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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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建设集团施工工艺标准化
XX建设集团施工工艺标准化
市政分册
2013- - 发布2013- - 实施
XX建设集团发布
第二章——城镇道路工程施工
第一节--基层
1.石灰土基层
1.1一般规定
1.1.1适用于城镇道路工程石灰土稳定土类基层施工。
1.1.2石灰稳定土类材料宜在冬期开始前30~45d完成施工,水泥稳定土类材料宜在冬期开始前15~30d完成施工。
1.1.3高填土路基与软土路基,应在沉降值符合设计规定且沉降稳定后,方可施工道路基层。
1.1.4稳定土类道路路基材料配合比中,石灰、水泥等稳定剂计量应以稳定剂质量占全部土(粒料)的干质量百分率表示。
1.1.5 基层材料的摊铺宽度应为设计宽度两侧加施工必要附加宽度。
1.1.6 基层施工中严禁用贴薄层方法整平修补表面。
1.2施工准备
1.2.1材料要求
(1)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采用塑性指数10~15的亚粘土、黏土。
2)土中有机物含量宜小于10%。
3)使用旧路的级配碎石、砂石或杂填土等应先进行试验,级配碎石、砂石等材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分层厚度的60%,且不应大于10cm.土中欲掺入碎砖等粒料时,粒料掺入含量应经试验确定。
(2)石灰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用1~3级新灰,石灰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2.1规定。
表1.2.1石灰的技术指标
注:1.硅、铝、镁氧化物含量之和大于5%的生石灰,有效钙加氧化镁含量指标,Ⅰ等≥75%,Ⅱ等≥70%,Ⅲ等≥60%;未消化残渣含量指标与镁质生石灰指标相同。
2.本表摘自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表7.2.1。
2)磨细生石灰,可不经消解直接使用;块灰应在使用前2~3d完成消解,未能消解的应筛除,消解石灰的粒径不得大于10mm。
3)对于贮存较久(超过3个月)或经雨期的消解石灰应先经过试验,根据活性氧化物的含量决定能否使用和使用方法(小于30%的不宜使用)。
(3)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宜使用饮用水及不含油类等杂质的清洁中性水,PH值宜为6~8。
1.2.2施工机具与设备
(1)石灰土施工主要机械:挖掘机、推土机、平地机、装载机、自卸汽车、洒水车、振动压路机、光轮压路机、交通车等。(机械设备配备的数量和使用时间根据工程的规模和工程的进展情况进行合理的调配)
(2)小型机具及检测设备:冲击夯、铁锹;水准仪、全站仪、3m直尺、灌砂筒。
1.2.3作业条件
(1)技术人员和操作工人全部到位。
(2)质量合格的石灰和土料准备充足,不同粒径的土料应分别堆放。
(3)拌合机械已进场,准备就绪。
(4)集中拌合场地已清理整平,道路畅通,水电供应能满足生产要求。
(5)下承层已通过各项指标验收,其表面平整、坚实,压实度、平整度、纵断高程、中线偏差、宽度、横坡度、边坡等各项指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6)施工前对下承层进行清扫,并适当洒水湿润。
(
7)恢复施工段的中线,直线每 20m 设一中桩,平曲线每
10m 设一中桩。 (8
)相关地下管线的预埋及回填等已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1.2.4技术准备
(1)原材料试验
1)应取所定料场中有代表性的土样进行以下试验:颗粒分析、液限和塑性指数、击实试验、碎石或砾石的压碎值、有机质含量(必 要时做)、磷酸盐含量(必要时做)。
2)如使用碎石、碎石土、砂砾、砂砾土等级配不好的材料,易先改善其级配。 3)检验石灰的有效钙和氧化镁含量。
(2)
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按照土壤种类及石灰质量确定配合比和石灰最佳含水量、最大干容重。
(
3)施工前进行100m ~200m 试验段施工,确定机械组合效果、压实虚铺系数和施
工方法。 1.3工艺流程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工艺操作方法 1.4.1石灰土拌合
1)
原材料进场检验合格后,根据石灰土的掺配比例,确定石灰用量,采用挖掘机与
推土机配合进行拌合,首先用挖掘机将石灰和土进行拌合,然后由推土机攒堆,闷料两天。然后推土机进行翻拌2—3遍,在翻拌的同时检测一下含水量,根据天气情况,综合考虑,晴天、有风天气一般稍大1%~2%。也可使用简易的检测方法,用手捏灰土成团,较费劲,手掌无水印,灰土团自50㎝处落在地上散成蒜瓣形块状,自1米高处落在坚实地面上即松散,这些现象接近最佳含水量。
2)
正式摊铺前检查石灰土的灰剂量和含水量情况。拌合好的石灰土应均匀,色泽一
致,无离析成团现象。 1.4.2准备下承层
(1)石灰土的下承层表面应平整、坚实,具有规定的路拱,没有任何松散材料和软弱地点。下承层的平整度和压实度应符合CJJ1-2008《城镇道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2)当石灰稳定土用作老路面的加强层时,要准备老路面;当石灰稳定土用作底基层时,要准备土基;
1)对土基不论是路堤还是路堑,必须用18~21t的压路机进行2~3遍碾压检验。碾压过程中,如发现土过干、表层松散,应适当洒水;如土过湿、发生“弹簧”现象,应采用挖开晾晒、换土、掺石灰或水泥等措施进行处理。
2)对于老路面,应检查其材料是否符合底基层材料的技术要求。如果不符合技术要求,应翻松老路面并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底基层或老路面上的低洼或坑洞,应仔细填补及压实;搓板和辙槽应刮除;松散处应耙松洒水并重新进行碾压,达到平整密实;3)对于新完成的土基,必须按照CJJ1-2008《城镇道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路段,必须采取措施,使其达到标准后,方可在上面铺筑石灰稳定土层。应逐个断面检查下承层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下承层标高的误差应符合规定。4)在槽式断面的路段,两侧路肩上每隔一定距离(如5~10m)应交错开挖泄水沟。
1.4.3施工放样工序
在下承层上恢复中线。在直线段上每隔10m设一个桩,平曲线段每隔5~10m设一个桩,并在两侧路肩边缘外设指示桩。进行水平测量,在两侧指示桩上用明显标记标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