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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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控制
——人的不安全行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之一是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中非常重要的就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管理,人作为主要的生产从事者,也是安全隐患的最大受害者,在人的不安全行为控制上,不断通过加强教育、落实检查、合理奖罚来提高危险源控制水平,持续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都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就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之一,即人的不安全行为控制做浅入探讨。关键词: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人的不安全行为;安全管理
建筑市场大跃进的势头由于政府调控的政策影响面临拐点,回顾建筑业在改革开放二十年以来取得的瞩目成就,无论在技术还是规模,都有了突破性的发展。工程难度不断提高,技术复杂性不断增大,建筑面积、高度、跨度、基坑深度等方面都向着高层次不断迈进。伴随着建筑市场生产方式的革新,“安全生产”的责任重担却是一天都不能放松。从国务院颁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开始实施,到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加强施工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的基础性和紧迫性受到了相关各方的普遍重视。但是随着生产方式的变革,重大危险源在一些方面的控制也暴露出了一些不和谐的现象,在这里仅就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控制谈一点看法。
根据重大危险源分类,施工所用危险化学品和压力容器是第一类危险源,这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对较为少见;而人的不安全行为,料机工艺的不安全状态和不良环境条件作为第二类危险源,在建筑施工现场危险和有害因素里占绝大部分比重。2004年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事故总数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总数分别占总数的51.5%和48.5%,因民工安全意识低或操作不当造成的责任事
故占事故总数的40.7%;高处坠落事故占37%;坍塌事故占26%;2006年上半年,建设系统事故类型死亡人数所占总数比例分别是:高处坠落占39.5%,施工坍塌占22.6%,物体打击占14.3%,起重伤害占8.1%,触电占5.9%,机械伤害占5%,其余类型占4.6%。在广泛推广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及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样板工程等活动的良好氛围下,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防护、安全检查都较过去有很大加强,尤其是制度的完善和硬件保障的安全性大为增加,像安全教育制度、培训制度,外脚手架、安全网、安全标识、安全通道、用电防护等的设置,都达到了比较高的标准。但是这些都是外界条件的约束,相对于这些保障措施,人的不安全行为成为了当今危险源控制最主要的方面。
人的行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人也是安全事故最重要和最直接的受害者。由于当前建筑市场主要劳动作业人员为农民工,他们往往知识水平相对较低,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在施工过程中最容易忽略安全防护问题,由于麻痹大意引发本行业的安全事故。与人有关的重大危险源主要就是“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集中表现在那些施工现场经验不丰富、素质较低的人员当中。事故原因统计表明,70%以上的事故是由“三违”造成的,而这当中,也存在现场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的因素。
为防止“三违”现场,要分析它的成因和过程,从根源上清理,从过程上控制,防范于未然,消灭在过程,要达到合理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这个重大危险源,关键是落实三个步骤:1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是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前提和基础。目前的安全教育按教育形式分主要为三级教育,即建设单位对新到工人进行培训教育,主要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措施、赏罚管理;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对工人进行教育培训,主要指是哦那个单位内部
制定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班组长对班组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按教育内容分主要包括入场安全教育、安全防护管理、临时用电管理、机械安全管理及施工现场应急与救护知识等其他安全教育。
在实际的安全教育分工中,往往建设单位的安全教育倾向于一种框架式约束,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侧重于交底、监督和检查,而班组长实施的安全教育多表现于口头教育和叮嘱,也属于安全交底,在过程中也担任部分监督和检查角色。
建设单位对现场工人开展的安全教育框架要求较严格,但过程控制主要以罚为主,缺乏引导和鼓励,也缺乏开展统一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对安全教育开展的要好一些,方式也多,像职工夜校、安全考核、安全标识等,也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班组长开展的安全教育人文性要好一些,但力度明显不够,约束力不强。
在现场安全教育当中,建设单位宜发挥支持保障作用,鼓励施工单位争创安全文明工地、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等,优化奖罚,并最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宜担任安全教育的主导,定期开展安全考核,并承担现场不安全行为的检查处罚工作,落实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保障安全生产条件;班组长应将安全教育常态化,最近距离的开展安全教育。
2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班组长三级教育的落实阶段,安全教育先行在前,但人的不安全行为具有非常大的随意性,现场检查纠正不安全行为、处置安全隐患才是过程控制的最直接手段。
在当前很多施工现场建设各方的安全检查当中,建设单位的安全检查属于不定期的随机检查和处罚,施工单位更倾向于全作业时段的检查,这是现场管理的一部分,属于常态化的管理。而施工单位的安全检查又多包括两级管理,一是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实施的安全检查行为,二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主导的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监督和检查。很明显,施工单位的安全检查作用最为重要和有效,也是目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主要实施方。
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的随意性大,因此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就要求全时、全面、细致,现场安全员要熟悉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关键要点,能够识别安全隐患,并加以纠正。对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重大危险源要严格控制,安全隐患一经发现要立即整改,加大处罚力度。对电线私拉乱接、随意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等临时设施重大危险源要随时检查,坚决制止,必要时进行处罚。
3合理奖罚
对于不安全行为的处罚历来都有,但是方式不同、数额不一、效果各异。这里重点讲求的是“合理”奖罚。现今一般是建设单位处罚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处罚劳务分包单位。像不正确佩戴安全帽这样的不安全行为,一般处以20~100元罚款,数额差别较大。如果处罚过轻,难免有力度不足之嫌,难以形成约束或者警示之效;反之如果处罚过严,则会产生处罚落实困难,甚至出现逆反心理,导致现场管理协调困难,不了了之。对于各项不安全行为,要区别处罚主体,调整处罚金额,可以采取先口头后处罚,反复违规加重处罚的方式,既达到制止和警示目的,又避免挫伤积极性。对处罚的隐患要加以引导纠正,必要时开展再教育再培训,避免一次处罚了事,未从根源解决的情况。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无论在什么样的市场情况下,都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中之重,也是坚持“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在工程建设项目规模、难度日益发展的今天,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内容也在不断变化,但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为重大危险源之一,应更为重视,加强教育、检查和合理奖惩始终是最为重要的有效手段,在实施过程中应不断探索、完善和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