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实地核查差旅费使用管理规定

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实地核查差旅费使用管理规定

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实地核查差旅费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实地核查差旅费(以下简称差旅费)是指评价机构赴异地对房地产参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

第二条本差旅费的支付由参评企业按本规定第三条标准执行。

第三条差旅费执行标准

1、交通费: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可以乘坐火车卧铺(硬卧)或乘坐飞机(普通舱);有全列软席列车(动车或高铁)的,可优先选择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或二等座)。市内交通费用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主。

2、住宿费:住宿应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两人一个标准间,费用标准不超过450/天。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时,其单个人员可选择单间(或标准间)住宿。

3、餐饮费用:每人每天按100.00元标准支付。经济发达地区餐饮费用标准可适当上调,上调幅度控制在50%之内。

第四条实地核查期间,工作人员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开支费用,由个人负担。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

第五条实地核查期间,第三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参评企业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条本规定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制定,2017年11月30日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作废。

企业差旅费管理办法

企业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差率费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依照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和《XXX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 本办法所指差旅费是指公司职工因公出差而发生的交通费、旅途补贴、住宿费等。 三、范围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发生的合法、有效的车票、机票、船票费用及各种补贴费用。 (二)因出差发生到车站、码头、机场的市内交通费属于差旅费开支范围,凭票据实报销:其他的市内交通费均不属于出差费用的报销范畴,应纳入各个部门公务交通费定额管理。 四、原则 (一)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补助、市内交通实行分项计算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二)通讯费补助与《通讯管理规定》中的移动话费合并使用,当月话费小于合并标准时,据实报销,当月话费超出合并标准时,按标准报销。 五、差旅费标准

(一)住宿费、伙食费补助、通讯费、市内交通费标准,按不同地区确定。全国一线城市的住宿费每人每天800元,伙食费补助每人每天150,每人每天通讯费10元,市内交通费人每天100元;二线的住宿费每人每天500元,伙食费补助每人每天100,每人每天通讯费10元,市内交通费人每天80元;三线城市及以下的住宿费每人每天500元,伙食费补助每人每天100,每人每天通讯费10元,市内交通费人每天50元. (二)员工赴外地出差期间,伙食补助包括在途和住宿,每人每天按包干标准补助,补助天数按出差自然天数扣减一天计算,住宿补助根据实际天数计算。 (三)住宿凭住宿发票案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节约归己;如无发票,报销标准则按照标准的50%包干个人。 (三)部门经理以下岗位的员工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座、二等记二等以上船舱。确因工作需要坐飞机、软卧、二等及二等以上船舱的,需要事前提出书面报告,报请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呈总经理批准。 (四)夜间乘坐火车、长途汽车和长途客船6小时以上,或白天连续乘坐火车、长途汽车、长途客船十小时以上,可购买相对应级别的卧铺,如未乘坐卧铺,则按票价的50%给予长途补助;乘软卧、卧铺、飞机的均不予补助。 (五)常驻外的机构及公司批准的常驻外学习的员工,其住勤费用补贴参照公司员工工作餐标准执行;经批准跨地区行动按

差旅费管理办法模板

签发: 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从严控制差旅费开支,压减非生产性开支,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根据XXXXXXXXXXXXXXXXX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临时所在单位常驻地以外地区(含境内、境外)出差、参加会议、短期培训及探亲等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订(退)票费、出国签证费、必须的保险费和出国防疫费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XXXXXXXXXX。 第四条差旅费管理执行预算控制、标准开支、流程审批、分析考核,项目部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和出差报告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开支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费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单位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国内城市间差旅费 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到所在单位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项目部工作人员出差应优先选择火车或汽车作为交通工具,并严格按照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具体标准见下表: (一)原则上职工出差应乘坐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但因情况紧急等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飞机者,必须于事前履行审批手续,经项目部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乘坐。 (二)乘坐飞机按照上述规定审批外,超标准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的,按照享受的标准核报。特殊情况必须填报《差旅费超标准审批单》经领导审批同意方可报销。 第七条因公出差伙食费补助标准 (一)职工因公出差,必须提交《职工出差报告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二)在单位驻地市区、近郊县区内因公出差者,不分职级、按每人每天50 元标准给予伙食费补助,节假日按每人每天80 元标准给予伙食费补助。 (三)在单位驻地市区以外因公出差者,不分职级、不分节假日,按每人每天80 元标准给予伙食费补助。 (四)不再报销出差期间的餐饮发票。

