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当代法学教育
浅析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机遇
浅析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机遇一、当代中国法学教育所面临的挑战1、经费不足,师资力量薄弱从我国高校大规模扩招以来,高校办学规模盲目扩大,招收学生人数激增,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使得很多高校在财务上常年处于高负债的状态。
在这样的形势下,高校法学教育也同样如此,学生人数的增加一方面需要更多的法学教师,而真正具有较高教学水平的高级人才却又由于资金缺乏而无法引进,这些都严重的影响着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是法学教育进一步发展需要解决的挑战问题之一。
2、就业形势严峻法学人才就业率的高低和高校培养的法学人才数以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数是密切相关的,但是当下,由于高校的逐年扩招,法学教育培养的人数逐年上升,而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增长却较为缓慢,另外有些毕业生对自己定位又太高,不愿意屈尊于小公司的法律顾问工作,所以综合各方面的原因,法学毕业生面临着严峻的就业问题。
3、对法学人才要求的提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由于受到外界的压力,人们对法学人才的要求也有了更多的要求,条件也更加的苛刻,这就要求我国法学教育培养的人才不仅要具备坚实的理论知识还应具备国际视野,可以说这是我国法学教育面临的一大挑战。
在全球化背景下,对法律人才的要求是既具有未來前瞻力和国际视野,以致能够适应当下快节奏的社会现实,另外,还要了解国外的法律条文,具备受力国际案件的能力,这要求我国的法学教育需要不断的改进和完善以跟随社会发展对法学人才要求的需要脚步。
二、当代中国法学教育所面临的机遇1、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人心我国自古就有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的传统,不过由于社会制度和经济发展的限制,我国的法制建设并不完善。
但是,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民素质的提高,法治社会的建设越来越得到人们的认同,依法治国的方略也深入人心。
新中国以来,虽然我国的领导集体换了一届又一届,但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道路并没有改变,而且是日臻完善。
如今,国家已经将依法治国的方略写进了宪法,法制观念也已经深入人心,这不得不说是我国法学教育快速发展的一个良好契机。
我国教育法学的研究现状和未来展望
我国教育法学的研究现状和未来展望一、引言教育法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领域,旨在研究教育法律制度、教育管理制度和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等方面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教育事业也日益受到重视,因此,对于我国教育法学的研究也越来越重要。
二、我国教育法学的研究现状1. 研究内容我国教育法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教育法律制度:即我国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
(2)教育管理制度:即我国各级政府对于教育事业进行管理的体制机构及其职责。
(3)学校办学自主权:即我国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享有的自主权利。
(4)师生权利与义务:即我国师生在教育过程中应遵守的权利与义务。
2. 研究方法我国教育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文献研究法:即通过查阅相关文献,了解我国教育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2)比较研究法:即将我国教育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与其他国家的进行比较,找出其异同点。
(3)调查研究法:即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了解师生对于教育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看法。
3. 研究成果近年来,我国教育法学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一系列有关教育的法律文件相继出台,这些文件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此外,还有大量学者在该领域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理论观点和实践经验。
三、未来展望1. 着眼于实践问题未来,在研究中应更加注重实践问题。
例如,在《义务教育法》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学校管理等问题。
因此,未来教育法学的研究也应更加注重解决实践问题。
2. 探索新的研究方法未来,在研究方法上也应不断探索新的方式。
例如,可以通过数据分析等方式,对于教育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进行深入挖掘。
3. 加强国际交流未来,在国际交流方面也应更加积极。
论我国当代法学教育中的素质教育.doc
论我国当代法学教育中的素质教育作者:陈志杰来源:《教育与职业·理论版》2010年第14期[摘要]法学教育乃是一国法律制度最基本的因素之一。
一个国家法学的发达程度,与法学的智力投入在全国所占的比重,以及投入时间的长短有着密切的关系。
