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村殡葬改革的实施效果及改革方向的探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Vol.33No.4
Apr.2012
第33卷第4期2012年4月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 (Soc.Sci )河南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中华民族殡葬习俗和殡葬文化源远流长,数万年前就有了一定的丧葬形式。由于人们对图腾的崇拜,对死人的崇拜,受封建思想的影响,发展到对死人的畏惧,沿着这条线发展到“厚葬薄养”的传统习俗。汉民族文化中自古就有“死后留全尸”和“入土为安”的习俗和传统。在河南省农村地区“入土为安”的丧葬观念还有广泛的社会基础。殡葬改革是丧葬习俗领域的一场革命,在农村推行殡葬改革,是对几千年封建丧葬观念的挑战,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更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标志。殡葬改革的目的是推行火葬,节约土地、资金、木材等,减轻群众负担,倡导“两个文明”。河南省政府于1999年
7月30日出台了《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标志着河南省的
殡葬管理工作由原来的提倡推行阶段,进入到法制建设阶段。河南是我国人口大省,按常住人口统计,2009年末河南总人口达9967万人,城镇人口3758万人,乡村人口从1995年的高峰7537万人降低到6209万人,仍然占据62.3%。位居全国农村人口数量的首位,而河南农村人均耕地面积为
1.2亩,同全国人均耕地面积相比少了0.21亩,人多地少的
矛盾尤其突出。它决定了全省殡葬改革成败的关键在农村,殡葬改革的重心应放在农村。殡葬改革已经开展了十多年,但是,殡葬改革并没有取得理想效果,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当前殡葬改革的实施效果及今后的发展趋势。
一、加快推进河南农村殡葬改革已经迫在眉睫、势在必行殡葬改革的目的是倡导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其核心是禁绝乱埋滥葬,改革愚昧落后的丧葬习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第二条)《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也明确指出:“殡葬活动及其管理必须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第三条)从这些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殡葬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两个:一是葬法改革,
二是葬礼改革。前者是为了节约土地,保护土地资源;后者是为了革除传统习俗中的丧葬陋习,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河南省自1999年7月30日出台了《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标志着农村殡葬改革开始逐步在全省推行,河南省各地市相继出台殡葬改革通知和要求,落实省政府要求5年内在全省普及火葬,明确划定本市火葬区域,所有死亡人口,除国家法律规定的少数民族外一律实行火葬。但从十多年的殡葬改革实践来看,并没有达到最初的改革设计。
当前河南省农村较为普遍的土葬制度,加速了河南省现有耕地的流失。农民没了土地,农村经济就失去了赖以发展的基础。侵占、蚕食耕地的两个主要因素就是工业用地和农村丧葬用地。推进殡葬改革的目标就是节约土地资源和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二、对农村殡葬改革的改革设计与实施效果的思考农村地区在推行殡葬改革工作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使得很多群众将亲属遗体火化后的骨灰再次装棺埋葬,堆建坟头,大操大办,原来的丧葬陋习丝毫未改,只是增加了遗体火化这一道程序。这样不但没省钱,反而让群众增加了费用。
第一,殡革政策的制定过程中缺乏有效地公民参与,政策本身不够科学合理。中原地区在殡葬改革实施初期,市县乡各级政府抓的紧,实施全市统一行动,制定了火化率硬指标,村民们无奈的选择了火化,但是由于受“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以及骨灰无处存放等问题的存在,所以火化后还是按照传统的习俗办理丧事,所有花销一概不少,而且同样留了坟头占用了耕地。在殡葬改革中后期,人们开始采取变相的措施—偷埋—来对抗政策,政策实施的效果大打折扣。在这场轰轰烈烈的殡葬改革运动中,政府认为殡葬改革是进步的、合理的。因此,要大力实施殡葬改革,破除土葬陋俗,实行火葬。按照这种逻辑农民应该欣然接受这种对自己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政策,但是没有想到殡葬改革一开始就遭到农民强烈的抵制。我们不能否认殡葬改革会给人民
河南农村殡葬改革的实施效果及改革方向的探析
董跃民
(中共许昌市委党校
理论研究室,河南
许昌461000)
摘要:在河南省农村地区,“入土为安”的丧葬观念还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从河南十多年的殡葬改革实际效果来看,并没有达到最初的改革设计。普遍存在的火化后二次装棺土葬,既没有节约土地,也没有改变传统丧礼,因而有必要重新审视当前殡葬改革的实施效果及今后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殡葬改革;火化率;以罚代法中图分类号:G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2)04-0053-02
基金项目:河南省2008年度社科规划项目“我省农村部分地区殡葬改革停滞现象研究”(2008FSH012)
53--
带来好处,但是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具体怎么改革、政策怎么执行、最起码应该倾听一下民众的意见。
第二,火化成本不断增长与减轻群众负担这一矛盾如何协调。现在的火化设备一般都要数十万元一套,由于环保、节能的要求,设备价格一时难以下降,还有上涨的趋势,火化成本费一般在400元/具左右,丧主还要请殡仪车、客车(亲友送葬乘坐),一般火化一具遗体,丧主最基本的直接开支火化费、车辆运费在1000元以上,而许昌市农民种一亩粮食一年的纯收入尚不足千元,许多人口稠密的地区人均耕地不足一亩。火化政策在火葬区是强制推行的,部分群众本就受传统观念影响不愿火化,其火化费用还要群众自己买单消费,当然会引起这部分群众的不满和抵触,他们认为火化不如土葬省钱。
第三,殡葬法规不完善,殡葬事业单位定位不明确,职责不清晰。至今为止我国尚无一部殡葬法。殡葬事务管理涉及多个行业、多个环节,即常常缺乏明确的法律条文进行规范界定,对违法行为和事件缺乏明确的处罚措施和强制手段。如违反土葬如何强制执行,是强行起棺火化还是就地焚毁?前者往往下葬时间长,遗体高度腐烂而不现实,后者则不符合人性化操作的要求。特别是少年儿童的遗体土葬后更不好强制执行。如果以罚代“化”的话,那么遇到特困群众违法如何办?无形中土葬成了有钱人的特权。