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doc

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期间所发生费用,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但不包括因公出国(境)所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市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内出差内部审批制度,因公出差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第四条市直单位应当将差旅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在保障公务活动正常开展前提下,严格控制差旅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差旅费。 第五条市财政局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差旅费开支标准,并根据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

经济、便捷原则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按规定等级乘坐,凭据报销。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等级如下: 第八条科级及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乘坐飞机,因出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第九条乘坐飞机、轮船、火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每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已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十条乘坐飞机的,机场往返市区接驳专线费用、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

2018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对差旅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差旅费开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结合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第三条差旅费管理。差旅费是指员工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工程或公务、商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通讯补贴和市内交通费等。 第四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通讯补贴、市内交通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条各部门员工出差必须按规定报本部门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单位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差旅费管理原则 第六条出差是指员工到常驻地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开展商务工作及工程安装施工、售后服务等各项业务活动,包括:调研、检查、培训、参加会议、验收、参观、走访客户、工程安装施工、售后服务等。

(一)城市间交通费 1.出差人员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2.一般情况下可乘坐汽车(不包括出租小汽车)、火车硬席(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如遇紧急任务或业务需要等特殊情况,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经济舱;机票价格超过原价八五折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乘坐飞机经济舱。 未经批准自行乘坐飞机的费用与火车票费用(普通火车硬座或高铁二等座)差价部分由个人负担。乘坐飞机人身意外险已由单位统一购买的,出差时不再报销。 如遇紧急任务或业务需要等特殊情况,需乘坐高铁动卧的,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 3.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凭发票和行程单,经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据实报销出租车或网约车费用:①出差到较偏远,交通不便利的地方;②应急售后服务,应急投标、应急技术交流等紧急商务、事务;③到达目的地公共交通已停止运营;④两人及两人以上同时出行。 4.乘坐普通火车,自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0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

出差管理规定

出差管理规定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1、目的:明确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2、范围:全体员工的管理 3、责任者:因公出差者及审批者 4、内容: 4.1 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制度执行。 4.2 出差程序 4.2.1 公司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派遣出差,应先到行政人事部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经理、主管总监、总经理或其职务代理人核准签字后,交由行政人事部留存(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4.2.2 员工出差凭借经核准的《出差申请单》方可去财务履行借款手续,出差回公司后三日内应填具"差旅费报销单",经核准签字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4.3 事业部业务员出差规定 4.3.1 业务员出差补助标准 出差期间差旅费补助60元/日;试用期业务员享受200元/月的话费补助,试用期结束即取消,试用期未接触市场的业务员不享受话费补助。 4.3.2 业务员出差乘车标准及报销规定 4.3.2.1 乘车超过12小时,方可乘坐火车硬卧。 4.3.2.2 18:00时以后乘车超8小时可乘硬卧。 4.3.2.3 乘车在12—18小时之间乘坐普通硬座,公司按硬座票价补助40%。 4.3.2.4 乘车在18—24小时之间乘坐普通硬座,公司按硬座票价补助50%,乘坐普通卧铺补助10%。 4.3.2.5 乘车超过24小时,乘坐普通硬座,公司按硬座票价补助60%,乘坐空调硬座补助20%,乘坐普通卧铺补助20%。 4.3.2.6 以上规定以列车时刻表为准,列车不正点运行除外。 4.3.2.7 不按规定超出部分自己负责。 4.3.2.8 销售人员出差尽量在下午或晚上坐车,白天工作,销售人员出差期间及出差前后均无休息日,回哈后马上到公司报到(如晚上24:00以后到哈,可休息一日,次日上班)。

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公司文件 2007〕40号 公司 差旅费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科学管理与使用差旅费 用,明确差旅费报销标准、出差申请与报销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2.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本办法根据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 3、定义. 差旅费:是指因公经批准到公司所在城市市区(公司所在城 市县)以外地区工作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 . 出差天数:指出发日到返回出发地的日历天数。 . 住宿天数:指住宿费发票列示的天数,或定额发票折算的天 数。 . 差旅费报销总额:指凭单据报销部分、住地包干部分、其他 补贴部分之和。 3.5 差旅费报销实行“差前控制、差后报销、全额包干、超支 自负、节约归己”的办法。

