规模位居世界第一。随着电网规模不断扩大,覆盖面积越来越广,电网运行管理要求不断提高。由于中国电网运行比较恶劣,大部分电网直接裸露在户外,很容易受到雷击、雨雪和大风的侵袭,电力设备出现绝缘体破裂或者接触点松动,从而直接威胁到电网的安全运行。所以,必须加强对电网运行方式的综合管理,才能确保电网在一个比较安全的环境下运行。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电网直接面向市场化,电力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电力企业如何在激烈的电力市场抢占一席之地是很多电力企业所要思考的问题。电力企业需要通过降低电网运行成本,才能够提高自身的竞争力。随着智能电网的发展,很多智能变电站开始实现无人值守和少人值守,这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电力企业的人力成本。然而智能变电站建设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智能设备,这些智能设备造价比较高,所以电力企业一次性投入成本比较大[2]。如何平衡变电站投入与后期运营成本之间的关系,需要电力企业严谨的计算并进行对比分析,才能制定一套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建设运营管理方案。 2 电网运行方式综合管理存在的问题 为了给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电能,国家近年来加大对城乡电网工程的改造,极大地提高了电网运行水平。然而由于电力系统大量应用智能设备,智能设备采集大量的电力运行数据,并对这些数据进行处理,这进一步增加了电网运行管理的复杂性,因此促使电力企业形成了综合性比较强的电网运行管理模式。电网运行管理涉及到电力系统的日常管理、变电设备的检修工作和电力工人的管理等内容,所以在制定电网运行管理方案的时候需要综合考虑到各个因素,然而这些因素有些是不可控的。比如电力系统运行过程中,突然主变压器出现漏油现象,发生变压器起火等故障,那么电网运行管理人员需要立即找到判断该故障发生的原因,并立即安排就近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变电站检修过程中,运维管理人员要综合分析变电检修环境,上一次检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综合各个方面的因素,为变电检修工作提供参考和决策。电网运维管理涉及的内容比较多,需要运维管理人员综合各个要素作出综合判断。 2.2电网运行管理计算数据比较复杂 电网运行管理过程中,需要涉及到较多种类的资料。比如变电站规划设计资料、电力设备参数、各个区域居民用电情况、变电检修计划和检修内容等等内容,这些内容能够给电网运行提供参考。所以电网运行管理人员必须对这些资料数据十分清楚,并能够很好地运用这些数据,通过精确的计算,找到一套适合电网运行综合管理的方法,从而提高电网运行效率。 3提高电网运行方式综合管理的途径 3.1建立健全电网运行方式管理制度 电网运行方式综合管理的主体是人,因此加强对综合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首先,要建认一套适合电网运行方式管理的制度,科学的管理制度是实现电网运行的关键。针对当前电网运行特点,明确每一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确保电网运行每一个环节处于可控状态。其次,做好电网运行不良方式的事故演习,从而提高综合管理人员应对事故的反应能力,并在事故演习中找到管理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最后,电力还要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做到哪一个环节出问题,都能找到相关的负责人,从而避免工作中出现相互推楼的现象。 3.2提高电网运行方式综合管理人员素质 为了确保电网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必须提高运行方式综合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首先,电力企业应该定期举行相关技术培训,让管理人员了解相关的电力知识,比如变压器、电流互感器和继电器等相关电力设备的结构和特点,从而对这些电气设备有一定的了解,为电力运行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其次,电力企业应该投人部分资金,组织电网运维管理骨干到国内外知名的企业或者机构进行进修学习,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电力企业需严格按照《“变电运维一体化”模式实施方案及推进计划》,加强综合型人才的培养。 3.3加强继电保护管理 继电保护装置是电力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电力系统运行的保护伞,直接关系到电网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如果继电保护装置失效,可能造成严重的电力事故。因此,必须加强电力保护装置的管理。日常管理工作中,电网运行管理人员要加强继电保护装置的管理和维护,及时检查继电保护装置直流系统、分支保险、接触点是否存在问题,继电保护装置绝缘性能是否下降,发生跳闸事故以后继电保护装置的信号灯是否开启等等进行全面检查,才能确保电力故障发生以后,继电保护装置不会出现拒动、误动等现象,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其次,管理人员还要根据继电保护装置的性能制定检修计划,及时对有问题的保护装置进行更换和维修,将一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设备应用在继电保护系统中。比如将可视化技术应用在继电保护装置中,继电保护装置的分析系统中以时间为线索,并根据分析系统文件中的故障录播文件再现事故发生继电保护装置各个元件动作逻辑顺序,从而将故障发生全过程展现在管理人员面前,这样就减少了电力系统故障排查的时间,能够将电力故障时间和范围缩小,确保电网运行的安全性。 3.4建立电网运行管理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 随着电网覆盖面积不断扩大,电力系统采集的电网运行数据越来越多,这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电网数据计算、管理难度。而各地供电公司各自为阵没有建认统一的数据库,因此无法实现数据共享。在信息时代,信息共享已经成为一种趋势。电网公司建认统一的数据库,各级电网公司将变电运行的数据上传到数据库,不仅有利于电网公司及时了解电网整体运行状态,而且还能为电网公司的发展和决策提供参