文章深入分析了法学教育中的素质教育存在的问题,对当代中国法学教育进行了探讨,以期建设具有当代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
[关键词]法学教育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素质教育[作者简介]陈志杰(1976- ),男,河南开封人,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宪法学和行政法学。
(河南郑州450001)[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0)21-0116-03当代中国的法学教育即是指新中国的社会主义法学教育。
新中国的法学教育在性质上将自己与中国之前的法学教育作出严格区分,这是演绎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相关命题的基础。
一、法学教育中的素质教育问题我国现行法学教育体系是建立在严格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基础之上的。
在人才培养方面,实行的是近乎极端的专业教育,培养的目标也只是相关领域里的专门人才。
为了全面实施这种专业教育,培养出适应计划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各种专门人才,按各计划经济部门的需要设置和管理高等学校,按行业甚至工作岗位需要设置专业,以专业知识为核心构建课程结构。
几十年来,这种体制也的确培养出了大批适应计划经济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可谓居功至伟、功不可没。
但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个法学教育体系在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显得越来越不适应,培养出来的人才也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批评和指责。
如基础理论知识不宽,文化修养不够,所培养的人才社会适应性很差;“只强调教育的社会工具价值,忽视教育在培养个性、使个人的潜能得到尽可能发展方面的价值”;培养出来的人才“有一技之长,但却难以触类旁通,举一反三”“很难适应社会对职业变更的需要”;“过弱的文化陶冶,过窄的专业教育,过重的功利导向,过强的共性制约”。
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
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摘要: 中国的法学教育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目前正处于改革创新阶段。
主要介绍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发展过程及其发展趋势,首先探讨了近代中国的法学教育发展状况,主要包括从清朝末年到北洋政府时期再到南京国民时期中国法学教育发展状况;其次探讨了从新中国成立以后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的这段法学教育发展过程;再次探讨了改革开放之后至今的中国法学教育状况;最后讨论了中国法学教育制度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法学教育;历史发展;发展趋势法学教育是培养法律人才的专门教育,是社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学教育特指以培养法律人才为目的而进行的系统化、理论化的专门教育,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法律教育。
中国法学教育历史悠久,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但也存在很多问题,急需改革。
本文就中国法学教育问题的历史发展过程及其发展趋势进行探讨。
一、近代中国的法学教育中国法学教育源远流长,经历了漫长的演进过程。
据现有的史籍记载,早在春秋时期,便有著名讼师邓析开设私塾,传授法律知识。
但作为国家兴办的法学教育来讲,则始于三国时期的魏明帝。
据《三国志·魏·卫顗传》记载,魏明帝即位,卫顗上书“九章之律,自古所传,断定刑罪,其意微妙……请置律博士,转相教授。
”这时,中国便出现了专门负责研究律的部门和官员——律博士,形成了比较正规的法学教育。
当然,近代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始于清末,19世纪末的“清末修律”运动是中国法律史上影响深远的法律革命,它不仅打破了在中国延续了2 000多年的诸法合体的法律体系,也直接导致了清末法学教育的产生。
1904年,直隶法政学堂成立,标志着中国第一所比较正规的法学院校的诞生。
到1909年,全国共设法政学堂47所,学生12 282人,占当时全国学堂总数的37%和学生总数的32%。
在北洋政府时期,中国法学是比较热门的专业,法科学生的数量无论在全国大专院校的学生总数中,还是在综合性大学的总数中,所占的比例都是很高的,一般均占50%左右。
浅析法学教育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03
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衔接不够紧密
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衔接不够紧密,导致许多毕业生难以适应法律职业
的要求,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融入实际工作。
展望
法学教育将更加注重实践性和应用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法学教育将更加注重实践性和应用性,培养出的 法律人才将更加符合社会的实际需求。
法学教育将更加注重国际化
法学教育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
法学教育起源于古代的法学训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推进,逐渐形 成了现代的法学教育体系。