三、中原地区农村殡葬改革的目的和工作方向
殡葬改革涉及千家万户,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殡葬改革能否顺利进行,取决于能否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第一,殡葬改革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落脚点就是“以人为本”。殡葬工作是为“死者安息,生者慰藉”而服务的。推进殡葬改革的力度适应群众的接受程度,要让群众了解殡葬改革的初衷和意义,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不能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制造不稳定因素,从而影响整个殡葬工作在群众心目中的位置。殡葬改革要深化,必须在工作中落实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民政部门作为政府主管殡葬改革的职能部门,应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殡葬改革工作情况,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切实履行职责。殡葬执法队伍要敢于执法。要按照殡葬管理法规严肃查处殡葬违法行为,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政策一视同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如南召县原统战部长去世后,其家人违反规定将遗体土葬,在有关部门多次登门说服劝阻无效的情况下,为教育群众、促进殡改,县委、县政府采取果断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予以强制执行,并制订出台了党员干部要模范执行殡葬改革的规定,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有力地推动了该县殡葬改革的顺利开展。同时还要善于执法,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事,做到定性准确,处理及时,程序合法,处罚得当。同时,要做到文明执法,对违反殡改法规行为的个案,要注重说服教育,态度要和蔼恳切,以情动人,以法服人,不可简单粗暴。
第二,明确责任,真正把殡葬改革工作落实到乡镇、村,改变以前那种殡仪工作单靠民政部门唱独角戏的局面。殡
葬改革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殡葬改革的工作重心在县乡政府,两级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才能有效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殡葬改革先进市长葛市的工作经验:首先,强化领导。殡葬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全会,听取一次汇报,研究一次工作,通报一次情况。市四大班子领导分包乡镇、办事处,加强对殡葬改革的督促与指导。以殡葬管理所为依托成立的殡葬执法监察大队,加大工作查处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依法开展殡葬管理及执法监察工作。乡镇、办事处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和工作机构有领导、有组织、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其次,科学考核。将殡葬改革纳入对乡镇年度的目标管理,强化责任,定期督导,落实奖惩。继续实行目标责任制。市政府继续与乡镇、办事处签订目标责任制,督促乡镇、办事处与每个村签订目标管理。定期考核。再次,加强督导。长葛市组成若干个督导组对乡镇办定期督导,每组要由市殡葬管理领导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副职任组长,民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每组分包两个乡镇严格考核。市殡管所殡葬执法监察大队,要注重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土葬和骨灰装棺二次土葬的违法行为。全市范围内所有亡故人员,遗体火化必须由市殡仪馆统一派出的殡仪服务专用车辆接送,其他一切车辆不得参与和从事运送尸体活动,一旦发现,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第三,建设完善的殡葬基础设施,完成配套服务。加大对殡葬改革事业的投入,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加快殡葬设施的建设,在坚持财政投入主渠道的前提下,各地可采取多种方式筹措资金,采取得力措施,加快殡仪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根据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少占或不占耕地的原则,尽快在农村建立以乡、村为单位的公益性骨灰堂和公益性骨灰墓地。在推行火葬的同时或者之前,就要认真解决好骨灰处理问题。建起骨灰堂,将腾出来的土地用于耕种,既利于移风易俗,又有利于增加村民收入,一举两得,村民都赞成。
河南各地对殡葬改革政策的推广缺乏政府财政方面的支持。就连本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殡仪馆、火葬场这几年在许多地方政府预算中也被挤掉了,常常是不拨或改为差额拨款。广大殡葬事业单位没有收入来源,只能将生存和发展的压力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因此要使殡葬改革深入人心,让群众易于接受,应实行火化费补贴制度,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这样可减轻群众因实行火化而增加的负担。对于无名尸和特困户应实行火化费财政报销制度。
殡葬改革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是一蹴而就的。这就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既要贯彻殡葬改革的相关法规政策,又要尊重农村的传统习俗,使殡葬改革真正成为利国利民的政策。
——
——
——
——
——
——
——
——
——
—
参考文献:
〔1〕朱勇.殡葬绿皮书——
—中国殡葬事业发展报告(2011年).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2〕陈化文.殡葬改革与农民利益.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6).
〔3〕汪俊英.农村殡葬改革的法社会学思考.学习论坛,2009,(3).(责任编辑姜黎梅)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