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行政事业单位的非在编人员与在编人员待遇一样

建议行政事业单位的非在编人员与在编人员待遇一样

建议行政事业单位的非在编人员与在编人员待遇一样,实现同工同酬

目前国家提倡和谐社会,怎样体现和谐,最终要落实在大家收入与劳动成正比、工资标准合理上,用人单位对待所有的工作人员要一视同仁,不能歧视,不再区分在编与非在编,实行全员聘任制,打破所谓的铁饭碗,实现同工同酬。在改革开放的今天,由于企业效益不好,很多单位为了甩掉包袱,把大部分职工推向社会,一次性买段工龄,成为自由职业者,继续就业参加工作,遭到用人单位劳动收入上的剥削。建议国家在两会期间能出台相关的政策,尽快解决长期在企业、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胜任现在工作的非在编人员身份问题。这部分人员并非学历低,工作能力差,单位未改制前也是单位的骨干,就因为现在找工作太难了,所以二次就业后不敢轻易更换单位,因无正式编制,每月享受最低社会工资,工作上尽职尽责,任劳任怨,而拿到的收入每月不足千元,用人单位也不根据工作年限每年为大家涨点工资。目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最低每月工资达到3000元以上,而非在编人员苦于家庭无社会背景,干了7、8年了也没解决编制(在这期间有社会关系的人员照样能解决编制),每月仅拿几百元。目前物价飞涨,这部分人员上有老下有小,工资一直不涨,单说过春节、元宵节,在编人员的福利是3000元,而非在编人员仅发200元,大家平时干一样的工作,非在编人员甚至干的工作要多得多,更何况还有些靠社会关系进入的人员每天几乎不工作也旱涝保收。这样的工资分配,社会怎么能和谐了?再次呼吁国家尽快出台政策,解决长期供职于企、事业单位的非编人员身份,解决收入问题,尽早实现同工同酬!

合同工、正式工、劳务工编内、编外、非在编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的区别

合同工、正式工、劳务工; 编内、编外、非在编; 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4日来源:中部人才网(新闻中心派遣新闻栏目) 做HR的,自然要搞明白全民工、集体工;合同工、正式工(固定工)、临时工、劳务工;编内、编外、非在编;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的问题。首先,“全民工”指在全民所有制企业有劳动关系的人,“集体工”指在集体所有制企业有劳动关系的人。在计划经济时代,这两类人在劳动保障、福利等方面都有差异,所以以示区别。现在这两个称呼几乎纯粹变成了概念和历史名词了,因此不做深究。 法律规定,全员合同制以后,都是合同工(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只要不签合同,那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就有可能受到侵害。那么,正式工、临时工、固定工、编内、编外的概念不是也就废除了吗?貌似其他概念我们都不用去看了。可是,事实上是这样的吗?不!因为我们生存关心的是个人的经济利益,那么“同工不同酬”的问题,让我们质疑合同工对我们经济利益的保障作用。首先,我们看一份工作,要先看它是国有企事业的还是非国有企业的。为什么这样呢?看我用用上面的示意图您就明白了。 社会团体按照组织形式分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中介

组织、群众团体等。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比如说工商局、税务局、银行、邮局等。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学校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医院等。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又分为:国有企业、私有企业。国有企业又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有企业又分为:合作经营企业、合资经营企业、独资企业、私营企业。 在我国,很多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多使用编制来管理人员。国家企事业单位只为两种: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而且这两种人员都是聘用制的。所谓编制人员就是具有国家(人事部门)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其基本工资和地方性补助都是财政拨款的,现在要进入编制都要经过公开招考的。非编制人员就是事业单位自行聘用的(包括临时工),就像企业聘用一样,不由财政拨款。 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原有的人员不能承担现有的工作,因此很多不能入编的人员被聘用,编外人员一般采用人事代理,这是社会趋势,本无话可说,但是说明白了,编外人员就是社会人,关系不在本单位的人。编制外的人想在单位里得到职务的提升,是根本不可能的,即使你干得再卖命再好。这些人员享受不到入编人员所应有的待遇和福利,如同“打零工”,因此这样的人员就叫“编外人员”。 在很多单位,特别是那些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大量存在,有些单位的“编外人员”甚至比正式员工还要多。这是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起初,这种临时性的“应急”办法对于打破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用人体制的条条框框、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弊端也越来越明显地显现出来。 “编外人员”在政治、经济上的待遇都不及正式员工,属于单位里的“二等公民”。一些“编外人员”即使比“正式员工”干得更好,也享受不到正式员工的相同待遇,这种体制背离了“同工同酬”、“多劳多得”等用工法则;而在管理上,“编外人员”则是“防范对象,

