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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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天工子牙示范小城镇F地块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2010年10月5日

会签栏

xxxx集团有限公司

xxxxxxx工程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施工经理:

工程部:

质安部:

编制:

审核:

2010年 10 月 5 日

xxxxxx工程项目部

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xxxxxxx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达到投标承诺的质量目标,

根据国家、行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标准,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处各级管理人员和广大施工人员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贯彻《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标准,确保施工质量。

第三条项目部对本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原则为“宏观管理,微观监督”,各施工处为“具体管理”,施工作业队为“具体实施”并要对各自的管理行为和操作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项目部、施工处、施工作业队要牢固树立质量全员意识,做好预测、预防、预控,实行全人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

第五条中冶天工子牙示范小城镇F地块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处均要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质量管理保证组织机构

第六条质量管理保证体系(见附页)

第七条质量管理机构(见附页)

第三章质量目标

第八条质量总目标

确保“xxx”优质工程奖,创市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

质量分级控制目标

1、项目部控制工程质量大、重大事故及其以上事故;

2、各施工处控制工程质量一般及以上事故。

第四章质量管理

第九条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处要根据承担工程施工数量的多少和工程规模的大小配备不少于一人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质量管理检查人员,负责其所承担工程的质量管理和检查。并要认真执行质量检查制度,严格按照国家验收标准和设计文件检查工程质量。项目部质量管理检查人员对各施工处的工程实行抽查制度。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落实。

第十条各施工处主要领导要组织全体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严格贯彻国家、省、部的质量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落实建设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和部门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及规定,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

标准、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监理单位、上级质量监督单位或部门的检查指导,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各施工处要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质量保证体系管理标准,建立健全各自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项目部施工组织总设计中提出的主体质量保证措施,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第十二条积极开展创优活动。

一、项目部按照投标承诺和建设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具体负责工程创优,把创优活动纳入工程质量重要议事日程。根据项目部工程规模、结构特征及技术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创优。实现确保“海河杯”的创优目标。

二、实行质量样板引路制度。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在开始大面积施工前作出示范样板,统一操作要求,统一施工工艺,统一质量标准。并由项目部牵头,各施工处具体负责实施和参加的创优示范活动,使海河杯创优目标在根本上得以保证。

第十三条坚持技术交底制度。项目部坚持以技术进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或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包括项目工程师对施工处的交底、施工队长对班组长的交底、班组长对施工作业人员的交底,各种交底必须有书面或文字记录。在技术交底中要明确质量标准和采取的技术措施或方法。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配件进场检查制度。各施工处材料物资进场后要向项目部报验,进场物资项目部要组织材料、技术、质安、试验人员进行检查验收,查验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和实物,坚决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进入工地。厂制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检、化验证明,钢材、水泥、防水材料等实行双控(合格证、复试)。超过使用期限的建筑材料必须送至合法检(试)验单位进行材质的复核检验,复试,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在工程上,并要把不合格材料全部清除出施工场地。各种材料应堆码整齐,并要对水泥等材料设专用料库,防止雨淋受潮。

各种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等进场前必须报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应进行抽样检验,再由监理单位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试验。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不得进场。

第十五条实行现场挂牌制度。各种进场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都要悬挂标识牌,标明名称、规格、出厂日期、质量状态等指标。主要工序如钢筋、模板、混凝土等,施工过程中要在现场实行挂牌制,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相应的图文记录,作为重要的施工档案保存,由于操作不规范造成质量问题及事故的,追究相应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建立隐蔽工程检查制度,项目部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每项工程的隐蔽工程检查,各施工处质检人员必须到场配合检查,确保隐蔽工程施工质量。

一、凡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如各类基坑和基础工程、各类工程钢筋布置和防水层、混凝土工程预埋件等,均应经现场质检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员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附上相应的工程检查证(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有关材料证明等,按规定程序和时间报监理人员检查并签证后,方准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二、对需进行隐蔽的工程,未经项目部及监理人员检查许可,自行隐蔽者,应揭盖补验,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施工处负责。

三、隐蔽检查应及时进行,并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项目部质检部门及监理,由项目部质检人员及现场监

理人员到现场检查许可。如经上述人员检查发现不合格,指令整改的,各施工处应按规定期限整改,整改自检合格后再报项目部及监理工程师复查。

四、每项隐蔽工程在监理工程师检查许可,确认合格后,在实施隐蔽前要进行拍照。所拍照片要作为质保资料留存,并且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影像资料每周二下午报项目部质检部门,要求每楼座不得少于两张照片(楼座全景、隐蔽部位)。

五、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应用炭素墨水填写,字迹工整,数据准确,按规定备齐份数,做好留存。

第十七条建立施工过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一、严格每道工序和工序间的交接检查验收。即执行“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主要由施工作业队进行质量控制。

1.自检:一是操作人员和班组对所作工作,随时检查;二是工班长在每日收工前对班组完成的工作量进行一次自检,并做出记录,工后讲评质量的优劣,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当日处理;三是每道工序完成后,由施工处现场质检员检查,并要达到合格标准。

2.互检:同一工种或多工种间,由施工作业队组织不定期相互检查,主要是互相观摩,交流经验,推广先进操作技术,达到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3.交接检:指同一工种的上下班之间或多工种的上下工序间的交接检查。由施工作业队组织交接,各工班要做到不合格的工序不出手,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同时,各工序完成后应经项目部及监理人员检查验收,未经相关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个工序,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检”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处理结果,由队质检员及时记入施工日志或检查记录本,并限期定专人改正。

二、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

1.检查验收顺序。先进行检验批检查验收,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分部工程检查验收,所有单位工程所含的分部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最后进行单位工程检查验收。

2.检查验收程序和组织

2.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先由施工处负责人组织技术、质检人员等相关人员检查,在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部质量检查员和专业技术负责人复检并分别在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相关栏目签字,然后报监理工程师资质验收。

2.2分部工程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在合格的基础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由其组织验收。

2.3单位工程完成后,项目部经理依据质量标准、设计图纸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符合要求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和完整的质量资料,请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3.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检查验收内容对照相应专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定。

4.对已完工的检验批应及时检查验收,否则不得进行下一步施工,填写内容和数据要详实,杜绝事后填表,要保证质量指标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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