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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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心语》QQ:466508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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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08年被骗至江苏,在那种环境的慢慢熏陶下,加入了所谓的“网络营销”“直销”,之后家人去劝说我,然而无功而返,幸运的是自己无意中,在手机网络看到了法律,《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之后才恍然大悟…-

09才慢慢研究传销,花了三个月时间,终于明白了传销的来历以及演变过程,编写了《6千万人不知道的秘密-传销的来历》。之后加入了一个民间反传销组织,在半年的时间里面,所接触的求助者很多都是一家几口人,甚至一个家族的人很多进入传销,更加深深感受到了,一旦加入传销,就很难自我反省,所以本人重新编写了这个反传销教材,目的就是为了让大家预防传销,以及怎样去帮助自己的亲友脱离传销。虽然09年出台了刑法《组织领导传销罪》,但是如今的传销依然疯狂,还有新的互联网传销正在不断冒出,大家仍然有可能直接或者间接接触传销,所以我恳请大家,为了亲友,敬请转载本文吧!!!-

我简单说下反传销的误区,很多人以为直销就是合法的,但是很多人不知道所谓的直销企业就是导致千万人传销的最大的推手,然而现在的直销名义上是合法。但是操作上【例如某江苏直销公司的直销员直接说他们公司是团队计酬】还有是加入之前要消费一定数额的产品,这个到底是找消费者还是找销售员呢?和【直销管理条例】是冲突的。(注:这样的条件很不合理,如果该公司这样发展销售人员,发展一万个,每个人购买一千元产品,那就是一千万,这是一种不正当(不公平)的竟争手段,如果这样做,任何一个小公司,在很短的时间内都能成为大公司,这样严重扰乱了市场竟争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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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各位反传销的同志们认识到这个问题,还有各位所谓的直销企业请自重,你能做这样的事情就不要去对抗别人的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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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下传销的三大版块-

A假冒直销违规直销-

B网上传销网上非法集资网上假冒的原始股网上假冒的广告-

C异地传销,主要是 53 制的【资本运作和连锁销售】还有人际网络营销【也就是三商法传销】-

《传销的来历》 -

2005年,我听老乡说一个店里卖的电话卡很便宜。我买来使用后,才知道这是lian tong 的手机卡,用了一段时间后才知道,信号不是很好,但是比较便宜。来电显示费比yi dong 的便宜一元钱一个月,其它的相比对方的同种套餐也要便宜。后来有充话费送话费的优惠,我就推荐给老乡用了。 -

该手机卡后来开通了虚拟网,网内通话仅仅3分钱/分钟,比原来的本地电话便宜许多,同比竟争对手也要实惠很多。就这样我又推荐给我认识的老乡,经过对比后,老乡们都选择了和我一样的电话卡,大大方便了我们直接的联系。虽然该公司也没有给我任何提成,但是让我们沟通很方便,所以我劝说他们使用了和我一个公司的手机卡。这就是传销的概念,即中国直销业的雏形! -

我们来看看货物是怎样销售的!一种是直销(如农产品的自销);另一种是:公司-总代理-批发-零售-消费者。这种销售模式大家都知道。销售货物就是等于生产力,谁能尽快把货物卖掉,他这个公司的资金流动就更快,从而使公司实力快速发展! -

我们来看看实际是怎么销售货物的,零售店把产品放在柜台,同类产品也不止一个公司生产,这样就给了消费者一个选择的余地。消费者一般就会选择他喜爱的或者熟悉的品牌,对于新的或者他不了解的牌子,一般不会选择。这样一来,很多产品销售就很被动,公司发展也就缓慢。 -

当然有人聪明,发现了以人际关系网的优势,由此组合了一个销售团队。他利用人际关系网+较高的销售提成,促使销售人员带着产品去寻找消费者,向自己的熟人推销产品,改变了产品等待消费者选择的劣势。这样的卖货很形象的称为传销,利用此方式卖货的公司可以称为传销公司。 -

大家都看到了这种卖货方式的优势,那么在实际地销售情况又是如何? -

九十年代,这个传销的概念与模式,随着安利公司的进入中国,掀起了传销的热潮,使得很多人,以及很多公司都来加入和运用传销的浪潮中。 -

接下来,我举例子说明一下传销是怎样卖货物的。有A加入了某公司,该公司卖减肥产品的。A的父亲是国家工作人员,应酬多,吃喝也多,啤酒肚也就慢慢的发展。这个A就把产品带回家,他父亲使用后,啤酒肚慢慢消失了,看起来也年轻几岁。朋友同事们看到后向他请教,原来是用了他儿子卖的产品,好几个人都要求购买此产品。(这就是单层次传销) -

A的朋友(B)听说他卖减肥产品,B也想卖,他就把B,带到公司加入了。公司规定以后B 所卖的货款中,拿出一部分奖励给A。(这就是多层次传销) -

大家听我废话这么久,还是不知道这个传销怎么会成为骗人的工具,怎么会犯法呢?您别

急,待我慢慢写来! -

我们知道加入公司要签合同,同样加入传销公司也要签合同!就有C传销公司.要求在加入的条件中除了要签合同,还必须购买一定产品,才能获得销售它公司的产品。(注:这样的条件很不合理,如果该公司这样发展销售人员,发展一万个,每个人购买一千元产品,那就是一千万,这是一种不正当(不公平)的竟争手段,如果这样做,任何一个小公司,在很短的时间内都能成为大公司,这样严重扰乱了市场竟争秩序……) -

这样的情况,以及其它的不正当竟争情况反映到了工商部门,国家就制定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法律主要如下:(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同时国家为了规范管理这种卖货模式,颁发了《直销管理条例》:要求直销公司严格控制直销员的销售提成不能高于百分之三十,也不能要求直销员购买产品来获得直销员资格(详见法律专栏)! -

很多公司按法律规定改变奖金分配制度,依法成为直销公司【但是实际上很多的直销公司仍然是传销模式运作,这个问题谁来买单呢】!但是很多销售团队,带领自己的亲戚朋友团,仍然秘密运行以前的传销模式,运用了一种看似简单的,实际复杂的《五级三阶制》。以“人际网络营销,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等概念,投资【2800.2900.3800。3900等等】只要叫【2-3人】就能获得【百万财富】宣扬一种【一夜暴富】的邪说。以【直销名义】继续【搞传销行为】【。可以说它们(对于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知法犯法】,【欺骗】、【迷惑】老百姓的人,我不能把它们归类为人),用尽各种手段、方法,从而使成千上万的老百姓受骗上当,甚至弄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由于本人的文化水平不高,对事物的了解也不全面,在这里我诚恳的向法律、直销、心理、打传等等社会各界人士请教。希望留下您宝贵的意见和建设,以助我在今后的打击传销工作中,能帮助更多的传销受害者脱离传销!-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厚爱!在这里我祝大家:工作顺利、全家幸福、心想事成、万事如意!-

编后语:随着08年2月28日,通过的【《组织、领导传销罪》】的实施,掀起了打击传销的新高潮!传销已经进入了死亡的冬天了,但是不要让它在冬天再冻死人了!亲爱的朋友们!让全中国人从现在开始,一起来学习知识、预防传销、宣传法律、打击传销、营救亲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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