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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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资料整理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资料整理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资料整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整理管理,便于工程顺利进行和结算,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建筑工程资料整理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建筑工程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格、合同文书、检验报告、项目会议记录、变更通知、质量验收记录、竣工图纸等。

第四条资料整理工作由工程部门负责,设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五条在建筑工程施工期间,所有资料必须保存完整,不得遗失、损坏或私自处理。

第六条资料整理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所有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了解资料整理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对于资料遗失或损坏的情况,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协助进行处理和补充工作。

第九条对于未能按照规定保存资料和进行整理工作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第二章资料整理管理第十条资料整理工作必须对各类资料进行分类存放,建立清晰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设立专门的资料室,保障资料的安全性和便捷使用。

第十二条编制详细的文件目录和登记表,定期更新和整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对于技术规格、施工图纸等重要资料,必须进行密封保存,设置存取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对于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和验收记录,必须进行归档保存,备查无误。

第十五条对于历史文书和合同文件,必须进行永久保存,建立档案和资料库。

第十六条对于竣工图纸、变更通知等重要资料,必须进行备份和复制,以备不时之需。

第十七条对于项目会议记录和重要通知文件,必须进行集中归档和管理,方便查阅和掌握情况。

第十八条对于各类建筑工程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必须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核实,确保一切安全和有序进行。

第十九条设立资料整理和管理的责任制,明确工作人员的权限和责任,落实到位。

第三章资料维护和更新第二十条对于建筑工程资料的维护工作,必须进行定期的检查和保养,确保资料的品质和完整。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是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施工资料的管理涉及到项目的各个方面,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安全生产手册等。

有效的施工资料管理可以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提高施工效率和施工质量。

在进行施工资料管理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分类整理:将不同类型的施工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便于查找和使用。

可以根据文件的性质、用途或者项目的不同阶段来进行分类。

2. 索引编号:对于每个文件或者图纸,都应该进行编号,建立索引以便于查找和管理。

编号可以按照施工顺序、文件类型或者标准编码来设置。

3. 存储归档:将施工资料进行存储归档,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完整性。

可以使用专门的文件柜或者电子文档管理系统进行存储和管理。

4. 文件备份:对于重要的施工资料,应该进行备份保存,以免发生意外丢失或者损坏的情况。

备份可以选择硬盘、云存储或者其他可靠的方式。

5. 信息传递: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及时更新和传递施工资料,确保施工人员都能够获得最新的信息。

可以使用通知、会议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信息传递。

6. 保密措施:对于一些涉及商业机密或者敏感信息的施工资料,需要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避免信息泄露。

7. 审查审核:在施工资料的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审查审核,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施工要求。

可以设置相应的审批流程和审核标准。

总之,良好的施工资料管理可以提高施工效率和施工质量,降低施工风险和成本。

通过分类整理、索引编号、存储归档、文件备份、信息传递、保密措施和审查审核等措施,可以确保施工资料的有效管理。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人员在建筑施工工程中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艺工法、试验报告、验收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等与施工工程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组织和责任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并明确责任人员,负责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整理、归档和查询。

第五条建设单位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技术资料的管理流程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并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并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技术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技术资料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协助建设单位解决技术资料管理中的问题。

第四章流程与要求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并组织施工单位承认设计文件和验收报告,并将其提交给监理单位备案。

第九条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图纸,并将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工艺工法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技术交底,并将交底材料归档备查。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变更和技术资料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三条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工程技术归档资料,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评审和验收。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验收,并将其归档备查。

第五章管理要求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与资料的交流与沟通,确保技术资料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技术资料管理的信息系统,方便技术资料的查询和利用。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防止技术资料的丢失和泄露。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措施施工资料的整理、提交和编制数量1)工程完工后,我单位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交技术资料。

2)提交的技术资料应符合档案馆竣工资料要求。

施工资料收集整理的要求1)施工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必须杜绝拖欠、涂改、伪造现象发生。

