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行政法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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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各章习题(含参考答案)

行政法各章习题(含参考答案)

第一编导论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理念一、填空题1、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_权利_____和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_物_、行为和精神财富。

3、以行政法调整对性的范围为标准,对行政法进行分类,可分为一般行政法和__特别行政法______。

二、单选题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B)。

A.行政相对方是不可少的B.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C.必有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D.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三、多选题1、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ABD)。

A.主体变更B.客体变更C.形式变更D.内容变更四、简答1、简述行政法法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填空题1、合法性原则主要解决行政合法与非法问题,合理性原则解决行政是否_适当____的问题。

二、单选题1.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共同构成(D )。

A.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B.行政法的基本内容C. 行政处罚的原则 D.行政法治的原则三、简答题1、什么是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是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

第二编主体论第三章行政主体一、填空题1、行政许可权的行使,应当以_相对方_申请为前提。

2、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____。

3、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分为_中央_____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4、国务院各部、委和行、署在行政法上的职权主要有制定规章权和__本部门所辖事务的管理权____。

二、多选题1、我国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是(ABCD)。

A.适应需要原则B.精简原则C.高效率原则D.依法设置的原则2、垂直领导就是由于业务关系极为密切,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采取直接组织与指挥,权力高度集中。

如(AB)。

A.民航B.铁路C.国家科委D.国家体委三、简答题1、简述行政主体特征。

行政法概论

行政法概论

第二节 行政法的法源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一、法源的涵义
“渊源”

张树义:所谓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主要 规范国家行政权力的组织,行政权力的活动以及对行使权力后果 如何补救,其目的在于实现依法行政,确认或建立行政法律秩序。
(二)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
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1、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调整的对象是行政关系

二、行政权力

(一)行政权力
所谓行政权力,是一个国家权力体系中负责执 行权力机关意志、维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增 进社会福利、管理社会事务的支配力。
1、执行性 2、法律性 3、强制性 4、支配性 5、公共性 6、服务性 1﹒部分立法权和非法律规范制定权。 2﹒法律、法规、规章和非法律规范的适用权。 3﹒对各类纠纷的处理权。
(一)关于行政的各种定义
行政:manage,look after 一定组织机构基于特定目的对一定范围内 事务进行组织与管理的活动。
资产阶级学者的观点 1、德国行政法学家马叶尔:行政是可以不必依据法律而 进行的为实现国家政治目的的活动。它牵涉到两种关系: 行政与国家的关系;行政与法律的关系。 2、美国的古德诺: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达,行政是国家 意志的执行。 3、日本的美浓郎达吉:行政是立法、司法之外的一切国 家活动。 4、台湾:行政是国家统治权所发生作用的一种,除法定 不属行政外,凡依法规定的以完成国家目的行为皆属行政。
(二)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


自然权利
卢梭:《社会契约论》 法国:《人权宣言》


三权分立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笔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笔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笔记第一编绪论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第一节行政1.行政(概念):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的活动。

2.行政(意义):分为公行政和私行政,狭义的行政即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仅包括公行政,指公共组织,主要指国家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目的、任务而行使的执行、管理职能。

注:行政是组织的一种职能。

国家行政属于公行政,但公行政并不等于国家行政。

3.行政有动态和静态之分。

静态行政,被赋予相应职能的组织和个人,指行政机关、行政机构、行政人员;动态行政,相应组织职能的运作。

区别:相应职能的状态,所在与所为。

4.行政有实质行政和形式之分。

形式行政,根据主体的性质界定行政,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活动为行政;实质行政,根据主体活动的性质界定的行政,不论主题为何公权力机关,只要其活动具有执行、管理的性质,即行政。

注:行政法研究的是公行政,即行政机关进行的执行、管理活动包括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准立法和准司法活动。

5.行政国的产生,意味着行政职能的增加和行政权的扩大,这些一方面意味着社会经济发展所必须的秩序的确立和保障,另一方面意味着人民的自由和权力可能受到侵害的威胁增大。

6.“行政国”产生是行政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原因,而行政法产生和发展是法治国形成的基本条件。