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填表要求: 1、提交校验申请,提交表2-1(附表2-1)、2-2;填写校验期内的人员信息,包括新近、离职的人员,人员变更等信息在表2-2中备注栏处标明,如**年**月“调入、离职”等,需要填写到月。 2、提交新证、变更申请,仅提交表2-1(附表2-1),仅注销设备的不需要提供该表。 2、表2-1与附表2-1的合计人数与表2-2的前两列即“序号”与“姓名”信息完全一致,人数一致,附表2-1的人员序号延续“表2-1”。 3、表2-1中,岗位填写到具体工作的科室及岗位,如放射、介入等,不要仅填写“医师、护士、技师等”;无职称人员填写“附表2-1”,岗位填写到科室及目前从事的工作,如放射实习技师、介入见习医师等。 4、仅医师、护士填写“执业证书”栏相关注册信息,名称填写执业证书的名称;注册地点填写发证机构名称(如***卫生局);所填写内容按照“执业证书”登记信息填写。技师、物理师等不需填写“执业证书”栏相关注册信息。 5、职称栏不要只填写“高级、中级”,填写信息具体如“主任医师”等;任职资格证书编号填写职称证书编号。 6、注意:无职称有执业证书的人员填写表“2-1”,表2-2填写要求不变;有职称无编号的人员,请写明职称并在职称“任职资格证书编号”处填写发证日期。无职称无执业证书的人员请填写“附表2-1”,表2-2填写要求不变。 7、表2-2中,培训及查体时间要填写校验期内的,并且按具体时间填写,培训机构请写全称,如下表中所示,不要填写为如下情况:“2012年-2014年” “市监督所”“市人民医院”。未培训或未查体的请核实情况,在备注处注明原因。参加工作年限是填写从事放射工作的时间。 可编辑范本!

非在编人员聘用人员合同工办理社会保险业务须知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非在编人员聘用人员合同工办理社会保险业务须 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一、增减员 1、办理社保业务的部门填写〈〈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按下面说明填写。 2、增员缴费起始时间可往前追溯一个月,如9月增员可在10月补报。 3、减员需提前一个月申报,如11月需减员10月即须申报。 〈〈社会保险增减员申报表》可在人事处网页或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二、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须知 用人单位(平时办理社保业务部门)应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为职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退休待遇手续。办理时须提供相关资料。 (一)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两份; 2、〈〈退休人员申请表》或〈〈职工提前退休(职)审批表》及复印件;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3、〈〈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4、〈〈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批表》及复印件;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5、军转干部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及复印件。 (二)一次性领取基本养老金 1、〈〈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2、由本人自行申领的: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本市开户的工、农、建 行结算帐 户活期存折及印有帐户的页面复印件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及开卡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两份。 (三)退休后死亡待遇 1、殡殓证明(或注销户口)的原件及〈〈死亡报告书》(或〈〈死亡殡葬证》)的 复印件; 2、供养直系亲属关系的劳保关系卡(需加盖公章); 3、〈〈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二份; (四)退休前出境定居或死亡 1、〈〈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2、〈〈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二份; 3、出境定居需提供: (1 )公安机关确认的出境定居证明;派出所注销的户口、护照(非中文版的,提供职工 本人的书面申请); (注:提供上述资料之一及复印件) (2 )本人申领时,还需提供本市开户的工、农、建行结算帐户活期存折及印有帐户的页 面复印件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及开卡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除了提供上述资料外,还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公证机关确认的委托书(非中文版的,需公证机关翻译确认); 4、死亡需提供: (1 )死亡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殡殓证明或〈〈死亡报告书》等); (2)由继承人申领时,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户口簿无法证明申办人享有法定继承权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确认的公证书);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继承人经公证机关确认的委托书。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业务考试答案

