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殖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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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殖工作管理制度
一个牛群繁殖效益的高低与牧场繁殖管理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尤其是高产母牛因受不良繁殖管理因素而降低生产性能,直接影响牧场经济效益,因此必须建立牧场繁殖管理制度。
1. 繁殖工作由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在技术副场长的指导下,接受集团繁殖主任的业务指导。
2. 繁殖工作由产后15天至围产期止所有与繁殖有关的工作。
3. 繁殖的管理目标:
3.1 年繁殖率≥82%
3.2 牛受胎率≥85%,年情期受胎率50%
3.3 耗精数≤3.3支/头。
3.4 胎间距:390天。
3.5 初配年龄≥14月龄,体尺达15月龄的标准,体重370公斤标准,经产牛产后第一次配种在50-55天以上。
3.6 产后三个月未配牛只不得超20%。
3.7 产后六个月未孕牛只不得超15%。
3.8 不正产率≤6%
4. 繁殖管理记录工作
4.1 繁殖记录要准确明了、简单实用、便于统计分析。
4.2 记录内容包括发情母牛号、发情日期、配种时间、与配公牛、精液品质、妊娠检查与分娩日期、产道子宫炎症状况。
4.3 做好配种日记、繁殖年度奶牛配种登记表、精液耗用报表、受孕月报表、月情期受胎与停奶和复检月报表、不正产日报表、三个月未配、六个月以上未孕的月报表等各项记录报表,并上报相关部门。
5. 精液计划、采购、使用和贮存的管理
5.1 计划:由繁殖主管按年、季、月产犊及待配情况计划,计划力求准确,根据配种经验对种公牛提出建议性选择。
5.2采购:奶牛技术发展中心负责。
5.3精液使用:一头牛一个情期输精1-2次,每次耗精一个剂量精液。
5.4贮存
5.4.1精液的贮存于液氮罐中,每几天检查罐中液氮存量,
并及时添加液氮。
5.4.2液氮罐严禁暴晒,发现液氮罐外壳(指箱或夏天有水珠现象时应引起高度重视。
5.4.3每年进行一次清洗与库存冻精的盘点工作,做好冻精的进、取和库存记录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6. 人工授精
6.1人工授精员每天必须三次以上巡栏,观察奶牛性欲、粘液和阴户、精神状态等。
6.2对发情牛只必须直肠检查,检查卵泡发育程度,为确定输精时间奠定基础。
6.3对发情牛只要综合评定,排除不利于受精因素。
6.4严格按照选种选配计划使用精液。
6.5严格按照人工授精员操作规程无菌操作。
7. 妊娠诊断
7.1母牛受配后第40-50天必须进行初检。
7.2在受配第60天必须进行复检,确认有胎上报畜牧并作好有胎牛统计工作。
7.3在妊娠6-7个月的母牛,必须进行妊娠复检,并上报复检报告单,以确定停奶于否。对畜牧下达的复检通知单要进行核对,以免出现错误或疏漏。
8. 繁殖机能障碍管理
对满14月龄未见初精牛只,产后60天未发情的牛只,妊娠检查未妊牛只,异常发情牛只,对连续输精三个情期以上的牛只,对产后6个月以上未妊的牛只等要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原因,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并作好处理记录,对需要会诊的由繁殖主管组织会诊,处理结果上报场长。
对早期胚胎死亡、流产的牛只要分析原因,必要时进行流行病等的检查,对传染流产要采取相应的卫生防疫措施。
9. 育种员与兽医之间的关系
9.1产房兽医在牛只产后15天必须及时把奶牛产后恶露状况表移交给配种员,配种员有权向兽医要求未及时移交的奶牛恶露状况表。
9.2育种员对子宫炎症要跟踪治疗,对子宫炎症比较严重的要及时通知负责兽医,预防继病的发生。
9.3育种员对兽医使用激表药物导致奶牛流行早产现象有权书面向上级上报处理意见,及有权干涉对孕牛使用激素药物,除技术副场长批准外。
10. 繁殖主管,每星期必须把繁殖工作现状向技术副场长汇报,每月底必须把各种报表上报畜牧及奶牛技术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