法治也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

7.社会进入“行政国”以后,民主和法治就有了新的形势和内容。

首先,民主由单纯的人民代表制民主转化为人民代表制民主与人民参与制民主的结合,人民直接参与立法,参与行政管理,参与监督的机制在整个民主机制中有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其次,法治亦由相对静态的宪法、组织法的平衡和制约机制转化为以行政法的动态平衡制约机制为重要补充的新的机制;(法治国时代的重要标志是行政法)。

第二节行政法1.行政法: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2.行政关系: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编 绪 论
本编的主讲内容:
行政法的基本问题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案例一:赵某、杨某无计划生育案
1995年8月5日,赵、杨二人自愿登记结婚,经四川省 巴县双新乡人民政府审查批准。但生育指标未被批准。 杨于96年9月10日生育一男孩。赵、杨所在的单位四 川省针织厂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停发一年奖金,并 在3年内取消晋升工厂领导资格的决定。双新乡人民 政府认定赵杨二人未取得生育指标和领取准生证情况 下,便生育孩子,违反了《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的 规定,作出征收赵杨夫妻超生费2048元,收取计划外 怀孕费360元的处理决定。 问:本案中,针织厂和乡政府对二人的处罚行为有 何不同?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特征或标准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所谓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其效力贯穿于全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部行政法规范之中,能够集中体现行政法的根 行政法的根 本价值和行政法的主要矛盾 行政法的主要矛盾,并反映现代民主 本价值 行政法的主要矛盾 法治国家的宪政精神,对行政法规范的制定与 实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础性或本源性的法 律准则。 1.行政法的根本价值——法的正义价值 美国著名的伦理学家、哲学家罗尔斯的观点: 形式正义 法的正义 实质正义 程序正义
他律的、公益的规范的法;私法:个人的、经济的、平等的、自律的、私 益的规范的法。)
2.目的不同。 3.手段不同。 4 .救济途径不同。
某政府大楼和某事业单位的行政科
私行政是指由私法所调整的,私人机构对其自身 事务的管理活动;公共行政则指由公法所调整的, 国家和其他公共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 行政法上的行政仅指公共行政而不包括私行政。 (二)行政法上的行政 形式意义的行政(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 公行政 实质意义的行政(非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

第一编 行政法基本理论

第一编  行政法基本理论
25
一、行政法律关系癿概念不特征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法对行政关系加以调整后,所
形成的行政主体相互之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 间以及行政主体与其他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6
3
方关系:
行政主体相于乊间
行政主体不其他各斱乊间
行政主体不行政相对人乊间
27
特征
1 2
行政主体一斱恒定性
行政法律关系的各种类型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 是行政机关,无论其处于何种法律地位和资格。
6
女学生请人代考被学校开除学籍 女生行政诉讼一审胜诉
/ 发布时间:2006-12-13 16:00:41
据新华社天津9月21日电 天津师范大学外国语学 院英语教育专业本科女 生张某因不服学校作出 开除其学籍处理决定提 起行政诉讼。日前,天 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审结,依法判决撤 销被告《关于对外国语 学院学生张某考试作弊 问题的处理决定》。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的各方当事人,包括
行政主体、行政公务人员、行政相对人以及监督行政主体。行政主 体只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一种,二者乊间是种属关系。 31
问题事: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是特定的。 问题三: 行政人员与相对人之间不是一对法律关系。
32
(事)行政法律关系癿内容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乊间的权利不义务。 1.行政主体相于乊间以及行政主体不行政公务人员 乊间癿权利义务。 2.行政主体不行政相对人乊间癿权利义务。 3.监督主体不行政主体乊间癿权利义务。
37
看守所“躲猫猫”、“喝开水”,戒“摔跤死”、“激劢死”…… 湖北荆州在押男看守所死亡 警斱称其“洗脸死”
荆州市公安县一名在押男子离奇死在该县看 守所。据仃绉,7日早7旪许,有人在看守所羁 押薛某癿“号子”外洗脸台前,发现了已绊身 亡癿薛某。 死者姓薛,现年54岁,生前和家人住在公 安县斗湖堤镇,无固定巟作。薛某有偷盗自行 车作案前科,曾二去年被当地警斱拘留过。 上月20日巠右,薛某“重操旧业”,在该 县杨厂镇一家超市前偷盗自行车旪,被附近癿 监控彔像摄下。杨厂镇派出所约在案发4天后, 通过监控彔像,将薛某捉拿归案。 薛某在派出所留置一天后,被处行政拘留 15天,羁押该县看守所内。薛某被发现离奇死 亡癿旪间在其即将解除羁押几天前癿本月7日。 此间有网上消息称,有死者癿家属前往殡仦 馆看薛某尸体旪,发现薛某“身无片缕,口、 耳、鼻中都有血迹”,遂怀疑薛某死前曾“挨 过打”。 38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_讲义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_讲义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第一编绪论第一章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第一节行政一、行政、国家行政与公行政行政的实质: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执行、管理活动行政分为公行政和私行政。

