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

合集下载

人文社科研究成果的评价标准:科学性、创新性与价值性

人文社科研究成果的评价标准:科学性、创新性与价值性

⼈⽂社科研究成果的评价标准:科学性、创新性与价值性在⼈⽂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标准中,创新思想是评价的核⼼指标,研究规范是评价的基础指标,学术价值与社会价值则是评价的重要指标。

⽬前,这些基本上已经在我国学界取得了⼀定共识,因为,科学性、创新性与价值性基本上可以代表研究成果评价的三个维度。

但是,具体到科研成果的科学性、创新性与价值性及其间关系的准确判断,则是⼀个⾮常复杂的处理过程。

⼀、研究规范是科研成果科学性的基础 我国有关研究规范的讨论,其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初。

陈平原说:“在某种意义上,学术研究就像闻⼀多设想的新格律诗⼀样,也是⼀种‘戴着脚镣舞蹈’。

‘脚镣’就是学术规则,它使得⼀个时代的绝⼤部分学者,遵循社会认可并被前⼈证明⾏之有效的学术思路,在此范围内发挥⾃⼰的才情和知识。

”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2004年8⽉制定并颁布了《⾼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提出了有关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引⽂、成果、评价和批评的底线要求,被称为“中国学术界第⼀部学术宪章”。

另外,多项类似的学术研究规范也相继出台,如浙江⼤学的国内⾼校⾸部《研究⽣学术规范》等。

关于讲究规范的讨论持续⼗年有余⾄今不衰,说明它确实是⼀个真问题。

规范化的有限努⼒固然⽆⼒阻⽌学术垃圾的产⽣,但却可以提供评定何为垃圾、何为⾮垃圾的标准。

研究成果评价或评奖则在⼀定程度上是评定何为创新精品、何为⾮精品的相对标准与⼿段。

⽬前来看,⼈们对研究规范问题的讨论往往聚焦在学术道德与学术⾃律⽅⾯的学术规范。

实际上,学术规范不仅包括学术道德与学术⾃律,其核⼼应该是指研究过程与研究⽅法的科学完备性,包括研究资料的详实性与准确性、研究⽅法的规范性、研究逻辑的⾃洽性、论证的充分性、结构的严谨性、表述的精炼性等,它体现出所谓研究成果是对前⼈已有知识的充分吸收及在此基础上的再创造。

虽然科学不等于真理,但科学研究却是⼀个向真理不断逼近的过程。

只有严格遵循⼀定的研究⽅法的研究才称得上是科学研究,没有⼀定⽂献基础与知识积累的研究只能叫“主观想象”或“⾃说⾃话”。

哲学学术规范

哲学学术规范

哲学学术规范
哲学学术规范指在哲学研究中遵循的一系列规则和准则。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性:哲学研究应遵循科学的方法论和原则,如客观
性、公正性、可重复性等。

2.正确性:哲学研究应基于真实事实,避免谬误和偏见。

3.条理性:哲学研究应遵循逻辑性和系统性,使论述条理
清晰易懂。

4.严谨性:哲学研究应严格遵循证明规则,使论述充分且
具有说服力。

5.原创性:哲学研究应具有原创性,避免抄袭和剽窃。

6.引用准确性: 引用别人的观点和文献应该准确,
避免抄错或者不当引用。

这些规范是保证哲学研究质量和权威性的重要因素,对于哲学研究者来说都是必须遵守的。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4.08.02•【文号】教社科厅函〔2024〕23号•【施行日期】2024.08.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4〕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高校专家学者系统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着力推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重大研究成果,决定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和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开展研究,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加快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

2.申报人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在中央和地方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咨政报告2篇及以上。

二、申报条件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

三、资助方式教育部将择优对完成研究专项成果的申请人给予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5万元。

四、申报安排1.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参与专项研究,形成研究阐释热潮。

同时,可将申请人撰写的咨政报告电子版(需进行脱密处理)发送至电子邮箱***********.cn,教育部将视情采纳刊发。

2.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s78/A13/)工作专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在相应类别的项目申报模块中填报研究专项成果刊发、采纳情况。