_、单选题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规走,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 C A、60,1/3 C B X 90,1/3 C C、60,2/3 Q D、90,2/3 2.《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l号)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可不受所在()限制 C A、后学历年限 広B、单位岗位 C C、所学专业 r D、个人身份 3.《关于严格职称评审规定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348号)规定,严格按规定组建评委会。各评委会办事机构要加强评委会成员信息库建设,评委会执行委员和备选委员由评委会成员信息库中随机产生。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数量应占上年度评委会执行委员总数的()以上,各评委会成员连续参加评审会议不得超过()次。 C A、1/2、2 B、1/3、3

c、1/4、4 ' D、1/5、5 4.《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规走,召开评审会议时,出席评审会议的专家人数应当不少于职称评审委员会人数的()。 C A、1/2 Q B X 2/3 r C、3/4 r D、3/5 5.《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40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A、5 Q B、10 C C、20 C D、30 6.《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规定,对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年。 年 C A S 1 厂B、2年 C、3年 D、4年

非在编人员(聘用人员、合同工)办理社会保险业务须知:

非在编人员(聘用人员、合同工)办理社会保险业务须知: 一、增减员 1、办理社保业务的部门填写《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按下面说明填写。 2、增员缴费起始时间可往前追溯一个月,如9月增员可在10月补报。 3、减员需提前一个月申报,如11月需减员10月即须申报。 《社会保险增减员申报表》可在人事处网页或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二、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须知 用人单位(平时办理社保业务部门)应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为职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退休待遇手续。办理时须提供相关资料。 (一)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两份; 2、《退休人员申请表》或《职工提前退休(职)审批表》及复印件;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3、《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4、《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批表》及复印件;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5、军转干部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及复印件。 (二)一次性领取基本养老金 1、《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2、由本人自行申领的: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本市开户的工、农、建行结算帐户活期存折及印有帐户的页面复印件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及开卡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两份。 (三)退休后死亡待遇 1、殡殓证明(或注销户口)的原件及《死亡报告书》(或《死亡殡葬证》)的复印件; 2、供养直系亲属关系的劳保关系卡(需加盖公章); 3、《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二份; (四)退休前出境定居或死亡 1、《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2、《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二份; 3、出境定居需提供: (1 )公安机关确认的出境定居证明;派出所注销的户口、护照(非中文版的,提供职工本人的书面申请); (注:提供上述资料之一及复印件) 2 )本人申领时,还需提供本市开户的工、农、建行结算帐户活期存折及印有帐户的页面复印件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及开卡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除了提 供上述资料外,还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公证机关确认的委托书(非中文版的,需公证机关 翻译确认); 4、死亡需提供:

29个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设置一览表

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设置一览表 专业技术资格有哪些系列?其档次如何划分? 答:目前设置的专业技术资格共29个系列,各系列一般分高、中、初三级,有些系列的高、初级又分为两档。详见下表: 请注意,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和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两大类。我校(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申报人申报教师系列时一般都填“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特此说明。

说明: 群众文化专业职务靠用图书馆、博物馆职务系列。 法医技术人员职务靠用卫生技术职务系列。法医技术人员的职务名称相应定为:主任法医师、副主任法医师、主检法医师、法医师、法医士。 审计专业人员靠用会计人员专业职务系列,各档次专业名称的简称为:高级审计师、审计师、助理审计师、审计员。 计量检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务靠用工程技术职务系列。

专利技术人员靠用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系列。专利审查人员技术职务名称为:专利审查研究员、专利审查副研究员、专利审查助理研究员、专审查研究实习员;专利代理人员的技术职务名称为:专利代理研究员、专利代理副研究员、专利代理助理研究员、专利代理研究实习员。 文学创作专业人员靠用艺术人员职务系列,采用编剧(含各类创作)类的名称和档次。文学创作专业人员的职务名称(创作等级)定为:文学创作一级,文学创作二级,文学创作三,文学创作四级。 原《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年49号)规定教练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为助理教练、教练、主教练(后更改为高级教练)。根据关于印发《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和《关于〈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人职发[1994]17号),现该试行条例现已废止。 艺术系列增加电影放映专业。专业职务名称为:电影放映主任技师、电影放映技师、电影放映技术员。其档次分别与艺术系列二、三、四级舞台技术职务相对应。

重庆北碚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doc

重庆市北碚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政府工作效能,控制行政运行成本,规范非在编人员管理,保障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非在编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是指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在编人员,是指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劳务派遣、自行签订合同等方式建立劳动关系的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 第四条非在编人员一般从事专业技术类、行政辅助类、公共服务类工作。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涉密等重要岗位原则上不得使用非在编人员。 第五条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具体工作,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在职权范围内行使监督职责。 第二章非在编人员的分类及配置 第六条非在编人员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专业技术类;第二 ––1––