公行政分为国家行政和非国家行政。

国家行政:形式: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具有执行、管理性质的活动。

非国家行政私行政☞行政法调整公行政,国家行政是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二、行政权与公权力行政权: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权力。

公权力:国家、社团、国际组织对共同体成员进行组织管理,对共同体事务进行决策执行的权力.(1)国家公权力:国家立法权、国家行政权、国家司法权(2)社会公权力(3)国际公权力三、行政与行政国家“行政国”现象:政府自己制定法规和规章,行使“准立法”权;自己裁判自己在管理中发生的纠纷争议,行使“准司法"权. 四、行政与法治国家行政国的产生是行政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原因,而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是法治国形成的基本条件。

社会进入行政国后,民主和法治就有了新的形式和内容(1)民主由单纯的人民代表制民主转化为人民代表制民主与人民参与制民主的结合;(2)法治由相对静态的宪法、组织法平衡、制约机制转化为以行政法的动态平衡、制约机制为重要补充的新的机制。

一个国家,只有既具有健全完善的控制静态权力的法,又具有健全完善的规范动态行为的法时,才算进入到法治国时代。

第二节行政法一、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控制与规范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二、内容:调整行政关系行政关系: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能与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法制监督与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1)行政管理关系: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人员(3)行政救济关系:行政主体VS行政相对人——行政救济主体(4)内部行政关系:上下级、平行、行政机关——公务员三、实质:控制与规范行政权控制原因:①两重性②联系更直接③膨胀趋势控制途径:①行政组织法-—控制其权源②行政程序法--控制其方式③行政法制监督法、行政责任法、行政救济法-—控制其滥用四、形式:难于制定统一法典第三节行政法学(略)第二章行政法的法源第一节行政法的法源概述(略)第二节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一、宪法与法律二、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三、行政立法四、条约与协定第三节行政法的非制定法法源一、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学理解释二、判例不具法律效力,但经最高院审判委员会审定、登载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案例具有指导作用三、习惯和惯例习惯调整私法关系,只为实质渊源;惯例调整公法关系,为行政法渊源四、行政法理转换成判例法规范或制定法规范后,便成为判例法或制定法的法源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第一节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行政法基本原则:指导行政立法、执法,指导行政行为的实施、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范。