电力市场初步研究

电力市场初步研究

目录 第一章引言 第二章电力市场竞价模式和规则设计的基本原则 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目标 二、电力市场竞价模式和规则设计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发电侧电力市场价格机制 一、买方市场中的电价机制 二、缺电市场中的价格机制 三、采用价格机制的环境 第四章期货市场与风险管理 第五章省级电力市场竞价模式 一、省级电力市场总的竞价模式 二、水、火电竞价模式 三、机组分组(类)竞价上网的模式 四、发电集团之间竞价上网的模式 五、省级电网交易中心在大区电力市场中的作用 第六章区域电力市场竞价模式 第七章电力市场中多级交易市场的协调问题 第八章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的建设

电力市场初步研究 摘要 本文对电力市场竞价模式和规则设计的基本原则、发电侧电力市场价格机制、期货市场与风险管理、省级电力市场竞价模式、区域电力市场竞价模式、电力市场中的“期货交易市场、日前交易市场、实时交易市场、辅助服务交易市场”的协调问题、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的建设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研究。提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电力市场建设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电力市场竞价模式辅助服务市场风险管理价格机制市场规则

第一章引言 电力市场化改革在国外已经经历了十年多的实践,在国内也进行了三年多的试点实践。目前,英国的电力市场在运行了八年之后,正在针对发电公司市场控制力太大而出现的投机报价问题,进行第二阶段的改革;美国加州电力市场因缺电导致电价急剧上扬,出现了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第一次分区停电,美国联邦政府正在提出补救措施,并修改竞价模式和规则;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前十几年,为了解决严重缺电的局面,我国实行了“集资办电”的政策,从而形成了许多产权多元化的新电厂。由于新电厂还本付息的缘故,其电价远高于老电厂,且电网公司对这些电厂在还款期内承诺了发电利用小时数和上网电价。由于上述原因,我国的发电市场竞价规则绝不会向国外的那么简单。本文结合我国电力工业的现状,借鉴国外的电力市场运行经验,对我国电力市场竞价模式和规则设计的基本原则、发电侧电力市场价格机制、期货市场与风险管理、省级电力市场竞价模式、区域电力市场竞价模式、电力市场中的“期货交易市场、日前交易市场、实时交易市场、辅助服务交易市场”的协调问题、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的建设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研究。提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电力市场建设的若干建议。第二章电力市场竞价模式和规则设计的基本原则 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目标 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目标是:引入竞争机制,降低销售电价、优化资源配置、提供优质服务,促进电力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电力市场竞价模式和规则设计的基本原则 电力市场竞价模式和规则设计应满足这个目标,其基本原则如下: 1、在设计电力市场的竞价模式和规则时,必须充分考虑如何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安全是最大的经济,一次电网大事故足以抵消搞电力市场所获得的效益。保证安全不仅仅体现在制定购电计划时要进行安全校核,更重要的是在设计电力市场竞价模式和规则时要充分考虑电网安全运行。 2、在设计电价机制时不仅要考虑如何降低电价,还要促使电价机制有利于电源和电网的长期发展,有利于激励在电力行业投资。制定价格机制必须兼顾发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区域电力市场行为,保证区域电力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区域电力市场。 第三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授权的监管机构(统称“电力监管机构”,下同)负责监督区域电力市场运营,依法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二章 市场成员 第四条本规则所称的市场成员包括市场主体和市场运营机构。电力市场主体是指按规定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发电企业、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含独立配售电企业)和经核准的用户;市场运营机构是指电力调度交易中心。 第五条发电企业、电网经营企业和供电企业,在按规定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后,方可申请进入市场,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经核准后可参与市场交易。 第六条电力调度交易中心负责电力调度、市场交易、交易结算。 第三章 交易类型 第七条电力市场中电能交易类型包括合约交易、现货交易、期货交