2)所有资料的填写要求字体整齐、规范,要使用碳素笔书写或计算机打印手写签名,做到内容齐全,数据清楚,签章清楚有效。

3)资料员每周五、六收集本周发生的施工技术资料,并及时编目整理。

4)所有资料要使用专用文件盒,要集中妥善保管,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抽撤,资料借阅要由主管领导签字办理借阅登记手续,用毕及时登记归还。

施工资料保证措施1)本工程具有规模大、施工复杂、工期紧,对技术资料要求高,资料发生项目多、数量大等特点。

各级领导和管理部门必须把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做为施工管理中一项重要工作完成,建立健全技术资料工作管理系统和目标责任制,并设专职人员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2)施工中建立完善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责任制和奖励制度,项目部内应明确责任,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积极主动完成资料汇集、编写工作。

3)资料得分应在90分以上,各种资料及时率不低于95%,其中隐、预检及时率应为100%,试验及时率100%,工程竣工后15天内将资料整理好,工程全部竣工后20天内将竣工资料整理完毕送交有关部门归档。

施工资料管理职责1)总工程师对整个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负领导责任,协调各部门关系,经常督促、指导技术资料的编制收集,每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资料自查,工程完工后,组织编制竣工档案。

2)资料员认真学习、熟悉有关规范和规定,对各部门移交资料及时整理、编目、装订,妥善保管。

经常与技术部保持联系,每月定期按要求参加自检,汇总问题,上报技术部。

迎接单位检查,并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参加竣工资料的编制,负责有关技术资料的对外协调工作。

3)技术员负责主管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协调工作,负责施工中发生的有关技术资料的填写,并及时将资料交资料员保管。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建设的不断推进,建筑工程的规模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建筑工程施工涉及到大量的资料,如施工图纸、合同文件、工程材料清单等,这些资料的管理对于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控制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后续的运维管理,制定一套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一、资料归档和存档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和资料应当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归档和存档,以便于日后的查阅和管理。

归档和存档的要求如下:1. 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应当按照设计文件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归档时,应当标明文件的名称、版本、归档日期等信息,并严格按照专业、系统、部位等分类存放。

2. 合同文件应当按照合同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归档时,应当标明合同的编号、签订日期、主要内容等信息,并按照合同的类型和层级进行分类存放。

3. 工程材料清单和质量验收报告等文件应当按照工程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归档时,应当标明文件的编号、验收日期、工程部位等信息,并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和施工阶段进行分类存放。

二、资料传递和交流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多个参与方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因此需要进行资料的传递和交流。

为确保资料的准确传递和及时反馈,资料传递和交流的规定如下:1. 文件传递应当采用正式的渠道和方式,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传递时,应当明确文件的接受方、传递时间和传递人员,并留存相应的传递记录。

2. 会议纪要和沟通记录应当及时起草和记录,并传达给相关人员。

记录时,应当明确会议或沟通的主题、时间、参与人员、讨论内容和达成的结果等。

3. 通知和通报应当及时发布,并采用可追溯和可查询的方式。

通知和通报的内容应当明确、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确保信息的传递和理解。

三、保密和安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涉及到工程的机密和商业秘密,因此需要进行安全保密。

保密和安全的规定如下:1. 对于机密文件和资料,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不被非授权人员查阅和使用。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过程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

3. 施工资料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的原则。

二、施工资料分类与归档1. 施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图纸、技术标准、施工日志、检验记录、材料进场记录、设备使用记录、安全生产记录等。

2. 所有施工资料应按类别进行编号,建立索引,便于检索和管理。

3. 施工资料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归档保存,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料应同步更新,确保信息的一致性。

三、资料编制与提交1.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 施工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实时编制,反映实际施工情况,不得事后编造或篡改。

3. 重要节点的施工资料,如基础验槽记录、主体结构验收记录等,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进行确认。

4. 施工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给相关部门和单位,确保资料的正式性和法律效力。

四、资料审核与保管1. 施工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资料审核机制,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无误。

2. 施工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特别是对于需要长期保存的资料,应采取防潮、防火等措施。

