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显《法理学》(第4版)【教材精讲+考研真题解析】讲义(第二十五章 法与文化——第二十六章 法治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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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法与文化
25.1重点导读
◆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 我国法与宗教的关系
◆ 法律文化建设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意义
25.2本章要点详解
一、法与文化的一般原理
1.文化的概念
文化,是指人类在长期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精神现象和制度现象的总和。
其特性有:(1)文化具有复合性。
文化在内容上是多因素有机联系的综合体。
(2)文化具有民族性。
文化是民族共同生产生活的产物,具有民族特点。
(3)文化具有历史性。
文化的历史性是指文化的内容和形式是发展变化的。
(4)文化具有传递性。
文化的传递是指文化在人际间传播和接受,有纵向和横向两个方向。
①纵向传递,指代际传递,文化由一代人传递到下一代人。
②横向传递,主要指不同社群、民族之间的文化互相交流、影响。
2.法与文化的相互作用
(1)文化对法的决定作用
①法所反映的是社会中居支配地位的生产生活方式的要求。
②法律所包含的基本价值标准,是社会中居主导地位的价值标准。
③法律规则通常是社会中通行的重要规则的重述。
④社会中亚文化对法也有重要影响,法律会认可或接受亚文化中合理内容。
(2)法对文化的作用
①法对文化的主要作用表现为对主文化的加强,具体表现为:
a.法律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
b.法律强化主文化的价值准则;
c.法律强化社会主文化的行为模式。
②法对亚文化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法律对违法犯罪的预防和打击来实现的。
二、法与道德
1.道德的概念
(1)道德的含义
道德是社会调整体系中的一种调整形式,它是人们关于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非正义、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的感觉、观点、规范和原则的总和。
(2)道德的属性
①物质制约性和历史性。
物质制约性指道德的根本内容和性质归根到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最主要的是由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
物质制约性决定了道德的历史性,即它的内容和性质都是历史的,有什么性质的经济基础,就有与之相适应的道德。
②阶级性,在阶级社会中,道德具有阶级性,不同的阶级具有不同的道德。
③民族性,指不同民族具有不同的道德,或者说道德具有民族的特点。
④人类共同性,是指人类社会共同体有共同的道德内容,比如尊重人的尊严与平等、保护环境、保护生态,民族间不能互相欺凌等方面的原则和规则。
2.法与道德的联系和区别
(1)法与道德的联系
①在产生的基础和服务的目标上都有密切的联系,即一定社会的法和道德都由一定的经济基础产生并服务于这个基础。
②法与道德的联系表现为它们之间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可概括为三种情况:
a.互相渗透。
法贯穿着道德精神,它的许多规范是根据道德原则或规范制定的;而道德的许多内容又从法律中汲取。
b.互相制约。
道德通过正当性评价,推动和引导法的废、改、立及实施;法则通过立法和实施,促进道德的完善,制约道德或不道德行为均不越出社会基本秩序许可的范围。
c.互相保障。
两者的相互保障主要表现为存在和功能上的互相促进和互为条件。
(2)法与道德的区别
①表现形式不同。
法是以“国家意志”形式出现的,表现在政权机关所制定的宪法、法律、法规、决议、条例、指示等规范性文件中。
道德则是以“社会意志”形式出现的,其主要的表现形式是社会舆论。
②违反的后果不同。
违反法律将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律明确规定的国家制裁。
违反道德者通常受到社会舆论的批评、谴责,受到人们的蔑视。
③调节人们行为的方式不同。
法是通过为确定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建立法律关系来调节人们之间的关系。
道德是通过为人们指出在社会生活中的义务,在人们中间建立起以义务为纽带的道德关系来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
④调整的对象不同。
法调整的是人们的外部行为,即意志的外在表现。
道德同时要求人们的外部行为和内在动机都符合道德准则。
⑤规范体系的结构不同。
法律规范体系,横向构成是不同的部门法,纵向构成是不同效力层级的规范,纵横结合构成的是各具体的法律制度。
道德规范体系则是由具体的道德规范直接组成的,并不存在像法律体系严密的制度性结构。
3.社会主义法与道德的相互作用
(1)社会主义法在道德建设中的作用
①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管理以及其他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
②社会主义法是批判旧道德,传播社会主义新道德,用新道德改造旧社会、塑造人的强大的制度力量。
③社会主义法把道德原则具体化,把遵守某些重要道德规范确认为公民特别是官员的法律义务,据此国家和社会才能够对公民或官员的重要道德行为实行直接的监督,为社会和公民制止严重违背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能够提高公民维护社会主义道德的勇气和积极性。
(2)社会主义道德对法的作用
①社会主义法在内容上受社会主义道德的影响。
②社会主义道德实践,保证着社会主义法作用的发挥和补充其作用的不足。
③社会的道德实践方式也影响着法律调整方式的选择。
三、法与宗教
1.宗教的概念
(1)它是一种理解世界的方法,其对世界的理解,在实质上是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在人们意识中的一种虚幻的、歪曲的反映。
(2)宗教也是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它是以一定的教职人员和信徒为基础的社会组织,有组织的制度和规则。
2.宗教与法的关系
宗教与法历来联系紧密。
宗教与法的联系,表现在精神、规则、组织结构三个层面上。
在精神层面,宗教的精神就是法的精神,法贯穿着宗教精神,法的正当性、行为的正当性均从宗教教义的基本精神来解释;在规则层面,宗教规范即是法律规范,它不仅调整和管理宗教事务,同时调整和管理世俗事务;在组织结构层面,有时宗教领袖亦即国家的领袖。
3.我国的宗教政策与法律对宗教信仰自由的保护
(1)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2)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3)各宗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
(4)国家机关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
四、法律文化
1.法律文化的概念
法律文化是在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作用的基础上,国家政权所创制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以及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态度、价值、信念、心理、感情、习惯及理论学说的复合有机体。
(1)法律文化与文化。
法律文化是整个文化的组成部分。
(2)法律文化与法治文明。
法律文化包含着积极的因素也包含着消极的因素,法治文明仅指法律文化中优秀、积极的因素。
(3)法律文化与法律意识。
在采用狭义法律文化概念时,这两者的外延是相同的;当采用中义或广义的法律文化概念时,法律意识是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
(4)法律文化与法律传统。
法律传统是历史上形成并流传下来的法律信仰、态度、习惯、制度等的统称。
法律文化的外延大于法律传统,它既包含着法律传统,也包含着社会发展中新近形成的因素和对外吸收的因素。
2.法律文化的构成与作用
(1)法律文化的构成
①制度性的法律文化,它由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构成。
②观念形态的法律文化,它由法律学说、人们的法律价值观、法律信念、法律心理、法律习惯等构成。
(2)法律文化的作用
①沟通作用。
法律文化中的语言、符号,共同的价值、知识、情感等,构成了沟通的基础。
②选择作用。
在法律领域的选择决定于法律文化中的理论、信仰、关于法律调整规律的认识以及法律知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