3. 6 出差地分为特殊地区(深圳、珠海、海南、厦门、上海、 大连)、一般地区、当日能返回地区(公司所在城市周边城市群)三 类。 关于出差人员在当日往返地区出差,因工作需要当日确实 人粘贴单据;同一趟差需跨部门报销时,按费用归口部门分别报销。 同一趟差、同一地点只能选择一种报销方式报销。 出差途经或中转至特殊地区未发生住宿,差旅费报销按一般地 区标准报销。 与本趟出差无关的费用另行报销。 出差外地的的士票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确需乘坐出租车 时,的士费用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予以报销,的士票上需部 门负责人签字,并扣除当天的住地交通费补助。 4.职责 . 公司办公室负责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制订、修订,财务部负责 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及本办法的执行检查。 . 出差人员主管负责派遣出差人员,审查、约定《员工出差申 请单》,根据本办法审签《差旅费报销单》 。各单位、各级领导应坚 持原则,严格审批和控制出差人数、地点、时间等,不得以任何名 义和方式照顾无出差任务的人员出差,否则,一经发现,除扣回差 3.7 不能返回, 差旅费报销按一般地区标准报销。 3.8 请公司车辆外地出差,司机住宿费用按所在职位层级标准 报销,费用由请车部门承担。 3.9 同一趟差有多个出差人员,由其中 人负责报销,分类分

差旅费管理及开支规定

新乡市第一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教职工国内差旅费使用,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参照《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豫财行[2014]46号)、《新乡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新财行[2014]16号)及《新乡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新财库〔2012〕31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教职工因公外出办事、会议、培训、学习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差旅费是指学校教职工临时到新乡市市区以外的国内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开展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四条外派出差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出差前必须按规定报经学校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新乡市第一中学工作人员出差审批表 填表人:填表日期: 备注:1、出差人出差前需填写本单,报相关负责人审批,办理报销手续作原始凭证。需将相关会议、培训、调研等活动通知附后。 2、出差人框内应填写所有出差人姓名。若因过多,无法全部填入,应写成“xxx、xxx等多少人,后附清单”。若中途改道,请标明地点原因,无故改道期间费用自行承担。 3、应写明出差期间费用由哪单位出。带车方式是“租车”或是“学校派车”。若自行乘坐交通工具,请写明“飞机”、“轮船”、“火车”、“汽车”。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学校教职工因公到新乡市市区之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订票费、经学校领导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保险。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见下表: 城市间交通费报销标准表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行〔2013〕531号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我们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抓紧修订本地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附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13年12月31日

附件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出差管理规定暂行完整版

出差管理规定暂行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出差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特聘员工。本制度报上一级管理公司备案。 第二章审批程序和权限 第三条公司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审批单》(见附表1),并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公司董事长出差,报请上级审批; (二)公司总经理出差,报请董事长审批,并报上级公司备案。 (三)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四)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五)其他人员出差,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四条

员工出差时限由派遣领导予以核定。几人协同出差的,由主办业务部门或人员填写。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出差后补办手续。 第五条除公司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外其他员工出差前应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或相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返回后及时报到。 第三章出差费用标准 第六条出差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一)交通费(公路、铁路、船舶、飞机等,包括抵达目的地后因无公司车辆接送产生的公交车费、出租车费等) (二)食宿费(住宿、用餐) (三)公杂费(电话、传真、复印、邮政、汇款等杂用) 第七条公司员工出差按以下标准报销费用 (一)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按a类标准报销费用; (二)总经理助理以上经营管理人员按b类标准报销费用; (三)其他员工按c类标准报销费用;且按照地区标准,发放出差误餐补贴,出差期间不再报销餐饮费(有招待任务者除外)。 类 别火车飞机食宿备注

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

兰州西热东输经营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经营公司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进一步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兰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四条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第五条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出差。 第六条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

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总经理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第七条员工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日内凭相关票据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八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十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差旅费开支规定及管理办法