行政法基础理论

行政法基础理论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对其消极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是设定行政权力的法(事前控权); 如:《行政强制法》等。 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力实施的法(事中控权); 如:《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行政处罚法》等。 行政法是监督行政权力的法(全程控权); 如:《行政诉讼法》。 行政法是对行政权力产生的后果进行补救的法(事后控权); 如:《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
01
该规定违反了行政合法性原则
02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自治法规、单行条例
部门规章
地方规章
其他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地方政府
基本法律
一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各部委
法律位阶图
【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法的渊源理论,( )属于行政法规。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6
必须对受委托组织的行为加强监督,并对其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行政委托和行政授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行政授权必须以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明文规定为依据,行政委托不需要法律、法规或规章上的依据 行政委托通常是要式的,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口头委托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是行政机关而是行政主体 行政授权的法律后果由授权方承担,行政委托的法律后果由被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
国家机关——职权行政主体
01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授权行政主体
02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不具行政主体资格
03
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全套课件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全套课件
第三编 国家赔偿编 第二十一章 国家赔偿概述 第二十二章 国家赔偿的范围
高等教育出版社
目录
第二十三章 国家赔偿主体 第二十四章 国家赔偿程序 第二十五章 国家赔偿方式与计算标准
高等教育出版社
使用说明
使用对象
讲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的教师。
运行环境
不低于Office 2000,要求向下兼容。
政权的控制。 2.议会主权,通过议会立法来规范行政活动和约束行
政权。 3.普通法院对地方行政官吏的监督。
高等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育出版社
法国: 法国建立起行政审判制度,为行政法的发展莫定了基
础。法国对行政权的控制也主要是通过诉讼来实现的, 但受理行政纠纷的法院,适用的法律和程序都自成体 系。 美国: 州际商业委员会的设立,是美国行政法产生的标志。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社会结构变迁为行政法学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相形之下,中国行政法学却显得有些贫乏。但问题是 以权力为核心的理论体系与中国的现实并不相符。在 社会转型期,中国行政法学同时也面临着转型。
1.权力行政与服务行政。 2.公产制度。 3.管理方式问题。 现在我国正处于重要的转型期,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我
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
行政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制度,不论其产生的背景 是否为人们所认知,它的形成都是历史的必然,有其 深刻的社会根源。
行政法产生的理论基础是自然权利和三权分立理论。 对行政法的产生具有更直接影响的是三权分立学说和
体制。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一,法治理论的发展。 第二,行政权的扩张。 第三,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三)中国行政法学的发展
行政权力总是随着国家的发展而不断扩大, 但行政权 力的扩大也应与对行政权力的控制相伴而行。

行政法基本理论课件

行政法基本理论课件

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论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一、行政――有公、私之分,行政法研究公共行政公共行政国家行政/公共行政:1)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2)承担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这一类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

社会行政:非政府组织作为活动的主体,如学校✧现在不仅要关注国家行政,更重要的是要关注社会行政。

如律师,80年代被称为国家的律师;90年代以后,新的律师法规定,律师为社会工作者。

所以律师不由国家管理,而由律师协会来协调管理。

✧国家行政和社会行政构成了行政的内容。

1、行政内涵: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特定的社会组织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对公共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过程。

主体: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特定的社会组织目的: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客体: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本质:一种活动(结果-实体)和过程(环节-程序)2、特点(1)主动性:与司法的消极性相对应,(行政不作为)(2)持续性:不因行政主体的变化而变化(新官不理旧政)(3)公益性:以公共利益的实现为目标3、类型(1)按行政活动的功能秩序行政(侵害行政)给付行政(服务、积极、福利行政)(2)按行政手段强制行政非强制行政:协商式――行政合同、行政指导(3)按行政活动的范围内部行政外部行政(4)按行政活动受法律约束的程度羁束行政裁量行政:行政主体可以自由选择、自由判断二、行政权(近代概念,行政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1、内涵: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执行法律规范、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对“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的理解:一方面,现代行政权保留了传统国家政权的特色,是治理国家和服务社会的公权力的一种;另一方面,现代行政权还包括社会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权,这些治理权有的来自于国家法律的直接赋予或行政机关的委托,有的起源于社会组织的自治而后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