高等教育学术科研规范

高等教育学术科研规范

高等教育学术科研规范近年来,高等教育的发展给我国的学术研究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然而,随之而来的一系列学术不端行为也引发了广泛关注。

为了保证高等教育的学术研究规范,我们需要加强学术道德教育、确立学术评价体系、加强学术诚信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学术道德教育学术道德是学术研究的基石,是规范学术行为的重要标准。

高校应加强学术道德教育,培养学术诚信和激发学术热情。

师生之间要建立平等、尊重的学术关系,鼓励学生提出自己的研究观点,而不是盲从导师。

导师也要为学生提供指导和支持,不得以拖延等方式阻碍学生的独立研究。

二、建立学术评价体系学术评价是衡量学术成果和研究水平的重要手段。

要建立科学、公正的学术评价体系,确保学术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学术成果应以学术质量为导向,而非以论文数量和项目经费为唯一标准。

要鼓励多学科交叉和创新性的研究,避免过度关注“学术指标”而忽视学术质量本身。

三、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学术诚信是学术研究的基本要求,也是高等教育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要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制定明确的学术道德规范和相关制度,加强学术论文的查重和抄袭检测工作。

高校应建立学术不端行为的追责机制,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维护学术诚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推进学术交流与合作学术研究需要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借鉴他人的研究成果和经验是提高研究水平的重要手段。

高校应鼓励师生参与学术会议和研讨会,加强与其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促进学术资源共享和合理利用。

同时,要加强对境外学术融合的监管,防止学术依附和知识盗窃等问题的发生。

五、加强学术研究伦理建设学术研究伦理是保障学术研究正常运作的重要保障。

研究人员应遵循研究伦理原则,保护被调查对象的权益,确保研究数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高校应加强对研究项目的伦理审查,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对造假、剽窃等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六、加强学术研究管理学术研究管理是学术规范执行的重要环节。

高校应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申报、审批和管理,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学术规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学术规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学术规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学术规范是指在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中应当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准则。

遵循学术规范可以保证学术研究的严谨性和可信度,促进学术成果的交流和传播。

学术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学术诚信。

学术诚信是学术规范的核心。

学术研究应当坚持诚实、正直、公正、负责的原则,不得有抄袭、剽窃、篡改他人研究成果的行为。

研究者应当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遵守学术道德,不得捏造数据、篡改实验结果,不得故意歪曲事实。

同时,学术研究应当注重团队合作和学术交流,不得恶意攻击他人,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二、学术研究。

在学术研究中,应当严格遵循科学方法,确保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和可重复性。

研究者应当充分调查研究对象,搜集充分的资料和证据,提出明确的研究问题,合理设计研究方案,进行科学的实验和观察,得出客观、准确的结论。

同时,研究者应当尊重他人的研究成果,不得恶意扭曲他人观点,不得无端贬低他人成果。

三、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是学术研究成果的主要表现形式,应当符合一定的格式和写作规范。

学术论文应当具有明确的题目、清晰的结构、严密的逻辑、准确的数据和引用、规范的参考文献等特点。

在撰写学术论文时,研究者应当注重文献综述,客观陈述研究问题和研究方法,准确呈现研究结果,合理解释结论。

同时,研究者应当遵守学术期刊的投稿规定,不得一稿多投,不得在多个期刊同时投稿,不得向期刊编辑和审稿人泄露投稿信息。

四、学术交流。

学术交流是学术研究的重要环节,应当遵循一定的礼仪和规范。

在学术交流中,研究者应当尊重他人的观点,不得妄加批评,不得以讹传讹,不得进行无端攻击。

同时,研究者应当注重学术合作,不断拓展学术交流的渠道和方式,促进学术成果的传播和应用。

总之,学术规范是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中应当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准则,其核心是学术诚信。

遵循学术规范可以保证学术研究的严谨性和可信度,促进学术成果的交流和传播。

希望广大研究者能够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共同推动学术研究的发展和进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8.25•【字号】教社语〔2023〕296号•【施行日期】2023.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教社语〔2023〕296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社语〔2023〕240号)要求,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共有9项予以立项。