发展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学教育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
02 存在的几个问题
教育内容过于理论化
总结词
理论化过重,缺乏实践应用。
详细描述
目前的法学教育过多地强调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学 生往往能够背诵法律条文,却无法解决实际的法律问题。
资金短缺导致教师培训机会有限, 无法满足教师自身发展和提高的需 求。
学生实践受限
由于资金不足,学生无法获得充足 的实践机会,导致其实践能力较弱 。
教师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教师素质不一
由于教师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导致教学质量 和效果存在较大差异。
教师评价机制不完善
缺乏科学、客观的教师评价机制,无法准确 评估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质量。
3
职业道德教育
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他们的职业操守 和责任意识,提高法学教育的实用性。
05 结论与展望
结论
01 02
法学教育体系不够完善
现行的法学教育体系存在一些缺陷,如课程设置不够合理、教学方法单 一、实践环节薄弱等,导致培养出的法律人才难以满足社会的实际需求 。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发展方向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发展方向法学教育一直是高等教育中的重要学科之一,它培养了一大批国家需要的法学人才。
随着社会的不断变迁和法律环境的不断发展,法学教育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从法学教育的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法学教育的现状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已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法学教育内容过于理论化。
传统的法学教育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学生在学习中缺乏与实际结合的机会,导致了理论脱离实际。
其次,法学教育与社会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的脱节。
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往往注重理论知识的积累,而缺乏实践经验和实际操作能力。
再次,传统的法学教育缺乏跨学科的思维。
法学需要与其他学科相结合,形成综合性、交叉性的学科体系,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法学教育的发展方向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法学教育需要朝着以下几个方向进行发展。
1.注重实践教学改变以往法学教育过于理论化的倾向,加强对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
学校可以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构进行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实践的机会,使他们能够把理论知识应用到具体的案件分析和解决过程中。
2.强调职业素养的培养作为法律人才,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职业素养。
学校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道德素质、职业操守、沟通能力等,使他们在未来的法律实践中能够胜任各种职业角色。
3.开展跨学科研究法学需要与其他学科相结合,形成综合性的学科体系。
比如法学与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结合,可以为学生提供更为全面的知识体系,还可以培养学生的跨学科思维能力。
4.推动国际化交流法学教育需要与国际接轨,给学生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学校可以开设国际交流课程,邀请国际知名法学专家来校进行学术交流,为学生提供参加国际会议或交流项目的机会,提高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5.加强研究与实践的结合学校应鼓励师生进行法学研究,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可以鼓励学生参与一些实际诉讼案件的调研和研究,为法学研究提供实际案例,增加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论中国法学发展阶段和特点
法学研究的广泛性
法学研究注重理论与实践相 结合,关注法律在实际生活 中的应用
法学研究涵盖了各个领域, 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 政法等
法学研究关注社会热点问题, 如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网
络安全等
法学研究注重国际交流与合 作,借鉴国外先进法律制度
和理念
法学教育的普及化
法学教育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法学教育的普及化对法治建设的影响 法学教育的普及化对法律职业的影响 法学教育的普及化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影响
现代法学
现代法学的起源: 19世纪末20世 纪初,随着西方 文化的传入,中 国开始接触现代 法学
现代法学的发展: 20世纪初,中 国开始设立法学 院,培养现代法 学人才
现代法学的特点: 注重法治,强调 人权,追求社会 公平正义
现代法学的影响: 对中国法律制度、 法律实践以及法 律教育产生了深 远影响
法学教育的国际化