3. 对于已经提交的施工资料,应定期进行核对和整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责任与处罚1. 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施工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延误提交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于故意伪造、篡改施工资料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资料管理意识和能力。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各类建筑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施工工程相关的图纸、设计文件、施工方案、规程、规范、备忘录、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

第四条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本单位技术资料的管理机构是技术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第六条技术资料的存储形式包括纸质和电子两种。

第七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包括认领、鉴定、核查、验收和整理等环节。

第八条技术资料应按照归档编号和文件编号进行存放,确保能够快速查阅。

第九条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第十条技术资料的借阅和复制应经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签订相应的借阅和复制手续。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第十一条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工作由技术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技术部门应定期向相关部门和项目部门发送通知,要求其按时提交技术资料。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确保资料的合规性。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尽可能及时,确保施工工程能够按时进行。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整理包括对收集到的技术资料进行鉴定、核查、验收和归类等工作。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归档应按照文件编号和归档编号进行,确保能够迅速查找。

第十七条技术部门应建立技术资料的档案目录和索引系统,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八条纸质技术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年度和项目进行归档,电子技术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和主题进行分类存储。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安全与保密第十九条技术资料的安全是技术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要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的安全保密制度。

第二十条技术部门应制定技术资料的备份和灾难恢复计划,保证技术资料的防灾和备份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一条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不被泄露。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顺利实现,依据《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的土木、建筑、安装、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管理原则(一)施工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二)施工资料应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整理、归档。

(三)施工资料应由专门人员负责管理,确保资料的安全、保密。

(四)施工资料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编码、存储和利用。

第四条管理职责(一)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施工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和合同约定,做好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三)监理单位应做好施工资料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工作,确保施工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设计单位应做好设计变更的资料更新和归档工作,确保施工资料与设计文件的一致性。

第五条施工资料的内容施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招投标文件及合同协议书。

(二)设计文件、图纸、技术说明书、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检查记录、试验报告、质量评定表、安全检查表等。

(四)工程进度、投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

(五)工程验收、竣工决算、竣工审计、竣工验收报告等。

第六条施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一)施工资料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进行整理、归档,确保资料的系统、完整、规范。

(二)施工资料的归档应按照工程进度及时进行,确保资料的时效性。

(三)施工资料应由专门人员负责保管,建立资料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

(四)施工资料的保管应确保资料的安全、保密,防止资料的丢失、损坏和泄露。

第七条检查与考核(一)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应定期对施工资料的管理进行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建设公司工程项目施工资料管理办法免费

建设公司工程项目施工资料管理办法免费

建设公司工程项目施工资料管理办法
一、引言
在建设公司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管理施工资料是确保项
目顺利进行和质量可控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介绍建设公司工程项目
施工资料管理办法,以帮助项目管理人员更好地进行施工资料管理。

二、建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1.明确责任:建设公司应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
工作,并明确其责任和权限。

2.编制管理制度:建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明确各类施工资料
的管理要求和流程,并及时修订更新。

3.制定文件管理规定:建立文件管理规定,明确文件的编制、
审批、发放、归档和销毁等具体流程,确保施工资料的完整性和准
确性。

三、施工资料管理流程
1.资料编制阶段:
(1)确立资料编制目录:按项目施工需求,确定资料编制目录,并明确各类资料的内容和格式。

(2)编制资料:根据施工图纸、合同要求等,指定专职人员进行资料编制,确保其准确、完整、清晰。

2.资料审核阶段:
(1)内部审核:以内部审核流程为基础,对编制的资料进行内部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2)外部审核:在施工资料编制完成后,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外部审核,确保施工资料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3.资料发放和归档阶段:
(1)资料发放:根据项目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将施工资料发放给相关的责任人员或承包方。

(2)资料归档:按照建立的文件管理规定,将编制完成、审核通过的施工资料进行分类归档,确保资料的安全和易查性。

四、施工资料管理注意事项。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定一、目的及要求系统地收集记述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具有保存价值的技术文件资料,并按归档规定中以管理,以便工程竣工验收后完整地移交给有关技术档案管理部门。