差旅费开支规定及管理办法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为了规范差旅费开支的范围和标准,理顺差旅费报销的审批程序,制订本办法。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公司。 2、职责: 2.1 财务部负责制订差旅费开支标准,各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核出差人员差旅结算手续,办理报销手续及相关账务处理。 2.2差旅费计算天数:指离开单位所在地日期起,到回到单位所在地日期止,来回日期只算一天,四档、五档人员出差天数≥10天来回日期算在途,以出发单据上部门领导签字为证。 3、执行标准: 3.1报销人员差旅费标准依据人力资源部岗位级别确定。 4、交通费报销标准: 4.1.1出差人员可乘坐长途汽车;轮船三等舱以下舱位;火车硬座、软座车、硬卧车;动车、高铁二等座;城际列车等交通工具。 4.1.2 本应乘坐硬座而乘坐卧铺的,按同车次硬座票价予以报销。 4.1.3从严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公出地较远、任务紧急的,确需乘坐火车软卧、飞 机(经济舱)按流程审批,报经董事长批准,方可报销机票;未经批准乘坐飞机的,按同程

火车票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有火车通行的区域按火车票报销,有特殊情况需要乘坐长 途汽车的,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报销。 4.1.4公出人员趁出差之便,绕道观光或就便办事的,其绕道发生的车船费用自理,相关补助费剔除。 5.差旅费标准及包干计发办法 差旅费开支实行“往返交通费分级管理实报实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包干” 管理办法,节约归已,超支自负.(济宁市区内公务外出中午不能返回就餐的每天报销午餐费15元。) /天 注:以上包干费用不包括车船票。 5.1.1 一线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广洲、深圳、珠海、重庆。 5.1.2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出差人员应提交住宿发票或其他可以证明出差天数的证明,住宿发票或证明应详细说明住宿天数,作为附件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后。发现弄虚作假者,费用不予报销,并且加倍罚款。 注:住宿发票上应注明开票单位全称以及税号、住宿单价、人数及天数。 6、长期驻外销售人员乘坐车、船、飞机及市内交通费、食宿补助标准: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2015(全文)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2015(全文) 【--事业祝福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完整版)54450

出差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统一公司员工外出办公管理,同时规范内部出差申报、费用报销流程,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现制定本管理制度。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因公外出办事的人员。 3.0职责与权限 人力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改和解释。 财务部:按本制度规定负责出差费用的审核和1000元以内费用额度的审批付款。 总经理:负责1000元以上(含1000元)费用额度的审批。 4.0管理规定: 4.1 出差的类别 4.1.1 常规出差:销售部按计划一般性客户拜访、一般性市场考察、区域检查、工程谈判、渠 道拓展、售后问题等;市场部常规检查(店面、广告、促销)、活动培训指 导、市场调研、新品推广、产品调研、信息收集等。 4.2.2 特殊出差:特殊客户拜访、渠道重大事件调查、专项调研;公司委派特殊任务出差。 4.2.3 活动出差:经销商大会、样板市场建设、年终峰会、大型培训活动、订购会、公司展会 活动、公关活动、委派学习等。 4.1 出差签核程序 4.1.1 业务员申请出差 出差人员应提前3日办理出差申请,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路线、出差事由、所需资金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出差审批表》批准后交人力行政部备案,人力行政部按《出差审批单》记录考勤。 4.1.2 公司指派出差

即由公司原因(业务需要、培训、外部培训、会议等)指派涉及岗位人员出差,由指派人填写《出差审批单》,申报流程按以上规定执行。 4.1.3其他规定 ⑴ 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或因工作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可以用通讯方式请示并经批准,出差后补办手续。 ⑵ 出差员工在出差前须到人办行政部办理考勤登记,并知晓出差报销规定。 4.2 出差借款 4.2.1 借款流程 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审批表》,填写“借支单”,经主管领导批准,财务 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借款,如下图: 4.2.2 借款时,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主管领 导特批。 4.2.3 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完成差旅费报销,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不符的 原则上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的,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4.3 出差补贴标准 4.3.1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 不补”原则,实行出差区域规划报销出差补助费。 4.3.2 住宿、伙食补贴标准(金额单位:元/天)

国有企业差旅费管理办法(2015麻七自用修订版)