第一编第四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编第四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案例点击
为防止疯牛病传入我国, 为防止疯牛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 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卫生 部及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曾经发 布公告,宣布自公告之日起, 布公告,宣布自公告之日起,禁止 进口和销售来自疯牛病国家的以牛 牛组织、 肉、牛组织、脏器等为原料生产制 成的食品。 成的食品。某专营英国进口食品的 公司甲认为, 公司甲认为,疯牛病经过肉类制品 传染的可能性极小, 传染的可能性极小,卫生部的禁令 似乎超过了必要性的限度, 似乎超过了必要性的限度,有违法 的嫌疑。 的嫌疑。
第四节 行政法其他原则
• 程序正当原则(行政公开原则、公众参 程序正当原则(行政公开原则、 与原则、回避原则) 与原则、回避原则) • 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效率原则、便利当 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效率原则、 事人原则) 事人原则) • 诚实信用原则(行政信息真实原则、信 诚实信用原则(行政信息真实原则、 赖保护原则) 赖保护原则) • 权责统一原则(行政效能、行政责任) 权责统一原则(行政效能、行政责任)
行政行为应体现正当性正当的动机考虑相关的因素行政行为应遵循公正原则同等对待原则比例法则惯例前后一致违反合理性原则应承担责任案例点击为防止疯牛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卫生部及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曾经发布公告宣布自公告之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来自疯牛病国家的以牛肉牛组织脏器等为原料生产制成的食品
案例点击
某市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日益混乱的交通秩序,决 某市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日益混乱的交通秩序, 定出台一项新举措,由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通告, 定出台一项新举措,由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通告,凡 自行摄录下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停放的照片、录像资料, 自行摄录下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停放的照片、录像资料, 送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被采用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的, 送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被采用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的, 一律奖励人民币200 200元 300 300元 此举使许多市民踊跃参与, 一律奖励人民币200元—300元。此举使许多市民踊跃参与, 积极举报违章车辆,当地的交通秩序一时间明显好转,市 积极举报违章车辆,当地的交通秩序一时间明显好转, 民满意。新闻报道后,省内甚至外省不少城市都来取经、 民满意。新闻报道后,省内甚至外省不少城市都来取经、 学习。但与此同时,也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 学习。但与此同时,也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有违章 驾车者去往不愿被别人知道的地方, 驾车者去往不愿被别人知道的地方,电视台将车辆及背景 播出后,引起家庭关系、同事关系紧张, 播出后,引起家庭关系、同事关系紧张,甚至影响了当事 人此后的正常生活的;有乘车人以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 人此后的正常生活的;有乘车人以肖像权、 把电视台、交管部门告上法庭的; 害,把电视台、交管部门告上法庭的;有违章司机被单位 开除,认为是交管部门超范围行使权力引起的; 开除,认为是交管部门超范围行使权力引起的;有抢拍者 被违章车辆故意撞伤后,向交管部门索赔的; 被违章车辆故意撞伤后,向交管部门索赔的;甚至有利用 偷拍照片向驾车人索要高额“保密费” 等等。 偷拍照片向驾车人索要高额“保密费”的,等等。

《行政法学》授课教案

《行政法学》授课教案

《行政法学》授课教案第一编行政法基本理论第一章行政法概述第一节行政的涵义一、行政的概念与特征行政法,简单地说是有关行政的法。

因此,要阐述和研究行政法,首先要把握行政的涵义、特征、内容,也即必须首先回答什么是行政。

“行政”一词的英文是Administration ,源出于拉丁文Administrare ,就其字面而言,带有经营、管理及执行的意义,一般理解为“事务的执行”。

现在人们除将其译成“行政”外,有时也译成“行政机关”、“管理”、“执行”等,但比较统一的译法是“行政”。

然而,由于行政本质的多样性、多义性和复杂性,人们对“行政”的理解往往有分歧。

(一)西方学者对行政的认识1、消极说“消极说”是指对行政的概念不作正面的阐述,而是消极地将国家权力的作用中不属于行政的部分予以去除,故又称“去除说”。

这一学说以权力分立为基础分析行政,认为国家职能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大类,它们分别属于不同的机关,行政机关从事的行为就是行政。

这即是所谓的形式意义上的行政;而实质意义上的行政则以权力和职能内容与性质为标准,认为行政是除立法、司法作用以外的其他一切作用。

这一观点的主要代表是德国学者耶林纳克(Walter Jellinek )、哈莱克(Jullias Hatschek )和日本学者美浓部达吉。

耶林纳克在其《行政法》一书中指出,行政是包含立法、司法以外的一切国家作用。

哈莱克在其《德国行政法教科书》中指出,行政即非司法非立法之一切作用。

美浓部达吉在其《行政法撮要》中指出,行政即于法律以下的国家行为中除去司法行为部分。

这一观点由于与三权分立之原则比较吻合,曾为早期资产阶级学者普遍接受。

但“除外说”在其表达方式上存在很大缺陷,它未对行政概念作正面的定义,使人无法确知行政的涵义,因为它实际上未能反映出行政的实质内容。

2、积极说由于消极说不全面完整,不能满足人们对行政的认识,因此学者们尝试正面对行政加以定义,故称为“积极说”。

2024年法考知识点总结

2024年法考知识点总结

2024年法考知识点总结一、民法部分。

1. 总则编。

-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相关规定,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判断标准。