1.真实记录施工管理各环节的运行情况。

;2.体现我司综合管理的能力,代表着我司一定的社会形象;3.作为施工企业与业主及配合单位的工作情况的书面表述;4.施工程序、施工工艺、工法的依据;5.是业主及社会职能部门对施工企业的要求;6.工程竣工后,能够准确了解施工中曾发生过的原始记录。

二、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各类工程,由工程部统筹管理,项目经理部按本管理规定执行各项管理工作。

三、施工资料管理原则1.施工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和整理。

2.施工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

3.工程参建各单位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严禁伪造或故意撤换。

4.施工资料应为原件。

当为复印件时,应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公章,注明复印日期,并有经手人签字。

5.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及时对施工资料进行确认、签字。

6.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7.由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单位应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的要求,将形成的施工资料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汇总后交建设单位。

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应有专人负责管理,资料管理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

8.施工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

计算机管理软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软件功能应符合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的要求并经过评审。

9.音像资料由专人进行拍摄、收集和积累。

四、施工资料的管理职责及分工(一)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分级管理,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二)工程技术质量部:工程质量部(施工、质量、资料、设计)在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实施施工资料的管理职能,建立施工资料管理体系,制定资料管理规定和措施;负责质量报验(包括分部/分项施工、单位工程预验收)、首检、末检、重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审核;负责试验资料的管理;负责本部门形成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定期进行施工资料检查;负责施工资料汇总、归档工作;接受业主委托,组织编制竣工档案和绘制竣工图。

(完整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

(完整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信息发布时间:2016-08-23 信息浏览次数:3304 字号:[ 大中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第13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0月25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2014年6月25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完整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9月28日修订

(完整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9月28日修订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8年9月19日第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2018年9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作如下修改:一、删去第四条第一款第七项。

二、将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修改为:“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三、将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此外,对相关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2014年6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详细版)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详细版)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详细版)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详细版)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详细版)提要:施工技术资料是企业依据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全过程中所形成的应当存档保存的各种图纸、表格、文字源自物业论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详细版)1.总则施工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邯郸市市建委、集团及公可的有关管理文件要求。

2)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并按集团规定建立工程档案室(公司档案室设在经理办公室,负责工程档案的接收及归档后的档案管理工作)。

公司技术管理部和项目经理部均设专人负责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3)施工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汇集、整理,所需表格按邯郸市市建委颁发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和《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T01-41-2002)及有关规范规定的相应格式认真填写,做到项目齐全、准确、真实、规范,无未了事项。

4)公司经营管理部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项目经理部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分包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资料及工程档案的编制责任、编制份数、移交期限以及编制费用做出明确规定。

5)施工资料原件不得少于2套,其中移交建设单位l 套;公司保存1套(交公司档案室保管),保存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不少于5年。

;进口钢材、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好或力学性能显着不正常时,应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b.水泥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厂家28天强度结果检验报告;用于承重结构和装饰装修的水泥应进行现场复试;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的水泥,进行有害物含量检测。

c.砂与碎(卵)石用于承重结构中的砂石按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复试;按规定需要预防碱一集料反应的砂石,供应单位应提供砂石碱活性检验报告,并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详细版)提要:施工技术资料是企业依据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全过程中所形成的应当存档保存的各种图纸、表格、文字源自物业论文满足相应要求(注:D种高碱活性集料严禁使用于Ⅱ、Ⅲ类工程)。

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办法精选全文

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办法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目录1、资料管理机构人员及岗位职责 (1)1.1、资料管理组织机构 (1)1.2、资料管理人员职责 (1)1.3、资料管理制度 (3)2、资料管理实施细则 (7)2.1、实施细则 (7)2.2、工程技术审批资料 (8)2.3、工程进度控制报审资料 (8)2.4、工程质量控制报审资料 (9)2.5、施工资料填写注意问题 (9)2.6、涉及安全的试件取样及送检 (10)2.7、工程数字图文记录 (10)2.8、工程验收资料 (11)2.9、工程资料分类明细表 (12)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技术内业资料是企业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图纸、表格、文字等技术文件的总称。