引进国外优质法 学教育资源
加强国际交流与 合作,提高法学 教育水平
培养具有国际视 野和竞争力的法 律人才
推动法学教育与 国际接轨,促进 中国法学事业的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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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ME TEMPLATE
现代法学理念: 法治、人权、平 等等理念在中国 的发展
法律制度:中国 古代法律制度与 现代法律制度的 融合与创新
法律实践:中国 传统法律实践与 现代法律实践的 融合与创新
法律文化的独特性
儒家思想:强调道德伦理和社会秩序 法家思想:强调法治和权力制约 道家思想:强调自然规律和人与自然的和谐 佛教思想:强调因果报应和善恶有报 近代西方法律思想:强调民主、自由、平等和人权 社会主义法律思想:强调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公平正义
隋唐时期:实行科举制度, 选拔法律人才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细则及论文题目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细则及论文题目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学术和实际问题的重要方式,是全面反映学生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标志。
(一)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中独立设置的一门必修课程。
其主要教学要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及科学方法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培养学生开展调查研究、处理实验数据、利用文献和书面表达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二)毕业论文是以分析、论述、建模、推理、计算等为主的表达形式,毕业设计是以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书为主的表达形式,学生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题目需要进行研究和表达。
毕业论文要求立论正确,结构合理,条例清楚,内容完整,资料详实,文字通顺,引文规范,正文文字数一般应在5000至10000字。
毕业设计需提供相关图纸和说明书。
(三)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要求与格式规范完整的毕业论文(设计)应包括封面、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部分,并按前后顺序排列。
1、封面按要求填写封面所有内容,其中学习中心编号为学号第4至第6位。
2、摘要摘要是对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是文章内容的高度概括,主要包括研究的内容、目的、方法、成果、结论及其意义,一般为300~500字。
摘要一般不列举例证,不描述研究过程,不做自我评价。
论文摘要后另起一行注明本文的关键词,关键词是供检索用的主题词条,应采用能够覆盖论文内容的通用专业术语,符合学科分类,一般为3~5个,按照词条的外延层次从大到小排列。
3、目录独立成页,包括摘要,正文中的一级、二级标题,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项目所在的页码。
法学教育的两个根本任务
苏力:法学教育的两个根本任务第一,是要针对中国的社会发展需求,培养更多的合格的法律人。
这首先有个合格的标准问题。
中国现当代法学,总体看来,是近代从西方引入的,相关的各种标准也基本是西方的;但经过100年特别是近30年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我们应当逐步形成一些中国标准。
由于中国的国情,社会发展对法律人的需求是多样的。
从功能主义而不是本质主义的视角来看,至少在今天以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法律人不可能统一规格。
这少说也应包括两大块,一是中国市场经济和发达地区日益全球化的法律实务需求,即所谓的高水平复合型国际化的人才。
但另一方面,还有中国基层社会、农村社区的纠纷解决需求,包括那些在雪域高原和崇山峻岭中跋涉的马背上的法官。
在那里,不仅需要更多的献身精神,也还需要前一类法律人无法拥有的特殊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而目前中国的法学教育,一方面造成了法律毕业生在东部地区相对过剩,而另一方面,许多西部地区都出现了法律人才的严重短缺,甚至法官出现了断层。
如果中国,而不是北京、上海甚或中国东部,要建成法治,我们就必须根据中国社会的需要,培养包括中国社会基层需要并能消费得起的法律人。
这个任务不是哪一个法学院能够完成的,需要所有的法学院的共同努力,分工配合。
合格法律人还有另外一个问题,是不是仅仅法律?近些年来,鉴于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特别是美国法律人的经验,法律人治国的说法颇为流行,我们的许多学生也都比较简单地接受这个假定。
但我们的法学院教育真的能承担这一历史使命吗?真的像现在这样学了法律,或者学了这样的法律,就特别能从政了?难道我们的课本中,我们的法学教育和训练中真有什么治国的仙方秘诀吗?我们知道,戈尔巴乔夫就是法律系毕业的,而里根则连正规大学都没上过;但仅就从政治国而言,戈氏是失败的,而里根成功了。
我不是从意识形态层面,而是仅就他们的从政结果,从他们的政治实践带给本国人民的福利,以及对世界的影响来评价的。
如果有人一定要跟我抬杠,说能把苏联搞垮,这就是戈尔巴乔夫的成功,那我也只能闭嘴。
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机遇