-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行为的具体情形和法律后果。

- 代理:代理的类型(委托代理、法定代理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与法律效果。

2. 物权编。

- 物权变动:不动产登记制度(登记的类型、效力等),动产交付的方式(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

- 所有权:共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区别、权利义务关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的内容)。

- 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的设立、内容和流转规定。

- 担保物权:抵押权(不动产抵押、动产浮动抵押等的设立、效力、实现),质权(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的特殊规定),留置权的成立要件和行使限制。

3. 合同编。

- 合同的订立:要约与承诺的规则,格式条款的规制。

- 合同的效力: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如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况。

- 合同的履行: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

-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的条件与法律后果。

- 合同的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的情形,解除权的行使和法律效果。

- 典型合同: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转移、瑕疵担保责任等)、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转租等规定)、借款合同(利息的规定等)等的特殊规则。

4. 人格权编。

- 人格权的种类: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等的内涵与保护方式。

- 人格权的限制与保护: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与人格权保护的平衡。

5. 婚姻家庭编。

- 结婚:结婚的条件(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与法律后果。

- 家庭关系:夫妻财产关系(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父母子女关系(抚养、教育、赡养等义务)。

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编绪论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理论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含义在学说上,对行政法有各种各样的界定。

1这一方面反映了对行政法作出简单定义的困难性,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各位作者对行政法的不同理解。

我们认为,行政法是以一定层次的以公共利益为本位的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间的关系为基础,并以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行政法作为一种法,具有强制性、普遍性、规范性、可预见性和正义性。

同时,它又具有不同于其它部门法的特殊属性。

行政法的特殊性,表现为它是调整或适用于一定层次的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关系的法。

在最高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桐梓县农资公司诉桐梓县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案中,原告向第三人湖北省黄梅县沙岭化工厂购买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复混肥后用于销售,受到了被告的处罚。

其中,原告与第三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属于私人利益关系,调整这种私人利益关系的法是民法而不是行政法。

但是,被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却是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关系,调整这种利益关系的法就是行政法。

行政法的特殊性,还表现为公共利益本位。

在法的适用上,具体的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关系是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但在立法上,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关系却是行政法的基础。

在这一层面上,公共利益是第一位,私人利益是第二位的。

因此,行政法必将体现这种公共利益本位关系。

这是因为,“立法者并不创造法律,只是确认法律”。

2当然,这种公共利益本位仅限于立法上的衡量,而不得用于适用上的判断。

行政法的特殊性,还表现为具体形式的多样性。

宪法、刑法和民法的表现形式基本上是法典。

但在最高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桐梓县农资公司诉桐梓县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案中,适用于原告和被告的是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在商品中掺杂使假的通知》、《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和《贵州省商品质量奖励处罚暂行条例》。

这是因为,行政法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典,3表现形式众多,是调整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总和。

二、行政法的地位1参见应松年等:《行政法学总论》,工人出版社1985年版,第9页以下;姜明安:《行政法学》,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7页以下。

第一部分 行政法基础理论

第一部分 行政法基础理论

2013年司法考试网上辅导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第1页 第一部分 行政法基础理论
一、行政法法律渊源
1.宪法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3.行政法规(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5.行政规章
部门规章(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
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
6.其他规范性文件(除行政法规与行政规章以外,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法条要旨与考点归纳
(1)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创设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至第十三条
续表。

矿产

矿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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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行政法基础理论第一章行政法学概述第一节行政一、行政(一)行政概述1、广义的行政就是管理、执行。

2、行政的范围十分广泛。

有组织的地方,就有行政或行政管理的问题。

3、根据主体的不同,行政可以分为:公共行政、私人行政。

注:私人行政是指一般社会组织对其内部勤杂事务的组织和管理。

例如:公司、企业。

(二)公共行政1.定义。

公共行政,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以及社会自治组织)为了实现公共利益,依法对一定范围内的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

2.行政法研究的对象是公共行政。

思考:以下几种类型是否属于公共行政。

(1)律师协会对律师的管理。

(属于行业协会)属于。

首先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其次律师协会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NBA对球员的管理(属于行业协会)属于。

理由同上(3)学校对学生的管理。

(属于学术团体)主流认为属于公共行政的范围。

但是否作为行政诉讼的主体有争议(4)居民自治、村民自治(属于自治组织)属于公共行政(5)公司对员工的管理属于私人行政,并不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而是公司自身的利益。