国有企业差旅费管理办法 (2015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差旅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部室。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公司人员到公司驻地城市以外的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及其他杂费。 第二章差旅费的使用原则 第四条差旅费的使用要符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必须符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第五条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单位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六条差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经营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七条要按照中央及北京市厉行节约各项要求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第三章差旅费的预算管理 第八条差旅费实行年度预算管理。公司各部室结合下

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编制本部室差旅费预算,填写《差旅费预算申报单》(见附件1),经部室分管领导初步审核后汇总至经理办公室。经理办公室汇总差旅费预算数额,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将数据报送财务资产部纳入年度预算编制。 第四章差旅费使用标准及审批权限 第九条岗位职级分类 第十条差旅费使用标准 (一)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二)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城际交通、住宿、用餐及市内交通的,则不再报销相应费用。 (三)跟随上级领导一同出差的,如因业务需要,经公

司总经理批准,补贴标准方可上浮至上级领导的标准一并执行。 (四)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机场建设费凭据报销。 (五)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每次可购买附加的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六)出差人员住宿应选择单间或标准间入住,C级、D级两人同行若为同性的原则上应合并住宿。 (七)未按规定标准支出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十一条其他杂费 (一)其他杂费是指因工作需要在外埠城市发生的复印费、打印费、传真费、退票费、存寄费等。 (二)其他杂费的支出按照厉行节俭原则,按票据实际金额报销,全队单次出差报销金额超过1000元时,应先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差旅费使用申请统一由总经理审批。 第五章差旅费的申请、控制和报销 第十三条差旅费的使用采取事前申请和事后费用报销方式。 (一)事前审批:外派人员所属部门应提前提报书面申

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

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 为规范中心差旅费管理,贯彻务实、节俭的精神,根据胜利油田分公司有关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差旅费包括住宿费、交通费(非市内交通)和伙食补助费三部分。出差工作人员的住宿费、交通费(非市内交通) 实行标准内凭据按实报销, 第二条伙食补助费按实际出差日历天数计发,在出差归来日起一个月内报销,原则上不得跨年报销。 第三条出差工作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标准: 1、处级干部(含副高职称)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70元; 2、科级干部(含中级职称)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22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60元; 3、其它工作人员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4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50元。 第四条油田以外出差、参加会议、探亲、学习(含培训)、调动工作(含新安置人员)、就医等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出差 出差工作人员可根据旅途的远近与工作需要选乘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外出出差一般不能乘坐飞机,对因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的,须经中心领导批准,由计划财务科统一订票。对未经批准乘坐飞机的,按同地点乘坐火车硬卧标准报销。职工出差一般不

得乘坐火车软卧,如乘坐软卧按硬卧标准报销。 (二)参加会议 工作人员到外地参加会议(含订货、产品验收、评比、研讨等),凭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批准的会议通知单报销。对统一安排食宿并交纳会务费的,住宿费在相应标准内按实报销,不计发会议期间伙食补助费。(三)探亲 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正常探亲,凭人力资源科开具的证明,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对往返途中必须转乘并在中转地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在相应标准内报销一次住宿费,对同站中转停留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超过一天,按一天的住宿标准报销。 (四)学习培训 工作人员参加各种培训学习,通常包含差旅费、培训费两项费用。差旅费包括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包括学费、机具仪器使用费等。 1、工作人员到油田以外参加各种非学历的学习、培训和进修,应填写《工作人员外出学习申请单》,经中心主要领导和人力资源科批准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期间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15元计发,住宿费在相应标准内按实报销,车(船)费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一次往返。油田内部培训由人力资源科统一安排食宿,计划财务科统一进行结算。 2、工作人员参加组织部门委派的有学历教育,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和往返途中住宿费,不计发伙食补助费。非组织部门委派的培训为取得学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级党政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参照《**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法适用于市级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党政机关”)。 本办法所称党政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市委员会。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党政机关应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应当按规定报经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重复性考察等差旅活动;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第五条市级财政部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市场价格以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按规定等级选乘交通工具。具体等级见下表: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应当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以及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机场快轨费用可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省外出差,执行财政部统一发布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 省内出差,执行省市财政部门统一发布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 第十三条地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县级和其他人员住标准间。