类是行政辅助类;第三类是公共服务类。 专业技术类分四档:第一档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第二档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第三档为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第四档为具有员级或无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行政辅助类分三档:第一档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第二档为具有本科学历的人员;第三档为具有大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 公共服务类分二档:第一档为从事“脏、苦、险、累”工作的人员,如:管道疏浚、遗体火化、遗体整容、化粪清掏、固废处置等;第二档为从事环卫、协管、协警、安保等岗位工作的人员。 第七条区人力社保局根据工作实际,科学核定各用工单位非在编人员员额。现有非在编人数已超过核定员额的单位,分三年逐步核减到员额范围内。 第八条用工单位须在员额范围聘用非在编人员,不得违规超员额聘用。确需新增员额,须报区政府常务会研究确定。 第三章聘用条件与聘用管理 第九条区人力社保局负责非在编人员的招聘管理工作。 第十条非在编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

医院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管理,统一规范人事用工行为,维护医院和非编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及XX市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非在编聘用人员范围 非在编聘用人员是指未占用上级编制管理部门编制计划指标,各科室、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经医院批准,符合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书或劳动合同续订书,聘用来院且聘期在半年以上并纳入医院人事部门统一管理的各级各类各岗位工作人员。 二、非在编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具有敬业、爱岗、爱院的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服务态度,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胜任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无慢性疾病和传染病,符合行业从业人员健康标准。 3、年龄(以身份证或户口为准):男,18-50岁;女,18-45岁;严禁使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工。 4、聘用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岗位,须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执业(含注册)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或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和实际能力。 三、非在编聘用人员聘用工作程序 1、各科室根据医院要求,结合本科室实际工作任务需要、发展

规划、现有人员梯队状况等,拟定出合理的非在编人员聘用需求,于每年度按规定时间上报医院人事部门。 2、医院人事部门汇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科非在编人员的聘用需求进行初审,然后提交医院院长、院长办公会或相关会议审批。 3、根据批准后的非在编人员聘用需求计划,医院每年可集中组织安排一次非在编人员的招聘工作。通过正规的进人渠道,统一组织报名、考试、考核、面试、体检等必备程序,公开选拔,择优聘用。 4、按照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人事等职能部门进行用工资格复审,并提交医院院长办公会或相关会议综合审定,确定聘用人选。通过的聘用人选,向全院张榜公示。 5、用人部门、人事部门负责人分别代表院方与非在编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医院委托代理人员由人事部门统一签订)。聘用合同须明确具体的聘期、聘期内岗位、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待遇报酬等相关内容(合同格式及基本条款由医院人事部门统一制作,各用人科室可根据科室工作性质与特殊要求补充相关内容)。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守执行。 6、各用人科室、部门要高度重视非在编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要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规定,规范用工行为,严禁以科室、部门名义擅自聘用工作人员。 四、非在编聘用人员工资、加班费等报酬待遇 1、全院非在编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的月工资制。 2、实行月工资制非在编聘用人员基本工资、福利等报酬待遇如下: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满足公司持续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的要求,同时为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司的职业提升提供明确的晋升通道,进而形成动态的、竞争性的以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提高公司内部职位晋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充分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评定标准以专业技能为主,知识与综合能力为辅;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称升降与业绩评估的紧密结合。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第四条评定范围:研发中心、技术部、生产部、质量部及其它部门中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 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助理、技术员、见习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深工程师、首席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十一个级别。第五条具体评定条件及要求(参见附表一): 第六条入职职称评定 1.对新参加工作的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公司本专业或接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直接确定为相应的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如下: a).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技术员级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员级技术职 称满一年后,可确定为见习工程师级任职资格。 b).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见习工程师级任职资格。 c).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d).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工作满半年的,可确定为初级师级任职资格。 e).全脱产、半脱产或不脱产的在职人员参加自学考试或成人教育(如电大、函大、职

海沧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办法

海沧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化本区人事制度改革,规范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及其非在编雇用人员的基本权益,根据《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厦委办发〔2006〕53号)和机构编制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是指本区(不含镇、街)机关事业单位在核定的非在编雇用人员用工指标内,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且聘期在6个月以上、不行使行政权力的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根据岗位不同,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辅助岗位和工勤岗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 第三条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应按照“编内为主,编外为辅,严格控制”的原则,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充分发挥在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行政运行效率,控制行政运行成本。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由机构编制、人力资源、财政、机关后勤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具体用工指标由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招聘及日常管理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工资待遇由财政部门负责。 第五条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用工指标。机