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机遇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机遇随着中国法治进程的加速推进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法学教育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然而,面临的挑战也不容忽视。
本文将从法学教育的挑战和机遇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挑战1. 教育体系转型的挑战当代中国正在进行教育体系转型,目标是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而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对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存在不足。
因此,法学教育需要面对如何更好地适应教育体系转型的挑战,培养出更加符合社会需求的法学人才。
2. 多元化需求的挑战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学应用领域的多元需求也不断增长。
例如,企业法务、法律咨询、国际法律与人权等领域对法学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
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难以满足这些多元需求,需要针对不同领域的需求进行专业化教育。
然而,专业化教育往往需要对学科基础进行突破性的创新和提升,这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 教师队伍建设的挑战法学教育的质量和水平直接依赖于教师的能力和素质。
然而,目前我国法学教师队伍存在着结构偏大、素质参差不齐、激励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一方面,教师队伍规模庞大导致资源分散,难以保证每个学生都能得到优质的教学资源。
另一方面,一些教师在法学理论与实践深度结合以及创新能力方面还有待提高。
因此,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是法学教育所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
二、机遇1. 国家法治建设的机遇随着国家法治进程的推进,法学教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
国家对于法律人才的需求将日益增加,同时法学专业的社会地位和报道量也随之提高。
这为法学教育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好的社会认同度,为学校提供了更多支持和投入。
2. 全球化合作的机遇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需求不断增加。
法学教育可以通过与国际著名法学院校、国际法学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的教学理念、经验和资源,提高我国法学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浅谈中国法学教育教学方法
浅谈中国法学教育教学方法作者:刘艳梅来源:《学理论·下》2009年第10期摘要:我国现行的法学教学模式主要是一种传统的传承性教育模式,教学以教师为中心,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培养未能在教学中得到足够重视。
这种以理论教学为主、辅之以少量课堂讨论的大学法学传统教学方法是不能完全适应培养法律应用人才要求的,要想更好地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大学法学教学方法必须进行改革。
而兴起于英美的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对于我国法学教学改革很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教学方法;诊所式法律教育;实践能力中图分类号:C42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09)26—0192—03一、中国法学教育教学方法的历史和现状(一)中国古代“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实用型师徒式教学方法中国作为一个文明古国,历史悠久,文化发达,远在公元二世纪就产生了“刑名法术之学”和要求“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古代法律教育的萌芽。
但这种模式与其说是一种教育模式,还不如说是一种技能和职业的简单传承。
西汉以后,统治者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儒家学者便提倡引经注律,礼法结合。
一些通经的大儒往往也是明律的大家,各自聚徒传授。
但这种传授模式不仅以技能和实体规范为内容,更增加了官方认可的儒学内容,运用儒家学说注释律例,但终因儒家学说倡导的人治理念具有内在的异质性和排斥性而抑制了真正意义上的法学的发展。
清末时期,随着法律制度的变革,我国也逐渐引进西方法学教育模式,近现代意义上的法学教育逐渐产生。
清末,我国在引进西方近代资本主义法学教育模式的过程中,不是僵化、固定于某一国的模式,而是广泛地学习或引进西方资本主义世界中法学教育的不同模式。
其中主要有:英美的法学教育模式、欧洲大陆的法学教育模式和日本的法学教育模式。
但由于各个学堂主办者并非统摄于政府,而是以办学者自己的意识为先,相互之间缺乏必要的交流渠道,这使得当时的各种教学方法在呈现多样性的同时,也表现出不融合性的特点。
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机遇
