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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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制度

(试行)

吉林省水利厅

2020年4月

目录

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标准 (1)

防汛行政责任人履职标准 (1)

防汛技术责任人履职标准 (2)

防汛巡查责任人履职标准 (2)

小型水库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制度 (4)

水雨情测报制度 (5)

调度运用方案编制制度 (7)

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制度 (9)

小型水库巡视检查制度 (12)

附件:小型水库巡查(检查)和运用记录表 (20)

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记录表 (21)

小型水库险情(问题)报告单 (22)

小型水库水位、降雨量观测记录表 (23)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履职标准(试行)

为加强小型水库防汛管理,规范防汛责任人履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防汛条例》和《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确定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履职标准如下:

一、防汛行政责任人履职标准

1.对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防汛安全负总责。

2.了解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3.了解水库基本情况及安全运行状况。

4.督促指导“三个责任人”的落实并履行职责。

5.每年至少汛前、汛中开展2次水库现场检查,听取水库安全管理情况汇报。

6.协调解决水库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7.接到水库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报告时,应立即奔赴现场,指挥应急处置。

8.了解水库运行维护管理及除险加固等经费保障情况,协调解决经费不足问题。

9.积极参加水库安全管理等知识培训。

10.督促建立“三个责任人”工作联系机制,掌握相关责任人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二、防汛技术责任人履职标准

1.熟悉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2.熟悉水库基本情况及安全运行状况。

3.定期现场检查水库大坝及有关设施设备等运行情况,及时解决巡查责任人反映的问题。

4.组织水库水雨情预报方案、调度运用方案编制、修订,并抓好落实,指导应急预案演练。

5.组织做好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产权人)和水行政主管部门。

6.大坝出现险情时,应及时提出抢险方案,做好抢险技术支撑,并向行政责任人报告。

7.组织编制水库维修养护年度计划,并报主管部门(产权人)。

8.组织研究做好水库工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汇编及存档。

9.参加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等知识培训。

10.掌握“三个责任人”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三、防汛巡查责任人履职标准

1.熟悉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2.熟悉水库基本情况及安全运行状况。

3.熟悉水库死水位、正常蓄水位、汛限水位、设计洪水位、校核洪水位等特征水位,并了解水库水雨情监测预报、调度运用方案和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内容。

4.熟悉水库巡查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做好现场巡查记录和信息报送工作。

5.发现水库大坝、启闭设施等损坏或异常,以及水库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有危害水库大坝安全情况,应立即向技术责任报告。

6.关注天气预报、库水位情况,遇到暴雨或高水位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技术责任人报告。

7.了解水库抢险主要物资储备情况,掌握预警设施、设备使用,一旦发现险情能及时发出预警信息。

8.参加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和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的演练(或推演)。

9.参加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等知识培训。

10.掌握“三个责任人”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小型水库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制度(试行)

防汛“三个重点环节”指水雨情测报、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小型水库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工作由水库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负责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必要时可协助落实。

一、水雨情测报

小型水库应具备必要的水雨情观测和信息报送条件,按照要求开展观测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调度运用方案编制

小型水库调度运用方案编制,应坚持“安全第一、统筹兼顾”,在保证水库大坝安全的基础上,协调防洪、灌溉、供水、发电等任务关系,发挥水库综合利用效益。

三、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编制

应急预案编制应以保障下游公众安全为首要目标,重点做好突发事件监测、险情报告、分级预警、应急调度、工程抢险和人员转移方案,明确应急救援、交通、电力、通信等保障措施。

水雨情测报制度

小型水库库水位、降雨量测报工作,由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负责。具体可由巡查管护人员承担,也可由水文专业部门或委托相关技术单位承担。降雨量信息也可利用水库临近站点观测成果。

一、基本要求

水库应至少有一套库水位观测设施,能够观测死水位至坝顶的库水位信息。

水库应掌握降雨量信息,可设置降雨量观测设施,能够观测水库实时降雨量信息。

水库应具备基本的通信条件,满足汛期日常和紧急情况下水雨情信息报送要求,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网络通信等公网无法通达的,可采用超短波电台、卫星电话或人工送达等方式。

有条件的水库,可以进行库水位、降雨量远程自动监测,可以利用当地山洪灾害预警系统、水文气象观测站点提供的降雨量信息,也可以开展视频监视。

二、观测要求

库水位、降雨量汛期原则上每日观测1次,当库区降雨加大、库水位上涨时,根据情况增加观测频次;非汛期可每周观测1~2次。具体观测频次由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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