易等。 第八条合约交易是指市场主体通过签订电能买卖合同进行的电能交易,合同价格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市场竞争或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合同期限可以是周、月、季、年或一年以上。 第九条现货交易是由发电企业竞价形成的次日(或未来24 小时)电能交易以及为保证电力供需的即时平衡而组织的实时电能交易。现货交易所占电量的比例,由电力监管机构根据电力供需情况、电网情况及用电负荷特性等因素,综合研究确定,一般每年确定一次。 第十条期货交易是指在规定的交易所,通过期货合同进行的电能交易。期货合同是指在确定的将来某时刻按确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电能的协议。 第十一条电能交易应以合约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辅,近期不开展电能期货交易。 第十二条条件成熟的,经电力监管机构批准,可以开展输电权、辅助服务等交易。 第四章 合约交易 第十三条市场运营机构具体组织电能合约交易,电力监管机构监督交易合同的执行。 第十四条购售电合同在签订前必须经市场运营机构安全校核予以确认,不能通过安全校核的由市场运营机构及时告知有关市场主体。 第十五条电网经营企业必须贯彻国家能源政策,优先与风能、地热

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

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 功能规范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三章各子系统功能要求 第四章各子系统间数据接口的设计要求 第五章数据网络、计算机及局域网络系统 第六章技术支持系统的系统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的需要,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功能规范。 第二条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是支持电力市场运营的计算机、数据网络与通信设备、各种技术标准和应用软件的有机组合。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三条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必须对电力市场的数据申报、负荷预测、合同的分解与管理、交易计划的编制、安全校核、计划执行、辅助服务、市场信息发布、市场结算等运作环节提供技术支持。 第四条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的国际标准。 第五条技术支持系统必须保证系统及其数据的安全,满足全国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要求,采用适当的加密防护措施、数据备份措施、防病毒措施及防火墙技术,提供严格的用户认证和权限管理手段,并考虑信息保密的时效性。 第六条技术支持系统的结构设计、系统配置、软件编制,必须满足对区域电力市场可靠运营的要求。 第七条技术支持系统必须保证整个交易数据的完整,确保各类数据的准确性及一致性。 第八条技术支持系统必须确保提供连续的服务。在保证能量管理系统(EMS)实时性以及电能量计量系统(TMR)连续性的同时,保证报价、交易、结算及信息发布的处理和数据传输的及时性。 第九条技术支持系统采用开放式体系结构和分布式系统设计,保证系统的开放性、可扩展性,能满足与未来电力监管系统接口的要求,适应电力市场发展、规则的变化、新技术发展和设备的升级换代。

我国当前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利弊及解决措施探讨 (2)

我国当前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利弊及解决措施探讨 贾俊梅 (贵州大学,贵州省贵阳市 550025)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随着人们对电力资源的需求,电力市场改革成为了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课题。然而任何改革都有利有弊,电力市场也不例外。尤其是它在社会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所覆盖到的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得电力市场的改革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显得尤为重要。在面对电力市场的改革,我如何做到扬长避短,如何去解决改革中的一系列问题,这又是我们急需探讨的问题。 关键字:电力市场改革;政策;措施 To solve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China's current reform of the electricity market and Countermeasures Jia Junmei (Guizhou University, Guizhou Province Guiyang City, 550025) Abstract:with the progress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he demand for electric power resources, reform of the electricity market has become a problem we have to face with. There are both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However,any reform, electric power market is no exception. Especially the importantrole it played in society, covering every aspect of life, the influence of the reform of the electricity market to the national economy is very important. In the face of power market reform, I how to accomplish, how to solve a series ofproblems in the reform, this is we need to discuss. Keywords: power market reform; policy; measure 引言:从19世纪的蒸汽机技术到现在的计算机、IT、空间技术和信息技术,每一次技术革命无不给人类社会带来发展和繁荣。电力系统是现在社会中最重要、最复杂的系统工程之一,长期以来实行垂直一体化的垄断经营模式。这种模式在规模化经济高速发展的年代是正确的,并已成功实施了近百年。然而,随着电力技术的进步、市场规模和覆盖地域增长性的制约、能源多样性和供电能力的提高,凸显出现代社会中垄断经营所带来的种种弊端。逐步引入竞争机制、提高电力系统的运营效率、释放电价空间,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低成本的能源平台,已经成为我国加入WTO后,电力市场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战略问题。在这一些列的改革措施中,也有很多问题亟待我们解决。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资料