工程资料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资料的形成过程是个逻辑性、综合性强的工作,为了使工程资料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1、资料管理机构人员及岗位职责1.1、资料管理组织机构为有秩序的进行资料管理,真实反映工程实际,项目部设置专门部室进行资料管理,并设专职人员执行操作。

资料管理部门为资料室,设资料内业管理人员?名,所属管辖部门为资料室。

资料管理机构小组名称姓名职务组长:项目总工副组长:质检部长成员:资料负责人资料员试验室负责人测量队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物资部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部负责人1.2、资料管理人员职责1、项目总工程师岗位职责(资料方面)(1)项目总工程师是工程资料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对工程资料的全过程进行管理;(2)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料管理的学习,提高整体资料管理水平。

(3)指导各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资料的管理工作,保证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

(4)定期对工程资料进行检查,召开资料检查分析会议,及时分析及处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2、质检部长岗位职责(资料方面)(1)协助项目总工程师搞好资料管理工作。

建筑公司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施工资料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建筑公司施工项目资料的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资料的准确、完整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建筑公司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公司的施工项目管理部门,包括施工项目经理、施工工程师、质量员和材料员等相关岗位。

2. 施工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工程联系单、图纸变更通知单、材料、设备、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3. 所有施工项目资料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筑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该制度。

第二条施工资料的组织管理1. 施工项目经理负责施工资料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使用。

2. 施工项目经理应根据施工图纸和合同要求,组织编制施工工程图纸、工程联系单等相关施工资料。

3. 施工项目经理应负责向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发放施工资料,并督促他们按照资料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4. 施工项目经理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资料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三条施工资料的保管与存档1. 施工工程部门应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室,负责施工项目资料的保管和存档工作。

2. 所有施工资料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分类、归档并标注清晰的编号。

3. 施工资料的存档期限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建筑公司的规定进行设定。

4. 施工项目经理应对施工现场的资料保管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第四条施工资料的使用和传递1. 施工项目经理应根据施工计划和工程进度,合理安排施工资料的使用和传递。

2. 所有施工资料的传递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和签字确认,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施工资料的使用必须遵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不得私自篡改或随意丢弃。

4. 施工项目经理应对施工资料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第五条施工资料的安全保密1. 施工资料属于公司的重要资产,必须加强保密管理,防止泄漏和丢失。

2. 施工项目经理应加强对施工资料的保密意识教育,严格限制资料的查阅和复制。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提高资料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保证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正确、全面、准确、及时的归档、各类资料的存储和检索方便、准确,以及有效提供技术资料便于工程管理的相关部门、人员使用。

第四条技术资料管理原则: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全面归档、保护隐私、便于检索、信息共享。

第五条技术资料管理应遵循的基本要求:合理规划、科学建设、全面收集、准确归档、严格保密、方便检索、主动公开、及时更新、高效利用。

第六条技术资料管理的职责分工:建设单位负责资料的组织管理;总包单位负责施工期间技术资料的管理和使用;分包单位负责相关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和使用。

第七条技术资料管理的主要内容:技术资料的收集、汇总,技术资料的整理、归类,技术资料的存储、保管,技术资料的借阅、复制,技术资料的检索、更新。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汇总第八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按照施工工程的不同阶段,分类进行。

包括前期设计资料、施工准备资料、施工过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

第九条各单位应加强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协作,及时获得施工图纸、技术文件等设计阶段的资料。

第十条物资采购、人员招聘、施工方案等施工准备阶段的资料应保留备查,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档。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应及时整理,包括日志、桩基检测报告、质量验收记录等。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阶段的技术资料应详细记录,包括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竣工报告等。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汇总应由专门负责人员进行,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类第十四条技术资料应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整理,并编制技术资料目录,包括文件名称、文件编号、文件存放位置等。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整理应分类进行,按专业、工程类型、施工阶段等进行归类。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整理应注重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可读性和完整性,确保文件的完整保存。

