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买方信贷操作流程与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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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买方信贷保险
投保流程与操作要点
(出口企业篇)
一、准备工作
(一)了解出口买方信贷保险
大型成套设备的出口以及海外工程承包具有执行期限长,资金需求大的特点,所以业主在运作项目时,一般会通过银行进行融资以解决资金问题。但在很多项目中,因为所需资金巨大,业主本国的银行无力提供项目所需资金或者虽然可以提供,但融资成本较高。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支持本国产品出口,出口商所在国的银行通过买方信贷产品直接向国外业主提供贷款,用于设备进口以及工程款项的支付。
买方信贷这种融资方式的优点显而易见:
出口买方信贷保险是指在上述出口买方信贷融资方式下,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向贷款银行提供国外借款人还款保障的一种政策性保险。基于对贷款资金安全的考虑,出口买方信贷保险是银行承办买方信贷
业务的重要前提。
(二)需求的提出
出口企业在海外项目初期谈判、投标过程中,业主明确提出从中国的银行进行融资的需求;或者出口企业主动提出可以利用中国的出口买方信贷产品帮助业主从中国进行具有成本优势的融资,以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出口企业可以直接联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下简称为中国信保)客户经理,进行项目对接,协商项目推进方案。
(三)项目的选择
申请出口买方信贷保险的项目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符合进出口双方国家法律、法规,且不损害我国国家利益。
2.借款人和还款担保人的资信在中国信保可接受范围之内。
3.出口商是在我国注册的具有外经贸经营权和相关资质且财务状况良好的法人;在与我公司的合作经历中,不存在不良记录或违约行为。
4.出口标的为在我国生产的资本性货物、半资本性货物和与之相关的服务。船舶类产品的国产化比例一般不低于50%;其它机电产品、成套设备的国产化比例一般不低于70%;海外工程承包项目的中国成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出口项目技术可行,经济效益较好,且符合进口国的环保规定。
6.商务合同金额应不低于400万美元。
7.还款期在1年以上,一般不超过10年,大型项目最长不超过
12年;项目信用期(提款期与还款期之和)最长不超过15年。
8.商务合同应规定有一定比例的现汇付款或预付款。船舶类产品交船前进口方现汇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0%,其它机电产品、成套设备的现汇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5%。
二、投保的第一步(兴趣函阶段)
为向业主体现出口企业在买方信贷融资方面已经开展的前期工作,或者应融资银行要求等,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项目,出口企业可以申请中国信保为项目出具兴趣函(兴趣函代表中国信保已经知悉项目内容,有意介入并协助推进,但是否承保仍取决于后期对项目的综合评估)。
兴趣函的申请流程如下:
1.信保公司客户经理向客户发送询保单并指导企业填写。
2.客户除需提供有签字盖章的正本询保单之外,还应提供如下文件:客户兴趣函申请报告盖章正本;首次询保的客户应提交《营业执照》、外经/外贸资质证明等材料的有效盖章复印件;原则上需要提供我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经商参处的支持意见和有关机电或承包商会的支持意见函/协调函。
3.中国信保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批通过的项目向企业出具《兴趣函》。
4.兴趣函审核服务费标准为每份人民币1000元。
*申请兴趣函通常在商务合同谈判的初期或者向业主提交投标方
案阶段;在向信保公司申请兴趣函的同时,建议出口企业开始在国内联系融资银行,以便后期同步推进。
三、最关键的环节(意向书阶段)
在符合中国信保项目受理基本原则,且商务合同已签署或主要条款、融资条件基本确定后,出口企业可以向中国信保提交意向书申请。意向书会列明保险的前提条件,也是项目获得正式承保的必备要件。
符合申请出具意向书的项目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
1.出口项目技术可行,经济效益较好,且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
2.债务人和还款担保人的资信在中国信保可接受范围之内(在一些项目中可能还需要业主提供项目所在国家的主权担保)。
3.贷款协议利率应参照同类贷款的市场利率水平。
申请意向书阶段,出口企业需准备以下材料:
1.意向书申请报告盖章正本。
2.商务合同草签文本、框架合同文本及列明融资条件的文件。
3.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4.进口方、借款人、担保人经过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对于政府信用、公司及银行信用类项目,可视情况提供其他财务证明材料。
5.原则上需提供我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经商参处的支持意见和
有关机电或承包商会的支持意见函/协调函。
6.项目融资类项目应提供法律、财务、市场等方面的独立第三方尽职调查及担保措施介绍。
7.意向书有效期为180天。
8.根据项目金额不同,意向书的审核服务费标准为每份人民币2000(商务合同金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或5000元。
中国信保对项目风险进行全面评估,按流程进行评审,经审核通过的,则出具承保意向书。意向书出具后,出口企业可以根据意向书中列明的承保条件,在项目中进行落实,以便实现后期的正式承保。意向书中列明的保险费率,建议出口企业在商务合同中单列,并由进口商承担。
四、最后的环节(正式投保)
办理正式投保手续应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已出具意向书,且意向书处于有效期内。
2.商务合同正式签署,贷款协议(若有)主要条件确定。
3.对于专项安排(下文详述)项目,已取得机电商会专项备选项目清单副本或机电商会确认函。
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投保单。
2.已签署的商务合同正本复印件。
3.融资银行承贷方案副本或正本复印件。
4.本息测算表签章正本。