现将立项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以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首批启动经费6万元,研究期满达到结项要求的,拨付剩余经费。

二、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结项应达到如下条件:1.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及以上,或在SSCI、A&HCI、CSSCI来源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至少发表1篇)。

2.成果推广及应用。

撰写有研究报告(需地厅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在《资政参考》、《成果要报》等内刊发表或主要媒体刊发推介专刊、组织召开成果发布会等。

三、结项成果须标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字样。

研究期满达不到结项要求者,可延期1年并申请二次鉴定。

延期1年后仍不符合结项要求的予以通报,并作撤销处理,项目首席专家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各类项目。

四、应用研究重大项目实行全流程线上管理,中期变更和结项申请均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平台”(/sk/)线上提交。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中后期管理工作,应及时完成项目管理系统内的中期变更和结项审核上报。

项目中后期管理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各单位项目申报名额的主要依据。

各类参考文献著录格式

各类参考文献著录格式

各类参考文献著录格式


专著析出文献
[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文 献类型标识].析出文献其他责任者//专著主要 责任者.专著题名:其他题名信息.版本项.出 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页码[引用 日期].获取和访问路径.
各类参考文献著录格式
④专利文献

[序号]专利申请者或所有者.专利题名:专利国别, 专利号[文献类型标识].公告日期或公开日期[引用 日期].获取和访问路径.

出版日期

著录细则
出版年采用公元纪年,并用阿拉伯数字著 录。如有其他纪年形式时,将原有的纪年 形式置于“()”内。报纸和专利文献要详 细著录出版日期,其形式为YYYY-MM-DD。 1705(康熙四十四年) 1985-4-20

版本(第一版不用注明)
如:2版;新1版;
论文的基本格式



概念知识分析

应该如何分析课题涉及的概念
是什么:基本解释、基本特征
为什么:来龙去脉 怎么办:基本方法
概念知识分析举例

儒学在现代管理中的应用
是什么 什么是儒学,包括哪些方面,儒学在生活中、 人的行为表现中的特征是什么 什么是现代管理,有什么特点 为什么 儒学的产生的背景是什么,为什么我们要谈 儒学 现代管理为什么需要儒学 怎么办 儒学如何影响人的生活和行为方式 现代管理如何实施,实施策略有哪些方面
著者-出版年制
参考文献格式
国外
Harvard
Chicago Oxford
国内
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其他
参见期刊的投稿须知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研究

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研究

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研究摘要:研究生作为未来科学研究的骨干力量, 对其进行学术规范教育已经刻不容缓。

学术规范教育应从其内容、性质、价值去研究,通过对研究生进行学术规范教育,进一步培育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创新人格,全面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建立起健康规范的学术环境。

关键词: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体制一、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现状研究生作为未来科学研究的骨干力量, 对其进行学术规范教育已经刻不容缓。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学术界适应改革开放形势下扩大学术交流、实现学术研究与国际接轨的要求,开始有人重视并探讨学术规范问题。

2004年6月22日,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使得学术规范在我国被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而有关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的讨论也因此步入不少学者们的视野。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葛剑雄认为,近年来,尽管学术界和高校存在学术不端现象,有的还造成了相当恶劣的影响,但涉及违反或不遵守学术规范的多数研究生还是不懂学术规范,或者是对学术规范还不知道错在哪里,有的连基本的要求都不知道。

[1]有关人士无不忧虑地指出:“从近年来研究生的学术论文中我们可以看到,多数学生缺乏对学术规范的了解,缺少有关学术论文写作的基本训练,不知道如何标注参考文献,因此,他们很难区分什么是合理引用,什么是抄袭剽窃。

研究生对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和学术论文写作的基本常识掌握得很少,他们十分渴望了解和掌握这方面的知识。

”[2]因此,加强研究生的学术规范教育,使学术论文写作和道德规范成为研究生教育的一门必修课势在必行。

但是随着研究生的扩招,许多高校原有的研究生教育管理规范和评价体系变得不合时宜,导致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处于尴尬境地,名存实亡。

