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规》第六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概述
安全生产责任
工程事故处理
• (二)群防群治制度
• 群体对安全生产制度的遵守、监督
《安全生产法》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 监督。
•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 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 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 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概述
安全生产责任
工程事故处理
• (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 个人: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罚 款、监禁、死刑
• 单位:降级、吊销资质、罚款项目:停止、 改正
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概述
安全生产责任
工程事故处理
6.1.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许可
(一)、法律规范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概述
安全生产责任
工程事故处理
(三)、申请条件 第六条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 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 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概述
安全生产责任
工程事故处理
(五)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谁报告?, 安全生产法第80条) • ①及时减少、降低人员伤亡 • ②不隐瞒伤亡人数
• 重大安全事故罪
• 一般事故3人以下,较大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大事 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 “以上” 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概述
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概述
安全生产责任
工程事故处理
(3)职权
• 进入检查——当场纠正或限期改正——处 罚——排除隐患——撤走人员——查封、 扣押
(4)安全监督员职权与义务 • 现场调查取证——现场处理——其他强制措施 • 忠于职守:出示执法证、保密义务
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概述
安全生产责任
工程事故处理
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概述
安全生产责任
工程事故处理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 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 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生产责任 • 6.3 建筑工 Nhomakorabea事故处理
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概述
安全生产责任
工程事故处理
6.1.1、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 (1)主体
• 国务院 • 住建部、铁道部、水利部、交通部
• 建委、铁路局、水利局、交通局…… • (2)措施 • 依法检查——定期检查
• 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 门发现其不再具有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 批准
6.1.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
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概述
安全生产责任
工程事故处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14条) ①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②建设、设计、施工等企业制定 ③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制
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概述
安全生产责任
工程事故处理
•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5条)
• 从意识形态上、生活实践中进行安全教育
• 1、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特种作业范围?) • 2、“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哪三类?) • 3、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
核
• 4、作业人员进入新岗位、新工地或采用新技术的 上岗教育培训
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 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 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 产活动。
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概述
安全生产责任
工程事故处理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 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的指导和监督。
最新版
《建设法规》
备课课件 课题六: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概述
安全生产责任
工程事故处理
章节
• 6.1 概述 • 6.1.1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 6.1.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 • 6.1.3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许可 • 6.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主体的安全
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概述
安全生产责任
工程事故处理
(四)、期限
第九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 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 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 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 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 期3年。
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概述
安全生产责任
工程事故处理
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概述
安全生产责任
工程事故处理
•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 法第43条)
• 及时发现隐患及时预防 • 1、定期安全检查; • 2、经常性安全检查; • 3、季节性安全检查; • 4、节假日;5、开工、复工; • 6、专业性检查;7设备设施安全检查
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概述
安全生产责任
工程事故处理
6.2、建筑活动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 主体: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勘察 设计单位、其他相关单位
• 一.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 二章)
• 提供资料、依合同办事、提供安全生产资金、 不推销劣质材料、提供安全措施、对拆除工程 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