附件3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电力市场运营,依法维护电力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 2015? 9 号)及其配套文件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现货交易的电力市场。 第三条[ 市场原则] 电力市场成员应严格遵守市场规则,自觉自律,不利用市场力或市场规则的缺陷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市场正常运行。 第四条[ 实施主体] 国家能源局依法组织制定电力市场规划、市场规则、市场监管办法,会同地方政府对区域电力市场和区域电力交易机构实施监管。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根据职能依法履行省(区、市)电力市场监管职责。 第二章市场成员 第五条[ 市场成员] 电力市场成员包括市场主体(包括市

场交易主体和电网经营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三类。其中,市场交易主体包括各类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独立的辅助服务提供商等;电网经营企业指运营和维护输配电资产的输配电服务企业;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 第六条[ 市场主体登记] 所有并网运行的省级及以上调度发电企业应在电力交易机构登记。 为电力市场交易提供输配电服务的电网经营企业应在电力交易机构登记。 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符合准入条件但未在电力交易机构注册的电力用户(以下统称“非市场用户” ),由售电企业或电网经营企业代理开展交易,按售电企业约定价格或国家目录电价结算。 第七条[ 市场主体注册] 符合准入条件且纳入省级政府目录的的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发电企业须向电力交易机构申请注册,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后,方可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申请注册的发电企业和拥有配电网的售电企业须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后。 符合技术条件的独立辅助服务供应商,须向电力交易机构申请注册,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后,方可参与辅助服务交易。 第八条[ 市场运营机构职责] 电力交易机构主要负责市场主体注册及注销、组织实施电力市场交易、编制交易计划, 并提供结算依据和服务。 电力调度机构主要负责电网运行安全、系统实时平衡和日以

电力市场营销工作管理办法

电力市场营销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要求和电力市场供大于求的严峻形势,加强市场营销机制建设,强化电量、电价、电费等营销指标管控,确保公司主营业务收益,结合区域电力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按照集团、公司有关市场营销工作相关管理规定,以推动公司部门进一步明确市场营销的责任、理顺关系、规范管理、加强关键指标的过程管控,确保年度指标的顺利完成。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市场营销部门。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市场营销部是电量、电价、电费等指标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收集自治区范围内电力市场,掌握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的动态,分析研判电力供需形势变化,为公司营销管理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二)深度了解电力交易、调度规则,加强与生产管理的协同,指导和监督场站合理利用规则争抢电量。 (三)研究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各类政策,积极拓展市场,争取差异化的电力交易,提升竞争优势;根据电改工作推进情况,转变营销理念,适时开展用电市场分析和大用户的发掘和争取,为电力市场放开后的市场开拓做好准备。

(四)按照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签订年度《购售电》,负责年度发电量的预测,编制年度电量计划,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电量目标,分解制定月度电量计划。 (五)做好各类电力交易的量价测算,以收入最大化原则参与市场交易,争量争价;负责月度售电量、电费结算确认,协助做好电费回收工作。 (六)及时申请办理新建项目发电业务许可证,定期办理年审业务; 第五条落实营销策略、积极争抢电量,主要职责: (一)全面了解掌握所在区域电网架构、装机情况、电力负荷特性及电力送出的影响因素等区域电力市场信息。 (二)负责了解掌握当地电网检修计划,配合公司运行部调整生产计划,减少受累损失电量。 (三)在市场营销部的指导下,做好电力现货交易的量价申报工作。 (四)主动采取有效措施争抢电量,加强与省调、地调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负荷。 第三章管理内容和工作要求 第七条关注国家电改政策以及电改先行省份的政策动态,注重信息收集和积累。

