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否属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当前论争_社会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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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否属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当前论争_

社会发展阶段

论文导读::关于中国是否属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论争,早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开始了。在三十年代后期为了反对日本的反对言论,国内的大多学者大多不承认中国属于亚细亚形态的社会。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近几年国内学者对此问题提出了各种不同的看法,较为典型的有亚细亚生产方式普遍类型说、亚细亚生产方式特例说和东方社会类型说。各种说法都有自己的理论和事实依据,相应地也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论文关键词:亚细亚生产方式,东方社会,社会类型,社会发展阶段

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前的所有制形态的过程中,曾经采用过“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说法,但对这种这种生产方式并未作出具体的规定,成为日后人们争论的焦点。20世纪二三十年年代,出于对大和民族历史和现实的反思、以及对中国革命问题的关注,日本学者福田德三、伊藤藏平、早川次郎等,展开了对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的讨论。例如早川次郎认为,日本没有经过希腊或罗马式的奴隶制,而从原始社会进入到了纳贡制的国家,这个纳贡制使日本跳过奴隶制,驶入封建社会。随着日本军国主义扩张势力的形成,对此问题的讨论染上了军国主义色彩,平野义太郎于1934年发表论文指出,中国仍没有踏入近代的行列,因为中国具有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性格,无法发展出标准的封建社会,而日本已经摆脱亚细亚阶段,或者说,日本根本不曾经过亚细亚时代,日本已与西欧同列。

秋泽修二原本赞成早川次郎的“贡纳制”说,1935 年起放弃了这一看法,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是一种亚洲的奴隶制,中国社会的停滞性就是此种生产方式的典型代表,日本侵华是资本主义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克服。1937年6月。秋泽修二出版《东洋哲学史》一书,第二年又抛出《支那社会构成》一书,两书反复宣讲中国社会的亚细亚特征,日本将克服中国社会的停滞性,使农业的中国与工业的日本结合起来。如果这些说辞能够成立,将意味着古老的中国处于世界历史进程之外。面对秋泽修二的言论,1940年5月,吕振羽发表《关于中国社会史的诸问题》一文,认为中国并未滞留于原始状态,也没有了原始的遗制。村落只是祭祀为中心的村落,家族只是同居的家族,都不是原始的遗留。已经过去的中国历史是封建社会的历史,村中虽存在公有地,却被豪绅地主支配,不是“集约性的小农经营”。说到国家对灌溉的作用,只在殷代有较大意义,其后的水利灌溉主要是人们自己的事情,统治者懒得去管。……总之,中国社会之“亚细亚”的停滞性与史实不符。

接着,华岗、罗克汀、王亚南等人也对秋泽修二作出一连串的回应社会发展阶段,都说秋泽修二别有用心。民族矛盾激化当头,他们当然不会同意敌人的观点。今天看来,有关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各种争论、结论都是不可多得的理论财富。

撇开特定的历史情景而论,中国古代社会是否属于亚细亚生产方式呢?以后的讨论中出现了较为典型的三种观点:一种是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是普遍的生产方式,不仅中国经过了这样的阶段,世界各民族都不

可能逾越亚细亚阶段;另一种观点否认亚细亚生产方式具有普遍性,认为它只是世界上某些地区的特例;还有一种观点就是认为,东西方各自经过了不同的生产方式。下面以三种不同观点的代表朱晞、田昌五、孙承叔为例分别加以说明。

一、朱晞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普遍社会类型说

《为马克思辩》是一本论文集,里面包括了作者朱晞不同时期的16篇论文,其中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有自己独特的看法。

作者从奴隶制生产方式说起,他认为,古代奴隶制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规律这种看法,“之所以在苏联史学界取得支配地位,并不是因为它是真理,而是靠权力压制不同意见的结果。”[1]对作者的主要观点叙述如下:

朱晞举出马克思的一段话:

“在古代世界,商业的影响和商人资本的发展,总是以奴隶经济为其结果;不过由于出发点的不同,有时只是使家长制的,以生产直接生活资料为目的的奴隶制度,转化为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的的奴隶制度。但在现代世界,它会导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这些结果本身,除了取决于商业资本的发展以外,还取决于另外一些情况。”

奴隶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是具有同等性质的社会形态,都是商业资本发展的结果,都是为追求剩余价值而进行生产,一个用奴隶劳动,一个用雇佣工人劳动。即是说,古代的奴隶制经济是一种商品经济。

希腊(雅典)、罗马时代,国家强盛、交通便利,征服了大量殖民地,

获得了广阔的市场;通过战争、海盗掠夺、奴隶贸易、蓄奴等方式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这是奴隶制的基础,只有强大的雅典和罗马帝国才有条件达到。换句话说,古代奴隶制经济并非普遍的,而只是希腊、罗马的一种局部现象,一种因商业资本发展在“完全另外一些情况下”(即暴力因素)的特殊现象。在日耳曼、罗马尼亚、从印度到俄国,并没有出现奴隶制生产方式,而是一种亚细亚生产方式期刊网。马克思在古代的生产方式之外,提出亚细亚生产方式,其特征是:(一)农村公社;(二)土地国有制。专制主义和灌溉工程都不是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特征,任何生产方式都出现过专制,灌溉工程与专制主义之间更不存在必然联系。随着土地的氏族部落所有制转变为国家所有制,封建社会便形成了,到了中世纪,农村公社已经解体,土地所有制由国家变为领主或私人地主,但土地的所有者都是以地租的形式剥削劳动者。因此,亚细亚生产方式是早期的封建制度,而“一切文明民族都是这种公社或带着它的非常显著的残余进入历史的”,[2]欧洲各民族都是从原始社会进入封建社会的,希腊、罗马的奴隶制是历史发展的一个例外,把局部现象当作社会普遍规律推论欧洲乃至亚洲的古代历史进程,是可笑的。

从原始社会进入封建社会,才是社会发展的规律,封建社会分为两个阶段,即以农村公社和土地国有制为特征的早期阶段和中世纪阶段,前者就是亚细亚生产方式阶段。罗马在王政时代,还只是一个农民城市,还存在农村公社和土地国有制,即使出现一些奴隶制度,也只起着及其从属的地位,只是后来由于商业资本的发展,在完全另外的情

况下,才发生了大规模的奴隶制,这是一种局部的特殊现象。在别的制度下何制度下,也存在着一些奴隶现象,从事家内劳动的奴隶现象不等于奴隶制。

恩格斯曾经提出了原始社会之后的两条道路,一条是农奴制和依附农制度,一条是产生奴隶制的道路。农奴制和依附制度在原始公社基础上发展而来,存在农村公社,同时,最初的国家从原始氏族部落转变而来,土地的氏族部落所有制转变为国家所有制。这正是马克思所说的亚细亚生产方式。随着农村公社会和土地国有制的解体,转变为中世纪的封建形式,所以,亚细亚生产方式是一种依附农制度,也即是封建制度的一种早期形式。希腊、罗马同样经过了这样一条“普遍的”道路。而另一条产生奴隶制的道路,即“古代的生产方式”的道路,则是希腊、罗马进入亚细亚生产方式阶段之后,在商业资本发展的基础上,“完全另外一些情况”下发生的局部现象。所以,亚细亚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是普遍规律。

苏联史学界把希腊、罗马的奴隶制生产方式看做社会发展的规律,是由于:

(1)它是古希腊、罗马中心论的产物,这是一种很深的偏见;(2)它得到了斯大林的支持;

(3)混淆了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

作者分析了学术界对亚细亚生产方式几种错误看法:

第一,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是原始社会;

第二社会发展阶段,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是奴隶制的东方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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