同时,高校研究生教育与社会教育越来越紧密地结合,社会上弥散的拜金主义、“官本位”思想也日渐蔓延到高校学术界,成为导致研究生学术失范现象层出不穷的直接诱因。

如何来定义学术规范

如何来定义学术规范

如何来定义学术规范
所谓学术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内形成的进行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或者根据学术发展规律制定的有关学术活动的基本准则。

一、默顿给出过“科学规范”的4个要素:普遍主义、公有主义、非谋利性、有组织的怀疑主义。

这些规范里面大概包括:
科学界的准入资格规范:公平,平等;
科学成果的评价规范:既包括实质公正,即要求实证、客观,也包括程序公正,即要有公开批评、同行评议等;
知识产权规范:强调人身权利,抑制财产权利;
科学家精神规范:不为“有用”,只求真理;
二、参考教育部2004年颁布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里面有这么几大块:
基本规范:政治思想、科学家精神、知识产权、学术道德;
学术引文规范;学术成果规范(综合了写作发表及其过程中的相关学术道德规范);
学术评价规范;学术批评规范;
三、南京大学教授在《学术规范通论》给出了一个更详细定义:学术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根据学术发展规律参与制定的有关各方共
同遵守而有利于学术积累和创新的各种规则和要求,是整个学术共同体在长期学术活动中的经验总结和概括。

认为学术规范的基本问题有6个:
尊重他人的研究成果,有学术道德;
有学术史意识,尊重学术积累和学术创新,客观认识自己的贡献;
研究程序规范,学风纯正;
公平的学术评价机制;
规范的学术交流;
学术著作的格式规则。

不符合学术规范的,是失范行为或者非学术行为。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是针对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
学研究及相关学术活动所制定的规范。

它旨在通过明确定义各种高等
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进行正规学术活动的规则,以保障学术
活动的实施效率和学术成果的传播和使用的公平性。

一般来说,学术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研究方法的把握与应用,
研究领域的整体规范以及学术道德和精神状态的确立。

其中,研究方
法的把握与应用,涉及对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正确理解,并
根据此理解,采用合理的研究方法来探讨、分析和把握学术问题。


究领域的整体规范,包括研究课题的选择、研究工作的安排、研究报
告的编写等内容。

学术道德和精神状态的确立,就是指在实施高等学
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时,对学术道德真诚尊重,礼仪文明,诚实守信,勤奋刻苦、激情热衷,坚持正确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在学术活动中始
终保持正确的精神状态,以追求学术真实性和学术可信度。

此外,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还涉及报告、研讨会、交流刊物等,还需要定义有关研究过程中出版报告、发表论文、参加
研讨会等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的规则和要求,以及报告的编写形式、
文献的引用方式和格式。

总之,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是当前高等学校哲学
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准则,对高等学校的学术活动有着重要的意义。

只有在严格按照学术规范规定的规则实施学术活动,才能保证学术活
动的实施质量,提高学术技能水平,发挥学术活动的作用。

剽窃的认定

剽窃的认定

剽窃的界定和形式2004年6月22日,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一致讨论通过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其中的学术引文规范指出:(七)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

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

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

(八)学术论著应合理使用引文。

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引用和注释,应力求客观、公允、准确。

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均属学术不端行为。

“也就是说,上次举例的某某引用这样定理言论那样资料名言,别人引用并未当自己的成果,根本不存在剽窃的行为。

”然后是关于文学创作方面剽窃给出的定义:“按照国外学术研究最重要的规范指导书之一《美国语文学会研究论文写作指南》的定义,“剽窃”指的是一种欺骗形式,它被界定为“虚假声称拥有著作权:即取用他人思想之产品,将其作为自己的产品拿出来的错误行为。

”……在你自己的文章中使用他人的思想见解或语言表述,而没有申明其来源的,就是剽窃。

(第30页)报告中举出的例子包括:1、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对见解、资料、用语的来源出处“没有给予相应的承认”的行为:“复述他人行文或特别贴切的词语”、“变换措词使用他人的论点和论证”、“呈示他人的思路”等;2、总体的剽窃:整体立论、构思、框架等方面抄袭;3、直接抄袭:直接的从他人论著中寻章摘句,整段、整页地抄袭;为了隐蔽,同时照搬原著中的引文和注释。