出差管理规定

出差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出差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和节约差旅费用、提高办事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出差管理,悉依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出差的定义 一、员工因公并经公司核准到外埠(境外)办理公司业务; 二、员工受公司委派到外埠(境外)执行公务、参加会议、培训和学习。 第二章出差申请及核准 第四条出差申请 一、员工出差需纳入预算进行管理,对于没计划和预算的出差,原则上不予报销和考勤。对突发性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后,按正常手续办理。 二、员工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审批单》一式两份,并按权责审批后,一份到人事行政部备案作为考勤和预订机票依据,一份作为到财务部借款和报销的凭证。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或未经批准的出差,不予考勤及报销相关费用。 三、凡参加会议、培训、参观等已包括膳食或住宿费用的,须在《出差审批单》中说明。 第五条审批程序 一、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出差,《出差审批单》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人事行政部备案; 二、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员工出差,《出差审批单》须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人事行政部备案; 三、总经理出差须经董事长批准; 四、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到外埠出差二天(含)以上,须指定职务代理人; 第六条审批人应严格审查出差事由,确认该公务出差的必要性、出差人数、出差路线、交通工具、预计费用的合理性等。 第七条员工在两天以上的出差经批准后,凭《出差审批单》到财务 第三章差旅费标准 第八条差旅费报销标准

一、国内差旅费报销标准 国内差旅费:指国内出差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市内交通费等。 准。 车辆油费、过路费)。 3、短途出差费用报销标准(当日往返) (1)到项目公司参与阶段性工作并需暂时留宿的,由项目公司统一安排住房并承担房屋租金及水电费用;公出人员不论职级,若到托克逊县办公事的,给予每人每天30元的综合补助(不含中、长期派往项目公司的工作人员);若到公司厂内办事的,在厂区内食堂就餐,其他补助均无。 (2)市内公出只报销公交车费,部门经理及以下员工原则上3KM 内行程不允许乘坐的士,特殊情况必须乘坐的士,须经部门领导批准,并附情况说明,由主管领导签字方可报销。 (3)由于招商人员工作的特殊性,外出联系工作须按规定登记相关联系人及外出地址所需交通方式均由行政部统一调配,不再对交通费凭据予以报销。 注:(2)(3)两项规定,如公司另行制定交通补贴办法,按相关办法执行。 4、司机出差规定 司机出差伙食补贴参照第3条短途出差费用标准第1项规定执行,

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

差旅费开支管理规 定

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 为规范中心差旅费管理,贯彻务实、节俭的精神,根据胜利油田分公司有关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差旅费包括住宿费、交通费(非市内交通)和伙食补助费三部分。出差工作人员的住宿费、交通费(非 市内交通)实行标准内凭据按实报销, 第二条伙食补助费按实际出差日历天数计发,在出差归来日起一个月内报销,原则上不得跨年报销。 第三条出差工作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标准: 1、处级干部(含副高职称)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70元; 2、科级干部(含中级职称)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22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60元; 3、其它工作人员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4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50元。 第四条油田以外出差、参加会议、探亲、学习(含培训)、调动工作(含新安置人员)、就医等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出差 出差工作人员可根据旅途的远近与工作需要选乘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外出出差一般不能乘坐飞机,对因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的,须经中心领导批准,由计划财务科统

一订票。对未经批准乘坐飞机的,按同地点乘坐火车硬卧标准报销。职工出差一般不得乘坐火车软卧,如乘坐软卧按硬卧标准报销。 (二)参加会议 工作人员到外地参加会议(含订货、产品验收、评比、研讨等),凭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批准的会议通知单报销。对统一安排食宿并交纳会务费的,住宿费在相应标准内按实报销,不计发会议期间伙食补助费。 (三)探亲 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正常探亲,凭人力资源科开具的证明,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对往返途中必须转乘并在中转地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在相应标准内报销一次住宿费,对同站中转停留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超过一天,按一天的住宿标准报销。(四)学习培训 工作人员参加各种培训学习,一般包含差旅费、培训费两项费用。差旅费包括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包括学费、机具仪器使用费等。 1、工作人员到油田以外参加各种非学历的学习、培训和进修,应填写《工作人员外出学习申请单》,经中心主要领导和人力资源科批准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期间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15元计发,住宿费在相应标准内按实报销,车(船)费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一次往返。油田内部培训由人力资源科统一安排食宿,计划财务