(完整版)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办法

(完整版)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办法

天津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第一建筑工程分公司文件一工管[2012]15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单位:现将一分公司《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六月十一日主题词: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办法公司办公室2012年6月11日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办法1.总则1.1为加强一分公司各项目部施工文件的归集整理,统一工程施工档案的管理,建立完善准确的工程档案,提高工程档案的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顺利交工和保存,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天津市区域内的建筑工程。

本市内的工业建设项目和外地建筑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1.3一分公司所有在建项目除执行本办法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和地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2.管理与职责2.1各项目部质量验收资料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负责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并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2.1.1 项目部自行文确定之日起,项目经理应积极组织项目建设,明确资料管理部门,指派专职资料员,明确划分资料员的工作内容要求和相应的岗位职责。

2.1.2 各项目部应确保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和齐全,并保证资料的可追溯性,对工程资料进行伪造、随意抽撤、损毁、丢失等行为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1.3 项目经理考虑现场办公时,应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考虑确定资料室并配备资料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资料软件等资料管理的必备办公用品,确保资料保存的安全性,做到防火、防水浸泡、虫蛀、鼠咬等。

2.1.4 项目经理组织或指派专人制定项目内部的资料传递程序及借阅管理办法。

2.2项目经理部资料管理部门负责人是资料管理的具体实施人,在项目经理的指导与要求下,做好资料管理的各项工作,并积极配合项目经理的工作。

2.2.1 资料管理部门负责人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管理规定、天津公司及一分公司相关资料管理方面的文件,并按文件要求具体落实实施。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办法1.目的及意义为加强工程施工资料的统一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按时交接,归口立卷,真正做到工程资料规范化、标准化、且真实、及时和齐全,便于存取和检索,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和山西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职责与权限2.1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公司技术中心和生产监控中心(质量监控部)负责核查管理工作,分公司定期检查项目经理部施工资料形成、交接、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必要时协助完成。

2.2项目经理部职责施工资料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总)工程师牵头,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根据职责分配随施工进度及时形成有效资料、适时交接并形成交接记录。

按照《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附录A中施工单位资料卷进行职责分配:项目经理职责:负责办理A.0.1 A.0.1a B2-1 B3-7 B5 B6-3 C0 C3-6-15项目(总)工程师职责:负责办理B2-2 B2-5 B3-1 B3-4 B3-7 B3-9 B3-11 B6-1 C1(除C1-2)C2(除C2-2)C3-6-3 C3-6-5 C5 C3三四项目取样员(取样员)职责:负责办理B3-2 B3-5 C3三四项目专业施工员职责:负责办理C1-2 C3五六(除C3-6-3 C3-6-5 C3-6-15)项目质量员职责:负责办理B3-3 B3-6 C4项目材料员职责:负责办理C3二专(兼)职测量员职责:负责办理C3一项目预算员职责:负责办理B4-1 B4-2 B6-2项目技术资料员职责:负责本办法中的附表资料的形成,负责资料收集、整理、组卷工作,负责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C2-2技术交底的内容执行技术管理手册“技术交底制度”2.3分公司职责:负责对过程资料进行检查,并按《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DBJ04-214-2004对资料进行装订、归档。

3.施工资料形成、整理、立卷、归档的依据3.1现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程、标准;3.2《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4-226-2003;3.3《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DBJ04-214-2004;3.4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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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第一建筑工程分公司文件一工管[2012]15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单位:现将一分公司《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六月十一日主题词: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办法公司办公室2012年6月11日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办法1.总则1.1为加强一分公司各项目部施工文件的归集整理,统一工程施工档案的管理,建立完善准确的工程档案,提高工程档案的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顺利交工和保存,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天津市区域内的建筑工程。

本市内的工业建设项目和外地建筑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1.3一分公司所有在建项目除执行本办法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和地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2.管理与职责2.1各项目部质量验收资料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负责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并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2.1.1 项目部自行文确定之日起,项目经理应积极组织项目建设,明确资料管理部门,指派专职资料员,明确划分资料员的工作内容要求和相应的岗位职责。