第2章-电力市场模式

第二章 电力市场模式 本章介绍基于实时交易的电力市场模式和基于交易合同的电力市场模式。 2-1 基于实时交易的电力市场模式 一、基于实时交易的电力市场 在传输和配电线运行作为垄断部门,电力市场重组强调在发电和零售服务中的竞争潜力。网络之间的相互作用使开放入口线路的制度和价格分配的设计复杂化。当考虑传输网的特殊运行可靠性要求时,批发市场的制度设计可以使批发和零售竞争都适应这个入口。 由系统操作员协调的基于联合运营中心的短期电力市场为建立开放入口系统提供了基础。系统操作员的协调是不可避免的,并且在经济调度前提下的基于投标的实时电力市场为市场参与者创造了一个竞争性的批发市场环境。联合的边际电价定义了传输使用的机会成本,支持传输权利不受系统的实际使用的限制。合同系统可以为短期运行和建立在市场激励上的长期投资提供联系。 批发市场设计的核心组成如下: ● 由系统操作员协调的基于投标并受安全约束的经济调度的短期实时电力市场。 ● 市场清算区域价格包括边际损失和阻塞的实时电力交易。 ● 等价于传输源和目的地之间的地区价格差异的短期传输使用费用的双边贸易。 ● 使用前一日报价、定价和合同,和具有实时市场电价的实时平衡的两个结算系统。 ● 用以分配传输权利益的传输阻塞合同。 ● 包含电网综合成本和其他固定费用的网络入口费用。 ● 负荷使用其他解捆辅助服务的使用费用。 以下将详细给出同时支持批发和零售电力交易的竞争性电力市场设计中的基本组成。 竞争性电力市场的经济性 图 2-1 电力批发市场结构

具有经济性的电力市场的一般框架为评估市场设计成员提供了一个参考点。这个批发电力市场的框架为电价和入口同时也为零售竞争提供了一个基础。 电力市场的重构通常强调纵向集成系统的功能解捆。通常的将其分为发电、输电和配电分法是不恰当的。在电力市场的环境中,传输线和运营中心调度是非常重要的部门。电力系统的特殊环境对一个高效、大规模的电力市场是一个障碍。而由系统操作员协调的电力运营中心则可以克服这些障碍。可靠运行是任何一个电力系统的主要要求和约束。就拿电力网的强的、复杂的相互作用而言,目前自由潮流传输网的技术水平需要一个协调传输系统使用的系统操作员。传输使用控制即调度控制是调整电网使用的主要或唯一的手段。因此,对传输网开放入口也就是开放调度入口。必须存在一个系统操作员协调电网传输系统。并且,该系统操作员应该独立于现有的电力部门和其他的市场参与者,所有市场的参与者可以获得平等的待遇。在电力市场分析中,要建立一个竞争性的市场,关键的总是如何设计传输和调度之间在过程和电价上的相互影响。 为了提供一个高效的竞争性的批发电力市场运行的综述,有必要区分由系统操作员协调的短期运行和包含合同和投资的长期决策。现假设有一竞争性电力市场,市场参与者是电价的收取者并包括发电者和理想用户。在这个问题中,批发市场中远离发电机侧运行的配电者是用户的一部分。就短期运行而言,这个系统是非常简单的,并且有可能给出像机会成本之类有意义的概念。一旦短期运行经济性确立之后,长期运行的要求也就显示而易见了。对短期和长期决策之间的联系的关注可以分隔电力市场的特殊属性。 2. 短期运行电力市场 就电力角度而言,短期运行是一般很长的时间,但就人而言是一段很短的时间—半个小时。短期运行电力市场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在短期运行中,已经做出地区投资决定。电厂、输电网和配电线路都已建立。用户和发电者之间有联系,购电者、售电者、电力经济人和其他服务部分的工作也大部分完成。唯一存在的决定就是电力的交付,这在短期电力市场中是实实在在的商品生产。 每半个小时,市场竞争性地运行,将实际功率从发电侧送到用户侧。每个电厂的发电机在生产实际功率时都有一个边际费用,同样用户也根据每半个小时的电价的不同对电力需求量也不相同。收集各发电机的发电成本,按最低到最贵的顺序对发电机进行排序,得到发电机次序表。这个最优次序表确定了短期运行的边际费用曲线,并用于控制电力供给。同样,用户的需求量对提供联合报价计划。发电者和用户并不是单方面作用,他们都为调度员提供信息,以确定每个给定时段哪些电厂投入运行。电力联合运营中心为实现在给定短期运行边际成本前提下的有效的电力调度提供了一个模型。虽然调度需要不总出现,但是在这延伸部分并不存在概念和技术上的困难。系统操作员控制系统的运行,以参考者在投标中的报价为参考,实现供电和需求的有效平衡。 这个有效的集中调度与市场结果是完全吻合的。就同一个负荷的要求而言,最低成本调度和竞争性市场调度是相同的。传统电力交易中心和市场方式下的电力交易的主要区别在于用户对价格的决定作用。在传统电力交易模型中,用户付费,发电者获得平均费用。如图2-2所示边际成本仅仅确定了最低成本调度,边际成本是竞争性电力市场电价的确定标准。 从发电报价曲线上给出的边际成本的来源可以发现传统集中式调度与分散市场观点的显著不同。一般来说,给定发电厂给定时间内的发电成本数据来自对发电能源成本所做的工程评估。但是,在市场模式下,这些依赖于工程评估得到的数据是不准确的。因为实际的机会成本还可能包含其他的因素,比如;不包括在燃料费用中的对持续供电的不同程度要求。用发电者的市场投标来代替发电者的工程评估(只包含燃料费用的显示)是完全可取的。每次报价确定一个给定半小时内的发电者可以接受的最低价格。这些报价用以调整调度。

