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年度工作目标与主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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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3年度本科教学工作状态

自评报告

2013年11月

一、学院年度工作目标与主要举措

在2013年度法学院工作要点中,针对本科教学工作,强调突出“法学教育实践性”和“办学国际化”发展思路,加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步伐,继续申报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和“武大课程2010”,积极谋划本科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推动本科教学迈上新的台阶。

(一)确保本科教学中心地位,教学经费投入持续增长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重视本科教学,坚持定期听课、师生座谈等制度,通过深入本科教学一线,及时了解教学动态,保持与师生的交流和沟通。学院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主管本科生德育工作的副书记密切配合,共同领导本科生工作办公室,在本科生人才培养方面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在每周一学院党政联席会上均讨论相关工作并作出部署。据统计,学院领导本年度听课人均4.8次。

法学院获得2012年本科教学状态评估综合二等奖以及单项奖。2013年初法学院主要领导专门研究评估专家第二小组的书面反馈意见,不仅了解评估专家对学院取得成绩和特色工作的肯定,而且着重研究评估专家提出来的问题。本科生办公室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或者考虑长远性的解决方案。

法学院充分利用学院财务管理方面的自主权,不仅在办学经费中优先保证本科教学的需要,而且在年终劳酬分配上明显地向

本科教学倾斜。从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法学院本科教学经费实际支出604,100元,占办学总经费的近50%,同比保持递增。

学院用于本科生毕业实习交通补助、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暑期社会实践的经费投入接近10万元。学院获得教育部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200万元经费资助,使得专业实践教学和第二课堂活动可以有更大的活动空间。

(二)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学建设与改革

经过持续多年的建设,目前法学院的教师结构,无论是年龄结构、学位学历结构,还是职称结构都保持在一个合理而且稳定的水平。2013年法学院汪习根教授被评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同时选留3位具有法学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

作为国内一流知名法学院的教师,需要兼具学术科研能力与教学能力,不仅具备国际化视野,而且熟悉法律职业和司法实务。法学院不仅有意识地增加中青年教师的本科教学任务,积极鼓励申报教研教改立项,而且利用各种交流挂职锻炼的机会,帮助许多教师加强司法实务经历和社会实践。截止2013年,共有18人次在各级法院、检察院挂职担任领导或者兼职担任法官、检察官。

学院本科生办公室发挥桥梁作用,邀请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二十年以上教龄的教师,为近三年留校、调入的青年教师“一对一”配备“本科教学顾问”,将“传、帮、带”的优良传统落到实处。

学院认为教务部关于本科教学课程助教制度是遵循教育规律、规范教学流程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有针对性地制定执行细则和实施机制。从2012年秋季学期至今,已经聘请本科教学课程助教达40人次。课程助教积极参与专业课程的辅助性教学活动,自身能力得到极大的锻炼,也受到本科生以及任教老师的好评。

在教师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的年终统计和奖励政策中,法学院明确规定教改论文、教改立项的计分标准和奖励政策,理顺有关的激励机制,促进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工作。

学院利用本年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之机,吸收最新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成果,学习借鉴世界一流大学的教育经验和课程体系,适应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适应学生个性发展和就业的需要,尊重教学规律、学习规律和管理规律,顺利完成相关工作。

(三)规范教学基本环节,保障教学基本运行

法学院所特有的教师职称结构充分保证每学期都有较高比重的教授、副教授承担着法学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法学院现有55岁以下的教授、副教授75人,其中教授43人、副教授32人。根据2013年春季学期、秋季学期的教学统计,31位副教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34位教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55岁以下教授、副教授人数比例为87%。所有授课教师均按照学院要求独立完成授课、期末阅卷评分等全部教学任务,不

存在“合作”、“挂名”等现象。

2012年春季学期、秋季学期的十五门法学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共开设63个课头,其中有30个课头由副教授主讲、28个课头由教授主讲,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主讲的课头比例为92%。

法学院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安排教学内容,教学内容符合教学大纲。教学秘书专人负责调课、停课制度的执行。各教研室主任如果同意部分任课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应该尽量安排其他具备相同职称的教师代课,尽最大努力减少调停课对正常教学秩序的影响。从2012年12月1日至今,法学院所有调停课程序规范、手续齐全,没有发生违规调停课现象。累积调停课门次7次,学时数18个,占总开课门次的3.2%,占总学时数的0.23%,无教学责任事故发生。

法学院新签约实习基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和武汉市城郊人民检察院。目前共拥有教学实习基地29个,完全可以容纳所有法学专业毕业生进入实习基地完成不少于六周的专业实习。法学专业教学的特点决定了绝大多数的实践教学内容属于综合性实验,比如毕业实习、法律诊所教育、模拟法庭和实案审判等等。

法学院严格执行教材选用制度,及时根据国家法律修订选择最新版本的教材。目前选用优秀教材占培养计划课程的比例达到95%。本年度由法学院教师新编教材1本,根据国家法律的最新

修改完成修订教材1本。

学院本科生办公室向命题教师强调“三项控制”的要求,即控制试卷中旧题目所占的比重,控制主观型题目所占的比重,控制“死记硬背”类题目所占的比重。另一方面,受兄弟学院“三问免试”的启示,鼓励任课教师针对高年级专业选修课积极探索新考试方法和方式。

我院每次期末考试均安排学院领导巡查考场,安排教师和行政教辅人员承担监考任务,不允许研究生参加监考。学院本科生办公室在考前动员、考纪警示等方面尝试了很多方法,争取做到“防患于未然”。本年度法学院没有发生学生因考试舞弊而被处分。

(四)提升教学管理精细化,推进教风学风见成效

在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的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同时,法学院教学管理人员还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琢磨服务细节,以诚心换真心,不仅赢得师生的满意还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教学事故、教学差错发生的机率。比如,每学期开学之前教学秘书都会逐个电话提醒教师第一次上课的时间和地点,每次节假日长假之前都会详细地通知教师关于调停课的具体安排。

学籍和成绩管理规范有序,教学基本信息的更新、成绩录入以及学籍异动情况等及时准确,教学日历和学生成绩单均能按照学校要求及时提交。

法学院高度重视学院层面的教学督导工作,不仅认真听取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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