4、在通篇照搬他人文字的情况下,只将极少数的文字做注,这对读者有严重的误导作用;5、为改而改,略更动几个无关紧要的字或换一种句型;6、错误理解综述的概念:“综述”的意义或许在于,相同或相近的思想出自不同的论者,因而有必要将其归纳整合,形成一种更具有普遍意义的分析视角。

抄袭是将部分综述对象照单全收。

7、跳跃颠转式抄袭:从同一源文本中寻章摘句,并不完全遵循源文本的行文次第和论述逻辑;8、拼贴组合式抄袭:将来自不同源文本的语句拼凑起来,完全不顾这些语句在源文本中的文脉走向。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
( 十六 ) 研究成果发表时 , 应 以 适 当方 式 向提 供 过 指 导 、 建议 、 帮助或资助的个人或机构敛谢 。 五、 学 术 评 价 规 范 ( 十七 ) 学 术 评 价 应 持 客 观 、 公正 、 公 开的原则。
(十 1 八) 学术评价应 以学术价值或社会效 益为基本标准 。对基础研究 成果的评价 , 以学术积 累和学术创 新为主要 尺度 ; 对 应 用 研 究 成 果 的评 价 , 应注重其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 ( 十九 ) 学术 评价机构应坚持程序公 、 标准合理 , 采 用 同行 专家评 审制 , 实行 同避 制度 、 民主表决制度 , 建立 结果公 示和 意见反馈机制 。 评 审意见应措辞严谨 、 准确 , 慎 川“ 原创” 、 “ 首创” 、 “ 首次 ” 、 “ 国内领先” 、 “ 围际领 先” 、 “ 世界 水平 ” 、 “ 填 补重大空 白” 、 “ 重大 突破” 等词语 。 评 价机构和评审专家廊对其评 价意见负责 , 并对 评议 过程保 密 , 对 不 当评价 、 虚假 评价 、 泄密 、 披露 不实信 息或恶 意 中伤 等 造 成 的 后 果 承 相 应 责 任 。
( 六)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应模 范遵 守学术道德 。
三、 学 术 引 文规 范
( 七) 引义应 以原 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 则 。凡 引用他人 观点 、 方案、 资料 、 数据 等 , 无 论 曾否发表 , 无论是 纸质或 电子 版, 均应详加注释 。凡转 引文献资料 , 应如实 说明。 ( 八) 学 术论 若应合理使用 引文 。对 已有 学术成果的介绍 、 评论 、 引 F f j 和注 释 , 麻 求客观 、 公允、 准确 。 伪注, 伪造 、 篡改文献和数据等 , 均属学术不端行为 。 四、 学 术 成 果规 范 ( 九) 不 得以任何方式抄袭 、 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 ( 十) 应 注再学术质量 , 反对粗制滥造和低水平重复 , 避免片面追求数量 的倾 向。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

五 高校 哲 学 社 会 科学 研 究 工 作 者 应 遵 守

成果 应 与 资 助 申 请和 立项通 知相

致 若 需 修改


中 华人 民 共 和 国 著 作 权法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专
应 事先 与 资 助方协 商 并征得 其 同 意
( )


利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通用 语言 文字法 》 等

、 “
” 、


的 权 利 并 承担相应 的 责任
, ,
被 批 评者有 反批 评 的

首次
” 、

国 内领先
” 、 “
” 、


际领 先

” 、

世界水
权 利 但 不 得对批评 者压制或 报复 七 附则

” 、

填补重 大空 白
重大突 破 等 词语

评价机构 和 评 审 专家 应对 其评价意 见 负 责 并


二 十 三 ) 本规 范 将根 据 哲 学社 会科 学研究 事

对 评 议过程保 密 对 不 当 评 价 虚 假评 价 泄 密 披




业 发展 的 需要不断修 订 和完善

露不实 信 息 或 恶 意 中 伤 等 造 成 的 后 果 承 担 相 应 责任


二十 四

各 髙 校 可 根 据本 规 范 结合 具 体 情



三 、 学术 引 文 规 范

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类研究生学术规范

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类研究生学术规范

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类研究生学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求是创新精神,营造严谨踏实的优良学风,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国家法律,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1号令》)、《浙江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浙江大学学位授予细则》、《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等精神,结合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类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遵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不断推动学术进步。