2.1.2 各项目部应确保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和齐全,并保证资料的可追溯性,对工程资料进行伪造、随意抽撤、损毁、丢失等行为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1.3 项目经理考虑现场办公时,应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考虑确定资料室并配备资料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资料软件等资料管理的必备办公用品,确保资料保存的安全性,做到防火、防水浸泡、虫蛀、鼠咬等。

2.1.4 项目经理组织或指派专人制定项目内部的资料传递程序及借阅管理办法。

2.2项目经理部资料管理部门负责人是资料管理的具体实施人,在项目经理的指导与要求下,做好资料管理的各项工作,并积极配合项目经理的工作。

2.2.1 资料管理部门负责人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管理规定、天津公司及一分公司相关资料管理方面的文件,并按文件要求具体落实实施。

2.2.2 负责资料任务划分及岗位职责的制定,指导监督检查资料员的工作,对不称职的资料员向项目经理提出更换或调配意见。

2.2.3 负责做好资料员在调离、调配、更换的资料交接工作,确保资料的连续和完成。

2.2.4 按照天津公司和一分公司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提交有关资料,并做好资料提交手续。

2.2.5 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审核通过的资料的装订、归档、移交工作。

2.2.6 负责资料的安全、保管、保存及保密工作。

2.3资料员在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的指导下应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各级公司管理文件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资料的管理规定和要求等,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同时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2.3.1 负责施工各阶段日常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保存,并对所负责的资料的安全、保管、保存、保密负责。

2.3.2 资料员应认真审查资料的书写、签字、盖章及其时效性。

2.3.3 资料的收发、借阅及分类存放应有登记和目录。

2.3.4 工程竣工后及时整理、装订好交工资料。

3.施工过程资料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3.1施工准备阶段项目部的资料管理及收集3.1.1 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的管理文件、设计文件、合同等明确划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检验批,以便确定相对独立的资料系统,同时报监理及建设单位确认。

3.1.2 项目部开工前与建设单位、监理机构协调确定资料提交份数或套数,确定项目部与外部系统的资料、文件、函件等往来关系或流程。

3.1.3 按照天津公司的要求,使用公司统一的档案盒与标签,结合资料管理要求,建立工程资料档案。

3.1.4 施工准备阶段应收集的资料包括以下内容:3.1.4.1工程管理文件➢立项报告➢施工(开工)许可证➢地质勘查资料(包括水文、气象、地震等资料)➢设计文件(图纸)➢建设单位提供的基准点(线)、水准点的书面文件➢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资料➢专家论证或建设文件➢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和监理的交底文件➢总包及分包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项目部管理机构及负责人3.1.4.2施工管理文件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质量责任制➢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分包商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施工图审查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施工技术标准➢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搅拌站及计量设置➢设备存放与管理➢其他2)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开工报告3.2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资料的管理与收集3.2.1 项目开工后,项目经理部及时收集与工程有关的各种文件,然后进行鉴别、整理、分类、保存,尤其是涉及法律和合同责任的资料,应慎重管理。

3.2.2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施工记录:如冬施测温记录、砼浇注记录等都应该归资料室进行统一保管,并应做好登记移交确认。

3.2.3 收集过程中监理发出的停复工令、工程预付款、付款证明、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结果、不合格项目处理方案及处理结果、设计变更、洽商费用的报审与确认、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费用索赔报告及审批、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合同变更材料。

3.2.4 资料作废必须经现场项目经理确认并加盖作废章,同时执行作废程序,但也要保存。

3.2.5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验收资料必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杜绝滞后现象。

施工报验资料要及时保证时效性。

3.2.6 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收集、整理、保存以下资料。

3.3工程竣工后项目部的施工资料管理及收集3.3.1 项目部在工程竣工后,应积极收集以下资料,并进行分类、整理、保存,同时还应编制并收集工程竣工图及城建档案移交的资料移交证明。

3.3.2 工程竣工后项目部及资料主管部门应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类,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施工资料归档要求进行装订,做好资料移交资料。