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非在编雇用人员的,应根据“自下而上”的原则,由主管部门书面报告机构编制部门,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有关管理部门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研究后提出具体意见,报区委编委会研究后下达非在编雇用人员用工指标。 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用工指标一般每半年研究一次。 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用工指标应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性质限定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期满后自动失效。确因工作需要,可按规定重新申报。 重新申报非在编雇用人员用工指标的,应在指标期满前三个月提出。未按规定程序申报非在编雇用人员用工指标的,一律不予办理。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使用非在编雇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即机关事业单位作为用工单位与本区劳务派遣机构签定派遣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后,由劳务派遣机构在核定的非在编雇用人员用工指标内,向用工单位派遣非在编雇用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人事关系可实行人事代理。 第八条海沧区劳务派遣公司为本区劳务派遣机构,在区机构编制、人力资源、财政、机关后勤和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配合用工单位,做好本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海沧区人才中心为我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人事代理机构。 第九条劳务派遣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与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专业技术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览表.doc

附件 河北省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及进行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普查登记及换证申报审批 表 单位(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

请按照审批表填写说明认真进行填写,并采用正反面打印或复印,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五 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普查登记、换证粘贴个人相片、身份证复印页单位(盖章): 贴身份证复印件处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月 联系电话: 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说明:本页由申报人填写,贴两张小二寸近期彩色照片(换资格证用)

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使用说明 一、各单位在安装企业版或个人版之前,一定要认真阅读和观看软件中 自带的 相关说明及操作方法,以免安装步骤错误,影响软件使用。 二、Windows VISTA操作系统不支持软件的安装。 三、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选择安装企业版软件,各基层单位可选择安 装个人版软件。 四、安装完毕后,请及时到河北人事人才网 ,在( https://www.360docs.net/doc/b44733661.html,/ ) 页面左侧下方“专技人员普查换证建库”栏目,分别下载安装企业版或个人 版软件的升级包。安装软件升级包的方法:找到软件的安装目录,将下载 的升级包替换安装目录下的同名文件即可。 五、个人版软件安装升级包后,还应到河北人事人才网,下载单位工作 代码升级数据包,并导入软件,方可进行人员信息的录入。企业版软件不 用再下载工作代码数据包。此外,请各县市区和市直主管部门,将所属单 位新增或变更的工作代码及时报市职改办,市职改办进行汇总后,将报省 职改办进行代码和软件升级,否则将会影响软件的使用。各单位在下载软 件升级包或工作代码数据包时,请选择最近更新进行下载

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聘用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 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聘用 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编外用工受聘人员) 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三)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 工作任务(课题项目)完成时止。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部门从事岗位的工作。(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 2、 3、 (三)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三)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单位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总结范文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总结 1.积极推广使用“四新”技术,营造建筑精品 2. 努力钻研专业技术业务,做好本职工作 3.推行无纸化办公,用高科技手段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4. 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 我,1999年12月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先后工作于河北省第二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唐山现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00年9月在唐山现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质量科任科长。在此期间,我努力钻研专业技术知识,在技术管理过程中努力推行“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对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倾注了满腔热情。任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以后,先后在丰南市国税局群体住宅小区工程和唐山一中第二教学楼工程中担任技术负责人,这两个工程竣工以后均被评为唐山市优质工程,而且唐山一中第二教学楼工程在评为市优工程的基础上又被评为2001年度河北省优质工程。在施工一线锻炼的几年中,通过理论联系实际,在大学期间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迅速转化为了业务能力。作为公司的技术和质量管理部门,在公司经理和公司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对技术管理一丝不苟,对工程质量从严控制。经过数年的努力,公司已建立了严格的管理体系,并且获得了国际承认的建筑施工企业的三大认证: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SHMS)认证、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是河北省第一家获得三