2015年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

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有关要求,推进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建立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以下简称交易机构),现就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适应电力工业发展客观要求,以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为目标,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搭建公开透明、功能完善的电力交易平台,依法依规提供规范、可靠、高效、优质的电力交易服务,形成公平公正、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促进市场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二)基本原则。 平稳起步,有序推进。根据目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目标、进程及重点任务,立足于我国现有网架结构、电源和负荷分布及其未来发展,着眼于更大范围内资源优化配置,统筹规划、有序推进交易机构组建工作,建立规范运行的全国电力交易机构体系。 相对独立,依规运行。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实现交易机构管理运营与各类市场主体相对独立。依托电网企业现有基础条件,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鼓励具有相应技术与业务专长的第三方参与,建立健全科学的治理结构。各交易机构依

规自主运行。 依法监管,保障公平。交易机构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构建保障交易公平的机制,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优质的交易服务,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促进交易规则完善和市场公平。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交易机构实施监管。 二、组建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 (一)职能定位。 交易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政府监管下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电力交易服务。交易机构主要负责市场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负责市场交易组织,提供结算依据和相关服务,汇总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签订的双边合同;负责市场主体注册和相应管理,披露和发布市场信息等。 (二)组织形式。 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组建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可以采取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电网企业子公司制、会员制等组织形式。其中,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交易机构,由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第三方机构及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参股。会员制交易机构由市场主体按照相关规则组建。 (三)市场管理委员会。 为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各方意愿,可建立由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

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

附件4 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电力中长期交易,保障市场成员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市场健康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及其配套文件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定义]本规则所称电力中长期交易,主要是指符合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独立的辅助服务提供商等市场交易主体,通过自主协商、集中竞价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的多年、年、季、月、周等日以上的电力交易(含电能和辅助服务)。交易品种包括电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辅助服务交易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开展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地区,开展现货试点地区按照《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实施主体]国家能源局依法组织制定电力市场规划、市场规则、市场监管办法,会同地方政府对区域电力市场和区域电力交易机构实施监管。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根据职能依法履行省(区、市)电力市场监管职责。 第二章市场成员 第五条[成员分类]市场成员包括市场交易主体、电网运营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三类。其中,市场交易主体包括各类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独立的辅助服务提供商等;电网运营企业指运营和维护输配电资产的输配电服务企业;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现货市场启动前,电网运营企业可作为市场交易主体参加跨省跨区交易。 第六条[对市场成员的要求]所有市场成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则,主动接受监管,严格履行各项义务和职责,切实维护电力市场正常运营秩序。 第七条[市场交易主体权责]市场交易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电企业 1.执行优先发电合同(发电企业发电量分为优先发电电量、市场交易电量和基数电量,市场初期基数电量视为优先发电电量,随着发用电计划的放开,基数电量逐渐缩减,下同),按规则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签订和履行购售电合同; 2.获得公平的输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支付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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