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布展招标文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共中央党校校史展览布展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中共中央党校办公厅

代理机构: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二○一○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2)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

1 投标须知前附表 (6)

2 投标须知 (7)

第三章项目设计要求 (16)

中共中央党校校史展览布展要求 (17)

第四章合同协议书 (18)

合同协议书 (19)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2)

第一部分商务文件 (23)

第二部分技术文件 (30)

第六章招标评标办法 (34)

招标评标办法 (35)

第一章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

1.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共中央党校办公厅(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中共中央党校校史展览布展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特邀满足资格条件、具有承担本合同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

本次招标将对递交了投标文件并满足设计要求的投标人给予适当的补偿。2.招标编号:TC109Z15

3.招标范围:中共中央党校校史展览布展

4.项目概况:本次中央党校校史展览的面积约3000平方米,所有展品将在中央党校陈列馆内布置。

5.发售招标文件

定于2010年11月29日开始,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有限公司406室发售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为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会安排

招标机构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前往。

2010年12月6日上午12:00前,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机构将对所有疑问函的内容进行整理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并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

7.投标截止时间:2010 年12月20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恕不接受。

8.投标地点:北京融金中财大酒店二楼第一会议室

9.开标时间:2010年12月20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北京融金中财大酒店二楼第一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南门西侧),届时投标人须派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出席。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 投标须知前附表

2 投标须知

2.1 总则

2.1.1项目概况

中共中央党校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直接领导下的培训和轮训党的高中级领导干部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干部的最高学府,是学习、研究、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阵地和干部党性锻炼的熔炉。

中共中央党校校史展览项目在中共中央党校陈列馆举办。展馆总面积约3200 平方米,展区总面积为2740平方米。展区分为综合展馆、专题展馆、文库展馆、声像馆和接待室。本展以文字、图片、声像、实物等为载体,全方位、多视角展示中央党校的历史沿革和现代风貌,体现党校特色和办校理念。

2.1.2 招标范围

中央党校校史展览布展。

2.1.3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为中共中央党校办公厅。

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有限公司。

2.1.4 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

2.1.5 投标人的资格

2.1.5.1具有5年以上从事专业博物馆展览陈列工程的独立法人资格;最近3年

具有承接省级以上博物馆设计与布展业绩不少于5项;所设计与布展项

目中至少有一项获上一年度国家文物局颁发的“十大精品陈列展览”奖

项。

2.1.5.2投标人代表应是被邀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

2.1.5.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资格后审文件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及招

标代理机构有对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审查的权利。

2.1.5.4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必要

材料。

2.1.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6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交2份或2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2.1.6 投标费用

投标人为准备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2.1.7 补偿

2.1.7.1招标人对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2.1.8 投入本工程的专业技术负责人要求

2.1.8.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实施本工程布展项目负责人简历

及其它内容,将作为投标人人员水平和实力的评定因素,中标后作为其

是否履约的依据。

2.1.8.2 证书及证件

投标文件中应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的复印

件(须加盖本单位印章),附入投标文件。

2.1.9 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国家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2 招标文件

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如下所列文件和按第2.2.3条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须知;

(3)项目设计与布展要求;

(4)合同协议书(草案);

(5)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评标办法。

(7)图纸及布展项目清单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应在投标须知

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印刷、电报、

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上述问题进行答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