个认证证书的建筑施工企业。五年来,在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的过程中,也使个人的专业技术能力得到了充实和提高。总之,五年来自己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但也存在着很多有待提高的问题。 现对几年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一、积极推广使用“四新”技术,营造建筑精品 1999年12月,我在唐山一中第二教学楼工程项目部任技术负责人。工程质量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命,而要想获得好的工程质量,就要求技术管理人员要具有创优良工程的先进意识,作为该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由我牵头,首先着手建立、健全项目部的有关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按照项目工程施工方法,以我为首,将工程质量目标分解到各个专业技术岗位,在按照技术岗位的要求组织施工。先后建立了技术复核制度、工程质量检查制度、隐蔽验收制度以及质量通病控制措施和半成品保护措施等一系列有益于保证工程质量的管理制度。根据本工程大开间及混凝土浇筑量大的特点,模板支撑选用工具式快拆体系,配合使用覆塑竹胶合大模板,保证竹模板间隙不大于1mm;接缝高低差不大于1mm,表面平整度不大于2 mm,顶棚可取消抹灰工序,既可以节省水泥用量,又可以彻底根除顶棚抹灰空裂的质量隐患,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内外墙瓷砖表面平整、洁净、色泽协调一致,接缝填嵌密实、平直、宽窄一致,颜色一致;屋面防水层细部均经过精心处理,做法一致、美观;门窗表面洁净,无划痕、碰伤,涂胶表面光滑、平整、厚度均匀,无气孔;楼梯踏步相邻两步宽度和高度差不超过10mm,

非在编职工加入工会的困难及办法思考

【摘要】文章阐述了非在编职工加入工会组织的必要性及困难,并探讨了工会组织在非在编职工加入工会中应采取的办法和应发挥的作用。 【关键词】非在编职工;入会;必要性;困难;如何推进 非在编职工包括农民工、合同制职工、劳务派遣工等。随着医院规模的扩大和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非在编职工的数量逐年增加,为医院的保障、发展和正常运行做出了重要贡献。非在编职工队伍的和谐、稳定与发展,特别是合同制职工队伍建设,对于推动医院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自去年以来,按照全总的统一布署,全国各级工会都把开展“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作为加强基层建设的重要任务,医院也应积极探索非在编职工加入工会组织,拓宽思路,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制定方案,迅速行动,力求最大限度地把非在编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一、非在编职工入会的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工会的权利”,非在编职工也不例外。 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吸收非在编职工加入工会组织,维护他们的利益诉求,使他们在事业、感情、待遇等具体问题上有所依靠,不断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不仅是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需要,也是医院稳定和发展的需要。 二、非在编职工入会的困难 (一)建立以非在编职工为主体的工会组织存在不稳定性。非在编职工除合同制职工外,还有劳务派遣工和农民工等,这部分人员流动性大,未形成长期的劳资关系,增加了他们加入工会组织的难度;另一方面,即使加入工会组织,由于这些会员的流动性大,今天进明天出,会员流动率高,重复办理率增加,固定会员少,导致入会手续办理数量多,实际作用低。 (二)工会对非在编职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稍显不足。非在编职工的待遇、子女入学等问题的解决一直是难题。在这个过程中,各级工会组织的维权职能是缺位的,声音是微弱的,导致了各级工会组织在农民工群体中没有发挥应有的影响力和作用。近年来,虽然工会组织在做实事,但覆盖面不宽,影响力不大,加上职工对工会组织的原有认识根深蒂固,职工对加入工会好处了解不多,或认为加入工会对自身好处不多,还有的人认为加不加入工会没什么两样,无所谓,没必要为无益处的事多费体力,多动心思。所以对入会的需求不足,积极性不高。 三、工会组织如何推进非在编职工入会 (一)在认识上,工会组织必须重视非在编职工的地位和作用,主动吸收非在编职工加入工会组织。医院领导必须重视工会工作。随着非在编职工在医院工作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人员越来越多,党政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合同制职工队伍建设,重视这个群体各方面利益。非在编职工是医院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入工会组织是一个非常现实又紧迫的任务。他们加入工会组织,能够依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增强他们的主人翁意识,使他们自觉地把个人利益和医院发展融为一体,最大限度促进医院的未定和发展。 (二)在管理上,工会组织应建立和完善合同制职工的入会制度。工会组织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非在编职工管理办法,规范非在编职工的入会工作,入会后的管理工作及如何开展活动。 扩大工会队伍力量,提升工会工作人员素质,以医疗互助、工作保险为主要内容向广大非在编职工提供普惠化服务,让职工在靠近工会、加入工会的同时,自身素质在提高,业务技能更熟练,生活条件在改善,用心贴心的服务换来职工实打实的实惠。在开展送温暖活动中,要把困难非在编职工帮扶列为工作重点,把工会建设成为深受非在编职工信赖的“职工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有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有关要求 各部门: 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在需申报职称时反映不清楚平时需收集哪些材料,表格不知如何填写,现将职称申报要求公布如下,供大家在平时工作中收集材料、申报填表时参考,各专业技术人员在填写时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不可照搬。 技术人员准备申报材料时可参照上一年各类职称申报表格使用,实际申报时若上级部门文件规定有变化,以新要求为准,请经常关注网站信息更新。 下文以国家系列职称为基准公布,乡镇系列可参照表格的填写办法。 人力资源部

