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小铁山矿 (4)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小铁山矿
关于印发斜坡道车辆运输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与应急
处置措施的通知
各作业区、中心部室及外委施工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集团公司相关会议与文件精神,深刻吸取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23”井下重大运输事故教训,强化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相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防范措施与应急处置措施。
一、防范措施
1、斜坡道运行车辆严格执行《小铁山矿斜坡道下井安全管理制度》。
2、各有车单位必须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佩戴齐全;禁止酒后上岗。
3、驾驶人员都必须熟知井下车辆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有关规程合格,方可下井。
4、驾驶人员必须熟知斜坡道的路线,不熟悉路线者不得单独一人在井下驾车通行。
5、各有车单位必须定期对斜坡道运行的所有车辆进行维护保养。
6、所有进入斜坡道的车辆应在装备工程部登记备案,由生产部统一进行调度管理,未经允许的车辆禁止下井。
7、入井前,必须对车辆的刹车、方向、灯光、喇叭、轮胎、车载灭火器等装置进行安全检查,严禁车辆“带病”行驶;铲运机在斜坡道行驶时,铲斗必须朝下坡方向。
8、行驶车辆必须开大灯,上行车辆要慢行,档位不得超过二档,下行车辆的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严禁任何车辆空档滑行。
9、必须遵守“空车让重车、下行让上行”的原则,且相互鸣笛警示,下行车辆要提前驶入就近错车硐室进行避让。
10、当多辆车相遇时,执行“单车让多车”的原则,待单独车辆进入错车硐室后,其它相向车辆方可继续前行,启动前要鸣笛警示;同向行驶车辆间距不得小于50米。
11、生产车辆载物,高度不准超过车厢的高度,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段不准超出车厢,后端不准超出车厢1米;禁止人、料混载,严禁车辆货厢或其它非载人部位载人。
12、装载零散、易滚动的物品,必须放置平稳,捆扎牢固;装载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品,必须封盖严密,防止抛、洒、滴、漏。
13、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辆必须经生产保卫部门批准,严禁未经安全主管领导或生产保卫部门同意,擅自将火工器材运至斜坡道地表。
14、火工器材运输时,其它车辆禁止通行;严禁炸药、导爆管、雷管等混装,严禁火工器材与其它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混装。
15、行驶车辆必须配置符合要求的车载灭火装置。
16、车辆进入各水平斜坡道联道装卸工具、材料等物品时,车身必须进入该水平联道,周边10米范围内严禁任何车辆停留。
17、汽车拉运材料进入井下时,由用车派专人引路并对行车安全负责。用车单位应抓紧时间卸车,汽车不准在井下长时间停留。
18、斜坡道内出现违章与隐患时,任何人都有义务向生产部或其它相关责任部门报告。
19、斜坡道巷道内冒落的毛石、淤泥等清理工作由划定的责任区单位进行清理;清理前需向生产部提出申请,清理结束后及时向生产部汇报。
20、禁止在斜坡道及错车硐室堆放物料或杂物。
21、非应急情况下,作业人员禁止通过斜坡道下井。
22、井下禁止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无轨设备。
二、应急处置措施
1、主斜坡道不得随意停放车辆,如因工作需要或车辆发生故障时,必须拉紧手制动,并用锲型木块将4只车轮挡住,在确保车辆不会下滑的前提下,通知生产部及维修人员
赶赴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2、斜坡道巷道围岩发生片帮冒落时,生产部、安全管理部和策划发展部等相关职能部室应立即到达现场,调查分析围岩片帮冒落原因及危险程度,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支护方案。
3、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1)应急准备:定期对参与应急救援的所有人员进行专项应急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救援知识和救援技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工具进行检查和维护;定期组织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应急救援工作需上级部门配合的,要与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响应
事故或险情发生后,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时上报矿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救援体系,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按事故(险情)的级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当超出矿山的应急救援能力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支援,并全力协助专业抢险力量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铁山矿应急救援指挥
中心电话:8326、8335;安全管理部电话:8313)(3)应急结束: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当重大事故或险情得到有效处置后,由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应急状态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做出书面报告。
(4)报告事故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
④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算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已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①在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同时,现场设置警戒区,疏散事故现场无关人员,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
②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受过专门的训练,配备相应的防护装备及检测仪器;
③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医疗救治后,适时进行转移治疗;
④掌握事故发展情况,及时修订现场救援方案,补充应急救援力量;
(6)应急处置的注意事项
①参与救援的人员要佩戴规范的防护器具,救援过程中按照操作标准正确使用救援器材。
②备齐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如车辆、担架、氧气袋、止血带、通讯设备等。
③事故处理应严格按本应急预案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如确需改动,必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
④保护好现场伤员,防止伤员二次受伤,有条件的立即现场进行抢救,条件不具备的立即组织救护工作。抢救失血者,应先进行止血;抢救休克者,要采取保暖措施,以防热量损耗。
⑤及时详细了解现场情况,防止事故扩大。注意现场的自救与互救的方式与方法。
⑥在确定各项应急救援工作结束时,有应急总指挥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撤出所有伤员、救护人员、清点人员后,留有专人组织巡视事故现场遗留隐患问题。
⑦保护好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便于有关部门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7)其它注意事项
①各作业区及外委施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生产作业现场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并定期培训演练,能熟悉掌握救援方法和技能,随时处置危险状况;并保证人员、装备及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