4.资料的整理4.1资料的立卷4.1.1 立卷的原则和方法➢立卷要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符合其专业特点,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由多个单项,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项、单位工程,分部、专业、阶段等组卷;➢竣工图可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竣工验收资料可按建设工程项目,单位工程、专项等组卷;4.1.2 立卷过程中应遵循下列要求➢案卷不宜过厚,文字材料一般不超过20mm,图纸一般不超过40mm;➢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4.1.3 卷内文件的排列➢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

同一事项的请示和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文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如果文字是针对整个工程或某个专业进行的说明或指示,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如果图纸是针对某一图幅或某一问题或局部的一般说明,图纸排前,文字材料排后。

4.1.4 案卷的编目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

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

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且连续编有页号的,不必重新编写页码。

➢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封底不编写页号。

4.1.5 案卷的装订与图纸的折叠➢案卷可采用装订与散装两种形式。

文字材料卷必须装订。

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

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横排文字装订字头朝左),应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

图纸卷应散装(文件附图、印刷成册图纸除外)。

➢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原图标及竣工图章外露。

4.2照片录像带的立卷4.2.1 照片档案立卷的原则与方法➢整理要遵循保持卷内照片的有机联系,利于安全保管,便于为利用者提供服务的原则。

照片档案的底片应单独整理和存放,照片和说明一同整理和存放;➢照片依据工程项目组成案卷;➢照片与说明一起用档案浆糊或双面胶固定在芯页上,并组成案卷。

芯页的规格为297mm×210mm;➢案卷内的芯页以二十页以内为宜;4.2.2 录像档案立卷的方法➢录像档案以盘为保管单位,盘内以项目作为整理单位;➢整理之前,要先对拍摄内容进行简单编辑,剪去不清晰和重复无用的镜头,对需加字幕说明的地方要加字幕;4.2.3 照片档案的编目4.2.3.1案卷封面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档号:移交进馆后由档案馆填写;➢案卷题名:填写建设工程名称;➢拍摄时间:填写本卷照片拍摄年代;➢保管期限及密级:移交进馆后由档案馆填写;➢进馆时间:指档案移交进馆的时间;4.2.3.2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4.2.3.2.1.序号:填写卷内照片排列的顺序号;4.2.3.2.2.底片号:是指固定和反映底片位置的顺序号。

由年代、流水顺序号组成。

(该项由城建档案馆负责填写) 4.2.3.2.3.照片题名:建筑物、构筑物照片题名:建筑工程照片题名由工程名称或单项工程名称+详细部位名称组成。

如建筑物、构筑物有原名称,应加以注明。

市政工程照片题名由地理位置+项目主体名称+详细部位名称三部分组成。

一组照片反映同一建筑物时,每张照片要分别注明拍摄角度、景别等。

工程会议及各种活动照片题名:主办单位名称+会议名称+拍摄的具体内容。

4.2.3.2.4.页号:指本卷内照片所在芯页的页号。

➢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单页号填写在芯页右上角、双页号填写在芯页左上角。

4.2.3.2.5.备注:填写所要说明的问题。

4.2.3.3照片档案芯页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4.2.3.3.1.照片序号:是指照片在卷内位置的流水序号,用两位阿拉伯数字填写。

4.2.3.3.2.底片号:是指固定和反映底片位置的顺序号。

由年代、流水顺序号组成。

(该项由城建档案馆负责填写)4.2.3.3.3.照片题名:与卷内目录题名一致。

4.2.3.3.4.地点:指建筑物、构筑物的坐落地点。

4.2.3.3.5.拍摄时间:指该照片的拍摄日期。

4.2.3.3.6.作者:指该照片的摄影者,应填写真实姓名。

4.2.3.3.7.文字说明:应概括提示照片所反映的全部信息,一般不超过200字。

文字简洁,语言要通顺。

其填写要求是:➢建筑物、构筑物照片的文字说明应简要填写工程概况。

建筑工程包括现使用单位名称、建设单位、发展商、开发商、投资商、承包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层数、高度、结构、投资、座落地点,子项情况等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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