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初聘材料(毕业后首次聘任职称时用) (1)初聘表一式2份 (2)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须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审核章)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备用照片1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填表说明: “基本情况”如实填写 “见习期工作情况”须按时间(部门)分段填写 主要工作成绩和奖惩情况“若无可不填” “工作小结”由本人根据见习期间工作表现简要总结,包括德、能、勤、绩几方面,重点是专业技术工作方面的情况。

“所在部门考核鉴定意见”是指该同志工作的部门对其见习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简要鉴定,如政治思想、遵章守纪、能否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二、评审材料(含高、中、初级)(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及不符合初聘条件需评审时使用) 1、评审表一式3份(国家高级需手工填写,其它可打印,不得复印) 填表要求:封一、封二中填“××”系列“××”专业,如“工程”系列“建设”专业等。 第1页“基本情况”如实填写完整,其中行业准入资格是指有些行业须有准入证,目前仅有“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有执业资格证的可填上,没有的行业可不填,“奖惩情况”若无可不填。 第2页“继续教育情况”是指本人参加的各类专业进修、培训、学习情况。“计算机”初级不作要求,可不填;“职称外语”现不作要求,可不填。 第3页“工作经历”按个人实际工作情况照实填写,多个单位(岗位)分别填写。 第4页“业绩登记”中有项目的照实填写,若技术工作未立项可按技术工作内容填,如“××年××月~××年××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结果”,本人承担(主持、独立、参加)其中的何工作,起何作用(须附证明材料)。内容较多时填主要的,4~5项即可。

西北工业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文件 校人字[2012]394号 关于印发《西北工业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 聘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行政各处级单位: 《西北工业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已于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西北工业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2.西北工业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标准

二○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1 西北工业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用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非事业编制人员是指在学校正式事业编制以外,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程序聘用并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作为事业编制的重要补充,是学校深化改革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聘用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分类管理”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用人单位是指各学院、机关职能部门和有关直属单位。学校下属具备法人资格单位及后勤产业集团、科技产业集团、基础教育中心、软件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经济独立核算单位可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管理规定,独立进行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合同签订及管理等工作,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二章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 —2 —

第四条非事业编制岗位设置,根据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及重要性分为关键岗、重要岗、一般岗和工勤服务岗。 关键岗:主要指从事高层次教学科研和其它专业技术工作的岗位,该岗位实行协议薪酬制。 重要岗:主要指综合协调性强或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岗位,原则上为管理或技术骨干。 一般岗:主要指日常基础性或一般业务性工作岗位。 工勤服务岗:主要指从事社区服务、公寓服务、保洁、收发、班车管理、门卫、场地维护等岗位。 第五条人事处负责制订学校非事业编制岗位的设置规划;建立和健全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负责非事业编制人员的聘用审批、分类管理和指导监督。 第六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提出非事业编制岗位申请,学校机构编制委员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受理非事业编制岗位申请并进行审批。 第七条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岗位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负责非事业编制人员的日常管理;加强对非事业编制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建立非事业编制人员考勤档案,组织年度考核,按期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 第八条聘用条件 1、具备岗位需要的学历和技能条件,身体健康。 —3 —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一览表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一览表

