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热锅炉 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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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烘炉

砌筑完成后,应进行烘炉。若锅炉安装完毕后立即进行投产时,烘炉可异一次性不间断地进行;若在冬季建成后不能立即投产,则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将炉子先进行烘烤,使砌体干透,待投产时再进行加热或是将炉子保温不使砌体受冻。

6.1.1 烘炉的目的及作用

锅炉前烟箱内衬采用成型材料浇筑而成,给炉衬结构内部带进大量的水分。需要通过烘炉手段来清除。

锅炉内部的水分必须在锅炉试运行以前排除,这个排除炉衬中水分的过程,即称为烘炉。如果炉衬升温速度过快,很可能是炉衬出现开裂、剥落、错位、凸起等不正常的变形。这是因为升温过快,炉衬内部水分急剧蒸发产生蒸汽,超过了墙体空隙及砖组织微孔体积,而又无法排出,导致较大压力,挤坏灰缝;此外当炉墙烘烤温度不均匀,引起炉体各部分膨胀不一致,也会使炉墙受到破坏。

本锅炉设在焚烧炉后,可随焚硫炉烘炉时进行,不需要单独烘炉。

6.1.2 烘炉前的准备工作

1)锅炉本体及其附属装置,工业管道全部安装完毕,水压试验合格,炉衬砌筑和管道保温防腐全部结束,并经检验合格。炉膛、烟风道膨胀内部清理干净,无杂物,外部赃物已清理干净;

2)烘炉所需的风机水泵等附属设备已运行完毕,能随时投入运行。热工及电气仪表安装完毕,单校合格,模拟联校合格;

3)锅筒和集装箱上的膨胀指示器已经装好并调到零位,如设备未带有膨胀指示器,应在锅筒和集训箱上便于检查的地方装设临时性膨胀指示器;

4)在炉衬施工阶段及砌筑完后,因打开各处门孔,进行自然干燥,达到时间要求;

5)按技术文件的要求选好炉衬的测温点和取样点,并准备好温度计及取样工具,锅炉的测温点和取样点可设在炉气管道上,详细由配置工艺设计确定;

6)向锅炉注水前,打开锅炉上所有排汽阀和过热器集箱上疏水阀,向锅炉注入经过处理的除氧水至正常水位;水位计应清晰、正确;

7)准备好燃油;

8)编制好烘炉方案及曲线,向参加烘炉人员交底,备好记录用报表;

6.1.3 烘炉的方法

本锅炉烘炉随装置焚烧炉烘炉进行,烘炉方法同焚烧炉烘炉说明。

烘炉期间需要打开前烟箱放汽口;前后烟箱放液口应该安装疏水阀,确保冷凝液及时排除炉外。

6.1.4 烘炉注意事项

烘炉应该事先制定和批准的烘炉方案和烘炉升温曲线进行。根据炉墙的温度来确定升温的速度和烘炉时间的长短。

烘炉时温度应缓慢升高,按烘炉升温曲线要求变化;

烘炉时锅炉水位保持正常,对锅炉汽及各联箱膨胀应监视和记录;

烘炉时应经常检查炉墙情况,不得有裂纹或凹凸等缺陷,如发现缺陷应及时补救;

冬季烘炉,应保持锅炉环境温度在5℃以上;

烘炉时应作烟气温度记录,并符合事先绘制的曲线的要求;

锅炉出口烟道的排烟温度在烘炉期不允许超过160℃。

注:本科目材料非锅炉厂范围,则建议用户在砌筑时务必选用合格的内衬材料,膨胀缝需要内衬材料厂家根据产品实际性能确定膨胀缝大小位置;筑炉需要安排有经验施工人员;砖之间留出合适的灰缝;砌筑完毕,需要据实际炉子的结构、耐火材料的性能和建筑季节等特性绘制正确的烘炉曲线以及编制操作说明,并且严格执行;主要内容包括:烘炉期限、升温速度、恒温时间、最高温度、更换加热系统的温度、烘炉措施及操作要点等;烘炉后需要降温的炉子,还要注明降温速度。