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机遇摘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需要法学教育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法治人才,要求我国法学教育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从优化人才培养目标体系、构建立体化教学评价体系、改善教育教学方法等方面入手,加强法学教育内涵建设,有利于社会主义法治强国建设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法学教育内涵建设发展路径当代中国快速发展,逐步向法治社会迈进,我国的法制建设初步发展,这就要求更多的法律人员参与到我国的法制建设中去,运用所学的知识建设一个安全的法制社会,使得每个人的安全问题得到保障,从而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体现了法学教育的重要性,这就要求法学教育应当与时俱进,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教育体系,建立完备的法律教育政策。
一、法学教育面临的机遇与挑战1.依法治国下中国法学教育的机遇与挑战。
国家新型政策对于法学教育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我国若要建立一个符合法治社会,就需要更多的法律人才。
在国家经济建设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动下,许多企业相继出现,企业越多利益冲突也就会越大,每个企业都有自己所涉猎的方面,都有自己的擅长和不足,每个企业都想要取得利益最大化,这就会使得许多企业产生不可避免的矛盾问题,其中一些企业自然想要取得收益而触及法律的底线。
这无疑是当代中国面临的法学教育所存在的挑战,而面对这样的问题,法律人才应该如何应对成了我们教育的关键所在,因此,在进行法律教育时要充分地考虑实际问题,让学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
我国的法律虽然已经十分完整,但是也存在着一些缺陷,有的一些企业或是个人对于法律的漏洞却是十分关注,经常行走在法律的边缘,做着一些看似不违反法律但实际却侵害了国家利益的事,此类现象在当代中国也是十分普遍,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法律教育时要洞察法律存在的问题,对于学生提出的质疑要给予正确答案,对于真实存在的法律漏洞要及时进行更正,让那些心怀不端的人逐渐减少,也让我国社会变得更加安定,更好地实现依法治国。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近年来,法学教育在中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各大高校纷纷开设法学专业,培养大量的法学人才。
然而,与此同时,法学教育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探讨法学教育的现状,分析其未来的发展趋势。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法学教育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教学内容过于理论化。
传统的法学教育大多注重理论的传授和知识的灌输,忽视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
其次,师资队伍建设不足。
一些高校法学教师水平不高,法学实践经验不足。
此外,法学教育与社会的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的脱节。
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存在较大差距,这也导致了毕业生就业竞争激烈。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未来法学教育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
首先,应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
学校可以通过开设实践课程、组织实地考察等方式,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
其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学校可以引进优秀的法学专业人才,组建一支高水平的教师团队。
此外,加强理论与实践教学的结合,设置案例分析、模拟庭审等课程,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最后,加强与社会的联系,与法律实务相关的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未来法学教育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首先,随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不断推进,对法学人才的需求将越来越大。
这要求法学教育要加强实践能力培养,培养具有较高法律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人才。
其次,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不断扩大,国际法学的研究和教育也将变得越来越重要。
法学教育需要开设相关的课程,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人才。
此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法学教育也需要借助互联网等新媒体手段,拓展教学形式,提高教学效果。
总之,法学教育作为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其发展必须与社会需求相结合。
未来法学教育需要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完善,法学教育也需要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我国高校法学教育现状及改革刍议论文
我国高校法学教育现状及改革刍议论文随着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其法制建设也在不断的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在服务着人们。
