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报名考试流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特种设备(机电类)使用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二、设定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4、《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5、《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三、实施机关

茂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登记机关)

四、办理条件

1.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具有合法的身份;

2.特种设备由取得许可单位设计、制造、安装,并经监督检验安全性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3.使用单位有与设备使用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五、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电梯

表1:电梯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

(二)起重机械

表2:起重机械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

(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表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

(四)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

表4: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

申请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申报资料。窗口提交申请的,申请人直接向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网上提交申请的,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茂名分厅(/sites/dsft/gdswsbsdtmmft/index.html)网

上申报,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及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2、受理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当场发出受理通知、不予受理通知,或者补正告知书。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部门退回全部申请材料,本次申请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3、审批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符合许可条件的,准予许可;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审批部门制作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4、发证

符合条件的,茂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使用登记证。

七、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行政许可不收费。

九、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办理地点、邮编、电话

地点:茂名市油城十路6号大院茂名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525000 电话:0668-2898132

十一、其他事项

相关表格请到茂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