承德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承德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工作人员在国(境)内出差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政部财行[2006]31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省直驻省会以外地区的所属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分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火车 轮船 (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 包括出租小汽车) 副省长及相当职务人员 软席 (软座、 一等软座、软卧) 一等舱头等舱凭据报销 省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正副厅(局)长,以及相当职务人员;事业单位中 相当于机关正副厅(局)长的被聘到三级和四级职员岗位的管理人员,被聘到四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软席 (软座、 一等软座、软卧) 二等舱 普通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硬席 (硬座、硬卧) 二等软座 三等舱 普通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自1996年承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北省省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1996)承市财事字第93号】以后,至200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已经享受机关正副厅(局)级有关待遇的,在执行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后,继续保持原来的待遇不变。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副省级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第七条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的,按照软座车票的4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出差人员符合乘坐火车卧铺条件未买卧铺票,而买直达硬座通票,因受交通条件限制,出差人员必须中途转车又未住宿的,可按规定的直达硬座票价的80%(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的,按照软座票价40%)计发补助费;因公必须中途下车中转或办事,并已住宿的,则分段计算。即符合乘坐火车卧铺的路段,而未买卧铺票的,可按规定的硬座票价的80%(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的,按照软座票价40%)计发补助费。对不符合乘坐火车卧铺的路段,则不发此项补助费。

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增强工作计划性,规范公司员工出差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员工国内外因公出差所 发生费用的报销标准和程序等,合理支出差旅费用,保证公司各地区、各项业务工 作顺利展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1.凡是公司员工因公从总部及各中心、各分站或从业务所在地出发至外埠出差期间,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差旅补助(含市内交通补助、餐费补助,下同)等报销, 均适用于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外埠对于从总部本部出发而言,是指北京城区(含郊区)以外的城市或地区;对于从各中心、各分站、各业务所在地出发而言,是指业务所在地的所属地 级市以外的城市或地区。 3.本规定所称出差期间是指从出发地出发的当日至返回出发地的当日所经历的日历天数。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出差期间考勤的复核,出差补助的审核与发放工作。 第四条行政部负责出差管理流程与标准的制订。员工出差机票的预订、审核与结算,住宿的审核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负责差旅费费用的审核与结算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出差人员选定、出差行程安排、申请与审核。 第三章出差种类及出差时间的规定

第七条出差种类 1.公出:凡员工赴外执行公务,且于当日往返者。 2.临时出差人员:即由公司派往现工作地点以外(不含境外)地区公干,并且在外地 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1个月的员工。 3.长期出差人员:即由公司派往现工作地点以外(不含境外)地区公干,并且在外地 工作连续时间超过1个月的,不满3个月的员工; 4.调往异地工作人员:即根据公司调任文件由公司派往原招聘入职工作地点以外(不 含境外)地区工作或在外地连续工作时间超过3个月的员工。 第八条出差时间的规定 1.出差当日12:00以前出发按1天计算。 2.出差当日12:00以后出发按半天计算。 3.出差当日24:00以前返回按半天计算。 4.出差当日24:00以后返回按1天计算。 5.此处涉及的时间以飞机、车船票等起/至时间提前/滞后2小时为准。 第四章出差审批程序 第九条员工出差除公出须在前台填写《外出登记表》外,其余性质的出差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详见附件1。出差申请表需本人填报,可以邮件方式申请,但不可以 由他人代为办理。 第十条出差人员填写的《出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和部门主管领导(CEO\COO)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借款和预订机票的工作。邮件申请亦按此审批流程执行。审批 后,出差申请人将复印件交予财务部,办理借款,并作为借支和报销差旅的依据。 同时将原件交予总部前台,作为考勤记录、预订机票和结算的依据。 第十一条出差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需由出差人员在了解到需延长出差时间时立即与部门负责人联系沟通,在延期事实发生前填写《出差申请单》, 办理出差延长手续。由于出差时间变化导致退票、改签等发生的费用以及由于出 差延期导致增加的差旅费应在办理出差延长手续时在《出差申请单》上所列预算 中予以明确,并由部门最高负责人签订确认。如无负责人的签字,则发生的相关 费用由出差人员本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第十二条除按第九条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外,还需要CEO审批: 1.境外出差的(包括港澳地区); 2.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安排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