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这也就直接产生了一个重要影响,即社会对法学方面人才的需求量越来越大。
照这个基础来说,法学专业的学生较其他很多专业更好就业。
然而,就当前状况来说,高校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反而面临就业率低、失业率高的这一严酷问题。
而导致出现这一状况的原因多种多样,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象,势必要对各大高校进行法学改革,从而使得法学专业学子能够真正服务于社会。
一、我国法学教育面临的问题1.开设法学专业的学校多。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法学专业也得到了飞速发展。
据统计,到2009年,中国大陆设立法本科学专业的就有630所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生超过了30万人,而专科生也达到了22万之多。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法学专业在中国的发展正呈现着欣欣向荣的趋势。
然而,相对于我国法学专业学生人数之多,法学专业毕业生却面临着就业率低、失业率高的状况。
而导致这一状况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一部分的高校为了建设综合型大学,贸贸然开设了法学专业,在扩大招生的同时却未做好教学工作。
此外,各类专职学校以及成人大学等都纷纷开设法学专业,这些学校的大量招生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法学专业的学生人数,其中很大一部分法学专业的学生并没有接受完整的课程,其在法学方面也只能算是半吊子,根本无法适应社会对法学人才的要求,这也是导致其就业率和失业率问题的一个关键因素。
2.法学教育层次多样化。
我国的法学教育按照层次来分可以分为: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我的的法学教育具有层次丰富的特点,它也体现着我国法学教育的繁荣。
然而,在法学教育所呈现的欣欣向荣景象背后,却隐藏着许多的弊端。
层次的多样化所导致的一个重要结果就是法学教育的混乱。
法学专业既有专业水平很低的专科,也有专业水平相当高的博士后,这也使得专业专业就业者在其择业时所呈现出的专业水平良莠不齐的现象,有很多毕业生并未真正掌握法学知识以及法学的实践能力,根本无法顺利入岗。
教育法学论文范文3篇
教育法学论⽂范⽂3篇学科发展教育法学论⽂⼀、教育法学的学科价值及特点依法治国、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实践需要为教育法学学科发展提供了现实依据和实践动⼒,但是⼀个学科的发展还需要有其内在的⽣命⼒。
这个⽣命⼒就是教育法学本⾝的独特视⾓,其固有的学科内涵和特点。
教育法学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是教育学和法学的结合,⽽且这种结合不是简单的1+1=2,⽽是“1+1>2>N”,起的不是简单的拼接作⽤,⽽是化合的作⽤。
教育法学的特点,体现在以下⼏⽅⾯。
1.教育法学关注法律的主体性中国优秀的⽂化传统特别重视⼈的主体性。
有的西⽅汉学家认为,中国思想的精髓就在于强调流动的主体性。
对于流动的主体性,可以从纵向和横向两个⽅向来理解。
纵向历史的⾓度来看,中华民族的精神⼀直是在⽣⽣不息的流动,在每个时代都焕发各⾃夺⽬的⾊彩。
从法律发展看,历史上有不同的法律、法典,从秦律、汉律、唐律直到明清律,⽣⽣不息的发展流动。
从横向空间的⾓度来看,中华⽂明空间主体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空间功能在不断的转换。
这说明中华民族具有⼀种空间上主体的流动性。
中国的教育法律⽂化要注重这样的主体性。
法律的主体性就是要强调法律的价值导向。
社会主义核⼼价值观包含了国家、社会、公民个⼈三个层⾯,这三个层⾯始终贯穿的是法律的价值,都蕴藏着法制的精神。
教育法律上的⼈更有特点。
教育法律上讲的“⼈”,⽐简单的法律上的“⼈”含义更加深厚。
⽐如说在教育法律上,把⼈分成未成年⼈和成年⼈,⽐刑法、民法上的未成年⼈和成年⼈含义更深,体现了对⼈的主体性更加深刻的关注。
教育法律的主体性有其独特的属性。
学⽣作为教育法律的主体,和⼀般的“⼈”是不⼀样的,和⼀般的公民也不⼀样。
⽐如学⽣有发展性,发展性是学⽣的本质。
发展可能不是⼀个成年⼈最核⼼的本质,但对学⽣来说,发展性是最核⼼的本质,德智体美诸⽅⾯都在发展,是在流动当中发展的⼈。
学⽣具有开放性,他的⼼思是开放的,可以接受好的东西,也可以接受坏的东西,所以古⼈讲“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
论我国法学教育的不足及完善构想
处, 并进 而提 出一些 改革 及 弥补 不足 的措 施及 建议 , 望 能对 我 国的 法 学教 育步 入 健 康 、 学 的发 展 希 科
轨道 起 到 些微 的作 用。
关 键词 : 法学教 育 ; 不足 ; 完善
我 国法学 教 育的历 史 及现 状
一
、
教 育有 了长 足 的进 步 , 得 了令 人 瞩 目的成 就 。首 取
辑 思考 以及动 手操作 能力 的培养 , 全 贯彻 的是 以教 完
现 阶段 , 国的法学 硕士 教育 同样 也有 一些不 足 我 之 处 , 的表 现主 要有 : 它 一是 , 较为 严重 的学 科 壁垒 。
从 教授 硕士课 程 的老 师们 来讲 , 每个人都 局 限于 自己
的学科领 域 内 , 互 之 间并 没 有 学 术 上 的交 流 和 沟 相
高, 同时学 生们 参 加法 庭 模 拟 的机 会 也不 多 。所 以, 在校 的学 习生 活 中大 部分 时间都是在 啃书本 , 乏相 缺
应 的实践 能力 的培养 、 乏 对 法 律实 务 的 了解 , 造 缺 就
跃 式发展 。盲 目的 扩招 , 来 了一 定 的弊 端 , 到 一是 打 乱 了原有 教学计 划 。扩 招之前 由于 学生人 数少 , 老师 们 可 以对 学生深 入 了解 , 取针 对 性 的 教学 方 法 ; 采 扩 招 之后 , 老师们分 身乏术 , 无力兼 顾 , 以学 生毕业 时 所 老师 都无法认 全 的现 象 不 足 为怪 。二 是无 法 保 证 入 学关 , 使很 多之前并 不 符合 高校 招 生标 准 的、 力 不 能 符合法 学招 生标准 的学生进 入到 了法学 专业 学习 , 影 响 了法 学专业毕 业 生 的整体 素 质 。这 样 的结 果 肯定