(6)行政机关对公务员管理属于公共行政;但是如果考虑是形式意义上的公共行政,则不包括法院、检察院对法官、检察官的管理。

(三)公共行政的特点1、持续性:行政与立法的区别。

立法是代表机关通过会议制的形式确定利益规则的国家职能。

会议制有间断性的特点,但行政是不能间断的。

2、能动性:行政与司法的区别。

司法是司法机关处理利益冲突的一种国家职能。

二、公共行政的范围(一)形式意义的行政行政是国家除司法、立法以外的国家职能,建立在“三权分立”的基础上。

但现代国家的行政实践出现了三权之间的交融和混合。

(二)实质意义的行政行政就是国家的意志执行三、公共行政的分类(一)国家行政和社会行政以主体为标准的分类。

国家行政是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行政活动,社会行政是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享有相对独立的公权力的社会组织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公共行政活动。

两者的区别:主体不同;范围不同;权力来源不同。

(二)权力行政与非权力行政以手段为标准的分类。

权力行政以命令与服从为基础,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非权力行政不以强制力为后盾,也称之为“软行政”。

(三)秩序行政与服务(福利)行政以任务为为标准的分类。

秩序行政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行政的目的为公民提供福利。

(四)裁量行政与羁束行政以法律的约束程度为标准的分类。

根据法律对活动程序、实体标准是否明确规定,行政机关有无自主判断、选择余地的不同,分为裁量行政与羁束行政。

第二节行政法一、行政法的概念(以下所说的行政都是形式意义的公共行政)1、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所谓行政关系,就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3、行政法调整的是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

二、行政法的特点1、没有统一、完整的行政法典2、形式广泛、数量众多、变动频繁3、实体法规范与程序法规范共存在一个法律文件中三、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法律规范的载体形式,是行政法的存在形式,以及行政法规范和原则的表现形式,即行政法规范和原则的载体。

(一)行政法的法源从世界各国的行政法法源来看,主要有如下几种:1.制定法。

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

2.判例法。

3.习惯、惯例。

4.行政法理。

很多行政法的一般原则,就是通过权威法学著作、学说所确立的,如越权无效原则、比例原则等。

5.条约、协定。

条约与协定主要是国际法的法源,但由于国际法会涉及国内行政权的运作,因而成为行政法的法源。

(二)我国行政法的法源正式法源:1.宪法典;2 .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7.法律解释;8.国际条约。

中国政府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如WTO等。

非正式法源:我国的不成文法源,包括:习惯法、解释与案例(准判例)、一般法律原则(与法理)等。

第三节行政法学一、定义二、历史三、理论基础1、控权论:主张行政的目的是控权2、管理论:主张行政的目的是管理3、中庸论:既控权,又管理第四节行政法律关系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定义: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特定利益关系经行政法规范调整之后所形成的一种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这一概念包括三个方面的涵义: 1.行政法律关系实质上是一种特定的利益关系: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间的关系;2.行政法律关系形成于行政法规范对上述利益关系调整之后3.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案例] 村委会采伐树木被罚案某村委会经本县林业局的批准,在村北公路(国道)30-193路标间采伐了榆树200棵。

该县公路局发现后,认为根据《公路管理条例》第22条、《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33条、第60条的规定,采伐公路两边的树木应由公路局批准,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并依法对该村委会作出了没收200棵榆树、罚款18000元的处罚决定。

该村委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将公路局作为被告、林业局为第三人审理此案。

分析1.本案中,有两个行政法律关系,即村委会与林业局、村委会与公路局之间的关系。

2.本案中,县林业局与公路局之间的关系不是行政法律关系。

3.县公路局与林业局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也不存在法定的行政救济关系。

因此,当公路局发现林业局越权批准采伐榆树后,就不能直接消灭林业局与村委会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而只能请求有权机关予以消灭已存的行政行为,然后再对相对人进行处罚。

思考(1)某行政机关向一家企业借用大礼堂开会,结果损害了其中的设备,企业请求赔偿,机关有异议,从而发生争议。

问:该争议所反映的关系是否是行政法律关系(2)某食品企业违反商品卫生要求,造成某甲中毒,某甲要求食品企业赔偿,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处理。