第三条以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己任,具有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敢于学术创新,努力创造先进文化,积极弘扬科学精神、人文精神与民族精神。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类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和已经取得学位人员在校期间的学术失范行为的处理。

第二章学术道德规范第五条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类研究生在进行学术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学术道德规范:1.秉承“求是、创新”校训,探求真理,诚实守信,客观公正,严谨治学,服务社会。

2.坚持诚实守信,注重学术创新,倡导团队协作。

3.遵守国家法规法令,尊重他人研究成果,不抄袭、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

4.刻苦学习,严肃认真,坚韧不拔,勇于创新,自强不息,洁身自律。

5.严格遵守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认真执行学术论文引文规范,杜绝弄虚作假、篡改捏造自己或他人的研究成果、调查(实验)数据或引用的资料等现象。

6.正确对待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名利,反对急功近利、粗制滥造、沽名钓誉、损人利已行为。

7.鼓励健康的学术争论,反对人身攻击。

8.文责自负,对学位论文和其他自主发表的学术著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作成果中对本人完成的部分负责;不在未参加实际研究的成果中署名;做到不一稿多投,不重复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

高等专科学校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

高等专科学校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

高等专科学校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科学精神,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促进我校学术活动健康持续的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倡导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学风严谨的优良风气,发扬学术民主,鼓励学术创新;引导教师正确对待学术研究中的名和利;反对在科学研究中沽名钓誉、弄虚作假。

第三条学校所有从事教学、科研、专业技术服务和其他有关工作的人员及学生应共同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基本学术规范第四条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术规范:(一)在学术活动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

(二)学术研究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遵循学术界关于引证的公认准则。

在作品中引用他人的成果,必须注明出处;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从他人作品转引第三人成果,应注明转引出处。

(三)合作作品应按照当事人对科学研究成果所作贡献大小并根据本人自愿原则依次顺序署名,或遵从学科署名惯例或作者共同的约定。

任何合作作品在发表前要经过所有署名人审阅,所有署名人均应对作品承担相应责任,作品主持人应对作品负主要责任。

(四)在对他人或自己的成果进行评价、介绍时,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不得故意拔高或压低被评价成果的价值。

第五条不得有下列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一)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

(二)由他人代写学术论文。

(三)通过不正当手法偷换署名或改动署名顺序,或未经他人同意将合作研究的成果仅以个人署名发表。

(四)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学校有关保密的规定,将应保密学术事项对外泄露。

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的推进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对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主要用于资助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单位或个人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促进学科建设,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更好地为山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项目由省教育厅科技处负责组织实施。

项目分为山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基地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第四条项目采取省教育厅与项目承担学校共同管理的办法.项目承担学校须将项目列入学校科研计划,提供所需条件,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项目的正常进行、按时完成和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担负主要责任。

第三章项目立项第五条项目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研究,鼓励对策研究,支持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注重成果转化,大力提高科研质量和创新能力。

第六条项目的选题范围主要包括:在实施可持续发展、科教兴晋和人才强省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研究。

第七条项目的选题来源主要包括:(一)项目符合国家和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规划,符合高校学科发展需求,并符合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二)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提供科学依据和咨询意见;(三)项目具有与国家和我省相关项目衔接的明确前景;(四)项目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文明风尚、挖掘地方文化资源、弘扬传统文化、推进文化创新有重要作用.第八条项目应注重与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重点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的协调和衔接,避免低水平重复,促进科研资源的合理利用.第九条基地项目必须围绕基地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凝练研究方向,整合队伍,突出特色,并有预期的标志性成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