关于中国法学教育的思考
关键 词 一罪刑 法定 法 学教 育 反 思 - 中 图分 类号 9 4 D 2 : 献标 识码 : 文 久
一 皇 ㈡
一
学 教育 也 就缺 少 长 期历 史积 淀 的 、 定 的 、 导 的 法学 价 值 观 。 稳 主 ( ) 学教 育 泛 滥 。 二 法 中 国法学 教 育 越来 越普 及 , 依 然在 司法 实 务和 涉 外法 律 却 领 域 频频 出 现 差错 , 存 在 高端 法 律 人才 缺 失现 象 。法律 的普 也 及 一方 面 对 全 民普 法有 重 要 的 作用 , ~ 方面 , 规 模 的盲 目 另 其 扩 大 也必 然 影响 法 律专 门人才 培 养 的教 学质 量 , 因为 法律 毕竟 是 一 门专 业 技 术很 强 的学 科 。 勤 华 教授 说 , 会 发 展 需要 高 何 社 级 法律 人 才 , 是 中 国法 治建 设 的 第 一 资源 。而 现 在 中 国法 学 这 教 育 的规 模 , 已经 接 近泛 滥 , 管什 么 样 的 大学 , 管 是 否 已具 不 不 都 这 罪 刑法 定原 则 的提 出 , 现 了犯 罪 的 法 定化 和刑 罚 的法 定 备 高质 量 的 师 资与 条件 , 可 以成 立 法 律 院 系 , 种 不 计后 果 实 化 , 人们 的行 为真 正实 现 更 多 的法 治而 减 少 人 治 的因 素 。由 使 只 看规 模 的 做法 必 将对 中国 法学 教 育 质量 构 成 严 重 的影 响 。 ( ) 学教 育 与 法律 职 业 的脱 节 。 三 法 此 可 见 ,们 对法 律 的 了解 、 人 认知 、 解 程 度就 成 了 减少 违 法犯 理 受 中 国传 统教 育体 制 的影 响 , 试 与实 务成 为 法学 教育 中 应 罪 活 动 的 一 个至 关 重 要 的 因素 。 个无 法规 避 的矛盾 。 学 教育 的传 统 观念 是一 种 以传 授 知识 法 二 、 国 古 代 法 学 教 育 的 历 史 及 特 点 中 为 主 的学科 教育 ,由此 导致 法 学学 生理 论水 平 高 , 实践 能力 差 , 战 国 至秦 代 的 法 家学 派 认 为人 性 本恶 , 法通 过 道 德 教化 无 在 司法 实 务中难 以有 效 理论 与 实践相 结合 ,这 也是 导致 许 多人 改变 , 能 通 过法 律 加 以引 导和 限 制 , 只 因此 只 有一 种 教 育 是有 通过 了 国家司法职 业 资格 考试 却难 以做 一个好法 官 的重要 原 因。 效 的, 就 是 法律 教 育 。 且 学 习法 律 只需 要 向官 吏 学 习即 可 , 那 而 六、 适应新形式的 中国法学教育模式 的构 想 不 需 设专 门 的学 校 和 教师 。到 隋唐 时 期 确立 了科 举制 度 , 考 按 试 成 绩 选拔 官吏 , 中的 “ 其 明法 ” 的考 试 科 目, 要 以 当 时的 科 主 笔 者 认 为 , 国法 学 教育 模 式应 从 以下几 方 面 进 行 改善 : 中 法 律 出题 考试 , 门选 拔 司法 官 吏 人才 , 官 必须 具 备一 定的 专 做 ( ) 强 法律 意识 培 养 , 立 法律 权 威观 念 。 一 加 树 法 律 素 养成 为 当时 社 会 的共 识 。 理 论上 , 在社会 广泛范 围内确立法律 的最高权威 毕竟要 先于 可 见 , 国古 代 法 学 教育 有 如 下特 点 : 学教 育 在 国 家教 法律 制度的完善 。 没有信仰 的法 律将退化 为僵死 的教条” 法律 中 法 “ 育 中的 地位 很 低 , 有 专 门 的法 学 教育 机 构 和法 律 人 才 ; 学 必须被信仰, 则将形 同虚设~ , 没 法 否 因此, 立对法律 的信仰至 关重要 。 树 教 育 为 政 治统 治 服 务 , 少独 立 性 : 缺 教育 存 在 等级 思 想 , 不面 并 ( ) 理调 整 法 学教 育规 模 , 高 -学教 育质 量 。 二 合 提 法 向全 体 民众 , 非平 等 的 思 想教 育 。 是 重 点 建 设政 法特 色 专业 大 学 和 部分 大学 的重 点法 科 院 系 , 适 当缩 小 师 资和 其 他 条件 较 弱 的学 校 的 法学 学 生 数量 ,这 样 , 三、 中国近代法学教 育的历史 及特点 可 以保 证 国家 教 育 资金 投入 相 对集 中 , 成 更好 的法 学 教育 : 形 中 国近 代 法 学 教育 , 开始 于 清 代 末年 。最 早 的法 学课 程 是 境, 提高 教 学 质量 。其 次 , 对 各 院校 法 学 教育 重 点 内容 进 行 要 16 89年 美 国传 教 士 丁 韪 良在 中 国创 办 的 第 一个 新 式 教育 机 构 形成 各 院校 的 不 同特 色 , 不 同领 域 中培 养 法学 精 英 , 在 真 同 文馆 开 没的 “ 国 公法 ” 万 课程 。 近 代 中 国法 学 教 育 的变 调 整 , 0 正 实现 在 法 学教 育 领域 “ 百花 齐 放 ” 局面 。 的 化 主 要 表现 在 : ( ) 强 法 学 实践教 育 , 法 学教 育与律 师职 业 接轨 。 三 加 将 第 一 , 学 开始 分科 办学 , 成 综合 性 大 学 的体 制 , 科 成 大 形 法 训 练 提 升法 律 技 能 ,高 校 与法 律 实 务部 门建 立合 作 机 制 , 为重 要 学 科 。 统 计 ,9 6年全 国 已有 7所 国 立大 学 和 7 省 据 13 所 在 学 习过 程 中不 断 实践 , 参 与 旁听 , 习法律 文 书 制作 、 如 学 与任 立 大 学 设 置 了法 科 专 业 。 学校内建立法律服 务中心和模拟 第 二 , 国近 代 法 学 教育 向外 国学 习。 经历 鸦 片 战争 , 职法官律师交流经验。其次, 中 中 国 门户 被打 开 , 中国 人 开眼 看 世 界 , 习英 美 先进 的教 育 模 式 ; 法 庭 , 学 生 能够 切 实参 与 到 身边 的法 律 实 务 中来 , 学 使 培养 一种 日本 明 治维 新 后 的迅 速 崛起 , 促使 中国 向 日本 学 习大 陆法 律 模 微 观分 析 的 思维 方 式和 司 法 视 角 的思 维方 式 。口 式 。 由此 , 国近 代 法 学 教育 呈 现 出 多元 化 的特 点 。 中 ( 者单 位 : 东大 学威 海 分校 法 学 院 ) 作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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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