问:食品企业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某甲与商品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否属于行政法律关系(3)国家权力机关依法撤销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行政机关对国家权力机关违章建设行为实施罚款。

问:这两种行为所反映的关系是否属于行政法律关系(4)某县公安局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本局工作人员李某予以处罚而形成的相互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二、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一)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1.行政主体,即处于管理一方的主体(或代表公共利益的一方主体),包括各级行政机关、其他有关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注意,行政主体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不同的两个概念。

2.行政相对人,即处于被管理一方的主体(或享受个人利益的一方主体),是与行政法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又可称为行政管理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是属于行政法上的一个特定称谓,包括内部相对人和外部相对人。

3.第三人,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受行政行为间接作用或约束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常在行政行为的决定书上不能直接找到。

德国称“第三人”,日本称“有利害关系者”,美国称“间接利害关系人”。

案例:见笔记本。

关于利害关系人的认定。

(二)客体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通常称权利客体,而任何权利都指向一定的利益。

因而其客体实质上就是一种利益。

利益即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客观事物。

包括物质利益(如水、土地、矿产)和精神利益(如人格、文艺创作成果和娱乐等)。

注:权力不应是客体,行为本身也不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因为行为本身不是利益,而是利益的表现形式(教育行为、服兵役行为)或实现利益的活动(如科研、工程建设)。

(三)内容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行政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通常称为“职权”及“职责”。

1、行政主体的权利即它的职权主要有行政立法权、行政决定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制裁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司法权等;2、行政主体的义务包括正确适用法律、依法行使职权、遵守法定程序等。

“职权”和“职责”是统一的。

(2)相对人权利(包括利害关系人)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1、行政参与权。

是指行政相对人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参与各种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利。

2、行政受益权。

是指行政相对人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从行政主体或通过行政主体的管理活动获得利益。

3、受保护权。

是指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时有权获得行政法上的保护。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分类(一)内部、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以法律关系主体的隶属关系或行政权力的作用范围为标准;区别:(二)行政实体法律关系和行政程序法律关系以法律关系的属性为标准区别:(三)一般权力关系与特别权力关系以行政权力的性质为标准1、一般权力关系:是指基于国家对公民在法律上的一般管辖权而与公民之间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2、特殊权力关系:是指基于特别的法律原因、为实现特殊的目的而在行政主体与具有特定身份的行政相对人之间所引发的权利义务关系(1)范围:奥托·梅耶公法之勤务关系,例如公务员及军人与国家之关系公营造物之利用关系,例如公立学校的学生与学校之关系、监狱受刑人与监狱之关系公法之特别监督关系,例如自治团体、特许事业、专门职业执业人员或公权力委托人,皆受国家之特别监督,其与国家之关系3、这两种关系区分的意义在于权利义务和救济途径的不同:在一般权力关系中,双方当事人都要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权利义务对等,所发生的争议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在特别权力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则呈现出明显的不对等,作为特别权力主体的一方享有更多的优越权,而相对人一方则负有更多的服从义务,有关特别权力关系事项的纠纷一般不能诉诸诉讼手段解决。

4、乌勒“基础关系”第二章行政法基本原则第一节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行政法始终、指导行政法运行的基本准则或原理。

行政法基本原则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是行政法精神实质的体现。

二、特点1、是一种“基本准则”或“基础性规范”2、是一种高度抽象的并体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的规范3、是一种普遍性规范,它对行政关系进行整体的、宏观的调整和规范4、不仅指导、调整行政执法行为,还指导和调整行政主体的立法、司法行为5、在一定的场合也直接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三、确立标准1、应当融入现代宪政精神2、应当反映行政法的目的3、必须具有普遍性、统率性第二节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构成一、行政法治原则(形式合法原则)子原则:1、职权法定原则:指法律对行政权的产生、运作具有绝对有效的拘束力,行政权不可逾越法律而行为例:“权利清单”制度应以法作为依据(这里的法是广义上的法,包括法律、规章等)(1)权力的产生由法作为依据(2)行使职权需要法定2、法律优位原则:指法律的位阶高于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一切行政法规、规制和命令皆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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