6.2 煮炉

6.2.1 煮炉的目的和依据

锅炉在制造、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其受热面会被油垢、灰尘和其他一些杂物污染,这些污物不清除将直接影响蒸汽品质,而且分解后还会腐蚀受热面,引起汽水共腾现象,受热面内壁被氧化而产生铁锈,这些氧化铁及硅化合物等杂质聚齐在受热面上,会直接影响传热,因此投产前必须进行煮炉。

煮炉,时用碱性溶液进行的,实际上是用氢氧化钠,磷酸三钠或无水磷酸钠进行化学处理,利用这些碱性物质可使锅炉内游离油质产生一种皂化作用,使游离物之间的结合力减弱,然后用给水或软化水来冲洗,锅炉内壁的铁锈、水垢在碱性溶液中脱落,也将随锅炉水温度与负荷的增加而增加。这些脱落的水垢,铁锈将大部分沉积在锅炉的下部,然后可以利用排污的方法加以排除。

本锅炉进行碱煮时,应按照(DL/T 5047-9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的要求进行。

6.2.2 煮炉的准备工作

在烘炉末期,当炉衬含水率降到10%时,或用测温法测得焚烧炉燃烧室与烟道内衬的温度分别为50℃或100℃时,即可进行煮炉。

煮炉时锅炉需要升温升压,因此锅炉本体每个辅助设备,附属系统均应安装完毕,转动机械经过试运,并对燃油系统,给水、除盐水系统及热工仪表远方操作装置,如加药、排污、疏水及取样装置,通讯联络设备,各项声光信号灯安装校验完毕。煮炉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1)检查锅炉汽包的锈垢情况,并确定煮炉时的加药量;

(2)准备好煮炉用药品,做好样品的纯度分析,准备好加药的工具,及防止药品伤人的安全措施、防护

用具;

(3)煮炉时只使用一台水位计,其余水位计,一次阀关闭,以避免汽水管路同碱水接触;

(4)编制好有关规章制度与煮炉程序,绘制好系统图并悬挂于现场。

6.2.3 煮炉的方法与步骤

6.2.3.1煮炉前的加药工作

煮炉时加药方法可选择一下二种方式:

(1)可利用磷酸三钠加药罐装置系统加药入炉;

(2)可利用锅炉汽包上的备用口加入锅炉。

煮炉时的加药配方如表8所示。

表8煮炉时的加料配方

注:1.药量按100%纯度计算;

2.无磷酸三钠时,可用磷酸钠代替,用量为磷酸三钠的1.5倍;

3.单独使用碳酸钠煮炉时,每立方米水中加6kg碳酸钠。

4.加药量计算:火管锅炉水容积:48.2 m³

NaOH用量(100%纯度计):96.4 kg

Na₃PO₄·12H₂O用量(100%纯度计):96.4 kg

加药时,锅炉水位保持在水位计最低水位指示处(煮炉时保持在接近最高水位)。

加药前,药品应溶解成溶液后方可加入炉内,溶液应搅拌均匀,其浓度为20%不得将固体药品直接加入炉内。

加药时,所有药品应一次加完。

6.2.3.2对加药工作人员的要求

(1)打碎、配置及往炉内加药等工作,必须由经过训练的人员在化学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2)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围橡皮围裙,戴橡皮手套,穿胶皮靴子,并戴防护面罩。

(3)碎药与加药地点应备有2%的硼酸液、2%的高猛酸钾、红药水、纱布、棉药及洗手用品;

(4)固体氢氧化钠必须在空地有遮拦的地方打碎,以防四溅;

(5)溶液箱必须严密和安装牢固,而且有出口能将溶液全部放出,并备有进行搅拌的工具;

(6)药品放入溶液箱后必须盖好盖子,然后放水,5min后才可打开盖子搅拌;

(7)不许用起重设备或绳子升降氢氧化钠溶液药品;

(8)锅炉在加入药品溶液前,必须将汽包上空气门打开,待锅炉完全没有压力时,放可开启汽包上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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