岗位岗位员 三 级 岗 位 岗位岗位 工程正高级 工程师 一级 岗位 正高级工 程师 二级岗 位 正高级 工程师 三级 岗位 正高 级工 程师 四级 岗位 高级 工程 师 五级 岗位 高级 工程 师 六级 岗位 高级 工程 师 七级 岗位 工程 师 一级 岗位 工程 师 二级 岗位 工 程 师 三 级 岗 位 助理 工程 师 一级 岗位 助理 工程 师 二级 岗位 技术员岗 位 农业农业农业 技术 推广 研究 员 一级 岗位 农业技 术 推广研 究员 二级岗 位 农业 技术 推广 研究 员 三级 岗位 农业 技术 推广 研究 员 四级 岗位 高级 农艺 师 一级 岗位 高级 农艺 师 二级 岗位 高级 农艺 师 三级 岗位 农艺 师 一级 岗位 农艺 师 二级 岗位 农 艺 师 三 级 岗 位 助理 农艺 师 一级 岗位 助理 农艺 师 二级 岗位 技术员岗 位 农业 技术 推广 研究 员 一级 岗位 农业技 术 推广研 究员 二级岗 位 农业 技术 推广 研究 员 三级 岗位 农业 技术 推广 研究 员 四级 岗位 高级 畜牧 师 一级 岗位 高级 畜牧 师 二级 岗位 高级 畜牧 师 三级 岗位 畜牧 师 一级 岗位 畜牧 师 二级 岗位 畜 牧 师 三 级 岗 位 助理 畜牧 师 一级 岗位 助理 畜牧 师 二级 岗位 技术员 岗位 农业 技术 推广 研究 员 一级 岗位 农业技 术 推广研 究员 二级岗 位 农业 技术 推广 研究 员 三级 岗位 农业 技术 推广 研究 员 四级 岗位 高级 兽医 师 一级 岗位 高级 兽医 师 二级 岗位 高级 兽医 师 三级 岗位 兽医 师 一级 岗位 兽医 师 二级 岗位 兽 医 师 三 级 岗 位 助理 兽医 师 一级 岗位 助理 兽医 师 二级 岗位 技术员岗 位 卫生 特级 主任 医师 岗位 一级 主任医 师 岗位 二级 主任 医师 岗位 三级 主任 医师 岗位 一级 副主 任医 师 岗位 二级 副主 任医 师 岗位 三级 副主 任医 师 岗位 一级 主治 医师 岗位 二级 主治 医师 岗位 三级 主治医 师 岗位 一级 医师 岗位 二级 医师 岗位 医士岗 位 特级 主任 一级 主任药 二级 主任 三级 主任 一级 副主 二级 副主 三级 副主 一级 主管 二级 主管 三级 主管药 一级二级 药士岗

高校编外聘用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附件: ×××201×年编外聘用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不含协议工资制人员)或属于海峡劳务派遣的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表现(30分) 主要考核政治表现、思想品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及团结协作精神、出勤情况等。 (二)履行职责情况(70分) 1.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的实绩,即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 2.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处理、解决问题的业务水平、能力和工作效率。 三、考核结果与等级标准 1.优秀(总分≥90分,全校比例控制在20℅。)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道德观念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敬业爱岗,工作勤奋,责任心强,廉洁奉公,精通业务,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为单位群众一致公认。 2.合格(60≤总分<90分)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道德观念强,廉洁自律,工作负责,熟悉业务,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3.不合格(总分<60分)政治、业务素质较差,组织纪律性较差,经常迟到、早退、脱岗,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有师德“一票否决”行为(见教育部中国教科文

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或受到效能告诫、诫勉、通报批评2次及以上,或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确认为优秀等次: 1.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2.违反学校有关规定的人员。 3.未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人员。 4.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犯罪的人员。 本年度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进行年度考核,在考核结果上记“未参评”。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 考核结果作为当年发放年度绩效奖励和下一年度聘任的依据。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按一定标准(合格系数为1,优秀系数为1.2)发放绩效奖金,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按实际月数占全年比例发放。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享受绩效奖金。 五、考核的程序 1.工作布置:各单位结合本单位聘用人员情况、岗位特点及要求,参考在职人员考核办法,制订本部门考核办法和评价标准。可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本单位工作人员或有工作联系的其他部门的群众代表对被考核人的评议意见,做好记录并给予评分。教师测评还应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任课老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态度的评价。 2.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对照岗位职责与年度目标任务,对本年度的工作进行全面的书面总结和自我评价。 3.综合评价:各单位根据被考核人的个人总结、民主测评情况,结合被考核人的工作表现,对每一位编外聘用人员本年度(2013年1月-2013年12月)工作做出客观公正的考核,综合评定其各项成绩及总分,写出考核意见,并初拟考核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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